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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悍匪排行榜之二:龍治民--06
送交者: 二野 2013年09月24日11:28:1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中國悍匪排行榜之二:龍治民--06

 

【系列長篇連載紀實系列】

 

    二、魚好田,謝塬村人。有人說曾在西關見魚與龍犯有過接觸,什麼時間記不清了。當時魚從懷裡摸出一把刀子樣的東西遞給龍犯,陽光下刀刃還一閃一閃的。交接時魚龍二人還鬼鬼祟祟的,東張西望。什麼樣的刀子?情況反映者說他離龍魚二人有六七步遠。看不大清楚,像是那種刀柄貼有鏤花塑料片的摺疊刀。

    從龍家搜得的物品里就有一把摺疊刀,柄上貼着鑲有暗花的塑料片。情況反映者辨認以後,說好象就是這種刀。

    另據謝塬村村民反映,魚好田此人整天顯得很神秘,彎腰走路,懷裡總像揣着什麼。

    傳訊魚好田。

    問:知道為什麼叫你來嗎?

    答:不……知道。

    問:龍治民的案子你知道嗎?

    答:那知道嘛。

    問:這把刀子你見過嗎?

    答:……這種刀子很常見哩。

    問:在西關你給龍治民一把這樣的刀子嗎?

    答:那沒有那沒有……

    (停止提問,給魚好田宣讀政策8條)

    問:你該明白,我們這話不是隨便說的。

    答:讓我想想……我曾經賣給一個矮子一把這樣的刀。龍治民是不是矮個?禿頭?那就是他,給他賣過。

    問:賣過?

    答:是賣……咋啦?那會兒我從西安弄了幾把刀子,想賺幾個錢。

    問:既然是賣東西,為什麼偷偷摸摸的怕人看見?

    答:那是1983年,正搞嚴打那種刀子派出所是不讓賣的。

    問:你拿什麼證明你是在做買賣?

    答:我一共賣出了十幾把,都是那種刀子。

    問:能找個證人嗎?

    答:哎呀,買我刀子的人我都不認識,讓我去哪裡找他們哩。對了,我們村的張旺就從我這裡買過一把。

    傳訊張旺。

    問:你從魚好田那裡買過一把刀子嗎?

    答:沒有沒有,他咋胡咬哩!

    傳訊魚好田。

    問:張旺沒有從你手裡買過刀子。

    答:他咋說沒買過刀子哩。我記得很清楚,他愛打野兔,要刀子剝皮,就在場邊的轆轤跟前我給他的刀子。

    魚好田與張旺對質:

    魚:張旺,你要實話實說哩。

    張:我咋沒說實話?鄉里鄉黨的,你咋胡咬?

    魚:人家有8條政策里(魚向張說8條政策)。

    張:我是從魚好田那裡買過一把刀子。

    提審龍犯。

    問:你屋裡的這把刀子是怎麼來的?

    答;買的。

    問: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從什麼人手裡買的?

    答:在西關買的,花了兩塊多。

    經調查,龍治民的刀子是從魚好田手裡買的,但魚好田賣兇器給龍實屬無意。可以暫時排除魚的同案嫌疑。

    在此期間,某村的幾個民兵在事先未於有關部門取得聯繫的情況下,就用一輛手扶拖拉機將一名婦女當作嫌疑犯押送到縣裡。民兵們說,村裡有人曾看見龍治民去過該婦女(名叫金百玲,40餘歲,寡婦)家,以後該女身上多了一件半新的繡花粉紅的確良襯衣。

    金百玲面如土色,哭不敢出聲,滿眼淚水。她說她與龍是去年二三月間在南秦橋上遇上的,龍讓金給他家洗衣服,稱他是收購舊衣物的,家裡有很多舊衣服要洗。當時金還有其他事,未去龍家,後來也就把這件事忘記了。但是一個月之後,龍按金給的地址尋到了金家。這一次龍沒有提洗衣服的事,卻說想給他另尋個婆家。臨走時送了她一件據說是收購來的襯衣。以後呢?她和龍再也沒見過面。

    金百玲後來的窘境證明該村民兵的舉動是輕率的。回村以後,民兵們對村民說金沒有事,龍想騙她沒有騙成就是了。然而村民們卻不這樣想,既然龍犯去過她家,她也接受了(買的?誰信)龍送給她的衣服,她不是個寡婦嗎……於是金百玲背上了龍犯的相好的污名,遭到了村民的白眼,連門都不敢出了。金百玲氣不過,到村幹部家裡鬧,讓給她平反。村幹部為難的說:沒人給你定個啥罪嘛,有啥反可平?金說那我咋遭恁大的罪哩?天天纏着村長要給她恢復名譽,鬧得村長叫苦不迭。 

    6月5日,王墹村又傳出一條驚人的消息,現場勘驗組於當日在龍家廁所東牆下50厘米處,又發現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屍骸。經過整理鑑定,計為4具。是為1號坑

    次此發現再度震動了商境,這不由得不使人推測:48具屍體恐怕還不是最後的數字,埋屍之處恐怕不只限於龍家周圍。

    與此同時,各種流言從民間產生、張揚開來:

    龍的同案犯目前已化整為零,四處逃匿,有人親眼見過。

  

  某縣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干的;某縣發生了拐騙案,人說是龍的同夥干的。外地區發生了搶劫案,人說也是龍的同夥干的。

    一個從龍家查得的奇怪的小本這時擺在了偵案者面前。他是用各種香煙盒裝訂而成的,上下翻揭。從本子上端釘合處雜亂重疊的線腳來看,裝訂者在不斷地添續新頁。現已有一百多頁。字寫在煙盒背面,字跡大小不等,時而工整時而潦草,但出自一人之手,可見記事者是在不同場合書寫的。記載的內容十分龐雜,但基本可以看出這是一份長長的名單,竟記載了1208個人的姓名及被記載者的情況,名單上大多有名有姓,也有有名無姓的如田娃”“淑芬和有姓無名的如老田”“張師等等。從地址看,上面的人多居鄉村,也有一些居城鎮的居民、幹部、工人。地址之後的內容便沒有一定之規了。有的按常例記載該人的性別,大概年齡,家庭狀況等。有的在其姓名之後,只記該人有個老表某某某,轉而記載某某某的情況。有的姓名之後什麼也沒有。除此之外,本子上還出現了一些名人的名字。

    這是一份什麼樣的名單呢?像民間傳說的那樣,上面記載的都是龍犯已殺或要殺的人嗎?然而名單上沒有杜長英、李雲、姜三合及其他幾個已被親屬認領的死者的名字。同案犯的名單嗎?這很難說,不能用龍犯不可能有一千多個同案犯這樣的想法來否定在名單中會藏匿有同案犯的名字。或許名單的龐雜甚至記上名人的名字是龍犯的障眼法呢?但話又說回來,龍犯會把同案犯的名字記在本子上嗎?

    提審龍犯。

    問:龍治民,這個本子是你的吧?

    答:是。

    問:上面的東西是你寫的吧?

    答:那當然麼。

    問:上面記的都是什麼人?

    答:啥人都有。

    問:你都認識?

    答:咋能都認識哩。認識就不記他了。要說認識也只是在啥地方見過一面,閒講兩句,過後我就把他們記下來。大部分我連面也沒見過,都是聽別人說的。我在街上轉,聽別人在一邊說誰誰誰咋了咋了,我把別人說的那人記下來。

    問:你為什麼要記下這些人?

    答:……也不為啥。真的不為啥,記着耍哩。

    問:耍哩,這話誰能相信?

    答:真是耍哩,別人我敢哄,你們我咋敢哄哩!

    ……

    商縣公安局有兩個炊事員的名字居然也被龍治民列在了名單上。當詢問到他們時,兩個炊事員破口大罵,繼而賭咒發誓:根本與龍沒有打過交道。至於他們的名字怎麼會出現在那小本子上,我們咋知道呢?

    偵破領導小組決定:必須把名單上所記的一千多人逐個查清!

    這可是一個大工程。調查走訪組亦隨着成倍的擴大,幾百個人分成一百多個調查分組撒向商洛全境。後來王扣成回憶說:那個小本可把人整苦了,光是就它的調查材料摞起來,就有半人高!調查結果表明:

    一、名單的由來確如龍犯所言,大多是道聽途說得來的。

    二、龍犯記此名單是為了日後到其中一些人家裡騙吃騙喝。

    三、名單中大部分的名字對龍沒有實際意義。也許真如龍所言,記着耍

    調查的結果另人失望,案情顯得更加複雜了。

  

    殺人的理由

  

    許多幹部曾懷疑此案有政治因素,這種看法起初也影響了具體辦案人員。同時,龍治民在此間只承認殺人而在殺人動機的問題上含糊其詞,而573元的贓款與48具屍體這兩個數字也實難使人得出謀財害命的結論,於是民間關於此案作案動機(除謀財害命這一普遍看法除外)的種種傳說便引起了他們的關注。

    民間說,五六十年代商縣西南鄉不是出過一個叫秦嶺縱隊的反革命組織嗎?頭目叫吳子俊,傳聞是大土匪古世珍的舊部。牽涉的人很多,其中一個叫龍志宏的人。龍志宏與龍治民同村。龍治民會不會與此組織有染?

    龍治民的原籍已成南秦水庫庫區,同鄉人被遷移到周圍各鄉。偵察人員多方查訪,得知龍志宏10年前已死去。被詢問者說:聽人說龍志宏是參加過一個啥組織,幹了些啥沒見過。沒有聽說過龍治民與這個組織有啥關係。龍治民當時二十歲。

    龍治民的原籍龍碾子村有一山名天子山,民間傳說天子山要出一位天子。此傳說緣於何時?傳說的天子於何時出現?說法不一。龍治民的犯罪活動是否與這一傳說有關係?

    這一傳說引起偵案人員的關注,解放前的土匪聚眾起事,往往假類似出天子的封建迷信說法,為自己的活動尋找一種蠱惑人心的藉口。舊時土匪隊伍結夥開張時,往往先殺幾個人,一來恐嚇鄉里,二來使從伍者絕去退路,稱祭刀。那48具屍體會不會是假天子出世之名成立的反動組織開張時的祭刀品呢?

    審訊中,當問到:你知道天子山要出天子的傳說嗎?龍治民說:聽人說過。咋了?他並無異常反應。

    偵察人員暫且放棄了這件事的究查。

    傳說有一占卦者給龍治民占過一卦,說龍在40歲左右將遇有大難,若避此難,需用七七四十九條生靈的血光沖之。

    偵察人員對境內的巫婆神漢和流竄於境內曾流竄於並儘可能找得到的相面先生進行了調查,沒有結果。而龍犯在審訊中振振有辭(態度也頗顯認真)的說:咱是念過書的人,咋能相信那些東西哩!

中國悍匪排行榜之二:龍治民--07

    後來,辨認屍體及其遺物的工作逐步展開,有力地推動了偵案工作的,使偵案人員撥開重重迷霧,漸漸從一些也可以說是畢經的誤區里走了出來。

    讓我們回過頭,看看辨認屍體及遺物的過程中所發生的故事。

    早在5月31日晚省長李慶偉聽取地區公安處處長段學斌關於王墹現場發掘情況的匯報以後曾說:……我估計死者家屬來,會對我們很不滿,如不讓其認屍,反倒情況會更加嚴重。

    此話是針對白天發生的事講的。

    5月31日白天,當發掘、勘驗工作正在緊張的進行的時候,就有失蹤者的家人在圍觀的人群里大放悲聲。他們在圍觀者善意的鼓動下,數次試圖衝過警戒線前去認屍,均被武警攔截,這樣一來引起了他們及圍觀者的不滿、哭鬧、指責,甚至有一些好事者吶喊起鬨,在人群中造成一陣陣騷亂。到了下午,約有一百多人聚集在商縣公安局門前,要求領導出來說話,要求認屍。其中有人鑑於48人被殺而事前公安局竟無絲毫覺察這一點,罵道:養了一群白吃飯的?

    事態會不會進一步擴大呢?地、縣黨政領導十分擔心。聯繫到商洛地區的相對落後、貧困,聯繫到近年來一些地方部門或緊張或淡漠的幹群關係,聚集在縣公安局的人會不會走上街頭,從而影響更多的趕往王墹看熱鬧的人,加入到他們的行列呢?商州人忠厚淳樸,但誰又能預料會出什麼事呢?為此,李慶偉指出:……群眾有怨氣可以想見,要熱情接待,耐心做工作,儘量滿足他們的要求,平息他們的怨氣。

    作為偵案(尤其對於此案)的一個重要環節,辨認屍體及遺物的工作必不可少。問題是何時辨認,在何處辨認。技術部門的勘驗工作尚未完結時,不可能讓群眾介入其中辨認屍體,以往的人命案,辨認屍體都在屍庫,而此案的48具屍體不可能移送屍庫--本縣也沒有如此容量的屍庫。就地辨認,當着成千上萬的圍觀者的面辨認嗎?那會造成什麼樣的局面?死者親屬哭天喊地,圍觀者會藉機涌到跟前,可能存在的同案犯會趁亂做手腳……

    有關部門採取了一個折衷的方法,成立一個接待處,專門接待有親屬失蹤的人家,請他們講明情況,進行登記,發給證件,告之其等待認屍。

    龍家東側兩坑的屍骸本不可辨認,西大坑被辨認出7具,加上屋內3具共辨認出10具。而大部分屍體只有通過遺物來辨認了。

    出於種種考慮,辨認遺物的地點放在了西距王墹僅一華里的楊峪河鄉鄉政府所在地。

    鄉政府院內橫空扯起了幾道鐵絲,上面搭滿了從龍犯家中搜出的衣物,有的可以看出已經過洗滌,但血痕猶在。這些衣服幾乎沒有一件象樣的,或質料低廉,或破破爛爛,抖掉塵埃,可見許多衣服的領袖口和肘部、膝部早已被磨爛,一看便知主人是終年從事體力勞動的人。鞋也一樣,幾乎沒有皮鞋,大多是步鞋和已經過時但為農民喜愛的仿軍用膠底鞋……這些遺物看來頗令人心酸。一位觀者嘆道:看來他們都不是享福人啊!而後來龍犯實為謬說的三不殺原則之所以能在民間流傳並為許多人所信,也與楊峪河鄉政府院內鐵絲上的情景給人留下的印象有關。

    辨認遺物的人來了。

    嘈雜的院子安靜下來。

    有的人一進門便大放悲聲。有的人默默走進來,直到他(她)在某件遺物前突然哭喊,人們才知道他(她)是苦主而不是看熱鬧的。但他們進門時的緊張是共同的,他們失蹤的親人的東西會在這裡找見嗎?每一個人都一次又一次在心中向神靈祈禱不要讓他們在這裡看見什麼熟悉的東西……在接待處登記報失的有一百餘家,死者的數目是48人,這就是是說,其中有一多半失蹤者不在此劫難中。但一百多家登記報失的人家趕往楊峪河鄉時,百分之百都抱着僥倖,抱着希望……所以進門就哭的不多,大多來辨認遺物的人起初都不願讓人知道他們是來辨認遺物的。他們走進院子以後,遠遠望着那些像掛在舊貨市場上的東西,遲遲不敢上前。當他們認出了某物是自己失蹤的親屬所有時,仍不肯放棄希望,想道,那樣的衣服,那樣的鞋穿着的人多着呢。或者,過去了這麼長時間,誰還記得准他(她)走時穿的什麼?直到事實鐵板釘釘一樣擺在面前,他們仍在尋找種種安慰自己的理由。想着想着便痛號一聲,或一言不發昏厥過去。沒有認出來什麼的人,離開鐵絲遠遠蹲在一邊,臉色蒼白,心仍在戰慄;是不是翻看的太粗疏?但不願去查看第二遍,又不得不去查看。真的沒有真的沒有,咱娃不在裡邊……心中向留在家裡不敢來的家人報信。同時又仿佛聽到家人在心悅之餘又小心翼翼地發出的疑問:是不是所有死者的遺物都在那院子裡?沒有被龍犯處理掉的麼?末了他(她)捂着臉嗚咽起來:你到哪裡去了啊!

    先後有30多個遇害者被認,其餘的則成了無主之魂。

    而代他們講述他們悲慘遭遇的,可以說是那些被民間稱之為從龍爪下逃生的人。

    邵根正(男,59歲,趙村人):

    就是去年,記得是秋天,就是秋天,地里的包穀棒棒都多大了。我去王墹看電影。看完電影我往回走,走到村口的時候,一堵矮牆底下忽地立起個人,嚇我一跳!我還當是一條大狗,一條大狗立起來也就恁高。不是龍治民是誰?就是他。他問我是哪個村的,我說趙村。他說天都黑成啥了你還回去呀。我說不回咋辦?再黑也得回嘛。他讓我睡他家,說他家有活干。當時我還想:今晚上是咋了?運氣恁好,看了電影還有錢掙。我說我沒給家裡說呀。他說那怕啥?咱這地方一個男人一晚上不回家還不跟一條狗沒回家一樣?不算啥事。這話倒也是,不是尋見了活干,就是讓朋友拉住了閒講,家裡還能咋想?那就住下吧。等我一進他家--天爺!我說我家髒,他家還要髒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陣一陣的,比茅子還嗆人。我就沒脫衣服,和他在炕上將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趕緊走。走的時候我還罵了一句:做啥活哩!那天夜裡他為啥沒敢害我?我不是嫌屋裡難聞麼?夜裡我起來好幾回,吸了好幾根煙。他八成是看我睡的不踏實,沒機會下手……

    杜XX(男,王墹村人,縣化工廠職工):

    窩邊草他也吃哩!這件事聽起來像瞎編的,同村的人他也不認識嗎?真的不認識。龍治民是個獨人,和村里人甚不來往,大家當然都知道他,他不一定知道村里所有的人,尤其像我這樣在外邊工作的人。那天是個星期六,家裡捎信要我回去鋤洋芋。我就回來了,騎的自行車,到王墹的時候天都暮下來了。王墹在半坡上,一到村邊我推着車走,龍家東邊不是農機站的茅池嗎?我在那裡解了個手。這時龍治民從屋裡走了出來,問我找誰。我懶得和他說話,就說不找誰。他說:到屋裡歇歇再走吧。說着跳到路上要替我推車。我心裡說:真是個熱粘皮!沒有理他,推車走了。第二天我和兄弟去鋤洋芋,路過村口時龍治民看見了,他楞了一下,說:我當是誰,是你呀。

    劉麥珍(女,31歲,王四村人。她坐在灶火邊,不時用油膩的襖袖揩着那雙被淚水漬紅的眼睛。因為她曾去過龍治民家,並拿回幾件衣服,現在落入和金百玲同樣的處境。在調查人員和村幹部的一再開導下,她才開口說話):

    那是前年8月見的事,我娘家捎話過來,說梨子下樹了--我娘家院子裡有幾棵梨樹--讓我回去幫爹把梨拉到10號信箱賣。10號信箱的工人錢多,能賣個好價。等我回到娘家,性急的爹已經拉上梨先走了。我就攆,一直攆到10號信箱也沒看到我爹。後來我才知道我爹是在半路上讓造紙廠的人叫走了。我就到城裡找,去城裡的路上我遇見了龍治民。他說你是不是尋人哩?我想:他咋知道我尋人哩?是不是我爹問過這人見沒見過我,他才猜出我?我說我尋我爹哩。把事情講了一遍。他說他見過我爹,梨剛拉到10號信箱就讓工人搶着買光了。我說那我在路上咋沒見我爹回呢?龍治民說說不定你爹把車寄放到誰那兒了,這陣上城裡逛去了。我心眼實,信了他的話,心也不急了。我想回去,我身上沒裝錢也沒背饃,在城裡找不到我爹咋辦?再說我屋裡也有活。我就折頭往回走,龍治民一路和我廝跟着。他問我家在哪兒,我就說在哪兒,又問我日子咋樣,我說糧夠吃了,就是錢緊,家裡全憑娃他爹一年冬天到外賣工掙幾個錢。他說他是收購舊衣服的,問我想不想到他家洗衣服,走時拈幾件衣服就行了。我說給錢行不行,他說給錢也行,洗一天三個元,再添幾毛錢,就能給兒子買個有兩根系系的洋書包了。

    (調查人員插問:你晚上不回家,也不怕家心裡急?

    答:那不怕麼。娃他爹想着我在娘家。我娘家想着我回去了。)

    到王墹時天差不多都快黑了,我問他衣服呢?他說明天再洗,都這一陣了咋到河裡?過了一會外邊來了三個男人,龍說都是給他幹活的。我想:這人恁有錢也不知道把屋子拾掇拾掇。龍說你甭洗了,先做飯。

    (調查人員問:洗衣服是時候,你看到衣服上有什麼東西嗎?)

    答:燈暗,也看不來啥。他屋裡沒電燈,用的油燈,我還奇怪,這人錢多的三四個人雇呢,咋連電燈也不扯?衣服很髒,稠稠的一盆黑水。

    問:後來呢?

    答:後來……我睡下了麼。

    問:怎麼睡的?

    答:那三個男人上了樓,龍治民睡的炕,我在堂屋弄個草鋪……

    問:再沒有了?

    答:沒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走了。

    問:衣服洗完了?

    大:沒有,我怕家裡操心……

    村幹部:麥珍,你要有啥說啥,這可是個天大的案子,可不敢說虛話,要不然就是包庇罪犯哩!

    答:……夜裡……他想欺負我。

    村幹部:說嘛,給你保密哩。

    答:沒欺負成。半夜他爬過來,說再給我加5個元,我不依,和他撕扯,正撕扯樓上的人喊:老龍,你做啥哩?我們下來啦?結果他沒有欺負成。二天天一亮我就跑了。臨走我拈了幾件衣服。我不是圖那幾件衣服,我是想給家裡一個交待,說衣服就是工錢。)

    對僥倖逃生者的調查和被害者家屬的訪問,排除了此案另有同案犯和含有政治或迷信因素的可能性,作出了初步結論:作案者為龍犯一人;殺人動機為獲取無價勞動力和謀財。

    在對龍犯的一次審訊中,當審訊者一再追問龍犯除了573元,是否在別處另匿有贓款時,龍犯回答說:不用再問了,就那573元。我殺人也不只是圖錢財,我是為國家除害哩!

    什麼?

    我有三不殺,龍繼續說,一不殺科技人員,二不殺國家幹部,三不殺職工、工人。我只殺殘廢人,只殺愚昧無知憨憨傻傻……

    語驚四座。

    不論龍出此言原因何在,(愚蠢可笑的自我開脫?戲謔之言?龍犯認為那三種不殺之人之外的人均屬於社會無益的多餘之人?)但調查結果證明,被害者和僥倖逃生者除少部分智力低下和有某種殘疾的人外,大部分都是智力健全,並且為鄉村的強壯勞力,是農家頂門立戶的人。

    這就引發了一個疑問,也是省城和北京來的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百思不得其解的疑問:龍犯為什麼能輕易誘來包括死者和逃生者在內的如此眾多的人?以龍犯本人的情況--形象猥瑣,衣冠不整;以龍家家境--一貧如洗,污穢不堪,何以能誘得那麼多強似他的人,甚至共產黨員、復員軍人、鄉村幹部來給他家幹活呢?

    這與商州具體的社會和自然環境以及由此形成的商境人(尤其是農民)的生活習性有一定關係。

    商州乃貧困山區,交通不便,地力欠豐,古代多作謫官之所便可說明這點。20世紀70年代,四人幫沿襲古例,就曾將彭真同志謫貶到了這裡。民國時期,商境的狀況誠如志書所言:軍閥混戰,政令不通,社會治安狀況惡化,人民生活尤為清苦,農無存糧,形成農不敢食饅頭,三餐只喝玉米糊糊,出現麥價廉而玉米貴的怪現象。如遇災荒,中人之家落為貧戶,貧困之家淪為乞丐,甚至盜匪……”“……正如本地諺云:睡在炕上看星星(屋破),端上飯碗照影影(飯稀),半年糠菜半年糧,半年出外去逃荒……新中國成立以後,商洛人民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商洛的經濟發展仍較為緩慢,遠低於全省的平均水平,屬中央扶助救濟的特貧地區。  所以,每逢災年,青黃不接時節和冬閒時節,不少農民出走他鄉,老幼乞討,青壯年賣工,女人投親靠友或給人當臨時媳婦,一去不返的也多有人在。1975年,洛南縣一縣委書記曾從華山腳下的羅浮車站一次攔回18車外流人口!然而此數字又能占全縣外流人口的百分之幾?新時期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除了一些土地極為貧瘠的偏遠山區,境內的農民基本上食可裹腹了,但僅僅是食可裹腹而已。龍案審理完結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曾有兩位年輕的工作人員來商考察,他們說:我們在北京聽到這件事時,覺得不可理喻,現在走訪了一些被害家屬,理解了,這裡好多人家家境比龍犯家好不了多少。

    人口外流在商境習以為常,在此請讀者注意前文提到過的數字比:案發前到商縣公安部門報失有37人,案發後才增報60餘人。可見這60餘人的親屬對他們的失蹤抱着一種聽天由命的態度(實際上商縣失蹤人數遠不止此)。自古注重合家安順的商州人卻對家庭成員的出走不歸如此想得開,這不能不令人深思。一位當地老者一針見血地指出:咱這兒的人不值錢嘛!

    商洛人民的流動,突出反映了他們的安土重遷的習性。他們不像江浙和四川的農民,敢於邁出省境,到全國各地尋求發展,而是基本上在本地區流動。能在山外攬個長活如姜三合者就算有本事的人,他們的流動都不願遠離家門。並且從事手工業者甚少,多是出賣體力。出門三五日者有,日出而出,日落而歸者有,只圖掙個小錢以補家用。他們漫無目標地在本地游來盪去,尋覓雇主,甚至趕集或外出辦事也尋着零活。當人們都在尋活兒,活兒能有多少?大家都當僱工,雇主又有幾人?這就給龍犯的犯罪活動提供了方便。當龍犯叫這些人去做活時,他們除了慶幸自己的運氣,還能作何猜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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