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我從日本去巴黎出席民主中國陣線成立大會,見識不少人物,林希翎女士是其中最具傳奇色彩的一位。 我回到日本後,把關於民陣大會的文章寄給林希翎大姐(稱“大姐”不是因為年齡輩分,而是因為“普天(或上帝)之下皆兄弟姐妹”的情感),發表在她主辦的《開放》雜誌上。不久,收到她的來信,批評我“一稿兩投”,因為同一文章也發表在楊中美主編的剛出版的《民主中國》月刊上。我第一個反應是:“《開放》和《民主中國》在法國和和日本分別發行,我的文章都不要稿費,自己保有版權。”但我馬上意識到:必須幫助林大姐。我回函道歉,給《開放》另寫一稿,並附上五千日元。林大姐在《開放》發表並任命我為駐日本編輯。
我近來整理自己的文論,重新打字後在網上等發表,但沒有動另一篇在《開放》上發表的短文(關於日本外務省對天安門事件的看法(“隔壁家長打小孩”,與我無關)。我十幾年來一直希望,等我有了一本護照可以去歐洲時,要去看望林大姐,得到她的許可才能在別處發表那篇短文。現在,要到天國才能看望她了。
中國近代以來的自由民主運動,多為當局鎮壓、個人利用,於中國的社會進步沒有多大價值。慶幸1957年的自由民主運動,正是有了林大姐這樣的旗幟,才沒有被完全出賣。林希翎永存在中國的近代歷史中。
[趙京,2009年9月22日,美國 聖拉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