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峰造極的明清文字獄 |
送交者: 二野 2011年01月09日08:11:49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登峰造極的明清文字獄 明太祖
御史張尚禮作詩:“夢中正得君王寵,卻被黃鸝叫一聲!”下獄死。 僉事陳養浩作詩:“城南有安婦,夜夜哭征夫”,被投入水中溺死。 兗州知府盧熊把“兗”錯寫成“袞”,被明太祖視為不敬,斬。 中書詹希原給太學寫匾額,“門”字少最後一勾,被視為阻礙納賢,斬。 僧人一初作詩: “見說炎州進翠衣,羅網一日遍東西”“新筑西園小草堂,熱時無處可乘涼”被懷疑抨擊明太祖刑法太苛,斬。 僧人來復作詩:“金盤蘇合來殊域,...自慚無德頌陶唐”,“殊”字被視為“歹朱”並罵太祖“無德”,斬。 朱元璋私游一寺,見壁上有詩“畢竟有收還有散,放寬些子也何妨?”大怒,將全寺僧人都殺了。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作《謝增俸表》中有“作則垂憲”,“則”與“賊”同,被視為罵太祖起兵當過賊,斬。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作《長壽表》中有“垂子孫而作則”,斬。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作《賀冬表》中有“儀則天下”,斬。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作《正旦賀表》中有“建中作則”,斬。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作《正旦賀表》中有“睿性生智”,“生”與“僧”同,被視為罵太祖當過和尚,斬。 澧州學正孟清作《賀冬表》中有“聖德作則”,斬。 陳州府學訓導周冕作《萬壽表》中有“壽域千秋”,斬。(《朝野異聞錄》) 懷慶府學訓導呂睿作《謝賜馬表》中有“遙瞻帝扉”,被視為“帝非”,斬。 祥符縣教諭賈翥作《正旦賀表》中有“取法象魏”,斬。 台州訓導林雲作《謝東宮賜宴箋》中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法坤”與“發髡”同,“藻飾”與“早失”同,斬。 德安府學訓導吳憲作《賀立太孫表》中有“天下有道”,“道”與“盜”同,斬。 處州府學教授蘇伯衡,作表箋誤,下吏死。(《明史-蘇伯衡傳》卷285) 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太祖大怒,斬。 狀元張信訓導王子,引用杜甫詩“舍下荀穿壁”出題,被認為譏諷中國,腰斬。(《皇明記略》) 不但大臣因文字橫遭不測,就連藩國朝鮮也不能逃脫,朝鮮國王李成旦進表箋,有犯上字樣,明太祖當即下令將進貢物品全部打回,還要朝鮮交出撰寫此文的鄭總。朝鮮恐懼,將鄭總押送至南京,太祖下令,發配雲南,仍令遼東都司不許高麗人通界,也不許商客貿易。(《國初事跡》) 更奇怪的是,朱元璋連死人孟子也不放過。明太祖曾說“使此老在今日寧得免耶!”(全祖望《鮚埼亭集》卷35)洪武二年下令將孟子牌位撤出孔廟,後來因為文星暗了,朱元璋做賊心虛,才恢復孟子牌位。但是朱元璋實行八股取士,孟子的“對君不遜”難以讓他容忍,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下令刪節《孟子》,書中被認為言論荒謬的共85章,一律刪去,占了全書的三分之一,刪定後定名為《孟子節文》,被刪的主要是以下幾類: 一 不許說統治者及其官僚走狗的壞話--“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梁惠王上) 二 不許說統治者要負轉移風氣之責--“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一正君而國定矣。(離婁下) 三 不許說統治者應該實行仁政--“得百里之地而君之,皆能以朝諸侯有天下。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公孫丑上) 四 不許說反對徵兵徵稅和發動戰爭的話--“有布縷之徵,粟米之徵,力役之徵。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古之為關也,將以御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盡心下)“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離婁上) 五 不許說人民可以反抗暴君、可以對暴君進行報復的話--“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梁惠王下) “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離婁下) 六 不許說人民應該豐衣足食的話--“是故明君制民之產,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今也制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贍,奚暇治禮義哉?”(梁惠王上) 七 不許說人民應該有地位有權利的話--“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盡心下) [明成祖]朱棣全面繼承了他父親文字獄的暴政,殺了方孝孺後,立即下令“藏方孝孺詩文者,罪至死”,方孝孺的門人不得已,將方的詩文改名為《侯城集》,才得以行於後世。永樂三年十一月,庶吉士章朴家藏方孝孺詩文,被斬。(《明通鑑》卷十四) 其他跟方孝孺有關的文字也不行,比如方孝孺的老師宋濂(《元史》的作者)詩集中有“送方生還寧海”,全部被刪節塗墨。還有練子寧的《金川玉屑集》也在查禁之列,還有建文帝的殉難諸臣的詩文一律被禁止發行,一切有關建文帝的文字都不許露面,還鼓勵告密,如永樂九年,黃巖縣告發有人持建文時士人包彝古所進楚王書,下法司嚴懲。(《明通鑑》卷十六) 除了跟建文有關的之外,明成祖還禁燒一大批戲曲,永樂元年七月,刑科給事中曹潤上奏社會上有褻瀆帝王的雜劇流行,明成祖下令五日內統統燒毀,“敢有收藏者,全家殺了”(顧起元《國初榜文》) 還有因出題獲罪的,永樂七年,翰林侍講鄒緝、左春坊左司直郎徐善述,御史彈劾他們偏題,鄒緝等被下獄。(《含山堂別集-科試考》) 還有因進書獲罪的,永樂二年,饒州士人朱季友獻書,明成祖看後大怒,說“此儒之賊也”,將其打了一通板子,家中藏書全部被焚。(楊士奇《三朝聖諭錄》) [明英宗]正統十四年,都御史張楷除夕作詩:“斯民何苦際斯時”“四山峰火照人紅”“亂離何處覽屠蘇”等,流傳京城,人多傳誦,禮科給事中王詔上書彈劾,張楷坐罪免職。(《明英宗實錄》) [明代宗]景泰七年,太常寺少卿兼翰林侍讀劉儼、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編修黃諫,主持順天府試,因出題犯宣宗諱,被彈劾。(《含山堂別集-科試考》) [明憲宗]成化二年五月,無錫處士陳公懋刪改朱子四書集注進呈,命毀之,交有司治罪。(《皇明憲章類編》) [明武宗]浙江僉事韓邦奇因為看到宦官掠奪富陽茶魚,為害一方,作歌哀之,被當地的鎮守太監王堂認為誹謗聖上,下詔獄,罷黜為民。(《明史-韓邦奇傳》卷201) [明世宗] 河南巡撫胡贊宗因為寫迎駕詩中“穆王八駿”語為誹謗,被革職,杖四十。(《明史-劉刃傳》卷202) 南京工部尚書吳廷舉因為引用白居易、張永詩句“朝廷雇我做閒臣”“江南閒煞老尚書”,嘉靖帝大怒,將其革職。(《明史-吳廷舉傳》卷201) 嘉靖十六年,應天府試,考生答卷多譏諷時事,考官評語失書名。嘉靖帝大怒,將考官江汝璧、歐陽衢下詔獄,罷黜為民,府尹孫懋下南京法司。(《明史-吳悌傳》卷283) 廣東所進試錄文體有錯,帝、聖字樣不行抬頭,學正王本才,布政使陸傑、按察使蔣淦等,下法司逮問,嘉靖帝嚴禁士子敢有肆為怪誕,不尊舊制者,一律罷黜。(《含山堂別集-科試考》) 山東所進鄉試小錄有防虜御邊內容,嘉靖帝認為內含譏諷,將考官教授周礦、李弘等多人廷杖八十,罷黜為民,其中監臨官御史葉經死於杖下。(《含山堂別集-科試考》) 吏部尚書李默因部試出題有用漢唐譏諷當朝,嘉靖帝大怒,下錦衣衛鎮撫司拷問,死於獄中。(《皇明馭倭錄》) 嘉靖三十三年正月,六科給事中、張思靜各杖四十,原因是元旦賀表中萬壽字未抬。(《明通鑑》卷六十) 顏鈞,是明代的進步思想家,受業於王守仁。明朝政府認為他的思想詭怪狂妄,下南京獄,幾乎被殺,多虧門徒羅汝芳“破產救之”,被充軍。 梁汝元也是明代的進步思想家,受業於山農。他曾在家族內試行一種空想社會主義,影響頗大,四方之士紛紛效仿,最後被下令逮捕,死於獄中。(《明儒學案:泰州學案》) [明神宗] 著名的進步思想家李贄,對儒學思想進行了犀利的抨擊,在他的著作《藏書》、《焚書》中抨擊孔子,流傳極廣,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和歡迎,萬曆三十年,禮科給事中張問達上奏,對李贄進行誣衊,將其下獄,死於獄中,年76歲。他的書多次被焚毀,天啟五年又焚毀一次,但是仍然通行不衰。(《明神宗實錄》卷369) 萬曆七年,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編修高啟愚主持應天鄉試,曾出題“舜亦以命禹”。萬曆十二年,御史彈劾他意在阿附已故宰相張居正,勸進受禪,大不敬,高啟愚於是被削職遣回原籍。(《含山堂別集-科試考》)
跟之後的雍正、乾隆兩朝相比,康熙朝的文字獄還不算非常嚴重,但是也殺戮了大批文人。 明史案 明史案開了以“逆書”索賂的惡劣先河。一些惡棍效法吳之榮,去挑別人書文中的紕漏,牽強附會,指為“逆書”,漫天敲詐。如孫奇逢所編的《甲申大難錄》被人控告是紀念亡明,孫奇逢因此被押進京入獄,經人營救方才出獄。後來竟發展到歹徒們索性自製逆書,想敲詐誰就把誰的名字列上。這要數沈天甫、夏麟奇、呂中等人膽最大、心最黑。他們刻印一本詩集,假託為陳濟生所編,書中作者為大江南北名士巨室七百餘名。康熙六年(1667年)沈天甫到內閣中書吳元萊家索銀兩千兩被拒,遂將此書檢舉報官,經刑部審理大白真相,沈天甫四人被斬於西市。 黃培詩案 《南山集》案 清雍正時的文字獄 年羹堯案 年羹堯死後七天,汪景祺斬首示眾,即汪景祺西征隨筆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恆任陝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堯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干謁年羹堯,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汪景祺這次西遊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罪抄家,《西征隨筆》被繳進宮中。雍正讀後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云:“悖謬狂亂,至於此極!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大約是隨筆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年羹堯。胤禛因此憤恨,但是又要表現自己孝道,處罪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聖祖仁皇帝,大逆不道”。於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眾,其頭骨在北京菜市口梟示了十年。妻子兒女發配黑龍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為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於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 與年羹堯有牽連的還有錢名世名教罪人案。錢名世字亮工,江蘇武進人,與年羹堯是鄉試同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誼。雍正二年(1724年),權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有“分陝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鐘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詩句。年羹堯受誅,錢名世當然在劫難聞逃。雍正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但沒有殺他,只是把他革職逐回原籍,卻又御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製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上。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抬不起頭。胤禛還命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一、十五去錢家查看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巡撫奏明治罪。這還不夠,當錢名世離京時,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學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為錢名世“贈行”,結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雍正一一過目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題為《名教罪人詩》,刊印後頒發全國學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分。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堯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誇獎。而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發配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作詩的人當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錢名世“百年遺臭辱簪纓”;有叫謝濟世的,他批判錢名世“自古奸諛終敗露”;但是不久,他們就跟着遭殃,亡國奴做豬做狗,仍不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國維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雍正初年襲爵一等公,授吏部尚書,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堯一樣,是雍正的重臣,沒有他二人,很難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參與了弒君改詔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穩了,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堯已除,隆科多也必須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譜)罪付審,諸王大臣合議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條大罪,得旨永遠圈禁,家產追補贓銀,其二子也受處分。次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而與隆科多案有關的查嗣庭案結束於隆科多治罪前數月。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進士,選入翰林,經隆科多保奏授內閣大學士大夫,後又經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禮部左侍郎。該文字獄詳見清初六家卷查慎行傳,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結束,查嗣庭戮屍、梟首,親族或斬或流放,牽連的江西官員統統革職。不僅如此,由於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進而遷怒於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獄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設浙江觀風整俗使,專職監視士人,整頓士風(接着東南各省相繼設立觀風整俗使)。十一月又下詔停止浙江士人鄉試、會試。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擁護,說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吳山蒙恥”,條陳整頓風俗、約束士子的十條建議,雍正批轉浙江巡撫和觀風整俗使議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經浙江總督李衛請求,雍正才解除停止鄉會試的詔令,兩年後撤消觀風整俗使。 謝濟世案、陸生楠案 其後又有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田文鏡是監生出身,從州縣小吏歷練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撫。他政令嚴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員辦事懦緩,接連劾罷三四員州縣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黃振國,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薦。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隸總督的李紱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鏡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紱忍不住指責田文鏡,說他不該有意蹂躪讀書人。於是田文鏡上密疏參劾李紱因與黃振國等人科舉同年,所以有意袒護,言下之意是說李紱等人私結朋黨。不久,李紱入京覲見,陳述田文鏡貪虐及黃振國等人冤抑情狀。雍正稍加調查,就懷疑李紱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黨。 同年冬,浙江道監察御史謝濟世上疏參劾田文鏡十罪。雍正把奏疏退還,而謝濟世堅持要上疏。雍正一怒之下把謝濟世革職逮捕,大學士、九卿、科道會審擬斬。由於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內容完全一致,都為黃振國鳴冤,黃振國是蔡王廷所薦,蔡王廷與李紱關係親密,雍正於是認定這幾個人在搞朋黨,將謝濟世減死發配新疆阿爾泰;蔡王廷降為奉天府尹;李紱降為工部侍郎(不久革職)。陸生楠,舉人出身,以軍功遷授吳縣知縣。引見時雍正見他應對滯訥,“舉動乖張”,便把他扣下來留京學習辦事,後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見時,雍正見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摺又寫有“五經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凶’,何以異於佛老”等句,覺得是諷刺自己。雍正進而想到他是廣西人,與謝濟世是同鄉,而李紱原先做過廣西巡撫,“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為黨援之處”。於是命把陸生楠革職,也發配阿爾泰。 陸生楠在阿爾泰著有《通鑑論》十七篇,竟成陸生楠通鑑論案的禍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疏劾陸生楠《通鑑論》十七篇,文中“抗憤不平之語甚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鑑論》隨本繳進。雍正雍正得奏,於七月初三日諭內閣,對《通鑑論》中的“狂悖”議論逐條加以批駁。批駁完,雍正“提議”將“罪大惡極,情無可逭”的陸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擬陸生楠應治之罪。從官當然遵旨惟謹,這年年底,陸生楠在阿爾泰軍中處死刑。 錫保在疏劾陸生楠的同時,對謝濟世也參了一本,說謝濟世所著《古本大學注》毀謗程朱,書隨本繳上,即謝濟世注大學案。雍正讀過後頌諭內閣,認為謝濟世不僅毀謗程朱,而且對時政“恣意謗訕”,尤切齒於《注》中所去:“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一句,咄咄逼問道:“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然後命朝臣議謝濟世應治之罪。眾臣擬謝濟世與陸生楠一同處死,雍正心血來潮,玩的就是心跳,密諭錫保在殺陸生楠時把謝濟世一同綁赴刑場,最後卻宣布謝濟世免死,不知當時兩人是何感受。 曾靜、呂留良案 屈大均案 然後又有裘璉戲筆之禍。裘璉是浙江慈谿人,少時曾戲作《擬張良招四皓書》,內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賢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語句,當時頗為傳誦。康熙末年,七十歲的裘璉中進士,後來致仕歸鄉。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歲的裘璉突然被捕,原來有人告發他那篇代張良寫的招賢信是替廢太子胤礽出謀劃策。次年六月,裘璉卒於京師獄中。少年戲筆,老年得禍,真所謂“人生識字憂患始”。 “清風不識字”案 “維民所止”案 清乾隆時的文字獄 然而樂極生悲,乾隆十六年(1751年),文字獄又死灰復燃,起於“偽孫嘉淦奏稿”案。孫嘉淦歷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書及直隸總督、湖廣總督等中央、地方要職,以敢於直言極諫著稱,聲望很高。乾隆十五年(1750年)前後,民間出現了一個假託是孫嘉淦寫的奏稿,稿中的內容“五不解,十大過”,直指乾隆帝,並把當時的朝中大臣幾乎全部進行揭露斥責。全國十八省皆爭相傳抄偽稿,次年六月,偽稿流傳到雲南時被當局發現,由此順藤摸瓜,輾轉根究,在全國追查偽稿作者。 山西巡撫阿思哈上奏,說流寓山西介休縣的直隸民人王肇基呈獻詩聯,毀謗聖賢;狂妄悖逆。乾隆皇帝立刻命其悉心根究,是否為偽奏稿案的“黨羽”。後來,阿思哈查明王肇基進獻詩聯是為取悅皇上,要求皇上任用他,與偽稿無關。接着,又有人揭發山東巡撫准泰在追究偽奏稿一事時有失職和拖延,旋即被乾隆皇帝革職拿問,調河南巡撫鄂容安接替其職。以上兩件事,在乾隆帝看來,前者說明偽稿流傳甚廣,肯定其黨羽不少;後者說明地方官員在辦理此案時,存在故意推諉、拖延的情況。於是八月二十八日,乾隆帝命軍機大臣傳諭各督撫,所有誣捏撰寫、分散傳播之犯為首惡渠魁:傳抄之犯中,凡藉以煽惑眾心,為之注釋,及仿效詞句,私自記載者,均當從重辦理。又向各督撫提出警告,倘若姑息養奸;苟且了事,不實心查辦者,均按對準泰的處置辦理。 皇帝督促之下,各省督撫全力緝查、不敢怠慢。九到十二月之間,各省先後查出偽稿有加注批語的情況:浙江郭縣知縣、巡檢、千總曾傳閱偽稿;甘肅也查出抄傳偽稿的人犯若干名,更有甚者在西南的土司境內的土官家也有傳抄的。一時間各省查出偽稿傳抄的奏報象雪片一樣,飛送京師。乾隆帝嘆道:“此等逆惡之詞,蔓延各省,甚竟傳人土司內,其流傳之廣,一至於此!”到該年年底,各省已查拿不少人犯,其中以湖廣、江西最多,而四川一省就捕獲了二百八十餘人。在這種情況下,秘密查訪已經不可能了,從乾隆十七年以後,不得不由某些省的秘密緝訪轉向全國性的公開嚴查。然而查來查去,涉嫌者及傳抄之人,不是互相指責,就是將責任推向已故之人,有的在嚴刑逼供下則認罪,松刑又復呼冤,使案情紛繁複雜,年終整個案情仍很混亂,一直沒有結果。 偽稿一案追查不力,乾隆帝遷怒於督撫官員,事涉封疆大吏,一些朝臣企圖勸諫。十二月十九日,御史書成奏稱:偽稿一案株連波累,懇請將現在人犯概行寬釋。卻遭到乾隆帝斥責,遂被革職。之後,又有鄉居在籍侍郎陳群奏言,其意也是不必查辦偽稿,同樣遭到乾隆帝痛責。到此無人再敢勸阻。此時乾隆帝認為既已延及數省,遲至經年,斷無驟然中止之理,但要繼續查下去也很困難。就在這進退兩難之際,江西巡撫鄂容安查獲傳抄偽稿的長淮千總盧魯生,經軍機大臣審訊,供出其稿得自南昌守備劉時達、劉守樸父子。於是將盧魯生、劉時達父子押到北京,責成軍機處進行審訊。在乾隆帝看來,偽稿一案似乎有了頭緒,如不出意外,偽稿必定為盧魯生及劉氏父子所捏造。但是又有劉守朴的幕友孔則明供出,封寄偽稿給劉時達系其代為經手,其偽稿乃得自蘇州。這樣一來,案情橫生枝節,又陷入追不到源頭的困境。 一年來,全國上下大張旗鼓追查偽稿,不知花費了多少人力財力,也不知牽連了多少人,乾隆帝既找不出主犯,又不能繼續追查,就將盧、劉二犯作為替罪羊。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軍機大臣向乾隆帝奏報:經審訊孔則明代書寄稿家信,全屬子虛。盧魯生經反覆“開導”,也承認了與劉時達共同捏造偽稿的“實情”。這些覆審及奏報,實際上皆乾隆帝授意。當月,乾隆帝迫不及待地宣布,偽稿一案已全行昭著,“主犯”盧魯生押赴市曹凌遲處死,同時宣諭中外,偽稿所有傳抄各犯俱加恩寬免;對於傳抄偽稿的官員,則照例治罪。另外對審理不力的官員如江西巡撫鄂昌、按察使丁廷讓、南昌知府戚振鷺等革職拿問,交刑部治罪。兩江總督尹繼善、閩浙總督喀爾吉善以失察罪交刑部嚴議。至此,歷時一年七個月,蔓延京師、山東、山西、江西、江蘇、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貴州、廣東、廣西以及邊遠土司等地區的、轟動全國的清查偽孫嘉淦奏稿案倉促了結。 偽稿遍及全國,正說明此議深得人心,皇帝該“聞過即改”才是。然而乾隆帝絲毫不想到自己確有過錯,反而感覺到敵對暗潮在全國湧起,因此將原因定為“皆因以往實行的寬大之政”,是“請寬妖言”、“禁挾仇誣告詩文”等政策縱容了“誹謗”。乾隆帝決定改變“婦人之仁”的“寬緩方針”,決定繼承列祖列宗的嚴猛苛政,降旨道:“此等奸徒,傳播流言,儔張為幻,關係風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力為整飭。”從此文字獄波瀾壯闊,直到以修四庫全書為名義,從而查辦禁書、徹底摧毀中華民族精神的千古創舉。 王錫侯《字貫》案 乾隆三十四年(1969年),他認為《康熙字典》收字太多,"學者查此遣彼,舉一漏十,每每苦於終篇,掩卷而仍茫然",而且字與字之間沒有聯繫,"字猶散錢",他便想出"以義貫字"的方法,把音或義相同的字,匯萃一處,編寫出了一部名《字貫》的新書。全書分天文、地理、人事、物類四大類,共四十卷。由於《字貫》通俗易懂,便於查找,如以"風"為目,後則列風貌、暴風、大風、小風、熱風、和風、低風、風聲之類,因而在它未正式脫稿時,就得到不少人的讚賞。在友人的贊助下,《字貫》很快就出版了。 乾隆四十二年,也就是《字貫》出版後的第三年,王錫候的仇家王瀧南僅據《字貫》自序中說《康熙》字典,"然而穿貫之難也"一句,上書江西巡撫海成,指控王錫候詆毀冊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貫》實為狂妄不法,要求革去舉人,以便審擬。海成接到王瀧南的狀紙後,立即奏朝廷。乾隆皇帝看了海成的奏摺,首先認為是妄行著書立說,便批交大學士去處理。後來乾隆翻閱了《字貫》發現在凡例中將孔子、康熙、乾隆的名諱開列,認為"此實大逆不法,為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誅,即應照大逆問擬,以申國法而快人心"。其實王錫候是告訴讀者對君王或尊長的名字,如何避免直接寫出或說出來,也就是如何避諱以防犯上,而作一說明的。結果在《字貫》凡例中反而自己忘記避諱。當他一發現,馬上改刻了凡例,不再開列廟諱御名。 當乾隆皇帝開口要重懲王錫候時,海成立即率官員兵丁馳奔棠浦沐溪將王家數十口一併拘捕,裝進檻車,解押上就,對王家藏書,逐一翻閱,指出書中"悖逆狂妄之處"連並奏摺,上呈乾隆。十二月,王錫候一門在京盡皆斬首,"被誅時情狀甚慘"(《鹽乘》),凡為王錫候產詩文寫過序、唱過讚歌的一律予以制裁。對在辦理《字貫》案件時,"漫不經心"或"不能檢出悖逆重情"的官員都給予處分。乾隆認為,江西巡撫海成只將王錫候"僅革去舉人審似,實大錯謬",判以斬刑。事後,將繳到王錫候七十九本著作,十七件手稿,已印好的二百六十一部《字貫》,各種書版二千一百七十四版,以及《明詩別裁》、《古學指南》九種五十二本藏書全部銷毀,造成中國歷史上一樁特大的文字冤案,王錫候也成了封建專制的犧牲品。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仇家蔡嘉樹檢舉詩中辱罵清廷,於是釀成大案,牽連的人很多,只要是涉及到一柱樓詩者,均一個不漏地查過去。乾隆帝指示:“徐述夔身系舉人,卻喪心病狂,所作《一柱樓詩》內繫懷勝國,暗肆底譏,謬妄悖逆,實為罪大惡極!雖其人已死,仍當剖棺戮屍,以伸國法。”故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開棺梟首示眾,兩個孫子雖攜書自首,仍以收藏逆詩罪處斬。他的兩個族人徐首發和徐成濯,名字連起來是“首發成濯”,根據《孟子》“牛山之木,若波濯濯,草木凋零也”,因此認為這兩人的名字連起來是首“發”成濯,是嘲笑清剃髮之制,以大逆罪處死。連乾隆帝的寵臣沈德潛因為給徐述夔寫過傳記,又兼寫過《詠黑牡丹》詩句“奪朱非正色,異種也稱王”,儘管沈德潛已死去多年,也被“革其職,奪其名,撲其碑,毀其祠,碎其屍”。徐家慘遭滅門不說,當地其他徐姓族人也被翻箱倒櫃抄家,有些徐姓人逼迫無奈隱姓改名,把自己的祖宗牌位藏在馬桶里以躲追究。就這樣,迷惑人們十五年的乾隆時期“言論寬鬆”的煙霧一下子煙消雲散了,代之而來的是乾隆朝長達三十一年的兩次 “文字獄高峰”(即“乾隆十六年至四十一年的”第一次“文字獄高峰”和“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八年的”第二次“文 字獄高峰”),“高己卑人,雄才易事”的乾隆,不僅有了在位六十三年的奇蹟,更有創造有清一代乃至中國封建專制 史上文禁最嚴,文網最密的“文字獄高峰”之輝煌政績,遠遠勝過了順治、康熙和雍正;其將“文字獄”對象由上層官 紳擴展到粗通文墨的下層平民(連精神病患者也不放過)的招術,其開創“闈中墨牘必經詞臣造訂,禮臣校閱,方許刊 行”的“言論檢查”制度。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陸時化的一部書畫理論著作《吳越所見書畫錄》因載有董其昌所撰寫的《節寰袁公行狀》,因為該文中有所謂“詆斥滿洲語句”的地方,該書及其作者竟因此險遭毀版和殺頭之災。僅僅是因為文中的譜主袁可立(號節寰)為明末軍事抗清鬥爭的主戰派將領,在其任兵部左侍郎時與袁崇煥的“議和”形成過對立,而建州之事又是滿清統治者所最忌諱的,終清一朝整個史界對袁可立十分忌憚,滿清文字獄的瘋狂程度可見一斑。 “古稀罪”案:又有道學先生尹嘉銓官至大理寺卿,其父尹會一是道學家。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尹嘉銓已離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當年四月,乾隆帝西巡五台山回蹕保定,尹嘉銓忽發老來瘋,一心要參加接駕盛典。然而竟沒有聖旨要傳召他入覲,尹嘉銓靈機一動,想到老爹尹會一,便草擬兩份奏摺:一是請諡,二是從祀。要是皇帝恩准,不但博個孝子名聲,還能乘機出風頭,於是派兒子將請諡奏摺送去,自己呆在家中。乾隆帝看到他兒子替他送上來的奏本,為父請諡,當即惱了。遂提起硃筆,批上:“與諡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而尹嘉銓接着又送上一本,請求皇上恩准他父親從祀文廟。乾隆帝當即火冒三丈:“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於是承辦官員絞盡腦汁羅織罪名,給尹嘉銓扣上大不敬、假道學、偽君子等等罪名,影響最大的是所謂“古稀罪”:尹嘉銓自稱“古稀老人”,但乾隆帝說:我稱古稀老人,早已布告天下,他怎麼也敢自稱古稀老人?殺。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生員吳英攔輿獻策,則被凌遲處死。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李一《糊塗詞》有語“天糊塗,地糊塗,帝王帥相,無非糊塗”。被河南登封人喬廷英告發,經查發現舉報人喬廷英的詩稿也有“千秋臣子心,一朝日月天”句,日月二字合為明,你不是謀反又是什麼?檢舉人和被檢舉人皆凌遲處死,兩家子孫均坐斬,妻媳為奴。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發生了賀世盛篤國策案。湖南未陽的老秀才賀世盛,多次參加科舉都沒及第。他平時常替別人代寫詞狀,又把道聽途說的傳聞和故事之類,拉雜地拼湊出一部《篤國策》,準備寫成以後上京城投獻,以求貸得一官半職。因為這本書上寫了批評捐官制度的意見,這就成了“妄議胡政”,賀世盛被判斬立決。 其他涉及“華夷”、“明”、“清”字句的文字獄俯拾皆是。 江西德興的祝庭諍,為教兒孫讀書,自編一本《續三字經》,被人告發。官府查抄發現書中對“於帝王興廢,尤且大加誹謗”,如寫元朝有“發披左,衣冠更,難華夏,遍地僧”句,“衣冠更”是指改穿着,“難華夏”是華夏遭難,“遍地僧”是全部光頭,雖說是說元朝,認為是影射當朝“明系隱寓詆清”。於是判祝庭諍開棺戮屍,十六歲以上子孫輩斬立決。 江蘇興化人李驎《虬蜂集》中有“杞人憂轉切,翹首待重明”;“日有明兮,自東方兮,照八荒兮,我思孔長兮,夜未央兮”句,被認為故意影射,定為叛逆大罪。 張縉嚴在給劉正宗詩稿作序中有一句“將明之才”等,皆被定為逆案。 杭州卓長齡著《憶鳴詩集》,“鳴”與“明”諧音,被指為憶念明朝,圖謀不軌。乾隆帝對卓氏一家深惡痛絕,稱他們“喪盡天良,滅絕天理,真為復載所不容”。判決如下:“仁和縣監生卓長齡著有《高樟閣詩集》,伊子卓敏、卓慎等人亦著有《學箕集》等項詩稿,伊族人卓軼群寫有《西湖雜錄》等書均有狂妄悖逆之語,該五犯俱先後病故,僥逃顯戮,應仍照大逆凌遲律剁誰其屍,梟首示眾。卓天柱系卓長齡之孫,卓天馥系卓慎之子,均依大逆緣坐律,擬斬立決。卓連之收藏逆書不行首繳,依大逆知情隱藏律,擬斬立決。陳氏、高氏,王氏並卓天馥二歲幼子均解部給發功臣之家為奴。” 安徽歙縣生員方國泰收藏的其祖方芬《濤浣亭詩集》內有“征衣淚積燕雲恨,林泉不共馬蹄新”、“亂剩有身隨俗隱,問誰壯志足澄清”、“蒹葭欲白露華清,夢裡哀鴻聽轉明”,乾隆帝認為有反清復明之心,羅織成罪。 有個劉三元,本就瘋癲,某日失口對人說:我乃漢室後裔,要眾官扶持;這個瘋子因此得罪被殺。 有些字句是專制帝王的專用品,如果不慎誤用了這些字句,就是僭越犯上。 山西王爾揚為別人父親作墓志銘,用“皇考”兩字,這是習語,屈原《離騷》和歐陽修《瀧岡阡表》內都稱父為“皇考”,卻被斥為“於考字上擅用皇字,實屬僭逆”。 江蘇韋玉振為父刊刻行述,中有“於佃戶之貧者,赦不加息”,不料“赦”字只能由皇帝使用,韋玉振被指責“乃敢竟用赦字,殊屬狂妄”。 湖南監生黎大本為母親做壽,祝壽文內有“女中堯舜”等字句,被斥為“擬不於倫,謬妄干分”,黎大本充軍烏魯木齊。 湖北秀才程明諲為人作祝壽文,內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創大業”被曲解為做皇帝,程明諲“語言悖逆”,斬立決。 其他觸犯廟諱、御名以及提到皇帝應該換行抬寫而沒有換行抬寫,因此獲罪的,不可勝數。有一個河南人劉峨,編印《聖諱實錄》一書出售,本來是為了告訴人們應當怎樣避諱,所以把應避諱的清代諸帝的名字“各依本字正體寫刻”,卻被控大不敬,慘遭斬首。清代禁書真是五花八門,令人有望洋興嘆,嘆為觀止的感慨。凡是涉及思想,歷史,政治,以及民族問題的書籍被禁被毀,當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純粹的科學,技術,經濟方面的書籍也赫然在目,實在不知道統治者打的究竟是什麼算盤了。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詩集,明代的歷史,明代人物傳記,被禁毀也不算出奇,但是許多為滿清歌功頌德拍馬奉承的書比如什麼《大清典禮》《大清天定運數》,還有乾隆的爹雍正的作品《大義覺迷錄》以及曾祖父順治的作品也在禁毀之列。更離奇的還是甚至連明人選編或者寫過評註的一些唐詩選集都在禁毀之列,比如《杜工部集筏注》《杜工部詩集》《杜工部詩集輯注》《杜詩詳註》都在名單上。 誰也沒想到,1736年(乾隆元年),25歲的乾隆皇帝即位後,首先下令刑部將懸掛在菜市口梟示的汪景祺頭骨取下“制竿掩埋”,接着又降旨赦免了被發遺的汪景祺及查嗣庭的親屬。為避免再發生以文字罪人的違反封建法制的事,乾隆皇 帝“從之”山東道御史曹一士“請寬妖言禁誣告折”,批准刑部的建議:今後凡告發旁人詩文書札等悖逆譏刺的,如無實跡,一律照誣告反坐;如果承審的法官率行比附成獄的,以“故入人罪”論。這一“刷新前朝弊政”的改革,暫時減緩了雍正後期疾劇蔓延的“文字獄”風。1741年(乾隆六年)的“謝濟世私注《 大學》案”,雖然為乾隆親自揭發,但沒有依祖制上綱到“謀逆”政治問題,只說謝濟世“迂”,只是將謝濟世私注的 經書及書版一併燒毀,謝濟世仍在湖南糧道官職上穩穩噹噹。如此放鬆對文化思想的嚴密禁錮,“請寬妖言”,“大煞文字獄”,“禁挾仇誣告詩文”————可讓文人秀才高興透 了,紛紛上表稱頌乾隆,“上下無隱情”,“為政以寬緩”,並大施“感情代理權”編造民謠:“乾隆寶,增壽考;乾 隆錢,萬萬年。”以對比雍正時的歌謠“雍正錢,窮半年”。然而樂極必然生悲。 1751年(乾隆十六年),“文字獄”突然死灰復燃,一個空前殘酷的“字禍”高潮突兀而起,七十 多起“文字獄”一個接一個連年“撲面而來”。“文字獄”“還鄉”起於轟動一時的“偽造孫嘉淦奏稿”案。孫嘉淦歷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書及直隸總督、湖廣 總督等中央、地方要職,以敢於直言極諫著稱,聲望很高。 乾隆十五年(1750)七月,江西千總盧魯生與守備劉時達合謀,編造了一個指責乾隆帝錯誤的奏稿,假託是孫嘉淦寫的,意圖藉此制止乾隆勞民傷財的首次南巡。乾隆十六年六月 ,“偽孫嘉淦奏稿”流傳到雲南時被乾隆帝發現了,由此順藤摸瓜,輾轉根究,在全國追查偽稿作者。到當年十一月,僅四川一省即逮獲傳抄偽奏稿犯二百八十餘人,湖廣、江西為數更多。 十八年(1753)二月,乾隆帝下令將所謂正犯盧 魯生凌遲處死,劉時達斬決,草率結案。本來,兩個地方官以“言官”孫嘉淦名義寫個希望皇帝不要“勞民傷財南巡”的建言奏摺,雖然有冒名之不當,但其心 意卻是正直善良的,借用名臣孫嘉淦名義,無非是怕自己人微言輕,勸不動皇帝。全國十八省皆爭相傳抄,正說明此議 深得人心,皇帝該“聞過即改”才是。 哪知道,在處理“偽稿案”的一年又八個月中,乾隆帝坐臥不安,疑神疑鬼,一 時懷疑偽稿是曾靜、張熙餘黨所造,一時懷疑出自那些讀書失志的文人之手,懷疑可能是被殺掉的川陝總督張廣泗的親 友故舊流落怨望,造謠生事。面對突發的偽稿案,乾隆帝絲毫不想到自己確有過錯,反而感覺到敵對的暗潮在全國湧起 ,將原因定為“皆因以往實行的寬大之政”,是“請寬妖言”,“禁挾仇誣告詩文”等大政方針出了毛病。聯想到在廷 訊時,張廣泗曾供稱:“但知皇上慈仁,不知皇上英武”。乾隆深有感觸,對臣下說:“朕聞之,深為抱愧。水懦而玩,亦朕所深戒!”乾隆由此決定改變“婦人之仁”的“寬緩 方針”,繼承和發揚列祖列宗的嚴猛精神,降旨說:“此等奸徒,傳播流言,儔張為幻,關係風俗人心者甚大,不可不 力為整飭”。 乾隆創造性地提出,要提高“皇權專制”,就要對文化思想厲行統治;而將一切禁書統統燒毀,要比單個 打擊一個個文人更快更徹底。乾隆獨創了借“搜集古今群書”而冠冕堂皇的理由來查辦禁書,欲將一切“反清文字”作 品的舊刻新編之作者、出版者、收藏者一網打盡。乾隆時的文字獄,有不少案件,甚至是因為向清朝統治者歌功頌德、獻書獻策,不過,因馬屁拍得不得法,犯了忌諱,也會遭到殺身之禍。 直隸容城一個走江湖的醫生智天豹,編了一部《萬年曆》,祝頌清朝國運久長,其中說“周朝止有八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國運,比周朝更久”,可是這萬年曆中把乾隆的年數隻編到五十七年為止,犯了大忌,被認為是詛咒乾隆帝短命,“罪大惡極,人人髮指,非碎磔不足以蔽辜”,結果,將智天豹處死。 還有個冀州秀才安能敬,寫了一首頌揚清朝的詩,其中有“恩榮已千日,驅馳只一時,知主多宿憂,能排難者誰”,這四句詩被曲解為咒罵皇帝有憂有難,無人輔佐,其實,就象安能敬自己在審訊時所說,“原要竭力稱頌,無奈說不上來”,頂多是頌詩寫得不好,哪裡是什麼譏訕誹謗呢? 再如著名學者全祖望著有《皇雅篇》,敘清世祖得天下之正。但全祖望的仇家卻向乾隆帝控告說,全祖望文內有“為我討賊清乾坤”之句,居然冠“賊”字於“清”字之上,大逆不道!全祖望幾遭陷害,因朝廷官員為之辯解,才得以倖免。 直到乾隆末期,文字獄才較為放寬。這主要是清廷統治日益腐敗,各族人民紛紛起義,清廷連鎮壓起義也來不及,顧不上在文字上吹毛求疵、無中生有。如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廣西抄獲回民經卷書籍,“語多悖逆荒唐”,照往例會嚴厲追查,治以重罪。但這時甘肅的回民起義剛剛鎮壓下去,清廷不敢因文字細故,再激起回民的反抗。 所以乾隆帝說“書內字句,大約鄙俚者多,不得竟指為狂悖。此等回民,愚蠢無知,各奉其教,若必鰓鰓繩以國法,將不勝其擾。……若此等回教書籍,附會其詞,苛求字句,甚非朕不為已甚之意。此事……竟可毋庸辦理,嗣後各省督撫,遇有似此鄙俚書籍,俱不必查辦”。顯然,象這類案件,如果都要徹底查究的話,勢必是案件山積,株連甚眾,“將不勝其擾”。在各族人民拿起武器、紛起反抗的時候,清廷不得不稍稍收斂其淫威,對文字犯罪,也不得不從寬處理了。但即使如此,直到嘉慶年間,文字獄的陰影仍籠罩着文壇,知識分子餘悸尚存,所以龔自珍有“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以及“萬馬齊喑亦可哀”的嘆息. “康、雍、乾”三朝的“文字獄”比較 清康熙康熙在位六十一年有較大“文字獄”11起,“文 字獄”多由“漢人互相攻訐”而起;而雍正則生性刻薄猜忌,雖在位只有十三年,卻有殘酷而大規模的“文字獄”近20 多起,其中不少是“親自揭發”,“親自審訊”;乾隆一向“高己卑人,雄才易事”,所以雖在即位初期准行“請寬妖 言”,假造“言論寬鬆”,一旦根基穩固,“得志便猖狂”,在六十年的帝王生涯中,竟創造了130多起酷刑“文字獄” ,創造了比此前中國歷史上“文字獄”總和還多一倍多的空前奇蹟。 清代文字獄興起原因 書籍的銷毀和篡改 乾隆時被銷毀的書籍“將近三千餘種,六、七萬卷以上,種數幾與四庫現收書相埒”。吳晗說過“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矣!”連宋應星的科技著作《天工開物》也因為有礙於愚民而禁毀.文字獄如此之徹底,一篇吳三桂的“反滿檄文”,一本《揚州十日記》,一本《嘉定屠城記略》,竟在中華本土湮滅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後才從日本找出來!所“漢化”深者:尤其中華士人之民族意識!較之前代的外族統治者,更加陰險、卑劣、刻毒!難怪魯迅先生說:“對我最初的提醒了滿漢的界限的不是書,是辮子,是砍了我們古人的許多的頭,這才種定了的,到我們有知識的時候大家早忘了血史。” 《四庫全書》所收古籍許多經過篡改 如岳飛《滿江紅》名句“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胡虜”、“匈奴”在清代是犯忌的。於是《四庫全書》館臣把它改為“壯志飢餐飛食肉,笑談欲灑盈腔血”。 張孝祥名作《六州歌頭·長淮望斷》描寫北方孔子家鄉被金人占領:“洙泗上,弦歌地,亦膻腥。”“膻腥”犯忌,改作“凋零”。 陳亮的《水調歌頭·不見南師久》詞云:“堯之都,舜之壤,禹之封。於中應有,一個半個恥臣戎。”“恥臣戎”犯忌,改作“挽雕弓”。 還有更荒謬的,辛棄疾的《永遇樂·千古江山》中的“斜陽草樹,尋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被改作“人道宋主曾住”。“寄奴”是南朝宋開國皇帝劉裕的小名,“宋主”可以說是他的尊稱。這兩句的格律也應作“仄平”,兩個字的音也都是“仄平”,改為“宋主”並不涉及音律問題;“寄奴”二字也與清朝犯忌的“胡”、“戎”、“夷”、“虜”等了無關涉。那麼為什麼還要改呢?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用小名稱呼帝王,做慣了奴才的《四庫全書》館臣看到就感到彆扭,因此即使沒有“違礙”之處也要改。這是多麼自覺的奴才態度!難怪魯迅說《四庫全書》不僅藏在內廷,而且“還頒之文風較盛之處,使天下士子閱讀,永不會覺得我們中國作者裡面,也曾有過很有些骨氣的人”(《病後雜談之餘》)。 結果造成社會恐慌,摧殘人才。許多人才不敢過問政治,從而禁錮思想,嚴重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南山集案:方孝標曾到雲南做吳三桂的官,後來及早投降清朝免死,著有《滇黔紀聞》等書。戴名世見其書,在所著《南山集》中加以引用,結果被人告發認為其著作中有“大逆”語。其實著作中並無真正抵毀清朝的“大逆”之語,只是方書說到南明永曆政權未可稱為偽朝,戴書提到南明弘光帝及其年號,犯了清朝的大忌。結果此案也波及數百人,吏部原定將戴名世斬首,處死家族中十六歲以上男子,而將女眷等沒收為奴婢。不過後來康熙下令只殺戴名世一人,其餘原定處死的百餘人改為流放寧古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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