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記者 崔源明 在2005年1月4日,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因涉嫌參與金融詐騙犯罪被警方通緝。但高山及家人已於2004年底出境,該案的幕後操縱者李東哲亦出逃。經追查總計捲款金額高達10億元人民幣,約1.5億加元。其中,數億元人民幣資金被該案主要疑犯高山、李東哲、李東虎轉移至加拿大。
移民部在2007年2月16日以四項理由拘留了高山夫婦,罪名是高山的移民申請表職業資料填報不實;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資產;涉嫌中國國內案件遭中國通緝,以及涉嫌在加國從事洗錢活動等。高山申請難民身分,並以隱私理由,要求閉門聆訊,令傳媒沒法得知內容及高山家的處境。
在2007年2月,中國銀行黑龍江哈爾濱河松街支行1.7億元人民幣的捲款案涉案主謀李東哲、李東虎兩兄弟,因逾期居留,移民部官員以其不合資格申請難民,故由加拿大邊境服務處羈留,兩人在2008年年9月,曾獲有條件釋放,但移民部隨即上訴,目前兩人有七、八項訴訟在聯邦法庭排期中。
據2009年6月最新聯邦法庭的裁決,指移民部官員不適當行使權力,未經風險評估,便排拒李東哲、李東虎兩人的難民申請,及準備在2007年遣返兩人,有違求保和公平聆訊原則,要求移民部重新考慮個案。李東哲兩兄弟的案件仍在司法序中,未有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