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大屠殺發生後,各種媒體把兇犯Anders Behring Breivik定義為“原教旨基督徒”(christian fundamentalist)。
據說最初這個描述出現在他的facebook上,於是這成了他在媒體報道上的身份。
我沒有看Breivik花了幾年時間寫的1,500頁的宣言的全文,不過我大概搜了一下關鍵詞“聖經”,讀了他關於未來歐洲宗教設計的章節。
很多西歐人嘴裡說的“基督徒”(Christian)和“基督教”(Christendom),和北美人的理解是不大相同的。歐洲有長期的基督教主導社會的歷史,西歐人說的“基督教”,往往實際指的是基督信仰的社會和文化外延,包括很軟性的聖誕節、復活節傳統,在教堂舉行婚禮,以及不那麼軟性來自基督信仰的社會價值,比如自由的概念、平等的概念,傳統的道德原則。換句話說,他們腦子裡的“基督教”,指的是基督信仰的副產品,而不是信仰的核心。
人們常說,你不能離開“基督”(Christ)拼寫出“聖誕節”(Christmas)。基督信仰的核心,是人和基督的關係。基督徒,也就是基督徒的門徒。離開基督,談不上基督徒。
Breivik在宣言裡使用了“基督徒不可知論者”(Christian-agnostic)和“基督徒無神論者”(Christian-atheist)的稱呼,保守派評論人士Ann Coulter說,這種說法對美國人來說根本不可理解。真的,“基督徒”和“無神論”怎麼可能共存呢?
但如果拋開基督信仰的核心,只考慮信仰的社會和文化外延,確實有人認同基督信仰的道德價值,確實有人接受甚至熱愛基督教的文化傳統,儘管他們可以完全不相信基督真實存在。如果他們被看作“基督徒”,那麼確實也可以存在“基督徒無神論者”。
瑞典教會(the Church of Sweden)最近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只有15%的教會成員相信耶穌基督,15%的成員甚至不相信存在上帝。但是,70%的瑞典人口屬於瑞典教會,在各種表格上,這些人的宗教信仰一欄里填的,恐怕依然是“基督徒”。在這660萬“基督徒”里,每個月至少參加一次教會活動的人,只有大約40萬。
我想,在和瑞典境況大致相似的挪威,Breivik所說的“基督徒”,更可能是這類無所謂相信不相信存在上帝的“基督徒”。
不如聽聽Breivik自己在宣言裡的解釋:
大部分被稱為不可知論者或無神論者歐洲人,其實是文化保守派基督徒,儘管他們自己不知道這一點。
那麼文化基督徒和宗教基督徒的區別是什麼呢?如果你和耶穌基督有一種個人關係,你是個宗教基督徒。我本人和很多其他人不必然與耶穌和上帝有那種個人關係。不過我們相信作為文化、社會、身份和道德平台的基督教。這使得我們成為基督徒。
A majority of so called agnostics and atheists in Europe are cultural conservativeChristians without even knowing it. So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cultural Christiansand religious Christians?If you have a personal relationship with Jesus Christ and God then you are a religiousChristian. Myself and many more like me do not necessarily have a personal relationshipwith Jesus Christ and God. We do however believe in Christianity as a cultural, social,identity and moral platform. This makes us Christian.
(《2083: A European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307頁)
我並不是一見到基督徒和壞事情聯繫起來,就趕緊劃清界限,撇清關係。我想這更是個媒體操作的原則問題:是不是該用當事人自己的身份標識,儘管當事人自己的概念和大眾普遍接受的概念不相符?
試想假如希特勒在facebook上自稱是穆斯林,而根據了解,他其實相信的和伊斯蘭信仰相差十萬八千里,媒體是不是還要每次說“希特勒是個穆斯林”,或“希特勒自稱是穆斯林”?“自稱穆斯林”是個事實,但對這個事實的陳述,反而混淆了當事人的真實身份。人們更關心的,難道不是他的真實身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