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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想象制定的法律太露骨
送交者: 么弟 2015年12月06日02:04:1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通过想象制定的法律太露骨


  经常反驳那些支持一人一票民主的人:
  “美国社会底层的人,其实和中国大陆社会底层的人,是一模一样的,普世价值的光芒,永远照耀不到他们身上”。
  前几个月,美国前总统卡特,在接受采访时,公开讲“美国民主已死”。现在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竞选总统时,就希望医疗改革,并在第二任上,强力推最简单的医疗改革,不顾许多美国人的反对,不顾资产阶级的反对,不顾国会议员们的反对,不顾主流媒体反对,不顾各州长的反对,甚至不顾法院的反对。


  为什么奥巴马这样偏执?因为他的母亲!奥巴马公开讲:
  “我母亲患癌症时富裕,但病症将她所有的积蓄耗尽了。母亲去世前一直担心医疗保险的事情,而医保企业却只想着避免为此花钱;母亲对因病贫困的担心,远远大于对死亡的担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就是美国总统推出医改的原因,任何法律制定和修改,其实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总统年轻时,面对母亲的痛苦,这造成他的心理阴影,进而导致一项法律的出台。


  美国有六分之一的人,没有医保,七成破产者是因为住院收到的账单。美国医保现状是,费用高、效率低、覆盖面小,并且因为医疗产业过度,而无法回头,更无法彻底修改了,只能等待社会危机的爆发。所以在2015年年末,面对“大力发展民营医院,强力限制公立医院的发展”,李扬连续发表文章,情绪强烈地反对这种改革,认为不能为了提高GDP,就将13亿中国人,置于无钱看病的死地,现在的公立医院收费,普通人已经承受不起了,如果大力发展以赚钱为唯一目的民营医院,则国家就走上不归路了。


  患者在打医疗官司时,面对的不仅是,第三方鉴定机构里面的成员,全是各医院的医生,他们为了共同的利益而互相掩护和欺负患者,而且医院还和法院勾结,这导致医疗官司时间长、人为阻碍多,患者既不懂医学专业,也不懂法律专业,律师是不可能为了一点钱,而长期认真帮助患者打官司的,到了法庭上经常一问三不知。所以99%的医疗官司,不是患者败诉,就是患者主动放弃官司。


  胖得拖瘦,瘦得拖垮,垮得拖死,这是所有打医疗官司的患者及家属们,共同的体验。李扬一大家人,为了外甥的官司,打了七、八年,不下、睡不着,完全处于一种学习医学、法学的痴呆状态了;漫长的讼诉,迫使医院换了两个律师,医院和律师被马拉松式的讼诉拖疯了,医院代表甚至经常不到法庭,律师在官司结束时告诉李扬家人:
  “医院因为责怪我没打赢官司,至今两年没给我钱了”。
  就这样残酷的医疗官司,请问有几个中国大陆患者,能够坚持下来?!


  20多年来,职业医闹风行全国的原因,就是患者家属们打官司打不起,去医院闹事呢,也往往筋疲力尽,实在撑不下去了,所以将这个到医院大闹,迫使医院赔偿的行动,只有委托给职业医闹们了;然后医院受不了医闹的没完没了,因为你是职业的,人家也是职业的,你还要行医看病赚钱,而人家只能通过骚扰你才能赚钱,专业之间的对抗,导致医院只好破财消灾,赔偿一笔钱,由医闹和患者家属分。李扬同情的是患者,因为知道他们面临医疗事故的痛苦和求助无门。


  这几年,各地公安机关,在医院安排公安警察,通过执法的暴力,来阻止医闹的出现。李扬感到不理解,为什么在医疗事故中,公安警察、法院法官全部站在医院一边?医院基本是商业医疗过度,甚至连医疗费用账单都造假,医护人员的奖金与高回扣医疗成正比,这是全国各地医疗行业的普遍现象,可以说是显规则,而不再是潜规则了,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惩罚?现在经常有手术台上,面对半麻醉的患者,手拿锋利手术刀的医生,突然提高手术费,患者不敢不答应,怕因医疗事故死在手术台上。这些现象算不算公开偷窃、抢劫,谁管过?


  中国大陆的医疗产业化,已经过度了,弊端越来越多,这是社会普遍共识。2015年11月1日起,“医闹”入刑正式实施,最高可判有期徒刑7年。李扬不理解啊,医闹的出现,是搞错法治的原因,是法制社会出缺陷的原因,是现实社会矛盾的产物,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结果;正因为政府、法院、公安警察、医院等等联合欺压患者,患者才打擦边球——医闹,争取自己的权益,从此医院是强势,则患者也不一定是弱势了,这是个比较不错的社会平衡。


  那么,制定医闹入刑,而且刑罚很高的原因,至今无任何法律专家解释清楚。但李扬注意到,在医闹正式入刑的时刻,突然出现一个口号,“大力发展民营医院,强力限制公立医院的发展”;这就对了,制定这个法律条文的人,其真实意志显现了,他是为了保护民营医院,要牺牲13亿中国人的权益、健康、生命,来帮助民营医院暴富,帮助资产阶级赚取血腥的、不道德的、违法的利润。这也是私有化推动者的整体战略,象以前大规模国企私有化一样,廉价地将公立医院出售,让全国成为民营医院的天下。这样搞下去,国家财富就被极个别有钱人、有权人家属分光贪净了。意图太明显了,赤裸裸的,一点掩饰也没有了。


  伟大领袖说过,任何人都是有阶级性的,他不站在广大人民群众一边,就必然站在权贵们一边,对人民群众进赤裸裸地剥削压迫。2015年的法律修改,还取消了强迫妇女卖淫死罪的法律规定。在强迫妇女卖淫和被强迫卖淫的妇女中,前者很明显是暴力犯罪,是严重威胁社会安全的分子,而被强迫卖淫的女性,则明显是天然的弱势群众,从出生起就决定了这一地位;前者是服务极少数权贵的,通过暴力犯罪,强迫被权贵看上的女性,为权贵提供性服务,而后者则失去尊严、健康、生命。取消强迫妇女卖淫是死罪的人,表面看是讲人权的,讲普世价值的,但李扬认为更能说明的,是他的阶级性,是他对待社会中各阶层的不同态度,以及如何理解社会矛盾的。


  如果对暴力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人,采取人道的、人性的、人权的法律对待,尽量避免以暴制暴,李扬也能理解这种普世价值的光芒,但应该让这种普世价值的光芒,照耀在中国大地上,照耀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身上吧?现在官员们乱搞两性关系,被抓住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人家也没强迫女性提供性服务啊,只是私德有亏,就这样对待,能说明人道、人性、人权?为什么普世价值的光芒,照耀不到仕途斗争失败的人身上呢?


  中国大陆法律一直不承认色情业非罪化,在自愿从事色情服务,都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法律打击的情况下,却取消强迫卖淫是死罪的规定,感觉存在逻辑混乱。去年听说要取消强迫卖淫死罪的最高刑罚时,李扬就言辞激烈的公开提出反对,就象现在言辞激烈地反对公立医院私有化,可事物的发展是不以李扬意志为转移的,而是以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今天,李扬曾强烈反对修改的,强迫卖淫死罪的法律原条文修改了,明天,强烈反对的公立医院私有化,也会逐渐推广,并最终形成人民群众看病,只能到以赚钱为唯一目的的民营医院去的结局。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很不幸,李扬从小受到的政治教育,太深刻了,任何人玩的法律障眼法,都无法欺瞒李扬的正确思考。强迫妇女卖淫不再有死刑,就算是人权的体现吧,李扬希望妓女嫖客们,也能赶上这波光芒,不再赤身裸体的出现在媒体和网站上,不再在电视台节目中露面,介绍自己的卖淫、嫖娼经历,接受权力粗暴的凌辱。既然官员们乱搞男女关系,都被“双开”,权力的道德制高点站得如此高,就应该继续表现自己的道德——不公开凌辱他人的尊严。这是最低人权要求啊。


  歧视、侮辱、伤害、杀戮妓女,不仅没有道德,而且李扬认为是犯罪行为。有些扫黄行动中,公安警察们对妓女嫖客们的态度,好象于情于理与法,都不太符合。正因为社会存在道德误区,存在错误的法律认识,所以全国各地的下水道这类地方,经常出现妓女的肢体;一个妓女往往因社会的歧视和伤害,而不断转移城市以赚钱维持生存,所以谁也不关心,一个女子突然消失了,她是在别的城市,还是在哪个下水道或土里埋着呢;许多人在谈论妓女时,就象谈论一头猪、一只羊,社会给李扬的感觉是,好象妓女不是爹妈生、父母养的一样;法律制定者,在取消强迫妇女卖淫死罪的规定时,似乎也是这种社会认识水平。


  正如文章开头所讲,再好的普世价值,其光芒也照耀不到社会底层人身上,不管在美国、在西方、还是在中国大陆,一贯如此,从没例外过。李扬只是反对,过于明显的欺压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在算计、盘剥、压榨人民群众时,不要被大家一眼识破,最好收敛点。结果这些年来,李扬全家还不如底层人民的待遇了。最高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中,支持法院拍卖欠债人全家唯一居住房,如此明目张胆地破坏社会稳定的法律,令李扬震怒,感觉中国大陆的法律,越来越不象社会主义法律,其只为极少数资产阶级服务的精神,表现得一日比一日肆无忌惮。


  2001年时,李扬就态度明确,因为一个人欠债,法院就拍卖他全家唯一居住房以还债,就把他家人全赶到大街上流浪,这样的资本主义法律精神,不值得中国大陆学习。正因为李扬是这个激烈态度,所以有些人故意这样制定法律条文和精神,通过与李扬观点相反,来证明他们才是掌握权力的统治阶级,有权力决定国家和人民的未来。看到党和国家,被逐渐推进万丈深渊,广大人民群众没过上富裕美国人的生活,反而要个个体会美国底层人的艰难,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公开发表言辞激烈的文章,当然这要牺牲自己和家人,说实话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
  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李扬
  201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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