國民黨政府邀請“老毛子”東北出兵, 需要對"蘇軍在東北姦淫搶劫"負責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莫斯科簽字(王世傑與莫洛托夫代表)
(1)防日軍事同盟三十年。(2)蘇俄聲明一切援助給予國民政府,尊重中國在東三省之主權與完整,新疆問題無干涉中國內政之意。(3)中國聲明外蒙古如依公民投票證實其獨立願望,承認其獨立,蘇聯將尊重其獨立與完整。(4)中蘇共有共營中東及南滿二路幹線三十年,路警由中國組織。(5)大連開為自由港,蘇聯租用碼頭倉庫之一半,期限三十年。(6)旅順為中蘇共同使用之海軍根據地,由蘇聯防護,期限三十年,民政歸中國管轄。(7)蘇軍進入東三省後,中國派員前往設立行政機構。(8)蘇聯聲明日本投降後三星期內,蘇軍開始撤退,最多三個月內全部撤畢。
中蘇友好同盟條約簽訂背景 -
根據美﹑英﹑蘇三國於1945年2月達成的《雅爾塔協定》,1945年6月27日,中華民國政府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宋子文偕外交次長胡士澤以及沈鴻烈、錢昌照、張福運、卜道明、劉澤榮等人和蔣介石特派隨員蔣經國,由重慶前往蘇聯首都莫斯科,為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與蘇共領導人斯大林進行談判。雙方經過十次會談,8月14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世傑(宋子文已辭去外交部長職務)和蘇聯政府外交部長莫洛托夫在莫斯科正式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及其《關於中國長春鐵路之協定》﹑《關於大連之協定》﹑《關於旅順口之協定》﹑《關於中蘇此次共同對日作戰蘇聯軍隊進入東三省後蘇聯軍總司令與中國行政當局關係之協定》等附件,並互換了關於外蒙古問題的照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