鮒人
刀爾登
還要說幾句嵇康。清代的趙翼說:“東漢士大夫,以氣節相尚,故各奮死與之搘拄,雖湛宗滅族,有不顧焉。至唐則僅有一劉蕡對策,懇切言之。明則劉瑾時僅有韓文、蔣欽等數人,魏忠賢時,僅有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繆昌期、李應升、周順昌等數人,其餘乾兒義子,建生祠,頌九千歲者,且遍於搢紳,此亦可以觀世變也。”
趙翼是在借宦官事發牢騷。而所謂世變,或士風之變,方面甚多,不是氣節二字,所能概括。從兩漢的昂揚,到魏晉的消沉,再到後世的重施脂粉,再作馮婦,在世面上得意的士人,被束縛在局中,實亦頗有失意之處,只是大家不願意承認。
嵇康被殺,三千太學生為之請命,但朝野有力之人,為什麼沒一個出面救援?一大原因,自是黨錮以來,誅戮過盛,士氣摧折,自顧不暇。但僅僅如此嗎?再從司馬氏的方面看,嵇康對政權的威脅很小,而名氣極大,以小故誅殺有大名的嵇康,司馬氏就沒有顧忌麼,莫非他們預先知道,此舉並不會遇到強烈的反對?
嵇康臨終寫的《幽憤》,頗有自責之語,似乎不類他的性格,以致後世有人懷疑這首詩是偽作。但嵇康還能說什麼呢?“欲寡其過,謗議沸騰,性不傷物,頻致怨憎”,嵇康至死也不很明白,自己不過是“不和你們一起玩了”,又招了誰惹了誰?他隱約覺得四周的敵意,又非之無舉;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與其責人,不如責己。
司馬氏殺嵇康,也算是為民除害吧。不要說與時賢相比,便在竹林中,嵇康也是個特出之人,他的特出,是要收回自決權,不論是哲學上的,倫理上的,還是個人實際事務上的。這一傾向,固然不只出現他一個人身上,但他的個性如此強大,便脫離了背景,也足可觀,對那些做不到像他這樣僅以個性就能立身的人來說,嵇康之討厭,就不用說了。對嵇康的反感,仿佛暗流,在背景中嗡嗡有聲,若要徵實,人人一副與己無干的表情。這是一種人格對另一種人格的怨恨,是對道德威脅的自然反應,一定要到嵇康死後,大家才能重又以他的知己自命。
嵇康要怨,就怨一種人格吧,——或一個人,這個人,在禮法鬆動之際,發現自己比先前自由了些,但這自由的用處,似只是增加煩惱,因為他不喜歡多歧,只擔心亡羊,手腳鬆脫,立時無措,不知向何處去,也不想往別處去,可以決定自己的一些事情,頓覺無力,可以發表主張,才知無話可說,羨慕別人個性的豐富多彩,又怕他們脫籠而逝,把自己甩在後面。多了些機會,眼看着別人搶先用了,想來想去,還是寧可相濡以沫,怕就怕別人游於江湖,把他剩在涸轍里。
這個人——姑稱之為鮒人,我們都很熟悉。幾個人出行,鮒人如果走在前面,一步一回頭,走在後面,步步緊跟,離別人稍遠了些,就要害怕,見到好看的,他一個人是無法欣賞的,一定吆喝別人——這種合群的性格,也很可愛,而且為願意做領袖的人所喜。鮒人作為個人,總是失意,所以遲早聯合在強者的麾下,把自己的事務,重又提交給強者,替他做主,替他發表意見,儘管他往往相信那確是他自己的意見。在強者之下,鮒人需要的是一個平坦的社會,最大的安慰,是看到別人和他一樣,任何多樣性,都讓他頭暈。
任何以公意為公理的制度設計,都含有的一個假定,是以為多數人有能力並從而願意決定自己的事務。有如此的,也有不如此的。如果一個社會中,失意者的比例過大,民意就不再是個人意見的集合,而是另一種奇怪的東西。再看歷史中發動革命的民眾主體,有的要掙脫束縛,有的只是作不平之鳴,前者或有機會贏得自主,後者則往往只能得到集權下的集群式社會,那是最令鮒人覺得安全的地方了。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不是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能力,——理應有,但沒有培養出來,或甫一露角,就被嚇回去了。鮒人是處境使然,對此是施以援助,還是加以利用,也算是不同制度的明顯分別。
說回到嵇康——扯得太遠,已經說不回去了。最近經常下筆一千六百言,離題三萬二千里,這是要向讀者道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