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薄熙來的所有指控,全是無稽之談! |
| 送交者: newpost 2013年08月30日10:34:5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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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楊連旭 而其慘無人道,則明白無誤在起訴書和公訴意見中當庭公布:在案證據充分證明薄熙來通過薄谷開來、薄瓜瓜收受了徐明提供的衣食住行費用和電動平衡車。
其中,徐明所說“瓜瓜喜歡一個電動車,大約8萬餘元,也是我給其買的。”這事發生在2008年。
此時,薄瓜瓜還是名在校大學生。依 常理,對工作着的大人們來說,他還是個孩子。而8萬多元,對一般人來說確實是個大數,可對出手就是幾十萬的大亨來說,也就相當於工薪階層的幾百塊錢。所 以,作為二十年的老朋友,徐明給瓜瓜這麼個大小孩買個電動平衡車做玩具,如谷開來所言,給個獎勵,這本是極其普通的人之常情。
把這樣的事列入起訴書並在公訴意見中強調,真乃無視人倫、滅絕人性! 那麼,薄案中的控方為何要行如此無視人倫、滅絕人性的苟且勾當呢? 徐明出庭作證時,一句話道破天機:“都是谷開來要求報銷的,電動自行車是瓜瓜給我提的”。
正因為只有“電動自行車是瓜瓜給我提的”,所以也只有將此事列入起訴內容,方可將谷開來和薄熙來及其他們的獨生子薄瓜瓜,全部納入一案!
由此,不僅不怕你谷開來和薄熙來不就範,而且即便萬一你薄熙來當庭變卦,可谷開來,既有吸毒經歷,又有精神疾病,還有死罪在身,再以薄瓜瓜要挾,讓她在烈士暮年的老公和朝氣蓬勃的獨子之間選擇留舍,二者必居其一!
那麼,在薄熙來之案中,谷開來的指證有如此重要,值得控方如此小題大做、滅絕人倫、慘無人道嗎?
一是、所有指控,沒有物證,全是口供; 二是、主要口供,前後不一,相互矛盾; 三是、所有證人,全有污點; 四是、主要證人,全部在押; 五是、貪墨直證,全是孤證; 六是、所有孤證,全由谷開來旁證; 七是、所有谷開來出證,全是書證和視頻; 由此可見,如果沒有谷開來的旁證,其他證據根本就拿不出手、見不得人。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谷開來的旁證,所有對薄熙來指控都不能成立!
即便如此,谷開來的出證視頻,涉及薄熙來時經常出現“他應該知道”、“以以前的為準”的模糊證詞和取證人員詢問“到底知不知道?”這樣不足採信的破綻。 在此基礎上,薄熙來如果當庭指出控方為將薄瓜瓜納入案中,以脅迫谷開來指證而不惜將徐明購買電動平衡車給薄瓜瓜之事小題大做列入起訴,實乃無視人倫、滅絕人性! 由此,看控方那些主謀們可以見人、以何立世?而谷開來之指證,自然也就隨之自然而然地不攻自破。這也就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向全世界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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