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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反派回憶:一年造反導致終生坎坷
送交者: 高伐林 2010年09月03日16:08:1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吳焱金認為:造反派這個受迫害、打擊最重的群體,一直沒有話語權,被妖魔化。造反派代表着最底層的人民群眾,在文革開始就是被整的受害者。文革結束後,當局根本不承認文革中受黨、政、軍走資派支持的保守派殺人放火的事,哪有一點實事求是的胸懷呢?這迫使我們親歷者不得不認真回憶,力爭留下一點文字給後人


沒有什麼牽掛,也沒有什麼恐懼

《四十三年,望中猶記》節選,吳焱金口述,鍾逸整理


  有一種官方輿論說是:“造反派橫行十年,造成十年浩劫。”其實,造反派在文革十年中絕大多數時間是挨整的,無非是運動初期衝擊了一些當權派,再就是1967年“7·20”事件中央表態後揚眉吐氣幾天。什麼時候輪到造反派橫行呢?造反派又有什麼權力橫行呢?造反派唯一的資本是毛主席的支持。這種支持那裡抵得過手握生殺大權的當權派呢?不過紙總是包不住火的,隨着劉豐被中央點名為林彪死黨、曾思玉為活黨,地方幹部和造反派才盼來了轉機。後來毛主席提出“兵歸營,權歸政”,林彪軍人集團一統天下的局面才得到了糾正。

不甘受辱,縱身一跳

  1976年10月,毛主席逝世不久,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就被“一舉粉碎”,國內政局發生根本變化。雖然我從來沒有見過這幾個人,也和他們沒有任何聯繫,但滅頂之災很快就降臨到我頭上。
  我實在是一個在政治上太不敏感、反映太遲鈍的人,我以為只要自己和中央那幾個人毫無來往,文革中既無現實的犯罪問題,又無刑事問題,當局對我的處理充其量不過撤職受批判而已。和1967年6月24日被武裝的百萬雄師無端殺戮一樣,這次我也沒有做好挨整的精神準備。倒是一些經常挨整的同志事後告訴我,應該把他們想象得壞一些,充分發揮你的想象力,不管把他們想象得多麼壞都毫不過分。
  1976年11月,省市當權派縱容打着“工農兵”(改頭換面的保守派組織“百萬雄師”)旗號的一些人到處抓人,游斗造反派的頭面人物。我聽說董明會、朱鴻霞、李想玉、沈復禮、王錦銘等人都被抓去,五花大綁地站在敞篷汽車上,頸項上掛着“四人幫的黑爪牙”的牌子,整天在武漢三鎮大街上遊街。我不願受辱,於是妻子帶着我到她的親戚、朋友家,還有工造總司勤務組成員彭祖龍介紹的一位同事家,一家一家地躲藏,暫避風頭。有一家人,家裡還要照顧高位截癱的病人,又要照顧我,我感到十分不安。在逃難期間,我什麼人也不見,什麼話也不說,除了吃飯,只是埋頭看書、倒頭睡覺而已。我儘量不在一個地方呆長了,儘可能少麻煩人家。我一共逃亡40餘天,也給掩護我的每一個家庭帶來了極大的麻煩。彭祖龍介紹的那位同事家的女兒,因窩藏“現行反革命分子吳焱金”,並拒絕主動揭發交待,在“說清楚和四人幫有牽連的人和事”的“抓綱治國”運動中被開除團籍。當年,開除團籍處分還是比較嚴重的處分,意味着永遠失去當局的信任,在工作、學習、晉升等各方面都要受到很大的影響。
  市革委會通知我的家屬,讓我必須到市革委會去報到,我於1977年元月5日到了市革委會,立即進了市革委會專門為我舉辦的“學習班”。所謂學習班,類似於今天的“雙規”,是強迫限制被辦學習班對象人身自由的監獄,被辦學習班的對象如果因文革問題判刑以後可以折抵刑期。我們所有因文革坐過牢的人們,經過比較都一致認為,學習班裡除了吃飯、睡覺條件好過監獄,其它各方面比在監獄更難受。我的學習班場地就設在我和謝滋群(“文革”前為武漢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文革”中為市革委會副主任)的辦公室里,這兩個辦公室分別有100多平方,這是原國民政府時期德國領事館的紅瓦斜頂三層樓房,外形類似現存的武漢市外辦的樓房。文革後被拆掉,重建了現在的市長辦公樓。學習班由某處長主持,我已記不得他姓甚名誰,副手是城建委幹部吳青華,因此人整我最凶,故至今未忘其名。還有許多監督看管我的人則是由城建系統抽調的原“百萬雄師”骨幹,有幹部也有普通工人。
  學習班剛開始是走讀,白天交待問題,還可以每天晚上回家。當時,我妻子胡瑞玲因大量吐血,正在醫院住院,醫生初步診斷懷疑是肺癌。不久,學習班改成隔離審查,我不僅不能回家,也不能會見親友,我妻子的病情確診是大葉性肺炎,已經排除了先前懷疑的肺癌,但與外界完全隔離的我並不知道。
  在隔離審查期間,我並不害怕也毫不迴避交待我參加文化大革命的所有問題。我跟辦學習班的人講,我一沒有現行反革命言行,二同“四人幫”沒有交往和組織聯繫,三沒有任何刑事問題,四是我從沒有搞過搶槍武鬥,五是我十年來沒有迫害任何一個老幹部,相反很多市裡的老幹部曾受到過我的保護。因此我自認為這次過關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誰知這些人抓不到令我害怕的問題,便變着法子想要置我於死地。在召開了幾次聲勢浩大的批鬥大會以後,專案人員就開始從我逃走40天外出避難的問題開刀,逼着我交待這些天是和哪些人在一起串聯的,是如何陰謀組織反革命暴亂,如何惡毒攻擊黨中央、攻擊英明領袖華主席的。本來外出避難40天,啥事兒也沒有幹過,但我不能交待出來,我不能牽連拼命保護過我的無辜的人們,他們多是妻子的親朋好友,我若無端出賣他們,我還是個人嗎?今後還能面對社會和他們嗎?我知道,只要我一開口,所有和我有牽連的人都會立即失去自由,和我一樣被關押起來,被迫交代和我接觸的點點滴滴。這件事雖然很小,但它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很大,甚至超過我在文革中幹過的每一件事,這是打死我也不能說出去的。於是,我以此事與本案無關為理由,拒絕回答外出避難40天的問題。我越不肯交待,專案人員越發認為抓住了要害,認為這個問題非常嚴重,於是就死死揪住不放,搞車輪戰,日夜逼供,直至我失眠,精神崩潰。
  由於我失眠,有一天夜間起來上廁所,無意中聽到在謝滋群辦公室里專案人員在商議:“他的態度如此頑固,乾脆把他丟進去算了……”下半夜我一刻未眠,在床上輾轉反側。“他們要把我丟到哪裡去?還有比這裡更恐怖的地方嗎?”我想起1974年批林批孔運動時我為營救王錦銘去過的武漢市第一看守所,看到那裡的可怕景象,難道是要我也去做喪失自由和尊嚴的階下囚嗎?士可殺,不可辱。不自由,毋寧死。這些中外名言在腦中盤旋。想到父親身患癌症,妻子患絕症正在住院,想到我愧對的“6·24”死難烈士的冤魂……我決心不惜一死,抗議這非法的所謂學習班的“隔離審查”,保全自己的人格和尊嚴,將文革的一切留待歷史評說。第二天,1977年5月22日午睡時間,我照例睡不着覺,而看守我的人則全部進入了夢鄉,我感覺機不可失,起身走出房間,翻爬到樓頂上。我對這個美好的世界毫無眷念,從瓦上一陣助跑,縱身往下一跳,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病房裡的“隔離審查”

  我醒來時已躺在武漢市第二醫院的病床上,腳上打了鋼釘,上了牽引,腰不能動彈,大、小便失禁,據醫生說,晚送來十分鐘就完了。
  病床立即成了戒備森嚴的學習班,隔離審查繼續進行。因胸椎和腰椎粉碎性骨折,導致尾骶骨以下喪失知覺,大、小便嚴重障礙,完全吃不下東西,專案組不得已將我大病初癒的妻子叫來病房處理我吃喝拉撒的麻煩事。後來妻子回單位接受審查,專案組又出新招,將我患胃癌的父親叫來病房處理這些特別護理的雜事。我每天的檢查交待、接待外調還需照常進行。這期間,我告訴妻子自殺的原委,妻子埋怨我,說這種事即使說了也沒什麼,為此犧牲自己不值得。後來我交待了避難40天的經過情況,他們派人詳細調查,沒有發現任何可以上綱上線的事,便再也不問我外出避難40天的事了。反過來要我交待為什麼要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外出避難40天的事交待了後,雖然對當初保護過我的人沒有造成致命傷害,但我至今仍不能原諒自己,為什麼就不能一頂到底呢?在醫院裡,專案組的人還經常用“你想不想治病”來對我進行威脅,但我已經到了這種狀況還怕什麼呢?事實上,由於沒有全力進行認真治療,使我留下了終身的殘疾和嚴重後遺症,至今頭疼、腰疼、膀胱疼,不能正常大、小便,完全不是人過的日子。記得病房當時有位姓喻的女醫生是對我十分積極治療的,但沒有幾天就不讓這位醫生在病房出現了。
  病房裡的隔離審查一直進行到大約11月份,我終於有一天拄着雙拐由看守陪同,走出病房,在醫院轉悠活動一下。我看到整個醫院貼滿了大標語:“打倒四人幫在湖北的黑幹將夏(邦銀)、朱(鴻霞)、胡(厚民)、張(立國)!”“打倒吳焱金!”“吳焱金不投降,就叫他滅亡!”等等。搞笑的是,“擁護英明領袖華主席,繼續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標語也不少。
  我知道醫院不是我的久留之地,但我病得如此嚴重又能送到哪裡去呢?這一天很快來到了。1977年11月的一天,我一早便被押送到武漢劇院,裡面坐滿了人,看守告訴我這是全市的廣播大會,聽眾有百萬人之多,你要放老實一些。大會開始,和我同台被批鬥的人是市革委會常委、鋼工總頭頭沈復禮。我聽到不斷有人在台上痛哭流涕地控訴我,說的卻是與我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和事,無非是這個被打,那個被斗。我當時想,文革十年中,我從沒打過人或指使別人打人,如今被當權派指使人控訴,而走資派指使“百萬雄師”無端殺死我的戰友28人,他們無罪反而有功,天理何在?
  更可笑的是夏菊花也上台控訴我,這完全是專案組故意搞的。因為我在學習班說過:當時社會上很多人把夏菊花說成“百萬雄師”頭頭,到處抓她去批鬥,我很反對,認為她不過是一個雜技演員罷了,不能因為王任重的文章說她是“一朵紅花”就整她。有一天工造鐵軍的小青年居然自作主張將夏菊花抓來關在工造總司司令部,我聞訊後立即去和夏菊花談了話,並當即派人送她回去,她當時很感激。後來她和我街坊、三輪車工人余宏杞在部隊當幹部的兒子結婚,我路過她家,她經常在門口和我熱情地談話。
  今天專案組特地安排夏菊花上台控訴我,顯然是想用事實來反駁我的說法。這些篡改歷史的人也是太可笑了。最後,大會宣布我三項罪名:一、瘋狂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二、反對英明領袖華主席,三、充當“四人幫”在武漢篡黨奪權的黑幹將,是現行反革命分子。會後將我押送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關押。
  奇怪的是,後來判我的刑時,批鬥大會上定的罪名一條也不算數,群眾控訴的一個字也未採納,而是等他們特地修改的新刑法出來,牽強附會地套個“顛覆政府”的罪名判我八年。誰顛覆誰,誰說得清楚呢?毛主席的革命路線是被誰顛覆的?華國鋒又是被誰顛覆的?胡耀邦、趙紫陽又是被誰顛覆的?誰對誰錯,完全是勝利者一句話。可憐的老百姓,怎麼就被這令人眩暈的政治套上了呢?
  我不用逐條對判決書進行批駁,只用將它公之於眾,明眼人一看自明。1983年元月24日在審判我前,當局曾為我免費指定兩名律師當我的辯護人。我問官方指定的律師:“你們能為我作無罪辯護嗎?”答:“當然是作有罪辯護。”我說:“你們連情況問都沒問就推定我有罪,我要你們來辯護什麼?你們昨天在哪裡發財,今天還是去哪裡發財。”在法庭上,我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只可惜當時我沒有也無法留下文字記載的東西。

跨進看守所的運動犯

  儘管我寧死不當階下囚,但我抗不過命運。粉身碎骨、傷痕累累、死裡逃生的我終於跨進了武漢市第一看守所的大門。
  來到沒有自由、沒有尊嚴、吃不飽飯的看守所,如同走進了活棺材,顯然是令人望而生畏的。然而在我看來,看守所同在高牆外隔離審查的“五不准”學習班比較起來,簡直是人間天堂!這裡沒有大呼小叫的批鬥,沒有無休無止的逼供、誘供,沒有置人於死地的威脅……相反的,在牢房裡,政治犯(在牢裡又稱“運動案子”)是受到刑事犯人尊重的,連管教幹部在態度上也將我們政治犯和刑事犯區別對待。刑事犯如果有大聲喧譁或其它違犯監規的行為,輕則訓誡,重則鐐銬加身,嚴重者還會被丟進隔音室。而對政治犯們則要客氣得多。
  初進看守所,我躺在床上不能動彈,大、小便不能自理,看守所派了四個刑事犯照顧我,這四個人居然不嫌髒臭,照顧我一年多。人人都知道牢房裡有牢頭號霸,但我關押六年多,換過幾次監號,我在所有坐過的幾個監號里沒有發現號霸欺凌弱小的行為。在我坐過的牢房裡,政治犯的地位高高在上,誰也不敢侵犯。以下依次是殺人犯、搶劫犯、盜竊犯、經濟犯,最下層和備受歧視的是犯“花案”(強姦犯或雞姦犯)的。牢房裡生活是極其單調和枯燥的,伙食又出奇地差。我們剛去時據說每月的伙食費是八元錢,一日三餐九兩糙米飯,有鹽無油的水煮菜,甚至一連多日吃醃菜。一星期內有兩次菜中有水煮的幾小塊豆腐是大家盼望的營養餐。如果想吃紅燒肉呢?得拼命做火柴盒,每人每日達6000個以上為甲等獎,達到了這個標準的每周有一次可以吃到八小塊紅燒肉;平均每日做到5000個者,每周可以獎勵七小塊紅燒肉;日均在5000個以下為丙等獎,每周獎勵六小塊紅燒肉;個別表現不好者吃不到肉。看守所里逢年過節才能吃到饅頭和油餅,數量也很有限,想吃飽是做夢。因為油少飯少,如同三年自然災害一樣,個個是餓鬼。湖北人有句俗話形容吃相難看:“像餓牢裡放出來的”,以前沒體會,到牢房裡就真真切切地擺在眼前。我同號的一個小青年,肚子特別大,每天早上發給每人的一點開水,每人約兩碗,供飲用和洗臉,他總是一飲而盡,還向別人要水喝。他總是笑着說:“飯不夠,水來湊。”他每天趴在風門前苦苦哀求:“阿姨、大姐,加點菜!”由於他嘴甜,送菜的經常將沒分完的剩菜全給他,他一下全倒進自己的臉盆里,一臉盆菜竟獨自吃光。有時要不到菜,他乾脆把做火柴盒的糨糊吃掉。牢房裡也不止是他一個人吃,後來看守所換上化學糨糊,他吃得嘔吐才不敢吃了。監號里最奇的是賭飯遊戲,叫做吃飯“放衛星”。賭勝者將全監號所有人的飯一次吃掉,不吃菜。賭輸者只能吃自己的一份水煮菜。有的六七十歲的人居然一次能吃近兩斤米飯,這種事情社會上沒有親歷過的人有誰會相信呢?
  雖然飢餓是難耐的,但對我來說無所謂,有一次我胃疼,四天沒吃飯也熬過來了。生活的艱苦我是毫不在意的。人們多以為牢房裡的生活是陰森可怕的,犯人一定會愁眉不展。錯了,犯人最討厭的是整日以淚洗面、愁眉苦臉的傢伙,大家的要求是人人都要“快活”,所以“快活”一詞成為犯人見面打招呼的常用語。為了尋找“快活”,上面說的吃飯“放衛星”是一種,還可以土法下棋,土法打牌,“打電話”敲牆互通消息,如176是“要吃肉”等等。最常見的娛樂是吹牛,侃大山,吹牛永恆的主題是“性”和“吃”,真是牢房裡缺什麼大家就侃什麼,實行精神會餐。

在看守所演講“打倒華國鋒”

  當時監號內張貼的監規落款仍是“武漢市革命委員會制定”,我對幹部(犯人對看守的稱呼)說:“你們既然仍承認武漢市革命委員會為合法政權機關,那麼以篡黨奪權的罪名關押我就是非法的。我當武漢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是毛主席、黨中央批準的,我沒有奪誰的權,是別人奪我的權,我決不會遵守什麼監規。”我曾寫下打油詩道:“監規上書革委會,要我遵守理太虧。若還承認革委會,你就要聽我指揮。究竟誰奪誰的權,哪個錯來哪個對。除非主席親口講,我已不知該聽誰。”
  我不守監規的表現是,畫上大幅毛主席和周總理的畫像張貼在監號內,高唱毛主席語錄歌或大聲朗讀毛主席詩詞、革命烈士詩抄,高唱《國際歌》和岳飛的《滿江紅》等等,我想唱什麼就唱什麼。
  不知是出於對運動案的看法和當局不同,還是出於對我身體殘疾狀況的同情,總之從第一看守所的所長到所有幹部都給了我極大的寬容。儘管我在看守所里為所欲為,鬧得一塌糊塗,他們從沒有對我大聲訓斥,更沒有用刑具懲罰,而他們對刑事犯的懲戒我是親眼目睹的,犯人“背寶劍”的刑罰是很痛苦的。
  幹部們反覆對我說:“不是我們要關你,關你是由上面決定的。你要鬧到上面去鬧,不要為難我們。”我說:“我找不到上面,我在看守所鬧正是要通過你們反映上去。革命烈士不都是在牢房裡鬥爭嗎?我很想成為這樣的烈士,烈士需要劊子手成全。”幹部們為了讓我在監號里少鬧,想了很多辦法,如單獨找我談話或單獨為我放風,送開水給我喝(用水壺燒的開水味道就是不一樣),給煙抽等等。我對這些幹部直至所長至今仍深表感謝,我在坐牢的幾年中給他們製造了數不清的麻煩,他們也表現出了極大的耐心,使我的人格尊嚴沒有受到侵犯。直接管我的幹部名叫余華山,有較高的水平,就連人稱“周閻王”的周所長對我也是很客氣的,使我深感學習班和看守所是兩重天,早知如此,我也大可不必擔心被關進來了。
  幹部對我的寬容並沒有使我收斂,我橫豎是視死如歸的,對什麼都不在乎,長期的關押使我憤怒,我多次要求治病和公審(在多大範圍里抓的我就在多大範圍里公審),均得不到解決,病痛的折磨使我忍無可忍。有一天我看到報紙上有一篇華國鋒署名的長文《堅持在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一文中有這樣一句“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們堅決照辦,凡是毛主席的戰略部署我們始終不渝地遵循。”我一看就大罵華國鋒是“騙子”,是“兩面派”、“陰謀家”。我心想,我從未反對過華國鋒,在批鬥逮捕大會上卻將我扣上“反華主席”罪名,我今天乾脆大反特反,大不了將我拖出去槍斃。於是我在全看守所夜深人靜的時候,突然站起來以最大的聲音作打倒華國鋒的講演,大罵他是叛徒、騙子、反革命兩面派、陰謀家。這一下不得了,幹部帶領槍兵以最快的速度打開牢房,一擁而上,把我丟進隔音室監禁,再也不怕我鬧事了。
  我聽過犯監規被關進隔音室的刑事犯,把隔音室形容得非常恐怖,一般的刑事犯人關進去半小時即會叫饒投降。
  待我被關進去時,睜開眼睛許久什麼也看不見,後來我藉助微弱的燈光看清了,隔音室約1.5平方米左右,既無床鋪也無被褥。地上有一小洞,是供犯人大、小便用的,洞旁邊有固定的腳鐐、手銬刑具,隔音室密不透風,只有拇指大的一個小洞透氣,既無水又嚴重缺氧,兩道厚厚的門完全隔音,裡面鬧翻天外面什麼也聽不見,一副比棺材還要厲害的活棺材!關在裡面的人完全是活着的死人。我不知死活,還在裡面大呼大叫,很快就窒息暈過去了。有一天,一個看守的槍兵居然偷偷遞給我一支點燃的香煙,我抽了幾口,因裡面缺氧太難受,只得忍痛把香煙丟進洞裡去了。槍兵很同情地對我說:“領導規定我不能同你講話,但我聽說,你只要肯認錯,馬上就可以放出去了。千萬別說是我說的。”我不知槍兵是真的敢冒險向我透漏機密,還是幹部特意授意槍兵來勸說我,反正我不為所動,堅決不肯認錯。我對槍兵說:“不信你看,華國鋒那樣的‘災麥子’①遲早是要垮台的!”我在隔音室堅持了半個月,身體大受摧殘。這天來了一位市公安局孔副局長,人稱孔鐵嘴,找我去談話。我不但絕不承認我在看守所演講有錯,還說關押我也是非法的、錯誤的。我跟毛主席太緊,你們卻污衊說我反對毛主席。我從沒有反過華主席,你們非要給我扣上反對華主席的帽子,那我今天就真的反了華主席,讓你們按這個罪名給我定罪好了。我多次見過毛主席,我當市革委會副主任還是毛主席批準的,為什麼不說我是毛主席幫?我多次見過周總理,一塊吃飯、喝酒、看電影、照相,為什麼不說我是周總理幫?我從未見過那四個人,為什麼把我打成“四人幫”的黑幹將?我身體有病為什麼不給我治病?你們說我有罪為什麼不公審?……我侃侃而談,談了兩個多小時,孔副局長不耐煩了,一揮手,槍兵不送我回隔音室,卻將我送回原監號。我拒不檢查,也被強行解放了,以後對我提起公訴時也不提我在看守所公開大反華國鋒的事,因為華國鋒那時已經被攆下台了,成了又一次宮廷政變的犧牲品。

強加罪名,判我八年徒刑

  在我被非法關押時,我一再強烈要求在什麼範圍抓我,就在什麼範圍公審我。我要求召開百萬人公審大會,當局一直置之不理。直到針對我們專門制定了新刑法,直到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後,直到審判湖北的夏(幫銀)、朱(鴻霞)、胡(厚民)、張(立國)後,1983年1月才在武漢又拼湊了一個吳焱金、顧建棠、彭祖龍、曹承義“四人幫”進行審判。據顧建棠查到的中共中央檔以及湖北省政法委經辦“兩案”負責人謝杰民的親筆證言,當時湖北省向中央申報“兩案”需要判刑的人是很多的,但中央後來決定,湖北省“兩案”只判刑到夏邦銀、朱鴻霞、胡厚民、張立國四個人為止,除個別人有刑事問題外,下面的一律不再審判。但當時把持省、市委的主要負責人違抗中央指示。一定要上掛下聯、層層打擊,在武漢也搞了一個“四人幫”,於是就有了對我的所謂審判。
  因為我拒絕了當局指派的對我作有罪辯護的免費律師,委託我的妻子作辯護人,其目的也是為了讓她了解我在文革中活動的全部真相。由於我請了妻子當辯護人,起訴書就送達我妻子,所以,我並沒有看到起訴書的文本,也就不知起訴我什麼,因而無法寫辯護詞。再說我這個人講話從來不要講稿,有了講稿也不照講稿念。1968年省、市革委會成立後,當年國慶搞了一次盛大的群眾遊行,在這麼莊嚴的大會上,我也是脫稿講話的。那天我在主席台上作為群眾代表講話,我一開口就是“革命的同志們、革命造反派的戰友們”,然後完全離開講稿大講特講,以至現場的廣播聲音被關掉數次。
  在法庭上,並不十分了解我文革全部情況的妻子逐條為我作了無罪辯護。
  我本人也在法庭上作了許多插話和發言,並進行了陳述。
  1月24日—25日連續兩天開公審會,其實判決書早就寫好了,審判不過是走個過場。1月25日審判完了就當庭宣判,宣判完後,對我的關押就結束了。因為我身體殘疾,當局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提前將近兩年釋放了我。我被大哥和等在法庭外面的交通車接回家了。
  我回家後,因為我要治病,要生活費,1984年夏天去過副市長謝滋群家。我以前去是隨到隨進。這次哨兵不讓我進,我報上名字叫哨兵打電話,打完電話哨兵說:“對不起,首長不見你。”我當時很生氣,想起在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時,不少衝擊市革委會、找謝滋群副主任麻煩的人,全由我給他擋駕處理了,今天連門都不讓我進。於是我寫了一封措辭不太客氣的信,交哨兵轉交謝副市長。
  沒想到這件事又給我招來牢獄之災。我和顧建棠一樣,都是宣判完了就回家,何況我還是因病保外就醫。就因為這封信,1984年9月當局又把我投進武漢第二監獄。由於我身殘病重,解大、小便障礙,既不能參加勞動,也不能同勞改犯住在一起,所以監獄把我單獨關押在懲戒犯人的禁閉室里。因為我不是受懲戒的犯人,所以牢門是日夜開着的,我可以自由活動,在監獄內到處逛,隨便和人聊天。
  1985年3月13日,我帶着渾身傷痛的重病之軀,服完了八年徒刑,終於走出監獄大門,開始了艱難的謀生之路。

笑評當年判決書

  26年前,當法官將判決書交給我時,我看都沒看,當場撕得粉碎,以表達我的憤怒。2004年因為要解決“兩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人員養老生活費,省政法委必須審核當年法院對我的判決書,沒有判決書,無法認定我是“兩案”人員,拿不到生活費。我只好到原審判單位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複印了當年的判決書,證明了我“兩案”人員的身份,才領到了養老生活費。
  一般人大約很忌諱談坐牢,更不願讓人看判決書,似乎是一種恥辱。我們這些人則不然,我們問心無愧,光明正大,頂天立地,無事不可對人言。當局為整我們動用了全黨、全國的人力物力和全部社會資源,殘酷折磨,非法隔離審查,挖空心思編造了這些莫須有的罪名,我們的家抄空了,祖宗三代查遍了,親朋好友查遍了,連丈夫、妻子、兒女都要強迫揭發、交待。如果用當時整我們的方法清查如今的腐敗官員,大家想想會是什麼結果?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還用我多說嗎?
  今天重讀二十六年前的判決書,我不但毫無當年的憤怒,只覺得好笑,越看越樂。時間真是個好東西,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嘛!
  我的第一條罪狀是參加毛主席號召的一月奪權,我不過參加了一次會議,吵了架,奪權流產。這一條,矛頭是直指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當年鄧小平替劉冰轉信告遲群和謝靜宜的狀,毛主席大怒:“告遲群、小謝,矛頭是對我的。”明目張胆否認毛主席直接支持的“一月風暴”,矛頭不是指向偉大領袖又是指向誰?還用我辯護嗎?
  第二條罪名是:污衊“7·20”為“嚴重政治事件”,在《六二四戰報》上發表署名文章,誣稱武漢軍區搞了“反革命暴亂”,煽動同夥把所謂“黨、政、軍”內走資派及公檢法,“百萬雄師”中一小撮壞頭批深批透,鬥倒斗臭。我在小報上的文章與1967年7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給武漢市革命群眾和廣大指戰員的一封信》提法完全一致,當時全國軍民也是這麼跟着表態的。硬說我小報的一篇文章“致使大批幹部、群眾遭到殘酷迫害”,實在是牽強附會,難道我的一篇短文比中央的指示威力還大,實在是太抬舉我了。欲加之罪,也太缺乏法律根據和事實了。這裡需要指出的是,連“百萬雄師”的頭頭們也不承認我迫害過他們,相反的“百萬雄師”司令俞文斌在1972年出獄後曾帶領幾個頭頭親自登門看望我,對“6·24”屠殺工造總司群眾表示道歉,並對我們在7·20事件後沒有對百萬雄師群眾進行報復表示感謝。只是當時在我心中由於“6·24”血案這道坎過不去,對俞文斌等人非常冷淡,沒有說一句原諒他們的話。30多年後,俞文斌見到我說:“我們對你印象還是比較好的,你是個老實人。可是當年我們親自上門賠禮道歉,你一言不發,搞得我們下不了台。”
  第二條罪狀也不需要駁,因為當時對武漢問題是毛主席、黨中央表的態,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1967年7月27日《給武漢市革命群眾和廣大指戰員的一封信》明確提出“四個一小撮”,當時解放軍大遊行也喊了這種口號,偏偏我在小報寫一篇感想就成了罪狀,我可沒有中央的調子高。為什麼不批中央而扣我罪名呢?恐怕至今也找不到我迫害任何人的證據,相反跟我造反的群眾被無辜屠殺28人,殺人者竟成了有功之臣,活着的被封官晉爵,當上局長,死了的被平反昭雪等等,這又是哪一家的法和理呢?
  第三條罪狀是領導“反覆舊”。當時毛主席、周總理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親自解決此事,中共中央為此發了《五二七指示》,我為此作了數不清的檢討,被整得死去活來。現在到這裡升了級,成了顛覆政府的罪狀。大家知道,所謂顛覆政府,應該是指顛覆當時無產階級專政的政府,是搞資本主義復辟。當時我是紅色政權的負責人之一,我們參加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恰恰是為了鞏固紅色政權。究竟是誰顛覆了無產階級的政權?現在還需要我說嗎?如果我真的顛覆了無產階級政權,早該成當局的大英雄了。
  第四條罪狀是批林批孔搞“放、平、補、提、納”。這也是符合毛澤東思想和當時實際的。省、市委當時都在轉彎子,主動做這方面的工作,當時放人、補台都是省、市委決定的,我們作為文革中一直被打壓的人,當時提這些要求是一點也不過分的。如果我們真的“奪了權”而且“橫行十年”,還用得着為被抓、被整的戰友去要求省、市委“放、平、補、提、納”嗎?只能說明我們當時也是被整肅、被打壓的弱勢群體。
  最後一條罪狀是參加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這更是響應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號召,可以說全黨、全軍、全國人民都參加了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只是我們的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是聯繫實際,促省、市委轉彎子的,省、市委後來也開始轉彎子,還在襄樊召開轉彎子經驗交流會。不僅如此,十月政變後,華國鋒為了掩蓋自己反對毛主席的罪惡陰謀,穩定局勢,不是仍在各種公開場合高喊“繼續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嗎?甚至在逮捕我的百萬人大會上不是仍在高喊“繼續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嗎?我們積極響應毛主席的號召,何罪之有?至於說我污衊給周總理獻花的群眾是反革命,完全是沒有證據的不實之詞,相信當局到今天也不可能拿出真憑實據。
  我當時是理直氣壯地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事後,審判長成厚勝對我說:“這都是全國統一定的,你要想辯明造反派無罪,除非四人幫無罪。”一語亮出了底牌:無罪也是有罪,這是政治需要。
  後來看到胡厚民的遺稿《法庭陳述》,胡厚民比我高明的是他看穿了政治鬥爭的把戲,既然打擊你是既定方針,為自己辯護是不起任何作用的。他早就說過:既然造了反,就是給他們下跪也沒用。他在法庭上視死如歸,放棄了為自己個人辯護,而為全體遭受打擊的造反派和革命群眾申冤辯誣。他站得高,贏得包括他的反對派的尊敬,不得不稱他為“法庭英雄”、“悲劇英雄”和“失敗的英雄”。
  我家對門就是國民黨的戰犯樓,那是國家撥款專門為他們買的房子,他們都在市參事室掛職,開會有小車接送,每月工資不菲,而且是統籌醫療,實報實銷,看病、吃藥、住院不用自己花一分錢,死後有喪葬費,住房可以買賣也可以由親屬繼承。
  我經常和戰犯們談心,深嘆自己不如“戰犯”。戰犯們則說:“我們還不是托台灣的福!要不是有個台灣擺在那裡,我們能有這樣的待遇?中共當局對我們不敢馬虎,一是統戰的需要,二是做給全世界看。你們唯一的後台老板毛澤東死了,你怎麼能跟我們比呢?我們當年和共產黨是真刀真槍的干,誰沒有血債?政治這個東西永遠是為需要服務的。”真是“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戰犯們不愧為戰犯,直教我茅塞頓開。
  一位姓李的青年人說:“你豈止不如戰犯,也不如地、富、反、壞、右,誰讓你跟老毛跑,造走資派的反,這是應得的下場!”
  我參加了一場由共產黨和毛主席領導的無產階級專政條件下的文化大革命,十年中,我能做到約束部下,沒有對一個領導幹部進行武鬥,不把矛頭對準無辜群眾,文化大革命那麼亂的情況下很少有人犯罪,應該說是相當不容易的。即使在我的戰友被無端屠殺28人的情況下,我也強令不准報復。即使有個別人不聽招呼,我一經發現,立即制止。例如王錦銘在7·20事件後把胡重遠抓來打,我發現後當即制止,當場放人,並派人護送胡重遠回家。
  然而,我的武漢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的級別(相當於副軍級)、工造總司司令的頭銜,決定了我無論如何注意政策、潔身自好都是徒勞的。正如隔離審查時專案人員對我說的:“我們不打擊你打擊誰?”我和劉祖平不一樣,明知自己是冤案,卻不做平反夢,如今社會上絕大多數人已不把我們當反革命看,相反的我的街坊胡炳賢見面就喊我“老革命”。我所到之處,還是挺受人尊敬的。缺憾就是自己太窮了,年老力衰,身殘病重,面對養老和治病均沒有保障的晚年,我憂心忡忡。更使我悲傷的是,相濡以沫的妻子受我牽連英年早逝,我唯一可以依賴養老送終的女兒也因為我的政治陰影和生活的壓力意外身亡。如今孤身一人的我再沒有什麼牽掛,也沒有什麼恐懼了,隨時可以去見馬克思和毛主席。我很欣賞一副古聯:“俯仰無愧天地,褒貶自有春秋。”這應該成為我的墓志銘。


後 記

  由我口述、鍾逸先生整理的這本文革回憶錄,意在儘可能還原我所經歷的武漢文革原貌。由於時隔四十多年,手頭沒有原始數據,掛一漏萬,或者事實小有出入,在所難免。現在無須爭論當初誰對或誰錯,也不存在指責誰,而是擺清事實,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留給後人一份遺產,讓歷史最終來進行評判。
  不是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嗎?這個檢驗的過程有時是很漫長的。以此推論,美國只有兩百多年歷史,建國以後就沒有翻過燒餅,由於軍隊國家化,也不存在政變的問題,科技、生產都上去了,成為世界第一強國,是否可以說實踐證明美國是最正確的呢?是否可以說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過去同美帝國主義的鬥爭是錯誤的呢?是否(再問就麻煩了)……通過一個極短的實踐,全盤否定另一個長期占統治地位的實踐,是否自身還要繼續經過實踐的檢驗呢?獲得真理是沒有止境的,任何事情都不能離開特定的歷史環境實事求是地分析問題。
  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既然“史無前例”,它的對與錯當然不是我們這些親歷者能下結論的,它將是相當長一個時間研究和爭論的課題。
  不過,造反派這個人數眾多,受迫害、打擊最重的群體,一直沒有話語權,被妖魔化,深深的偏見印在一些人的腦海里,年青一代則更不知當年造反派是怎麼一回事。
  簡單地說,造反派代表着最底層的人民群眾,與日益腐化的官僚階層——當權派存在着永遠的矛盾。自古以來,總是當權者整群眾,群眾給領導提意見是大逆不道,要遭報復、穿小鞋的,何況造反,造反是要殺頭的。
  毛澤東在文化大革命中開創這樣一個先例,他公然號召人民群眾起來造當權者(走資派)的反。他自己在中央五一六通知中率先提出:“混進黨里、政府里、軍隊裡和各種文化界的資產階級代表人物,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義分子,一旦時機成熟,他們就會要奪取政權,由無產階級專政變為資產階級專政。”矛頭直指黨、政、軍的走資派。他帶頭“炮打司令部”,在黨的領導下,受迫害和打擊的人民大眾才有了一次理直氣壯和當權者或走資派鬥爭的機會和勇氣。這批無辜的群眾在文革開始就是被整的受害者。而那些整人者依然是歷次運動一貫整人的當權派及其子女和被他們重用的骨幹。文革初期“破四舊”颳起的紅色恐怖,什麼“紅海洋”,砸廟宇,毀文物,抓黑幫,橫掃地富反壞右、牛鬼蛇神等等,都是由當權派操縱保守派紅衛兵干的。文化革命中任意武鬥,隨便抄家、抓人、打人、殺人也是他們首開風氣的。但當權者操縱的所有國家宣傳機器都將此說成是造反派的罪行。當局根本不承認文革中有受黨、政、軍走資派支持的強大的保守派殺人放火的事。對這些人的罪行非但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從不清算,還要大加培養、重用。雖然是成王敗寇,由勝利者書寫歷史,但口口聲聲強調“實事求是”的當權者又哪有一點實事求是的胸懷呢?這就是迫使我們這些文革的親歷者不得不認真回憶,痛苦地思索,力爭留下一點文字給後人的原因。
  文革運動初期,為了發動群眾造資產階級司令部的反,毛澤東是不遺餘力支持造反派的,甚至是支持激進派的。以致在造反派中形成了造反精神越強越革命的錯覺。當時沒有這批敢沖敢闖的小將,群眾確實難以發動起來,從這個意義上講,激進派是有功的。同時也滋長了他們唯我獨左、唯我獨革、老子天下第一的極左思潮。
  由於造反派有了激進派和溫和派,加上大聯合、奪權的爭執,造反派的內戰在所難免,它是一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全國性現象。這就轉移了鬥爭大方向,斗、批、改搞不下去了,武鬥升級了,誰打招呼也聽不進去了。特別是清華大學的蒯大富下令開槍打死、打傷毛主席派去制止武鬥的工人、解放軍,激怒毛澤東,召見五大領袖,從此大、中學生和知識分子的造反派退出了歷史舞台。毛澤東在講話中對不聽話的“知識分子”和激進派作了嚴厲的批評,強調三年結束文革。
  三年結束文革,本來是毛澤東最初的設想。但毛澤東“7·20”在武漢遭遇滑鐵盧後,加速了結束文化大革命的步伐。毛澤東為平衡各派政治勢力,拋出王、關、戚,犧牲文革中為他衝鋒陷陣的全國造反派。
  但失控的文革不以毛澤東的意志為轉移,造反派一旦被打下去,否定文革的勢力立即洶湧而來。於是毛澤東又發動批林批孔、評水滸批投降派、學習無產階級專政理論、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等運動,他決心捍衛他一生中做的第二件大事——文化大革命。
  因為毛澤東是文化大革命的發動者、領導者,是總頭子、總司令,所以一切反文革的勢力把主要矛頭和終極矛頭對準毛澤東。但毛澤東又是中國共產黨的一面旗幟,背棄了毛澤東的中國共產黨一時不敢貿然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所以相當長一段時間極力阻止和迴避把矛頭指向毛澤東本人,而是使用政治鬥爭伎倆,先搞掉那四個人,再全面清算造反派,把所有的罪責都加到那四個人和造反派身上,還說自己是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
  華國鋒是最典型的例子,他先是野心膨脹,當了投降派,採取非正常的黨內政治鬥爭手段抓了四個人。然後自己以正統毛主義者自居,堅持“兩個凡是”,大搞“抓綱治國”運動。所謂“抓綱”,就是狠抓階級鬥爭之“綱”,所謂“治國”,就是大規模的進行抓捕鎮壓。以肅清“四人幫”殘餘為藉口,從上到下在全國範圍內大肆抓捕、關押、處決一切政冶異議人士。在“抓綱治國”的政治運動中,以“四人幫的殘渣餘孽”的罪名進行無情的鎮壓,一樣地用文革中走資派慣用的所謂“惡攻罪”來抓捕和殺人。所謂“惡攻”就是惡毒攻擊之意,大到一本書、一篇文章,小到一封家書,情書,一句話,只要沾上了“惡攻”二字,就可能人頭落地。華國鋒的倒行逆施,使全國造反派陷入血海深淵,結果還是曇花一現,他的“一舉粉碎”,成為走資派改朝換代的工具,一樣被別人搞陰謀逼下台,被別人“一舉粉碎”,成為歷史上的笑柄。
  由此聯繫到文革中的造反派頭頭,在當權派面前即使表現得再好也是沒有用的,毫無意義的。在政治鬥爭中輸掉的一派,只能接受被人狂潑髒水的結局。
  武鋼有個董明會,本是個老實工人,文革中是造反派中的擁軍派,被軍代表選中參加中共九大、十大,當上了中共中央委員、中共武漢市委書記、武漢市總工會主任、武漢市民兵指揮部總指揮。此後他與造反派從不往來,一心聽軍代表的,後來則一心聽領導幹部的。毛澤東逝世後,他也和其它一直造當權派反的造反派頭頭一樣被抓進去坐牢。開始他想不通,後來他看到華國鋒、汪東興、陳永貴、吳桂賢等都下台了,他才想通了:政治鬥爭是殘酷無情的,只要你與毛澤東與文化大革命沾上邊,再謹小慎微也沒有用。
  還有一個新派頭頭,新華工的張立國,自從1968年2月被結合進湖北省革命委員會當上副主任以後,就與造反派斷絕往來,一條心聽曾、劉首長和張體學的話。毛澤東逝世後,同樣被列為與夏邦銀、朱鴻霞、胡厚民一樣的湖北地區“四人幫”代表人物,被重判13年。他十分地想不通,看來他沒有搞通“政治鬥爭需要平衡”這一點。當權者光打擊鋼派不打擊新派行嗎?不僅他被平衡了進去,我不是也被平衡進去了嗎?
  造反派群體長期受打壓,被妖魔化,根本的原因還是體制的原因。只要法制不健全、不完善、執法不公,只要人權沒有充分保障,只要沒有充分民主,沒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遊行結社自由等憲法保障的權利,問題是很難解決的。不是對文革歷史要淡化嗎?淡化到文革倖存者全部自然消亡,淡化到沒有人敢為造反派伸張正義、說公道話,文化大革命這段歷史就淹沒了,剩下的只是官方的記載,是成為定式的結論。
  我這本書是很不成熟的,拋磚引玉都談不上。只是希望更多的文革倖存者把自己的經歷和感悟如實地記錄下來,給自己也給後代一個交代吧!
  我雖然不是完全不能動筆,但重病纏身,沒有那個精力。於是由我口述,鍾逸先生整理成這些文字。為這本書,鍾逸先生犧牲了大量的寶貴時間,反覆核對史實,徵求各方意見,終於得以和大家見面。對鍾逸先生付出的辛勞,我深表感激。
  對本書提出修改意見的有徐海亮、余德亨、段夙慧、羅耀先、顧建棠、彭勛、彭祖龍、柳英發、謝保安、李承弘、鄧國棟……在此向他們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向為本書付梓作出艱辛努力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

  吳焱金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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