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一條世故變色龍(zt5)? |
送交者: 山哥 2012年05月26日22:01:4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錢鍾書:一條世故變色龍(zt5)?
錢鍾書打人/楊絳咬人的故事 若干必要的澄清 林 非 今年1月21日《中國經濟時報》、1月27日《文學報》,登載肖鳳的《林非被打真相》(以下簡稱“肖文”),對楊絳的《從“摻沙子”到“流亡”》(以下簡稱“楊文”)進行了澄清。之後,錢鍾書、楊絳跟我們之間的糾紛,完全趨於明朗和公開了。 關於這一場糾紛,出現過不少對我們以訛傳訛和肆意攻訐的文章,始作俑者是方丹的《我所認識的錢鍾書》(香港《明報月刊》1979年8月號)。此文編排我們是“造反派”,說我們打傷了錢鍾書。需要聲明的是,我們並非“造反派”,而且,連“楊文”也承認,是錢鍾書毆打了我,我始終都沒有還手。“楊文”儘管包含着向壁虛構和人身攻擊的成分,有些敘述卻也符合實際情況。例如她說,是在1969年夏天,自己的住房“分掉兩間”,住進來的“只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面貌和表現各各不同”,接着又將遷入的我們稱為“沙子”。這自然是一種懷恨在心的蔑稱,卻也並未誣陷我們是“造反派”。而在此之前出版的孔慶茂作《楊絳評傳》(華夏出版社出版),卻與“楊文”的敘述迥然不同,而沿襲方丹的虛構之詞,說是由“造反派頭頭”分派,住進了“這對‘造反派’年輕夫妻”。“楊文”不僅未曾誣稱我是“造反派”,還說我(蔑稱為“男沙子”)“是整‘5·16’而為‘革命’立功的人”。“學部”(中國社會科學院前身)當時的“整 ‘5·16’”,是針對垮台後的造反派“紅衛兵聯隊”的,這樣說來,“楊文”更是從“政治面貌和表現各各不同”的說明中,又進一步把我視為與“造反派”對立的人了。不過我確實從未立下過這樣的功勳,只好辭謝她此種純屬虛構的不虞之譽。如果以當事人一方的“楊文”的說法為準,孔慶茂的敘述當然只能是向壁虛構的不實之詞。如果他在敘述這件事情時,並未為此採訪過楊絳,而只是出於醜化自己傳主對立面的目的,就根據類似方丹那種撥弄是非的誤傳,不加分析地隨意譜寫,說明他寫作的態度實在是太不嚴肅了。他的《錢鍾書傳》(江蘇文藝出版社出版)同樣是違背事實地誣稱我為“造反派”,像這樣平白無故地損害和侵凌一個公民的名譽權,從傳記寫作的道德原則來說,無疑可以說是問心有愧的。 今天來回顧“文革”時候的往事,“造反派”已經成為一個帶有惡諡意味的名詞了,不過在當時作為“響噹噹的造反派”,卻是十分光榮的。而如果站在更高的視角來反思的話,極大多數並未殺人放火的所謂“造反派”,也只是在“文革”狂潮的煽動與迷惑底下,作出了一些超越於正常思維之外的極端行徑,除了負有某些個人的責任之外,卻又是這場狂潮的受害者和犧牲品,歸根結底說來是一場時代的悲劇。正因為在當時作為“造反派”是十分榮耀的事情,所以就必須是在“階級出身” 和“政治表現”方面經得住檢驗的人,才可能被允許參加進去。而從我自己的情況來說,因為在肅反運動中的“右傾立場”,和在反右派運動中的“平均主義的錯誤思想”,早已受過批判和處分,所以在“文革”開始之後,就常常處於膽戰心驚的恐懼中間,只敢採取躲避和逍遙的態度,以免被揪成為“別有用心”的“牛鬼蛇神 ”,儘管如此,卻還在造反派張貼的長篇大字報上,被批判為“漏網右派”,哪裡還有成為造反派的榮幸。自然從我自己的思想感情上來說,也由於缺乏足夠的“階級覺悟”,對於“文革”中的種種行動是絲毫都沒有興趣的。 還有一個問題是孔慶茂《楊絳評傳》中由“造反派頭頭”分派房屋的說法,以及烏爾沁夫的《走出〈圍城〉的錢鍾書》(《文藝報》1998年4月3日,以下簡稱“烏文”)中,違背事實地說是“派駐進來兩名‘造反派’夫妻”,都是來源於方丹的虛構不實之詞。連作為與我們對立的當事人一方的“楊文”,也都敘述了實際的情況,卻並不採用此說,而“肖文”則說明是在“‘文革’的‘鬥批改’階段,整個單位都調整住房”,一位“‘革委會’ 主任”目睹我們居住得如此擁擠和可憐,“動了惻隱之心”,“決定分配兩間住房讓我們搬家”,還敘述了“在這座四層樓的公用宿舍里”,同時搬進了十對青年夫婦,其中的有些同事後來成了著名的學者,也有人流亡於海外。我要補充說明的是在“文革”開始時,“學部”成立的兩派“革命群眾組織”中,其一是“紅衛兵聯隊”,因為受到“中央文革小組”成員關鋒的支持和指揮,所以被稱為“響噹噹的造反派”;其二是“紅衛兵總隊”,被前者稱為“保皇派”、“臭老保”等等。在 1967年夏天,“中央文革小組”清洗和逮捕關鋒之後,“紅衛兵聯隊”就被查封,原來處於劣勢被攻擊為“保守派”,並被“紅衛兵聯隊”查封過的“紅衛兵總隊”開始掌權,後來又結合被解放的“革命幹部”,成立了管理日常事務的“革委會”,它與原來意義上的“造反派”已經毫無瓜葛。正是基於這樣的事實,可以證明從方丹、孔慶茂直至“烏文”中的有關敘述,都是子虛烏有的編造。愛默的《錢鍾書傳稿》(百花文藝出版社出版)更渲染說是他傳主的全家,從“幹校”回到北京後,才“發現自家房屋被一對青年夫婦占用了”,完全是任意編造和信手塗抹,也許是要渲染富有喜劇色彩的社會新聞,卻並未誣稱我們是“造反派”。 關於雙方正式衝突的原因,“肖文”與“楊文”都分別敘述了是由約請保姆洗衣所引起,而“烏文”和這幾本傳記卻並未說明衝突的起因。為什麼會像“烏文”所說的,“動手打了錢老”呢?孔慶茂的《錢鍾書傳》和《楊絳評傳》,則編造錢鍾書莫名其妙地“與這對‘造反派’大打出手,把胳膊都打傷了,鬧得滿城風雨”,從而“名揚千里”,“連那些‘造反派’也都對他敬畏三分”。“楊文”明確地敘述是她丈夫打傷了我的胳膊,這不啻是對於“烏文”的一種駁斥。而從孔慶茂敘述的口氣來看,似乎是他傳主的“胳膊都打傷了”,為什麼要這樣語焉不詳?因為他基本的情況都沒有弄清楚,卻又急於要袒護自己的傳主,只好這樣來隨意塗抹,怎麼能不含糊其詞?孔慶茂其餘的那些敘述,也都是經不起推敲的向壁虛構之詞,首先是在前面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我與“造反派”絕無任何的緣分,他的說法只能是一種誣陷之詞。何況按照常理來說,如果我真是“造反派”的話,作為年長一輩的知識分子錢鍾書,怎麼敢向我飽以老拳?當時的造反派組織派性極強,當自己“戰友”遭受毆打時,一定會採取同仇敵愾的“革命行動”,怎麼可能會袖手旁觀,卻反而對毆打者“敬畏三分”?尤其荒唐的是將錢鍾書把我打傷一事,竟猶如謳歌美國拳擊大王抑或日本相撲冠軍那樣大肆渲染,誇大成為在“滿城風雨”中“名揚千里”,其實當時連居住在同一座樓房裡的鄰居,都知之者甚少,孔慶茂的肆意誇大之詞與實際情況的差別,真何止有十萬八千里之遙。而且像這樣把錢鍾書謳歌成為並非他自己所長的拳擊健將,也未免太滑稽可笑,真是欲褒揚之而反成為不倫不類的漫畫了。至於愛默《錢鍾書傳稿》中所說的,他的傳主“被人打得不但胳膊帶傷,而且眼鏡也被打落在地”,更是完全違背了“楊文”中所承認的,我被她丈夫打傷的基本事實。像這樣誇大渲染和隨心所欲地起鬨,都說明這些作者在史識和史德方面存在的問題了。 上述的三部傳記和“烏文”,誣陷我是“造反派”,以及錢鍾書大打出手而胳膊負傷,並且“名揚千里”等不實之詞,主要是來源於方丹的《我所認識的錢鍾書》。此文極不嚴肅地胡亂編造,竟貽誤一批作者寫出了向壁虛構的文字,可見從事寫作是一樁必須慎之又慎的事情。方丹與我無仇無怨,為何要肆意地違背事實來侵凌我的名譽呢? 完全是違背了客觀事實的“烏文”,竟惹來了邵燕祥的《李洪岩文讀後》(《雜文報》1998年5月21日),不知他為何會據此當作論斷的根據,在批駁李洪岩有關我是否“造反派”的質疑時,竟不無嘲諷地稱讚對方,比“那一對夫妻之所為,也算不無一點進步”,毫不了解實情就信手亂寫,還對我們加以惡意的貶抑,實在是有失公正和厚道的。邵燕祥在“反右派”運動中一定會有過被傷害的體驗,卻還這樣無緣無故地傷害別人,不知道是所為何哉?烏先生等諸位作家就是把錢鍾書吹捧上雲端里去,我除了可以表述自己不同的看法之外,也絕對是無權干預的,可是諸位的文章卻不該背離事實地對我們全家進行中傷。 有關“楊文”和“肖文”對於事態的不同敘述,某些與時代氛圍關係不太緊密的細節,局外人往往難於作出判斷。然而有些與時代氛圍關係甚為緊密的細節,揆之於常理來說,局外人也可以作出大致不差的判斷。 譬如“楊文”敘述肖鳳在 “學部”軍宣隊第一把手面前,大罵她女兒是“5·16的臭寡婦”,乃是為了刻意渲染對方的兇悍。不過經歷過“文革”生涯的人們終生都會難以忘卻,當時在工軍宣隊面前是絕對不敢高聲嚷嚷的。工軍宣隊的任何一個指令,都可以決定自己的命運,人們在工軍宣隊的年輕師傅和連、排長面前,都只敢恭恭敬敬地說話,怎麼會吃了虎豹的肝膽,敢在這軍宣隊第一把手面前如此吵鬧?這樣的場面並不可能發生,更何況肖鳳是個在待人接物時很有禮貌的人,“楊文”的寫法純屬是為了進行抹黑而向壁虛構。 發生在“文革”後期的此種糾紛,是這場浩劫中一個小小的悲劇。錢家原來獨自居住,卻被迫打破了一統的局面,心裡產生出不快與反感的情緒,完全是合乎邏輯的;而我們的遷徙也因為是護理嬰兒的保姆,提出絕對不能與我們夫婦同住一室,而不請保姆又無法上班,所以雖然猶豫再三,最後也只好作出遷徙的無奈選擇。長期以來整個社會的思潮與有關決策,熱衷於掀起緊張的階級鬥爭,卻很少為了日益增長與膨脹的人口,考慮怎樣去建造更多的房屋,讓多少人們混雜在一起居住,生存狀態真是處於一種悲劇性的氛圍之中。前面已經說明僅在這座四層樓的公用住房內,就同時搬遷進去十戶人家,可見居住情況的異常緊張。當時此種“鬥批改”的措施,實在也是無可奈何的做法,結果是造成雙方都處於彆扭與尷尬的環境裡面,或明或暗的不和、嘔氣與吵架,往往就成了必然會發生的事情。 這一回首先於傳媒渠道大張旗鼓發動攻擊的“楊文”,完全是以私人泄憤的方式進行描摹,有些情節明顯可以看出虛構的痕跡,還出現了不少人身攻擊的詞語,而且在敘述錢鍾書毆打了我,和自己咬噬了肖鳳手指之後,竟還表示他們自己“墮落”到了我們的水平,表現出一種完全沒有道理的霸氣。盧梭說是“每個人都生而自由、平等”(《社會契約論》),俗話則說“人無完人”,人們的品格究竟誰高誰低,很難截然加以確定,而要進行多方面的分析與論辯。即以我和錢鍾書的簡略比較而言,錢鍾書喜愛罵人,罵完了還經常否認。他在五十年代初,曾用粗俗的市井語言嘲罵毛澤東,被人告發後,又指使那人兒聲明是誤聽了,真有翻雲覆雨的本領。不過在當時的政治氣氛中,那人兒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只要自己過關,他竟可以不顧與犧牲別人。“文革”初期曾有幾位同事對此貼出過大字報,楊絳在《幹校六記》中這樣辯解說,“‘告發’顯然未經證實就入了檔案。實地調查時,那‘告發’的人否認有此告發”。而當軍宣隊要求錢鍾書寫出書面檢討時,他竟“ 婉轉其辭、不着邊際地檢討了一番”(《幹校六記》)。如果自己從未說過這樣的話,為什麼要“不着邊際”地檢討,卻不去“婉轉其辭”地澄清?這是光明磊落的態度嗎?錢鍾書還譏諷吳宓先生“太笨”,誹謗馮友蘭先生“出賣朋友”,“坑人使妻小俱死”,過後楊絳又矢口抵賴,像海外著名作家莊因就認為這是很不應該發生的,此事見於近年的報刊。我則不是被壓迫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從不罵人,而罵了之後就從不加以否認。 近日的一張報紙登載了錢鍾書愛談貓狗發情之事。他在河南信陽的“五七幹校”時,也常於晚飯後開設講座,敘述巴黎嫖妓的種種風情,津津有味地渲染如何與妓女做愛,以及如何讓這夏娃坐在透明的玻璃馬桶上,側着頭顱觀賞她的陰部。還有一位被稱為“美髯公”的文壇耆宿,也很欽佩他深諳炮製春藥的配方。我對他的這些嗜好和掌握的淵博知識,都是一竅不通,也絕無絲毫興趣。他懷着這樣的情致,能寫出什麼格調的作品呢?有一位翻譯雪萊詩作的著名學者,就認為《圍城》是一部調侃與詆毀人的小說。我不擅作文,不過在自己所撰寫的《魯迅和中國文化》、《林非散文選》等有關書籍中,卻絕無任何的低級趣味,還誠摯地渴望着整個人類都能夠向真善美的境界邁進。 錢鍾書熟悉許多掌故,號稱“典故大王”,他的知識自然要比我廣博,不過古今中外的掌故實在太多,任何人也不可能件件都記得清楚。在“幹校”後期無所事事的日子裡,常有幾個人湊在一起,相互考問種種掌故,以便消愁解悶和苦中作樂。有一回,當我提出為何要稱為“皮裡陽秋”時,他沉吟許久,卻始終答不出來,倒是一位紅學大師拍案大笑,說出了個中的奧妙。其實忘卻了幾個掌故,又有多大的干係?治學的重點是在於追求自己的論著中間,究竟包容了多少深邃的思想內涵?究竟如何關懷自己民族和整個人類的命運?有一位古學底子很深的詩壇泰斗,在跟我談天時曾引用南宋吳文英《詞源》中所說的“七寶樓台,眩人眼目,碎拆下來不成片段”,感嘆於並無思想的深度,而只是摩挲和炫耀知識的碎片,又能夠有多大的意義?有一位著名的文藝理論家更是懷疑地詢問,如果對於社會人生並未誠摯與嚴肅地加以關切的話,為什麼竟會被吹捧和炒作得如此紛紛揚揚?連詩壇泰斗和文藝理論專家都覺得迷惑不解的事兒,區區的我自然就更無法懂得了。 正像《孟子》裡所說的“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針對好多悖於事實的荒唐的編造,只得簡略地作出上述的澄清。而根本的考慮是要藉此來提醒自己,在跟讀者朋友進行對話時,都要儘量核對和保證這些話語的真實性,否則不就成為一種欺騙的行徑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