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期間國民黨與日本政府的三次秘密談判 |
送交者: 海角天涯 2010年09月20日17:20:3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第一樁:1938年的“宇垣一成、孔祥熙秘密談判 www.
這是蔣介石第一次主動要求同日本進行的“和平交涉”。 www.
蔣執政後,曾多次派張群去東京、漢城(朝鮮京城)同宇垣一成就中日關係交換意見。鑑於滬寧、徐州失守,日軍猛撲武漢,形勢嚴峻,蔣介石命行政院副院長、國防最高會議秘書長張群於1938年5月電賀宇垣一成就職,張群說:閣下就任外相“實為極其重要的大事”。“過去多次就東亞問題交換意見。余確信此次閣下定能將一向抱負付諸實施。”宇垣回電說:“余昔日談及想法意見,今後定當盡最大努力予以實現。”張群再次致電,說:“能讓我們進行和平交涉嗎?如有此意,可由汪兆銘或者我本人出面接洽。” 宇垣答覆:“我們期望和平談判。”“由先生與汪兆銘出面處於第一線,則需慎重考慮。在貴國人士心目中,一聽說張群或汪兆銘,會當即認為是親日派巨頭。日本人同您和汪兆銘在交涉前列對話,很容易談攏。但貴國國民卻會譴責這是親日派干的,他們賣國求榮,反而使交涉陷於不利。”(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1246頁。)宇垣指名要“與日本關係不深”的新任行政院院長孔祥熙出面交涉。 www. 6月26日,“宇垣一成、 孔祥熙秘密談判”以日本駐香港總領事中村豐一與行政院秘書喬輔三之間在香港舉行“預備會議”的形式進行。 www. 這次交涉有兩個特點:一是日本宇垣外相要求中國:(一)承認滿洲獨立;(二)華北、內蒙劃為‘特殊地區’;(三)對日賠償;(四)經濟合作,共同開發(中國)資源;(五)在某些地區駐兵;(六)中國接受日本顧問或其他指導者。(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 1247頁。) www. 而孔祥熙院長在“滿洲獨立”問題上對日本做出從無先例的大讓步;二是日本試圖將7月8日五相會議新決定——“蔣介石下野”作為中國中央政府“屈服的條件”之一(註:五相會議決定:《中國現中央政府屈服時的對策》(1938年7月8日),日本外務省檔案S493。),強加給中國方面。 www. 《宇垣一成日記》是一份珍貴的第一手資料。交涉當事人宇垣外相在其日記詳細而具體地記述了這次交涉的經過。該日記揭示,孔祥熙“希望和平在漢口失陷前迅速實現”,急切謀求妥協。7月18日,他回答日本外相如下: www.
內蒙設置特殊地區是可以的。” www. “關於接受(日本)顧問,共同開發資源都是好事情。”(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1247頁。) www. 孔祥熙說:在華北設置特殊地區不適宜,中國無力支付對日賠款。 www. 日本要求“蔣介石下野”是這次交涉的焦點問題,也是難於達成妥協的癥結。孔祥熙說:“蔣先生果真下野,將由誰人同日本簽訂條約呢?”他提出一個退讓方案:“目前,我本人為行政院院長,居蔣之次席”,“可否由本人以行政院院長負全責而辭職”。至少在履行條約完畢之前,蔣先生依然居於其原有的地位。(註:〔日〕宇垣一成:《“對華和平工作”之經過》,《宇垣一成日記》,卷2,第1247頁。)可是,日本方面斷然拒絕。 www. 為了達成妥協,孔祥熙答應乘日本軍艦親自赴長崎與宇垣外相直接會晤。最後,日本陸軍強硬派板垣征四郎、東條英機堅持要“蔣介石下野”,並以成立“興亞院”為手段迫使宇垣外相辭職,使這次交涉告吹。 www.
有的“戰時正常因應”論者也使用《宇垣一成日記》這份原始資料,但只引日方提出“承認滿洲獨立”等六項無理要求,卻不提《日記》所載孔祥熙在對案作出“派公使或大使”的承諾。(註:王建朗:《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對外關係》第四章《日本誘降與中日秘密接觸》,中共黨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195—196頁。使用《宇垣一成日記》原始資料又掩蓋國民政府面目者不僅這一處。第四章作者引用《宇垣一成日記》資料,卻避開張群提名汪兆銘“出面交涉”和宇垣稱汪兆銘、張群在中國人看來是“親日派巨頭”,他們出面交涉會被“貴國國民譴責親日派賣國求榮”兩段重要情節。其表述是:“後來宇垣又顧慮張群的親日名聲可能會把事情弄糟,遂又建議改請行政院長孔祥熙出面”。(見該書第194頁)類此改變第一手資料原意而“為國民政府諱”的做法是嚴謹學風所不宜採取的。)這豈不是“為國民政府諱”嗎? park.com . 第二樁:1939年蔣介石直接指揮的復興社杜石山與日本萱野長知、小川平吉之間的香港談判。 www.
3月16日,宋美齡蒞港指導。17日,柳雲龍、杜石山、萱野長知在香港大酒店350號房間開始交涉。柳雲龍提出如下條件:(一)平等互讓;(二)恢復盧溝橋事變前的狀態;(三)領土(完整)主權(獨立);(四)(日本)撤兵;(五)簽訂防共協定;(六)中國贊成經濟合作;(七)不追究維新政府、臨時政府人員的責任;(八)對滿洲另行協定。(註:《萱野長知電報》(1939年3月18日),同上書,卷2,第614頁。)3月24日,日本前鐵道大臣小川平吉抵港參加談判。日本方面對柳雲龍的條件不予置理。4月初,小川平吉提出一個和談的“先決問題”,即要求蔣介石將“容共抗日”改為“排共親日”,首先討伐共產黨,然後實行局部停戰,同時開始“和平交涉”。(註:《小川平吉致東京諸公閣下》(1939年4月8日),《小川平吉關係文書》卷2,第618—619頁)。 www. 這個“先決問題”是在中共領導的人民抗日力量日益壯大的情況下提出的,表明日方將“討共”作為日蔣妥協的基礎。這是此次香港交涉內容與以前和談的明顯不同之處。杜石山將小川所提首先討共的“先決問題”報告宋美齡,宋稱可以密約辦理。隨後,杜致電蔣介石請示,蔣復電“用密約辦理”。(註:《杜(石山)氏筆談》(1939年3月末),《小川平吉關係文書》卷2,第615頁)。 www.
小川密函轉到重慶,蔣介石提交嫡系幹部會議討論。但事為中國共產黨和桂系得悉。中共要求“通緝主和人員”,要蔣履行西安抗日約言,不得中途妥協;桂系聲稱:如果議和,廣西軍隊將單獨抗戰。(註:《杜(石山)氏筆談》(1939年6月6日及9日),《小川平吉關係文書》,卷2,第634、635頁)。 www. 當日蔣圍繞派遣要員問題糾纏不休之際,汪精衛降日活動已有進展。東京確定實行“倒蔣立汪”政策。9月13日,日本政府聲明:將扶持汪精衛成立中央政府列為施政方針。於是,萱野長知10月13日離港,日蔣交涉停頓。 www. 《小川平吉關係文書》是日本談判者收集蔣介石在秘密議和中所發大量“密電”及其代理人杜石山與日本人“筆談”手跡編纂而成的歷史文獻。它揭示出蔣介石指揮香港談判諸多秘密活動,內容翔實,具有說服力。這一文獻反映出的歷史事實告訴人們:蔣介石確曾允諾日本談判對手可以“首先討伐共產黨”,雙方“用密約辦理”。這是國民黨統帥背離他本人向國人莊嚴宣布國共合作,“共保國家的生命與生存”諾言的鐵證。《小川平吉關係文書》揭示蔣介石與敵密謀簽訂“討共”密約的歷史事實,很值得肯定蔣介石對日議和的研究者深思:所謂“為了結束戰爭而進行交涉並做出一定妥協並沒有錯”的論斷是否符合實際?顯然,“並沒有錯”的結論是站不住腳的。 www. w. w. 第三樁:1940年“桐工作”(又稱“宋子良工作”)香港、澳門談判。 www. 這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次日蔣“和平交涉”。這裡僅簡略地列舉一些歷史事實,來論證蔣介石在敵人提出更為苛刻的亡華計劃的情況下,他為謀求妥協是怎樣作出重大退讓的。 www.
蔣介石侍從室親信幕僚唐縱在其日記這樣記載:雨農(戴笠)說:日本人“天天在香港尋求中央路線講和。據敵方的表示,如果中央接受和平談判,汪逆可以棄而不理,日方可以撤兵,而且板垣(征四郎)可以來重慶”。(註:《唐縱日記》,1940年3月2日條,第115頁)。 www. 於是,軍統局派曾廣冒充“宋子良”在香港同日本參謀本部鈴木卓爾中佐掛上了鈎。日蔣雙方持官方證書的代表於1940年3月、6月在香港、澳門進行兩輪交涉。 www. 日本代表提出經參謀總長載仁批準的“停戰先決條件”:重慶政府應當保證放棄抗日容共政策;保證與汪精衛派合作,重新建立中央政府或與中央政府合併;正式調整邦交,實現“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中國承認“滿洲國”;日軍駐紮於華北、蒙疆要地;華北、長江下游實現日中“經濟合作”;在治安恢復後日本始能撤退防共協定以外的兵力。(註:參謀總長載仁:《對實施桐工作的指示》(1940年2月21日),《今井武夫回憶錄》,中國文史出版社1987年中譯本,第335—337頁。)隨後,日本方面又增加一條要求:日本在海南島設置海軍基地。 www. 顯然,這是比先前兩次“和平交涉”更為苛刻的亡華條件。它有兩個特點:一是要求“汪蔣合流”;二是將對華軍事占領擴大到全國範圍,而且長期化、合法化。其實質是:要求蔣介石放棄抗日容共政策;讓日軍占領從東北四省、華北、內蒙乃至海南島的中國國土;聽任日本掠奪中國的資源,使中國淪為日本的獨占殖民地。 www. 據日本檔案《桐工作圓桌會議的經過概要》(1940年3月)、《今井武夫回憶錄》收錄雙方“對答記錄”和中國方面3月10日提出書面的《和平意見》的記載,重慶代表在交涉中對日本方面作了大幅度的讓步: www.
(二)原則上同意“締結防共協定及使內蒙地區特殊化”;萬一“在國防上有必要時,可推遲一部分撤兵”。(註:《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37、340頁)。此外,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桐工作圓桌會議的經過概要》(1940年3月)的表述是:“中國方面提出,當撤兵之際,在具體方法上,日本軍可在必要地點,相當長期地延緩撤兵。” www. (三)中國放棄抗日容共政策“乃和平協定後中國所取之必然步驟”。(註:中國委員:《和平意見》第二條,《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39頁。)重慶代表、最高國防會議秘書主任章友三強調:“自然停止抗日”;“中國正在努力剿共,所以防共問題可交給中國好了。”(註:《今井武夫回憶錄》,第132—133頁)。 www. (四)可以把華北、長江下游地區作為“經濟合作”地帶。(註:《今井武夫回憶》,第133頁。)“絕對同意”給日本臣民以在中國內地的居住、營業自由。(註:中國委員:《和平意見》,第五條,《今井武夫回憶》,第139頁)。 www. (五)中國招聘日本的軍事、經濟顧問。(註:中國委員:《和平意見》,第六條,《今井武夫回憶》,第139頁)。 www. 此外,重慶代表指出:汪精衛問題“純為中國內政問題”,無庸列為和平條件之一;絕不承認日軍駐兵華北。 www.
此刻,美國“制日援華”動向開始出現,中國共產黨反對中途妥協的勢頭強勁。舉棋不定的蔣介石在最後關頭決定“暫時擱置”他已同意舉行的“長沙會談”。 www. 蔣介石在“桐工作”交涉中對日退讓範圍之廣泛,性質之嚴重是空前未有的。同前兩次議和中讓步相比較:在滿洲問題上,由應允“派公使或大使”進一步退讓到締結協定,認可“滿洲國”是日本的“保護國”;由同意簽訂“討共”密約升格為承諾“放棄抗日容共政策”;認可日本“可推遲一部分撤兵”;把“經濟合作”地域具體化,同意日本在“華北、長江下游”開發資源;明白表示招聘日本軍事、經濟顧問;聽任“日本臣民”自由地在內地居住和經營…… www. 這些重大退讓牽涉到中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原則上的大是大非,實為民族大義所不容,極端有害於抗戰事業。這表明蔣介石把自己一貫標榜的“領土完整、主權獨立”八個字快要丟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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