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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文革”下結論,兩句對、一句錯
送交者: 高伐林 2012年05月07日14:11:3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談起對毛澤東功過的劃分,所謂“三七開”,老學者朱正想起了一個比喻:“藍英年翻譯的莉季婭回憶錄,裡面引用了蘇聯作家阿赫瑪托娃的一句話說:‘斯大林是一個魔鬼,但是口琴吹得很好’。我說毛澤東,他詩詞還是寫得很好的。”


  老高按:今天接着貼出2011年10月北京關於中共《歷史決議》30周年的座談發言紀要。紀要的全文,刊發於《新史記》第6期。
  這下半部分的重點,在於對“文革”的評價。
  中共1981年《歷史決議》中關於“文革”的定論,是下面這樣一段話:
  “歷史已經證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這段話後來成了中共的尚方寶劍,無數次祭起這段話。而我也長期以來習焉不察,沒有仔細想過這一定論的是非功過。讀過這次座談會上的發言,才明白其中的奧妙。
  座談發言中不少看法,讓我咀嚼再三——

  ◆我黨有一個傳統,高級幹部特別善於模仿毛澤東,毛澤東有一種實用的“政治智慧”,鄧小平對待毛澤東,是模仿毛澤東對待斯大林。毛澤東受了斯大林那麼多的氣,但最後赫魯曉夫反斯大林的時候,毛不但要保,而且要把赫魯曉夫搞臭。他其實很清楚,他不是保斯大林,而是保他自己,保他和斯大林所共同締造、維護的那個政治制度。其實在毛的心目中,未嘗不希望有人罵斯大林,但他在盤算政治利害得失時還是非常理性的。鄧小平在這點上繼承了毛的“政治智慧”。——徐友漁
  ◆其實在中共黨內,誰也不要說誰是“凡是派”,就維護毛維護某些原則而言,大家都是“凡是派”。讓華國鋒、汪東興等獨享“凡是派”的桂冠不公正。《歷史決議》沒有濃重的“凡是”特徵?“反右”不是只能說“擴大化”?只不過此一時彼一時,此“凡是”不是彼“凡是”罷了。——盧躍剛
  ◆僅以他(毛澤東)搞“文革”來說,與趙紫陽的所謂“錯誤”相比,按照中共思路,他為什麼不是“分裂”黨?“兩個司令部”之論難道是劉、鄧搞出來的?“炮轟”都可以干,豈止干“分裂”?“決議”說“林、江”是兩個“反革命集團”,可他分明是林、江的首腦與後台,僅僅劃為“反革命家屬”,用他慣用的句式也來套問一次:“夠嗎”?《決議》說“他雖然在文化大革命犯了嚴重錯誤,但是就他的一生來看”,他畢竟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戰略家”。我不得不提出問題:在長達20餘年的時期里,在一系列極其重大的問題上,犯了那麼嚴重的、無法寬容的錯誤,怎麼還那麼“偉大”,而且還是個什麼“戰略家”?——張思之
  ◆一個集團,是在文革大動亂的1967年夏才“初步形成”,而到了1971年9月13日就已經“覆滅”(而文革在此後還持續了整整五年);一個集團,是在1972年9月才“初步形成”(而文革在此前已經開展了整整六年),既然如此,說毛澤東發動的“文革”被他們利用,在邏輯上顯然是說不通的。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如果有、如果是的話,那也是在“文革”中產生和形成的,是“文化大革命”的結果和產物……如此說來,是毛澤東利用反革命集團打倒反革命劉少奇,還是反革命集團利用毛澤東打倒反革命劉少奇?這種邏輯的混亂,“文革定義”的提出者和制定者將怎樣做出令人信服的和合理的說明呢?——閻長貴
  ◆談到毛澤東功過的劃分,所謂“三七開”,我倒想起一個比喻。我看到藍英年先生翻譯的莉季婭回憶錄,裡面引用了阿赫瑪托娃的一句話說:“斯大林是一個魔鬼,但是口琴吹得很好”。所以我說毛澤東,他詩詞還是寫得很好的。……
  毛澤東最後總結他自己的歷史是“這一生做了兩件事,一件事情是把蔣介石趕到幾個小島上去了,一件事情就是搞了一個文化大革命”。我覺得他把奪取了全國政權和“文化大革命”相提並論是很有意思的,意思是沒有第一件事情,就不可能有第二件事,第一件事情就為“文革”的開始準備了劇場,準備了舞台。因此回過頭來看,他取得政權,對中國人民究竟是福祉多還是災難多,值得考慮。假如他真正給人們帶來很大的幸福,這是他的一個勝利;假如他取得全國政權以後給人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這個事情還是不是一個成績?——朱正
  ◆做歷史決議與搞歷史研究所要遵循的原則不一樣,做決議首先考慮的是政治需要,是政治可接受性,比如說“宜粗不宜細”,“恰如其分”。……搞歷史研究“宜粗不宜細”怎麼研究呀?從科學研究的要求看,應當是越細越好,因為歷史的真相往往就隱藏在細節之中。——蕭冬連


鄧小平強加給全黨的1981年《歷史決議》(下)

北京學者座談發言紀要,2011年10月,《新史記》第6期


我黨傳統:鄧小平陳雲等高幹都善於模仿毛澤東

  徐友漁:我也談點看法,就是大家集中談論的《決議》的內容。

  討論和形成《決議》的過程,正是爭論、提倡思想解放的那段時間,上上下下各種人思想都很活躍。那時候我正在北京讀研究生,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哲學系。按道理黨內上層討論《決議》,跟一個小研究生根本沒有關係,但我們那時候有個特殊的渠道,對於《決議》討論過程的情況有一定了解。社科院哲學所在當時是非常活躍的,不只是一般的研究學術的機構,更像是與意識形態有關的地方。哲學所所長是個從軍隊調來的軍級幹部,叫孫耕夫,據說文革中吃了不少苦頭,副所長是在真理標準討論中介入比較深的邢賁思。他們可能沒有參加起草這個決議,但非常深地捲入了對決議討論的過程,他們又是哲學所帶研究生最多的人,是毛澤東思想研究專業的導師,他們聽了情況馬上就回來給自己的學生講。我當時和這個專業的七八個同學住在一起,還有同寢室的,所以對黨內那種氣氛有一定了解和體會。我當初的感覺是這樣的(加上事後的判斷),當時黨內意見是尖銳對立的,一方面是保守的勢力非常強,左的觀念根深蒂固;但另外一方面,由於“文革”剛結束,那種想徹底否定毛澤東的聲音也常強。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有一個不成熟的判斷,如果鄧小平尊重黨內大多數人的意見,往否定毛澤東那邊走,完全有可能得到黨內的支持,是走得通的。比如我們的所長孫耕夫,他參加討論,每次他回來都講:“毛澤東差點把國家搞垮,做了那麼多壞事,整死那麼多人,現在他死了,難道大家嘴一撇就過去了?”我從他的言論中看,他絕不是民主派,也不是自由派,也不是最左的人,他代表很大一部分一般人,他們就是這麼想的。最後決議定稿的時候,給我的感覺就是給了他們當頭一棒,那種急轉彎他們實際上是很難接受的。他們不想改變這個制度,也不想改變共產黨的領導,但很多人被毛整得很慘,“文革”中受的苦,一肚子話想說出來。最後演變成《決議》、四項基本原則、務虛會氣氛和方向的逆轉,對他們來說我們能感覺到他們心理上接受不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我當初感覺到的那種氣氛。



徐友漁

  為什麼在“文革”剛結束,人們對左傾路線的痛苦還有強烈感受,黨內大多數人、黨內主流意見是要把毛澤東的錯誤說清楚、批判徹底的情況下,鄧小平、陳雲等人決定要維護毛澤東?我做了一個分析,我覺得我黨有一個傳統,高級幹部特別善於模仿毛澤東,毛澤東有一種實用的“政治智慧”,鄧小平對待毛澤東,是模仿毛澤東對待斯大林。毛澤東受了斯大林那麼多的氣,但最後赫魯曉夫反斯大林的時候,毛不但要保,而且要把赫魯曉夫搞臭。他其實很清楚,他不是保斯大林,而是保他自己,保他和斯大林所共同締造、維護的那個政治制度。其實在毛的心目中,未嘗不希望有人罵斯大林,但他在盤算政治利害得失時還是非常理性的。鄧小平在這點上繼承了毛的“政治智慧”,他被毛澤東多次打倒,他未嘗沒有想有人出來罵毛的想法。但同時他有這種“政治智慧”,毛說斯大林是無產階級專政的一把“刀子”,鄧看到了毛澤東是中國共產黨搞專政的一把“刀子”。
  30年前中共做《歷史決議》,本來是一個很好的契機,可以借著對於“文革”的批判和清算,撥亂反正,把源遠流長的左的錯誤比較深刻地批判一下,把自1949年以來,甚至更長時間以來的各種經驗教訓好好總結一下,對於造成錯誤、損失的原因有一種比較正確、深刻的認識,避免以後再重複錯誤,再走彎路。可以藉此比較正確地擺正黨和國家、黨和人民群眾的關係,擺正黨內領袖和下級、組織和個人的關係,如果能做到這樣,那麼中共就會得到人們的擁護,國家也會在法治的軌道上長治久安,這是多麼好的一件事啊!但是,毛澤東思想的精髓為鄧小平等人繼承。他們的眼界和胸懷不足,他們只關心這個黨要永遠掌握權力,所以最後弄出來的決議雖然不得不講一點“文革”的錯誤,但還是在拼命維護毛澤東,使得正確評價毛澤東這個必須完成的歷史任務沒有及時解決,沒有在一個難得的、也可以說是最好的時機得到解決。

1981年的《歷史決議》有濃重“凡是”特徵

  盧躍剛:1981年的《歷史決議》對毛澤東三七開評價,採用的策略是:早年肯定,晚年否定;革命肯定,建設否定;抽象肯定,具體否定;宏觀肯定,微觀否定;政治肯定,經濟否定。成績七分,說得大實際小;錯誤三分,說得小實際大。實際上是把毛澤東“大卸八塊”,為我所用。

  當年的“非毛化”至少有三個標誌,一是逮捕“四人幫”並且作為“反革命集團”審判,二是解放鄧小平及歷次政治運動中被毛迫害的老幹部,三是真理標準討論。長期以來,真理標準討論的定評是思想解放運動。這個評價是概念化的。那麼真理標準討論的本意是什麼?首先要看當時中共面臨的是什麼問題。打倒“四人幫”以後,中共首先面臨的是“撥亂反正”,徹底解放鄧小平等被毛澤東打倒的老幹部,平反包括被折磨致死的國家主席劉少奇、國防部長彭德懷、副總理賀龍在內的幾十年的冤假錯案,實現中共的工作重心轉移。如果不擺脫毛的束縛,所有問題都無法解決。所以,政治問題一解決,真理標準討論就結束了。這就解釋了為什麼真理標準討論針對的是“兩個凡是”,為什麼真理標準討論具有明顯的機會主義特徵,僅僅是一次在既定政治框架中的有限度的黨內開明派的思想鬆綁運動。1979年理論務虛會戛然而止並且轉向就是明證,1981年《歷史決議》中共高層四千人大討論定的調子也是明證。



盧躍剛

  其實在中共黨內,誰也不要說誰是“凡是派”,就維護毛維護某些原則而言,大家都是“凡是派”。讓華國鋒、汪東興等獨享“凡是派”的桂冠不公正。《歷史決議》沒有濃重的“凡是”特徵?“反右”不是只能說“擴大化”?只不過此一時彼一時,此“凡是”不是彼“凡是”罷了。毛澤東屍骨未寒,接班人華國鋒就主持逮捕毛夫人江青為首的“四人幫”,毛決定鄧下台不到一年就恢復鄧小平的工作,不是對毛最大的不恭不敬?
  鄧小平多次談話,為《決議》定調子,認為《決議》核心是評價毛,毛的調子定的好壞,關繫到《決議》的好壞。本質講,是個策略。道理很簡單,不非毛化,沒法搞經濟體制改革。
  鄧小平他一方面是舉毛旗,一方面又非毛化;否經濟,不否政治和意識形態。但是,中國的經濟體制改革是純經濟問題嗎?中國的經濟主張也好,經濟理論也好,經濟政策也好,是純的嗎?是政治經濟。只要改革,就是非毛化。只是不好或不敢這麼說罷了。
  這就帶來了一個後果。就是鄧在政治上樹毛(當然很多時候也只是個說法),經濟上非毛,言行不一,使中華民族精神分裂,社會斷裂。這就帶來了問題:今天我們在處理複雜的問題的時候,很難找一個統一的價值標準,都帶著策略的、技術的特點,這樣看待歷史,看待具體的問題,使很多問題就混淆了,就是名實、言行完全割裂。共產黨的理論很清楚,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生產關係和生產力互相作用,政治經濟是為一體。反自由化為什麼最後不在思想領域上反,一定要反到經濟領域、科學領域去?從清污到1986年底的反自由化最後都要幹下去,實際是它的內在邏輯,就是要反對“干自由化”的。“干自由化”是什麼?在我看來就是非毛化,是鄧小平確定的經改和政改目標。83年耀邦、趙紫陽、方毅、萬里阻擊清污,87年阻擊反自由化,胡喬木和鄧力群看得很清楚,最大的威脅不是那幫思想異端的秀才,而是經濟領域“干資本主義的”。

蕭克將軍:《歷史決議》並不完全符合史實

  盧弘:對於中共中央的兩個《歷史決議》,不少人認為:都有“歷史局限”。早在20年前,即1991年,我就聽到這一說法。說這話的是蕭克將軍。
  蕭克當時是中華炎黃文化研究會的執行會長,實際指導著研究會的工作。研究會副刊《炎黃春秋》雜誌,由我擔任首任主編。有一次,我當面向蕭克報告辦刊方針和編輯思想時說:對於國內黨內的重大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我們都以黨的兩個《歷史決議》為準,按照它來定稿件的取捨是非。這時1981年《歷史決議》作出不到十年,正被人們奉為必須遵行的文件。蕭老聽到後卻明確指出:不必這樣。這兩個《歷史決議》都有著歷史局限,都只反映了當時的歷史條件和政治需要,並不完全符合歷史事實,你們可以尊重它,但不必以它為準,更不能被它所限。你們記住一條,就是實事求是,一切以事實為準,按照事實說話,只要符合事實,言之有據,就應該如實說。
  按照蕭老這一指導思想,我們連續編發了一些重要文章,其中一篇是徐向前元帥對黨史研究者的談話,講了些黨內軍內有爭議的問題。此文發表後我們受到指責,不應將內部談話公開發表,我們為此將作檢討。蕭老得知後向有關部門說,此文是他讓發表的,由他承擔責任,保護了編輯人員。這樣的事還有很多,表明他不唯上,不唯書,也不唯文件,只唯事實的有膽有識精神。《炎黃春秋》正是遵循這一精神,才越辦越好,備受矚目。

搞“文革”難道不是“分裂”黨?

  張思之:聽了幾位的背景介紹和情況分析,結合《鄧小平年譜》看這份《決議》,有幾點突出印象:

  一、這是在鄧的直接指揮、具體操持下搞出的一個編年體的資料匯集,基本上沒有着力於陳述、分析、總結“歷史問題”。
  二、“歷史”《決議》,摻雜上眼前的事件與問題,例如批華國鋒,明白無誤地是在為鄧的政治需要服務,這是幹什麼?
  三、歷史上一系列的重大問題,或敘述片面,或予以歪曲,或公然迴避。其中極為重要的如:關於抗日戰爭那段歷史的說法根本有違事實。抗美援朝,隻字未講。不說“三面紅旗”這個“綱”,按“目”分述,又略去了發動“大躍進”,強建“人民公社”的動機及其危害後果,餓死四千萬人的慘痛歷史竟敢勾銷!劉少奇不是說“人相食,要上書的”嗎?再如思想領域裡的反胡風,反胡適,特別是反右派連同反右傾,法制領域的重大史實諸如鎮壓反革命中的亂殺等等,對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無不發生了重大的歷史性作用,但在“決議”《決議》中不是走了樣,就是迴避了事!
  因此,它是一個只講了一些“歷史”,但迴避了、歪曲了重大“問題”的鄧記《決議》!
  特別令人不安的是,《決議》對毛的評價從根本上是不正確的。僅以他搞“文革”來說,與趙紫陽的所謂“錯誤”相比,按照中共思路,他為什麼不是“分裂”黨?“兩個司令部”之論難道是劉、鄧搞出來的?“炮轟”都可以干,豈止干“分裂”?“決議”說“林、江”是兩個“反革命集團”,可他分明是林、江的首腦與後台,僅僅劃為“反革命家屬”,用他慣用的句式也來套問一次:“夠嗎”?《決議》說“他雖然在文化大革命犯了嚴重錯誤,但是就他的一生來看”,他畢竟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戰略家”。我不得不提出問題:在長達20餘年的時期里,在一系列極其重大的問題上,犯了那麼嚴重的、無法寬容的錯誤,怎麼還那麼“偉大”,而且還是個什麼“戰略家”?歷史上還有比這更為荒唐的《決議》麼?
  我參觀過希特勒國家社會主義黨屠殺猶太人、吉普賽人的紀念墓碑、園地,感悟歷史不僅應反思,而且要徹底。我們有一個反思後的提法,即“兩頭真”,似已得到很多贊同。不過我以為“真”的提法有點模糊。是否還應再進一步,反思是否達到了“兩頭‘對’”。如果雖不“假”但並不那么正確,也還是立不起來。
  寫出實事求是的“歷史決議”,難度大。關鍵在於有沒有正氣與勇氣。據說中共有“一支筆”,是下筆有神的才子,這並不夠,因為猶缺“董狐筆”!千古以來,誰不讚佩、景仰他那筆里的浩然正氣,真箇是“顧此耿耿在,仰視浮雲白”。
  我從不懷疑,這一大段的歷史,會有當世“齊太史”重寫。

中央《決議》對“文革”的定義兩句對、一句錯

  閻長貴:關於“文化大革命”的評述是《決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關於“文革”的定義又是《決議》“文革”部分的核心觀念。《決議》關於“文革”的定義是這樣說的:
  “歷史已經證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閻長貴曾擔任過江青的第一任秘書,在“文革”時被打成反革命坐了八年秦城冤獄。

  這個定義雖然僅有42個字,但它的職責和使命重大,因為出自中共中央的正式決議,它又是回答對“文革”評價的根本性質問題,內涵深刻、內容豐富,是具有政治權威的結論,需要和值得我們認真對待。
  所謂“文化大革命”“由領導者錯誤發動”:這是敘述歷史事實。它首次由《五一六通知》提出:“毛澤東同志親自領導和發動的這場文化大革命”。毛澤東本人對這點也毫不隱諱,他不止一次地用更通俗的語言說:“火是我自己燒起來的。”(1966年國慶節在天安門城樓上毛澤東對李宗仁說,見《毛澤東與國民黨愛國將領》)他在1966年10月舉行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又說:“文化大革命這個火是我放起來的!”已經被選為接班人的林彪在這次會議上也說:“這個運動從頭到尾是主席發動的,主席領導的。”
  所謂“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內亂”是關於“文化大革命”的定性,“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這是承認“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危害和後果。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這種危害後果,人們還經常使用“浩劫”或“十年浩劫”來表述。
  以上所說“文革”定義的兩層意思,或定義的兩個短語,在多數人中沒有什麼爭論;而“文革”定義的另一層意思,或“定義”的另一個短語,即所謂“被反革命集團利用”,其爭論就多了。誰都知道,所謂“反革命集團”就是指所謂“林彪反革命集團”和所謂“江青反革命集團”。所謂“文革”被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利用”,就是說“文革”中的所有壞事都是這兩個反革命集團打著“文革”的旗號和名義做的,“文革”的災難都是他們造成的,他們是“文革”的罪人。當然,親自發動和領導“文革”的毛澤東也要擔負責任,那只不過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犯錯誤”而已。這就是“文革”定義的這層意思,或這個短語(“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的真正含義。
  這個關於“文革”的定義,符合文革的歷史實際嗎?能夠說服人和站得住嗎?
  已故文革史專家王年一先生在2004年5月12日一封信中談到《決議》關於“文革”的定義時說:“胡喬木說‘(毛澤東)為林彪和江青所利用’,太講政治實用性了,不太符合事實。汪東興在接受蘇采青採訪時說過:毛一生英明,明察秋毫,從不上當受騙。”“說毛為林、江所利用,並無根據。‘文革’的‘偉大戰略措施’都是毛作出的,無一是林、江作出的。……林、江在文革中確實做了壞事,但都是在毛的‘偉大戰略部署’下做的。‘文攻武衛’也是響應毛的號召。毛要武裝左派100萬,才有‘文攻武衛’一說。至於抓個保姆,抓個廚師,只是小打小鬧,並不決定‘文革’的走向。江在打倒劉少奇的問題上做了不少手腳,但是打倒劉是毛下的決心,不能歸罪於江。”

  所謂“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之一的吳法憲也說:“‘文化大革命’中,在劉少奇、鄧小平等中央相當一部分領導幹部受迫害的問題上,毛澤東及周恩來應當負主要和直接的責任。毛澤東是決策者,而周恩來是主要執行者。其他的人,不要說我們幾個人(指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就是包括江青、康生、陳伯達等人在內,對此都不是說了算的。”(見《吳法憲回憶錄》下卷,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版,第978頁)

  顯然,把“文革”及其所造成的災難的責任都推給林彪、江青(或者說: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在“文革”中,毛澤東對江青的利用是盡人皆知的事情。批判吳晗的《海瑞罷官》,是毛澤東點燃“文化大革命”的第一把火,這件事是背著第一線領導人劉少奇、周恩來和鄧小平等——實際上即背著中央,利用江青到上海通過張春橋組織姚文元做的。這把火點得有些失利,受到他沒想到的抵制。毛澤東的性格是“開弓沒有回頭箭”,“一不做、二不休”,決心發動“文革”的毛澤東,又出新招。這就是,他利用江青懂點文藝,叫她去找林彪,所謂“請尊神”,召開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發表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這是毛澤東發動“文革”很重要的一步棋——也是把江青送上政壇的關鍵一步棋,這樣使江青在他發動的“文革”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也就是使江青在“文革”中更好地為他所利用。
  毛澤東為了發動和開展“文革”成立了代替中共中央書記處(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中央文革小組,作為領導“文革”的專門機構,並任命江青為中央文革小組的第一副組長(並一度任代組長),實際上是叫江青掌控中央文革小組,這是在“文革”中毛澤東對江青最大的利用。
  毛澤東在“文革”中對江青極其信任,最有力的證明,就是他1966年7月8日給江青寫信講“黑話”(毛澤東語),和1967年8月4日又給江青寫信,提出給左派發槍,武裝左派等,這封信通過江青向政治局傳達,以在全黨、全國貫徹執行。而江青也不負毛澤東的厚望。江青作為毛澤東發動“文革”的急先鋒,是他最直接、最密切而又始終如一的合作者和支持者。毛澤東關於“文革”的每一個重大戰略部署,不論是如前面所說的組織批判《海瑞罷官》,還是起草“文革”的第一個綱領性文獻《五一六通知》,還有打倒劉少奇、打擊林彪、“批林批孔(批周公)”以及“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等等,都充分利用了江青,而江青也都是積極響應和千方百計地變著花樣去做,所以毛澤東稱讚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特別是批判劉少奇、批判林彪都立有大功。
  當然,毛澤東對江青也有不滿的地方,也不時地批評她,甚至還讓政治局開會批評她,但他對江青的批評是“恨鐵不成鋼”、“小罵大幫忙”——這從他告訴鄧小平等人對江青“我看問題不大,不要小題大做”的話語中可以明顯地看出來。

  毛澤東從來沒有要打倒江青,而江青對毛澤東也是忠貞不二,始終如一的。在說到江青和毛澤東的關係時,江青在特別法庭的辯護詞《我的一點看法》中對著廣大聽眾公開說:“……你們藉助國家名義,拼湊了一個特別法庭,給我羅織了一大堆罪名,這些罪名一條也不能成立。……古代有‘項莊舞劍,意在沛公’,你們搞的就是這個伎倆。現在你們逮捕我、審判我,就是要醜化毛澤東主席……現在整的是毛主席。我的家鄉有句老百姓的話:‘打狗看主面’。就是說打狗還要看主人的面子。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為了毛主席,我不怕你們打。在毛主席的政治棋盤上,雖然我不過是一個卒子,不過,我是過了河的卒子……”(王文正口述、沈國凡采寫《共和國大審判: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親歷記》,當代中國出版社2006年版,第276—277頁)江青辯護詞的意思很明顯,就是說:你們哪裡是審判我,是審判毛主席!
  江青說“我就是毛主席的一條狗”,這話雖不雅,卻是江青和毛澤東關係的真實寫照。毛澤東對這條“狗”在“文化大革命”中是充分利用了的,並且很是愛惜——惺惺相惜。而江青作為毛澤東的“狗”,一方面常常“狗仗人勢”,同時,她也是始終忠誠於其“主人”的,直到她1991年自殺都沒有說過一句不利於毛澤東的話。

  再從另一角度來看看《歷史決議》關於“文革”的定義中,所謂毛澤東“被反革命集團利用”。
  我們姑且對“反革命集團”的說法不提出疑問,但卻要問:這兩個“反革命集團”究竟是什麼時候產生和形成的?對這個問題凡經歷過“文革”的人恐怕都知道,在“文革”前並不存在什麼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我們看看官方正史的說法(《中國共產黨歷史大辭典·社會主義時期》,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5月第一版,303、304頁)——
  “林彪反革命集團”:是“通過文化大革命而逐步發展起來的……1967年夏通過‘五一三’事件和成立軍委辦事組,林彪集團初步形成。1968年‘楊、余、傅’事件後,黃永勝任總參謀長兼軍委辦事組組長,林彪集團得到進一步發展。”1971年9月13日後,“林彪集團宣告覆滅”。
  “江青反革命集團”:“1969年4月,在中共九屆一中全會上,江青、張春橋、姚文元成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72年9月,當時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三書記、市革委會副主任的王洪文調到中央工作,成為以江青為首的反革命集團的核心成員,‘四人幫’初步形成。”
  一個是在文革大動亂的1967年夏才“初步形成”,而到了1971年9月13日就已經“覆滅”(而文革在此後還持續了整整五年),一個是在1972年9月才“初步形成”(而文革在此前已經開展了整整六年),既然如此,說毛澤東發動的“文革”被他們利用,在邏輯上顯然是說不通的。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如果有、如果是的話,那也是在“文革”中產生和形成的,是“文化大革命”的結果和產物;現在把“反革命集團”和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並列起來,甚至還要說它先於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這是明顯違背歷史事實的。打倒劉少奇(包括批判他建國就開始推行的“資產階級反革命路線”)是“文革”主要和基本的內容,如此說來,是毛澤東利用反革命集團打倒反革命劉少奇,還是反革命集團利用毛澤東打倒反革命劉少奇?這種邏輯的混亂,“文革定義”的提出者和制定者將怎樣做出令人信服的和合理的說明呢?
  修一部中國共產黨的信史,是中國共產黨不斷前進和興旺發達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保證,而大量事實表明,這還是一項艱巨而漫長的任務。

 

《決議》對毛澤東思想的解釋最好笑

 

  朱正:中共歷史上有兩個關於歷史問題的決議,一個是1945年在延安做的,另一個就是我們今天討論的這一個,1981年做的。延安那個《決議》,現附在毛選第三卷後面了。那個《決議》很明顯就是毛澤東要反對王明過去在黨內的權威,為建立自己的權威而起草的,所以歷史上所有的錯誤都是王明他們的,所有的正確都是他的。它實際上就反映了毛的觀點。
  1981年的《決議》是鄧小平為樹立他自己的權威,樹立他在黨內領導的合法地位。所以所有的錯誤都是“四人幫”他們的,所有正確的都是他的。由於在“文化大革命”以前,他是毛的愛將,毛的主要助手,毛的許多錯誤他都有份,所以最後這個《決議》對毛要有所肯定。但是又不能完全肯定,為什麼呢?鄧小平在反對“兩個凡是”的時候說過:“如果按照那個‘兩個凡是’,我就不能恢復工作了。”所以“兩個凡是”是必須否定的。這就形成了這個決議的第一個亮點:就是對毛所謂“三七開”,可以講毛澤東的功與過了。過去只有人講毛澤東的功,沒人講毛澤東的過。所以說這實際上是批毛的開始,以前私下裡大家對毛的議論就很多,但是可以公開地寫文章發表來講毛澤東的失誤或者錯誤,這是從這個決議開始的。

  鄧小平在“文革”中,是除劉少奇以外的第二個打擊目標,所以他也必須否定“文革”。決議提出“徹底否定文革”,否定這一空前浩劫,深得民心,也是它的一個亮點。在這個《決議》通過以後,至少在學術界,特別是研究近代史、黨史的人,就可以比較公開的徹底批判“文革”了。



朱正

  但是談到毛澤東功過的劃分,所謂“三七開”,我倒想起一個比喻。我看到藍英年先生翻譯的莉季婭回憶錄,裡面引用了阿赫瑪托娃的一句話說:“斯大林是一個魔鬼,但是口琴吹得很好”。所以我說毛澤東,他詩詞還是寫得很好的。鄧小平說的“三七開”,意思是三分過、七分功,老百姓是不是承認毛有三分功,恐怕都很難說。毛澤東最後總結他自己的歷史是“這一生做了兩件事,一件事情是把蔣介石趕到幾個小島上去了,一件事情就是搞了一個文化大革命”。我覺得他把奪取了全國政權和“文化大革命”相提並論是很有意思的,意思是沒有第一件事情,就不可能有第二件事,第一件事情就為“文革”的開始準備了劇場,準備了舞台。因此回過頭來看,他取得政權,對中國人民究竟是福祉多還是災難多,值得考慮。假如他真正給人們帶來很大的幸福,這是他的一個勝利;假如他取得全國政權以後給人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這個事情還是不是一個成績?
  還有,這個《決議》對毛澤東的辯護,最好笑的就是對毛澤東思想的解釋:毛澤東本人的思想可以不算是毛澤東思想,別人講出來的主意可以算是毛澤東的思想——這完全是概念的遊戲。他們為了給毛澤東辯護已經到了一種理屈詞窮的地步,搞文字遊戲。我看過中直機關四千人討論決議的會議簡報,那些發言,有很多很精彩。比如薛暮橋,我只引他的一句話:“49年以來,我們沒有做對幾件事”。我覺得這就不是犯了多少錯、几几開的問題,照薜暮橋的這個說法,就是有過無功了。那麼像大躍進餓死數以千萬計的人一類的事,就不止是有過而且是有罪了。而這個決議對於“八大”以前的事情卻採取全盤肯定的態度。例如對農業合作化、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等等都是全部肯定的。這就不是一種客觀的實事求是的態度了。特別是今天,過了30年之後,我們有了開放改革的經驗以後,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那個時候對工商業的改造,把一些守法的、規規矩矩的資本家都打垮了,現在與時俱進,出現了新生的資本家(現在資本家還可以入黨哩!),可就不那麼講規矩了。在農村里,現在也看不到當年農業合作化的痕跡了。所以說這個決議講的這些成績並不符合事實。

  再講一下“反右派”鬥爭,我自己就是“右派分子”,有切膚之痛。我在上述會議簡報上看到,在討論的時候,有很多人都發表要徹底否定“反右派”的意見,這個意見後來沒有被採納。決議里說:“反右”“是完全正確和必要的。但是‘反右派’鬥爭被嚴重地擴大化了,把一批知識分子、愛國人士和黨內幹部錯劃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後果。”鄧小平解釋“反右”為什麼必要的話更有趣,他說理由就是“有的右派殺氣騰騰”。“殺氣騰騰”指誰呀?當年報紙上講的,就是人民大學的葛佩琦嘛。葛佩琦當時就寫信給《人民日報》,要求更正,他說我不是這麼說的,結果沒有更正。後來葛佩琦死了,開追悼會,新華社報道,黨籍給他恢復了,說他是地下黨,做了很多有益於黨的工作,等等。那麼,把葛佩琦的案子翻過來以後,還有哪一個“右派分子”說過要“殺共產黨”呢?沒有呀。鄧小平就是以一個錯誤的案例為根據,以一篇失實的報道為根據,就說“有的右派殺氣騰騰”,就說“反右派”鬥爭是必要的。決議裡面說整風的時候有少數“右派分子”起來反黨、反社會主義——現在99%以上的右派分子被“改正”以後,那當年究竟還有誰真的在反黨、反社會主義呢?

  “反右派”鬥爭的後果是什麼呢?《決議》上說是“擴大化”,就是有多少知識分子、有多少黨的朋友即愛國人士、有多少黨內幹部錯劃為“右派分子”,讓他們吃了多少年的苦頭。只看到打擊了多少人,這樣來評價“反右派”鬥爭在歷史上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到位的。為什麼呢?解放以後,從土改殺地主開始,所有的運動都要打擊人(沒有不打擊人的運動),可是在打擊人的同時並沒有說要打擊這些人的思想和主張。“反右派”鬥爭則不同,不僅要把持有某種主張、某種見解的人打成“右派分子”,而且要把他所持有的這些見解打成“右派觀點”、“右派言論”,作為一種敵對的思想來批判。現在看來,很多當年“右派分子”的言論,比如說,法學界提出的獨立審判、無罪推定,現在都寫進法律,成為正確的主張了。經濟學界提出的控制人口增長速度,當年也是受到批判的“右派”言論!當時上海批判的一個“右派分子”高方,他提的一個主要觀點是講現在中國還不具備建設社會主義的條件,就是說中國經濟發展還不夠,這是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所謂生產力標準問題。這個觀點一提出,當時就批判了。這個報道登在上海《新民晚報》上,毛澤東看了,叫胡喬木轉載到《人民日報》去,這就表示毛澤東也同意批判。後來十三大報告和十四大報告,都談到了所謂“初級階段”的理論,不就是這個生產力標準的問題嗎?還有當年批判過“引進外資”,說是“賣國主義”,現在誰有本領引進外資誰的功勞就大嘛。所以我覺得,“反右派”鬥爭最大的災禍不僅是打擊了多少人,這些人只是這些政治主張的載體,打擊他們就是為了要打擊這種主張,就是要把這些主張作為“謬論”、作為敵對的言論來批判,實際上就是把中國的民主化、現代化、法治化的進程大大地向後推了。今天就應該這樣來評價“反右派”鬥爭在歷史上所起的作用。

  這個決議還故意迴避了很多重要的歷史問題。比方說,1955年的“肅反”運動。這個“肅反”運動,我也是“肅反”對象。運動的規模有多大,偏差有多大,現在不用我來說,胡喬木提供了證詞。胡喬木在1957年7月18日的《人民日報》上寫了一篇社論,題目是《在肅反問題上駁斥右派》。我很感謝他寫了這篇社論,因為他提供了官方的數字,提供了這個運動規模有多大,偏差有多大的證據。社論上說肅反運動有四大成績(第四個成績是無法計量的,就是“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政治警惕性和識別能力”,這個我不知道提高了多少,不能說什麼)。第一個說是清查出了81000多名反革命分子;第二個說是有19萬餘名反革命分子在運動的威懾之下,投案自首了。第三個說的是,弄清楚了130多萬人的政治歷史問題,使他們可以放下包袱,好好工作了。這一條是什麼意思?很顯然,就是給130多萬肅反對象寫出的結論是“你不是反革命分子”,換句話說,就是有130多萬的錯案,批鬥、折騰了一年。據他說“抓對了”81000多,即便如此,也不到6%,肅反中的錯案率高達94%強!1955年的肅反運動總可以算是建國以來的一大公案吧,可是這個《決議》中間一字不提,不光是《決議》,後來那個《中國共產黨七十年》一書,也是胡喬木最後終審定稿的,也是一字不提。

  所以,我覺得這個《決議》實際上是很不到位的。如果要弄清楚這些問題,恐怕要有第三個《歷史決議》。但是因為前兩個《歷史決議》都是在歷史的轉折點做的,第一個是在由王明時代過渡到毛澤東時代,第二個是鄧小平取代“四人幫”的時候,現在做第三個《決議》,我覺得時機還不夠成熟。

《歷史決議》,是關於歷史問題的政治決議

  蕭冬連:我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第十卷裡面,關於《歷史決議》專門寫過一章,五六萬字。我認為,《歷史決議》應當這樣定義:它是一個關於歷史問題的政治決議。講的是歷史問題,但它是一個政治決議。我之所以說它是“政治決議”,有三個意思。
  第一個意思,它是為了解決當時急需解決的政治問題做出的一個決議。鄧小平想要用一個決議來結束黨內黨外對歷史問題議論紛紛的局面,以便集中全力搞建設。起初,鄧小平並不想急著做這件事。最早在1978年11-12月中央工作會議上,就有人要求重新評價“文化大革命”和重大歷史事件。鄧小平說,不要匆忙做決議,因為時間越遠越看得清楚。他甚至說,有些事情留給下一代去解決。真實的考慮可能是,鄧小平感到事情比較複雜,急於觸動敏感話題,很難達成一致認識,還會招來許多麻煩。但不久鄧小平就改變了想法。那是因為葉劍英1979年9月30日有一個建國30年的講話,這個講話對30年歷史有一個總的評價,已經涉及到對毛澤東的評價問題。鄧感覺到是不是可以把它做一個藍本,在這個基礎上搞出一個決議來。也就是說,有了葉的講話,鄧比較有底了。另一方面,按照鄧力群的說法,這個30年講話出來以後,不但沒有統一思想反而議論更多了,對毛的評價,對“文化大革命”的評價爭論很大,要統一思想還是要搞一個決議。鄧小平還有一個想法,要不做這個決議,對“文化大革命”沒有基本評價,國外的投資是不會進來的。因為外面猜測中國的政局是不是又是一個周期,所謂周期就是不斷的反覆嘛!三中全會也可能不過就是歷史上不斷反覆的一個周期而已,說不定什麼時候又返回到過去了。所以,鄧說不能等,國際上在看你能不能拿出一個決議來。歷史決議達到目標沒有呢?從以後的情況看,在很大程度上達到了目標。儘管並沒有完全統一黨內的思想,但的確從此冷卻了對歷史問題的議論,不過決議也限制了人們進一步對歷史的反思。

  從政治上看,《歷史決議》要解決的是一個雙重合法性問題。一個是三中全會路線的合法性。鄧要推行他的路線,必須要作出符合共產黨意識形態的解釋,證明你搞的這一套是社會主義的,是馬克思主義的。另一個更為根本,就是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這當然是現在的說法,當時的說法是“三信危機”,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危機,對社會主義的信心危機,對共產黨的信任危機)。要解決這兩個問題,不是沒有矛盾的。比如說,要確認三中全會路線的合法性,當然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過去的一些錯誤政策,因為你搞的這些東西過去都是當作修正主義批判的呀。不批判過去“左”,你現在就是“右”。然而,否定“文化大革命”,就要解釋一個“非毛化”問題。當時國內國外都有一種議論,說鄧要搞“非毛化”,國內甚至有人議論鄧是“非毛化”的頭子,鄧決不願背這個名,不願當中國的赫魯曉夫。他必須把高舉毛澤東思想這面旗幟抓到自己手上。從更深層政治考慮,對毛的批評也不可能徹底。如果對毛否定過多了,等於把共產黨過去的30年否定了,抹黑共產黨,也把自己否定了。因此鄧反覆講,要“宜粗不宜細”,要“恰如其分”。堅持把確立毛澤東歷史地位作為最核心的一條原則,不論有多少人提出多少意見,鄧毫不讓步。當然不只是鄧,陳雲與鄧完全一致,黃克誠等多數老一代領導人都是這種考慮。

  還有一個附帶的問題,就是通過對《決議》稿的討論解決華國鋒下台的問題。也許這不是最初的考慮,但至少事實是這樣。事前還沒有經過高層討論,就已經把第四個階段,把華國鋒的錯誤寫到《決議》討論稿裡面去了,而且準備直接拿到四千人中間討論。華國鋒不同意才把這一段拿下了。華的理由很正當,因為中央政治局還沒討論。然而,在四千人討論前,鄧力群就把風放了出去,說《決議》稿講了華八條,一條功績,七條錯誤。林澗青在四千人討論會上也講了這個情況。林澗青一說,大家就起鬨了,說華“你一個人有什麼權利拿掉這一段啊?”四千人一起鬨,起到了“逼宮”的作用,那四五千人可是囊括了幾乎所有重要領導幹部啊!在四千人討論時,什麼問題都有分歧,唯獨在華國鋒問題上幾乎沒有分歧。在我的印象中,只有一個人為華說了公道話,他說當初華國鋒上台大家還是擁護的嘛,鄧小平向中央寫信也表示“衷心擁護”嘛。其他人基本上一邊倒。華國鋒這個人是一個弱勢領導人,換成其他的強勢領導人,他是主席,是第一把手,下面誰敢說這個?當然了,不做決議,鄧也可以採取其他辦法把華的問題解決了,但《決議》正好起到了這麼個作用。

  第二個意思,《歷史決議》對中國改革特別是經濟改革的作用還是正面的。《決議》通過重新闡釋毛澤東思想給實踐留下了較大空間。
  《決議》並沒有直接提改革、開放,實際上它也不能夠對正在進行中的經濟改革做出結論,當時看不清楚,儘管大家說要改,但怎麼改,實際上誰都沒看清楚。但是,《決議》講“社會主義生產關係的發展並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們的任務是要根據我國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在每一個階段上創造出與之相適應和便於繼續前進的生產關係的具體形式。”實際上是開了口子的。我們看,中國30年改革實踐沒有止步於《決議》。即使從黨本身的文獻看,也已經大大超越了《決議》。首先一個是所有制的提法,《決議》講的是,國營和集體兩種公有制是“基本的經濟形式”,後來提“公有制為基礎”,後來提“公有制為主體”,後來提“公有制為主導”。它是一個不斷往後退的過程,這可以說是“與時俱進”,也可以說是“順勢而為”。《決議》只講了個體經濟是必要補充,沒有提到是否允許私人經濟存在,當時還沒有私人經濟。現在私營、民營經濟的規模已經超過了國有經濟。所以在中共十五大的提法中,私營、民營都包涵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之中了。再比如,《決議》的提法是“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後來提“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後來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經濟結構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你不承認也得承認,這就要在理論上重新闡述、重新說明,你想堅持過去的說法也堅持不住了。再比如 “三個代表”,實質就是要允許資本家入黨嘛!過去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的性質是“無產階級先鋒隊”,“三個代表”的提出對黨的性質作了重大修改。這也是“與時俱進”,社會結構變了,共產黨要擴大它的基礎。所以實踐沒有止步於《決議》,不可能說《決議》說什麼我們就幹什麼,《決議》沒有說的就不能做。當然,鄧小平的基本思路是很清楚的,在政治上控制,在經濟上放開。經濟上你怎麼搞都可以,他沒有劃定一個界限。鄧小平開始就說,關鍵就是要發展生產力,只要有利於發展生產力,什麼都可以試,都可以闖。就是不斷往前走。他八十年代也講不能兩極分化,不能出現百萬富翁。但這是一個經濟現象,經濟規律,一旦放開了不可能不出現,你擋不住的,當然鄧也沒有擋呀,經濟上放得很開,但在政治體制上卡得比較嚴。

  第三個意思,“歷史決議”與歷史研究應當有區隔。用“歷史決議”為歷史研究劃定界限,我認為是很荒唐的事。歷史研究是不可能做“決議”的,如果可以做“決議”的話,那還要歷史學幹什麼呢?要歷史學家幹什麼呢?我記得有句話說,所有歷史都是當代史。因為時代不同,會產生不同的研究課題和研究視角,同一件歷史事件,不同時期可以作出不同的解讀。這很正常,歷史的魅力就在這裡。我認為,做歷史決議與搞歷史研究所要遵循的原則不一樣,做決議首先考慮的是政治需要,是政治可接受性,比如說“宜粗不宜細”,“恰如其分”。這個分寸怎麼掌握?分寸就是政治上的可接受性,或者如當時胡喬木說的,要找到一個“最大公約數”。搞歷史研究“宜粗不宜細”怎麼研究呀?從科學研究的要求看,應當是越細越好,因為歷史的真相往往就隱藏在細節之中。歷史研究也不可能去尋求最大公約數,而是要還原歷史真相。當然,完全還原不可能,但你至少應當朝這個方向努力。現在當代史研究已經大大超出了《決議》。從“鎮反”、“三反五反”、土改、過渡時期總路線、“肅反”、“三大改造”、“反右派”、“大躍進”、三年困難、“四清”、“文革”、林彪事件等等,都有很多研究、很多觀點出現。我認為是一個好的趨勢。

  (原載《新史記》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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