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明源遠流長,5000多年的悠久歷史,曾經出現的太監數不勝數。這其中除了生老病死和自殺的太監以外,其餘大都是觸犯律法被斬首級,但是被凌遲處死的太監卻不常見,歷史上就只有一位,他就是明朝赫赫有名的大太監劉瑾。
到底何為凌遲處死呢?所謂凌遲處死,即古代的一種法定死刑的名稱之一,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的割去,是一種肢解的懲罰,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這也就是民間通常所說的“千刀萬剮”。
這種處死人的刑罰可謂是慘無人道,最早在秦漢時期就已經出現了,當時的國家法典不允許,算是私刑。凌遲刑真正開始於五代時期,法定於遼代。到了南宋時期,
凌遲刑正式成為法定死刑的一種。這種刑法主要用於處罰那些十惡不赦的犯罪分子,如謀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時期,如果打罵父母或公婆、兒子殺父親、妻子
殺丈夫,也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仍然要處以凌遲刑。
說到這裡,那麼劉瑾到底又是何故遭受凌遲刑的呢?且聽筆者娓娓道來:
劉瑾,他原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後淨身入宮當了太監。之後便改姓,隨養父劉順的姓氏了。
劉瑾當了太監之後,曾侍奉太子朱厚照,也就是後來的明武宗。他善於察言觀色,隨機應變,對朱厚照百依百順,照顧有加。當然了,朱厚照對他的這份恩情也是銘記於心的。
後來,太子朱厚照繼位後,對劉瑾是非常感恩戴德的,便陸陸續續地升他官職,後來逐漸爬上了司禮監掌印太監的寶座。
大權在握後的劉瑾,他利用權勢,肆意貪污受賄,還引誘武宗沉溺於驕奢淫逸中,自己趁機專擅朝政,排陷異己,朝中正直官員大都受他迫害,背着皇帝干盡了壞事。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坐皇帝”。
俗話說:“利慾最能熏人心”,沒想到劉瑾在貪婪權勢的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竟動了篡位之心,企圖尋機奪位。後來被其同黨太監張永告發,並羅列其罪狀,武宗不
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之後武宗便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結果在劉瑾家中發現了印璽、玉帶等禁止百姓和官員私自擁有的禁物,並且在劉瑾經常拿
着的扇子中也發現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於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另外從劉瑾家中還查出黃金24萬錠又5.78萬兩,元寶500萬錠又158.36
萬兩,寶石兩斗,相當於當時明朝150多年的財政收入。劉瑾如此貪婪且圖謀不軌,武宗對他咬牙切齒,並判其凌遲處死。
一般來說,罪行越大,凌遲的刀數就越多。根據劉瑾的罪行,他被判凌遲3357刀,而且,要分三天割完。第一天,要割劉瑾357刀。隨着行刑官一聲令下,劊
子手先從劉瑾的胸膛上動手,割了10刀。然後對着劉瑾大聲吆喝,怕他昏死過去,並藉機休息一下,等劉瑾甦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覆。
第一天割完357刀,劉瑾被押回牢房,居然胃口很好,喝了兩大碗粥。第二天,依舊是10刀一歇,割了數十刀後,劉瑾終於熬不住,氣絕身亡。但按照刑律,就是犯人死了也不能放過,劉瑾依然被割足了3357刀。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原來曾受過其害的人紛紛用一文錢買下劉瑾已被割成細條塊的肉吃下,以解心頭之恨。
劉瑾一生忙碌,為的是謀權固位,巧取豪奪,聚斂錢財,還處心積慮謀朝篡位,終被告發,落了個凌遲處死,屍骨分離的下場,真是慘絕人寰,可謂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陳令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