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因为涉嫌受贿犯罪案,近日被移送审查起诉了。
这一消息的发布与周永康、徐才厚等人受审相比,似乎完全没有引起“足以匹配”的舆论浪潮。
这其中,固然有“和颐酒店女子遇袭”等新闻冲击的影响,但另一方面是:当人们更坚定地认 为这就是“选择性反腐”或“运动式反腐”的继续,没什么大惊小怪了,反腐搞“派系斗争”、“交易黑幕”已成定论,面对“大老虎”被依纪依法查处的消息时, 呈现出的了对常态选择性反腐的习惯,及对司法程序的嗤之以鼻,对司法机关信任丧失,对公平正义的失望,还有对法治的践踏早就习惯。
有媒体统计,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2015年年底,在落马的省部级以上的“大老虎”中, 已有24人过堂受审,19人获刑(徐才厚因死亡被免于起诉)。原省部级甚至副国级、正国级领导人因违法犯罪走上审判席,高级官员犯罪成为一种“别样的风 景”,群众早就把省部高官看成高危犯罪群体的代名词。这些高官受审后的劣迹,但人们对他们的信任感从未有过的降至历史低点。
这场所谓旗帜鲜明有选择性地反对腐败,不仅无法光明正大地依法查处腐败,也得不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冷眼看猴戏一般,让他们在台上尽情地耍吧。所谓党和国家对于腐败行为无禁区、无死角、零容忍、 敢碰硬成为百姓谈话的笑料,已经从社会上对于郭伯雄案信息的“习以为常”“不以为然”,从另一个侧面,表达了人们对于反腐败斗争前景悲观,信心渐失。
从郭伯雄案以及前面的所谓打老虎行动中一惯行动中看出,“媒体先摸黑,党内程序为主、最 后司法程序追认” 的程序,完全置法律审判于从属地位,以法治国,以法治贪成为笑柄。党内开始的反腐败,最终指挥司法部门按党内的意见,甚至以党内纪律处份做犯罪证据,就是 完全违反了法律程序,是戏弄法律的表现。周永康、徐才厚及郭伯雄等“大老虎”的“依党法”审判,不仅仅无法令“腐败分子”服气,更无法体现了党和国家用法 治的力量,“廉洁用权”纳入法治化轨道就是一句空话、套话。
于郭伯雄被移送起诉后该判什么罪、该领多久的刑,相信大家早就从中共文件中看到了大概,在法院依党法定罪还有什么可议论和意外之处吗?原来任何人在法律没 有定罪前,都只是犯罪嫌疑人,为什么法律没定罪,媒体已经把他们称为了大老虎?这是未审先定罪的电典型行为。既然定罪量刑要靠证据,“有几分证据说几分 话”,应该是法治社会下所有人的共识,为什么中共自己非常明白的道理,在执行起来就那么难吗?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定罪量刑的原则,已被践踏;猜测和揣度不应该居然取代了法律证据,党纪处理结果成为法律定罪量刑的标准,甚至中犯罪嫌 疑人在中纪委的自省材料,也可以荒唐地随便拿来做为法庭证据。人们因此有理由相信,所谓法律审判老虎,不过就是“有黑幕”和“走过场”罢了。
早就知道审判结果的结局,谁还会愿意去提他,谁还愿意去议他。最多来一句狗咬狗或兔死狗烹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