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諶旭彬:蔣介石拒絕收回琉球嗎(圖)?
送交者: ByStander 2012年11月03日16:51:4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諶旭彬:蔣介石拒絕收回琉球嗎(圖)


國民政府的琉球政策演變


近半年來,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領土爭端問題,牽動了諸多國民之心。許多與之相關的歷史問題也被翻了出來。《二戰蔣介石兩拒“琉球”為釣魚島爭端埋禍根》[詳細],就是其中之一。

許多讀者也來信希望能夠用確鑿的史料來證實或澄清這樣的傳言[詳細]。故搜集資料,成此專題。


2012-10-31 第79期琉球首都首里城入口守禮門

蔣介石、國民政府與琉球問題面對羅斯福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對琉球問題的詢問,蔣介石確實以“願與美國共同占領管理該地”作為回應;但這並不意味着蔣介石放棄琉球,事實上,直到1948年,蔣氏還在以各種手段竭力謀求收回琉球。

開羅會議前,蔣介石始終認為“琉球……是保衛民族生存之要塞”

在 1943年11月開羅會議之前,蔣介石對琉球的態度一直很明確,即必須收回。1932年9月13日,蔣氏在日記中寫道:“預期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中秋節恢復 東三省,解放朝鮮,收回台灣、琉球”;1940年9月,蔣氏再次翻閱當年這段日記,“昨夜偶觀二十一年九月十三與十八日日記,預定民國卅一年中秋節以前恢 復東三省,解放朝鮮,收回台灣、琉球”,仍深信收回琉球“自有可能”。

1942年11月3日,《大公報》刊登宋子文答記者問,有記者問: 戰後的中國領土是恢復到“九一八”以前狀態,還是甲午戰爭以前的狀態?宋回答說:“中國應收回東北四省、台灣及琉球,朝鮮必須獨立。美國方面有一流行口 號,即‘日本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據之地均應交還原主。”6天后,蔣介石也在日記中擬定了一份與美商討事項計劃,其中第三項就是“台灣、琉 球交還中國”。

1943年3月宋美齡訪美。行前,蔣介石特意囑咐宋美齡向羅斯福表明中國政府對琉球問題的態度。據蔣氏日記記載,“去年 (1943年)交妻與羅談話要點:甲,東三省、旅順、大連與台灣、琉球須歸還中國,唯此等地方海空軍根據地准許美國共同使用。……”同月,蔣氏出版了自己 最重要的政治著作《中國之命運》,書中重點強調了琉球對中國國防的特殊地位:“琉球、台灣、澎湖、東北、內外蒙古、新疆、西藏無一處不是保衛民族生存之要 塞,這些地方之割裂,即為中國國防之撤除。”稍後,宋美齡也從美國傳回消息,稱羅斯福在戰後領土問題上認同“琉球群島、滿洲及台灣將來應歸還中國”。[詳 細]

但外交部從法理角度出發,反對蔣介石收回琉球的主張

雖然蔣介石至晚自1932年以來,對收回琉球一事念念不忘,但國 民政府的專業外交團隊,卻對收回琉球一事持消極態度。1942年1月,外交部擬定的一份《解決中日問題基本原則》草案,就明確表示反對收回琉球。該草案建 議將“琉球劃歸日本”,不過提出了兩個前提條件:1、“不得設防,並由軍縮會設置分會加以監督”;2、“對於琉球人民不得有差別待遇,一切應遵照少數民族 問題原則處理”。

外交部的這種態度,受制於兩個因素。其一,從法理角度上出發。如代理亞西司司長徐淑希在致宋子文的備忘錄中所說的那樣: 基於對琉球歷史的了解,徐認為,琉球與朝鮮類似,屬於中國傳統意義上的朝貢國,與台灣不同。若要求將其劃入中國,恐引起國際上對中國擴張主義的戒懼。徐認 為,對中國政府來說,唯一現實的辦法是促使這些島嶼從日本獨立出來,為此,戰後可先在琉球建立國際監管。總之,絕不允許日本再使用這些島嶼作為侵略基地。 其二,顧及美國的利益。自太平洋戰爭爆發以來,中國國內輿論“收回琉球”的呼聲甚高,美國方面對此非常關注。1942年6月17日,美國駐華使館三等秘書 謝偉思曾就中國國內的這種輿論,探問國民政府外交部亞東司司長楊雲竹,楊氏向謝偉思表示:關於琉球,很遺憾在戰爭期間不免出現個人關於戰爭目標的誇大言 論;事實上琉球居民不是中國人,那裡的中國居民不過數 10 人;琉球曾經向中國朝貢,已同中國脫離近 80 年;琉球在經濟上和戰略上並不重要,現為日本的一部分,與日本在地理上緊密相連。因而,他確信中國政府和外交部長都不打算把琉球收還中國。

在 是否應該收回琉球一事上,蔣氏考慮問題的出發點,顯然與外交部不同。外交部的職業技術官僚們奉行“技術理性”;蔣氏作為政治領袖,則最多地受“民族感情” 所支配——1942年2月7日,蔣氏在日記中如此寫道:“初次經緬抵印,所經之地,皆為我舊日之國土,披閱緬暹越南史地,不禁憎我失土之恥,又念唐明建國 之大東亞民族之盛,不得不自負此重任,以報我列代祖先恢復我民族光榮史也。”在蔣氏看來,緬甸、暹羅、越南這些曾為中國藩屬國的地方,其實都是“我舊日之 國土”,至於“古代朝貢體系”與“現代外交體系”之間的區別,蔣氏並不關心。[詳細]

開羅會議召開前夕,蔣介石決定不在會議期間討論琉球問題

與 外交部相反,國防部從國家安全角度出發,曾積極支持蔣介石收回琉球。在開羅會議準備期,軍委會參事室和國防最高委員會等部門都提交過關於琉球的提案。這些 提案要求:琉球群島應歸還中國,即便無法收回,也須將其劃歸國際管理或劃為非武裝區域。但隨着開羅會議的臨近,國防最高委員會與和軍委會參事室的態度發生 了軟化,在提案中對琉球問題一致選擇了避而不提。

與智囊團隊的變化同步,蔣介石對琉球問題的態度也在開羅會議臨近時發生了轉變。11月 14日,蔣氏準備首腦會談的資料與提案。但其提案隻字不提琉球的歸還問題。次日,蔣氏在日記中透露了不提琉球問題的原因:“琉球與台灣在我國歷史地位不 同,以琉球為一王國,而其地位與朝鮮相等,故此次提案對於琉球問題決定不提。”由此可見,至晚在11月中旬,蔣氏已經決定在開羅會議上不提琉球問題。但這 只意味着蔣氏不願意在開羅會議上解決琉球問題,而不代表其已經放棄琉球。[詳細]

羅斯福突然向蔣提出琉球問題,但並沒有明確是否要將其歸還中國

令蔣介石沒有預料到的是,11月23日,羅斯福主動向他提起了琉球問題。美國外交檔案文件對這次談話的記錄很簡略,原文如下:

The president then referred to the ques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 and enquired more than once whetherChina would want the Ryukyus. TheGeneralissimo replied thatChina would be agreeable to joint occupation of the Ryukyus by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nd, eventually, jointadministration by the two countriesunder the trusteeship ofa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文字大意是:“羅斯福總統提及琉球群島問 題並數次詢問中國是否要求該群島,蔣介石答稱,將很願意同美國共同占領琉球,並根據一個國際組織的託管制度,與美國共同管理該地。”僅就字面意思而言,羅 斯福僅僅是詢問蔣介石對琉球的態度,美國政府是否有將琉球歸還中國的意圖,則未可知。

蔣介石後來對這次談話的回憶,與美國外交檔案所記載 的基本上一致。據蔣回憶說:當時羅斯福總統問他,“在台灣的東方還有一個什麼群島,你的意思以為如何?”蔣反問:“你所說這個群島是不是指琉球而言呢?” 羅說,“就是琉球”。蔣表示,“這個群島從前是屬於中國的小王國,可是在甲午年以前,早已被日本占領了。所以琉球是與台灣的性質不盡相同,我們此時對於琉 球不想要單獨的歸還中國,我只希望由中美兩國共管。此事並不急要,留待將來再說吧。”從蔣氏的這段回憶中,羅斯福的問話仍然只是一種試探,還不能看出美國 是否有將琉球歸還中國的意圖。[詳細]

蔣介石對美國心懷警戒,認為羅斯福的詢問別有深意

11月23日當天,蔣介石在日記中寫下了自己主張“中美兩國共管”琉球的理由:“惟琉球可由國際機構委託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議,一以安美國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之前就已屬日本;三以此區由美國共管,比歸我專有為妥也。”

所 謂“安美國之心”,可參考蔣氏1943年3月3日的一條日記:“美國不願我有獨立之空軍,不助我建立空軍,其在現時甚恐我有空軍,則我中國戰區不能受其控 制,其在戰後必期以空軍控制整個太平洋及其西岸之陸上,而其用心之險昭然若揭。如果若此,則羅斯福政策必貽害美國矣。”蔣氏對美國有如此認識,而據美國外 交檔案文件,羅斯福在此前的談話中,又曾明確向蔣氏表示“美國必須在太平洋各基地保持適當的軍事力量”,如此,也就不難理解,當羅斯福向蔣氏詢問其對琉球 的態度時,蔣氏多半會將其理解為美國對琉球有意,希望將其作為美國在太平洋地區的一個軍事堡壘。

正因為有了這樣的判斷,11月24日,當 中方收到美方提議“日本所攫取的領土,小笠原(中方指出美方寫錯了,實系琉球群島)當然歸還中國”的草案時,蔣氏的答覆是:1、“琉球雖曾為中國藩屬,但 究系一獨立國家。戰後對於琉球之處置,至少在原則上,應同於戰後對於朝鮮之處置”;2、但同時又認為:美方草案中已有“凡系日軍以武力或侵略野心所征服之 土地,一概須使其脫離日本掌握”,這已可包括琉球,故不必再明確寫出放棄琉球。仔細揣摩蔣氏這一雙重態度,不難感到其微妙之處:對收回琉球的高度克制,可 以“安美國之心”;而拒絕將放棄琉球寫入開羅會議宣言,則又為中國政府日後運作收回琉球,保留了足夠的空間。正如有些學者所注意到的那樣:“蔣介石在開羅 會議中,並未明確提出對琉球的領土要求,只要求共同託管。其背後存在如果戰後琉球如經託管,而琉球當地人民又表示願意歸併中國,中國理應接受的可能發 展。”

蔣氏對羅斯福詢問琉球的真實用意的判斷是否準確,學界本無一致意見,此處也就不再討論。但蔣選擇“安美國之心”,則實屬形勢所迫。 開羅會議雖然使中國躋身戰後四強(美、蘇、英、中),但蔣氏自己很明白,這個“四強”水分很大,極大程度上是依賴於美國的支持。若無美國支持,蔣氏恐無法 在開羅會議上維護中國主權,譬如:關於中國收回東北及台澎領土的問題,英國主張只要聲明日本放棄這些領土即可,不必明言歸還中國。中方自然是強烈反對,但 若沒有美國的支持,開羅宣言是否會明確規定“日本須將竊取於中國的東北與台灣及澎湖列島歸還中國”,則未可知。蔣氏當日的處境由此例,可想而知。其在琉球 問題上的低調與謹慎,也都根源於此。[詳細]

二戰結束後,在蔣介石推動下,國民政府致力於通過秘密途徑收回琉球

因為蔣介 石開羅會議期間堅持不將放棄琉球寫入《開羅宣言》,所以,二戰結束日本投降後,中國政府仍有空間運作琉球問題——但直接收回已無可能,畢竟美國付出巨大代 價的軍事占領已是不容忽略的事實。與開羅會議之前類似,職業外交技術官僚主持的外交部主張對琉球實施“託管”;而蔣介石和當時的主流輿論民意,則對收回更 感興趣。

1947年2月,外交部向蔣介石報告了其處理琉球問題的兩點意見:其一,“不贊成以全部或一部歸還日本,防止日本再以琉球為侵略 台灣南洋之跳板,及威脅我東方海防”;其二,“反對除由中美兩國聯合託管以外之任何其他辦法”,“(中美託管)應有一確定而短速之時限,如以五年或十年為 期,以完成其關於自治及獨立之各項準備,並防止其他勢力侵入琉球。”但蔣介石似乎對外交部的“託管”方案缺乏興趣,故而國民政府也就遲遲未能就琉球問題做 出最後的決策。

蔣氏此一時期,曾寄希望於通過“琉球革命同志會”來實現琉球的曲線回歸。該組織早在1946年曾上書蔣介石要求歸附中國, 蔣氏是否看到其上書不得而知,但到1948年,蔣氏對該組織的活動已經相當重視。該年6月15日,他授意吳鼎昌密電中央黨部秘書長吳鐵城,要求其考慮如何 運用琉球革命同志會達成收復琉球的目的。蔣轉達國民黨黨內的意見如下:“琉球原屬我國領土,現雖有美軍管治,人民均甚內向,擬請秘密運用琉球革命同志會人 員秘密組織掌握政權,冀於將來和會時琉民能以投票方式歸我統治,或由琉球地方政府自動內向,以保持我在太平洋之鎖鏈。”

因為蔣介石的極力推動,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行動迅速,於該年8月份即秘密出台了收回琉球的“五點意見”,該意見隨即被秘密送往外交部,責成外交部嚴格照辦。其內容如下:

1、 由台灣省黨部秘密與琉球內向團體聯絡,並商同台灣省政府及警備司令部,協助各該團體或個人從事回歸祖國運動;2、各地政府對留居當地琉胞之管理應特予放 寬,俾增加其內向情緒;3、請台灣省政府修正僱傭琉籍技術人員登記規則第五條,對船隻僱傭琉籍技術人員不作比例限制,並准許該項被僱傭人員及其家眷在僱傭 市鎮轄區內居住;4、請台灣省政府及台灣警備司令部對被雇用琉籍技術人員之有家眷在琉者,准其自行設法以用品送返其家中,勿予留難;5、由台灣省方面選派 小學教員分赴琉球各小島施教,以爭取第二代並藉以從事宣傳。[詳細]

此後,國民政府事實上制定了一種“對外公開宣稱託管,對內秘密籌劃收復”的雙重琉球經營策略。


結語

蔣介石開羅會議期間,是否誤判了羅斯福的本意,而失去了一個收回琉球的好時機,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可以討論。但若說“蔣介石是真的不想要琉球群島”,恐怕就不符合史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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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的結語是怎麼得出來的呀?  /無內容 - 一棵蔥 11/07/12 (4834)
  中英文都很清楚,當時蔣介石不要琉球。後來悔了  /無內容 - 野雲 11/06/12 (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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