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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扬州十日记》是日本人伪造的(2)
送交者: jhfakds 2007年05月01日00:55:12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1903年,日本学者世川仲郎写了一本《中国第一大伟人岳飞》的著作,刊行量相当大,被留日清国留学生看见,如获至宝,于是革命党借机再铸国魂,各种民族主义组织纷纷而起。如安徽中学教员陈仲甫(独秀)搞的岳王会,江浙陶成章等的龙华会,都以岳飞为精神领袖,他们的会章:“凡入会,必供少保忠武王岳爷爷神位于中央,左首列杨将军再兴之神位,右首列牛皋之神位,左下列王将军佐之神位,右下列施义士全之神位,供三牲...刺左臂,歃血盟,祭文(黄纸写),四起四拜,誓毕,斩鸡头....” 每次行事,都要重复以上程序。全世界的民粹组织,如当年萨拉热窝的塞尔维亚黑手党,哈马斯等恐怖组织,都有类似行为,不同只是模拜不同的神。 这样,经过明朝伪造“满江红”等的第一次神化高峰后,岳飞第二次走上神坛。 日本学者成功的挑拨起中国留日学生的民族矛盾。你可以说日本人阴损,但是,如果你站在日本人的立场上,你不能不由衷的赞叹,日本人的利害,不服气不行。  
民国初年,鞑虏被驱除,当年的革命同志,排排坐,吃果果,没功夫接这个茬,岳飞再一次下岗。 后来日寇入侵,岳飞再次出山。“9。18”之后,周承忠,江苏嘉定人,文字学家。立马把岳飞之《吊古战场文》碑拓中“河水荥带,群山纠纷”一句里的“河”,“山”二字摘出,又取“秦没而还”中的“还”字,“奇中有异于仁羲”中的“羲”下半截“我”字,配上岳飞图章,编成“还我河山”四字,地理学家,嘉定同乡童世亨立刻将此刊出,配合《满江红》一词,传遍全国。(这就是著名的“还我河山”四字”由来,满江红也是明人所作,不过当时是管不了那么多了)国民政府自然也顺水推舟,让这把火烧得再旺一点。明令将岳飞列入先哲类神祀飨祭(另外几个分别是伏羲,神农,黄帝,嫘祖,仓颉,后稷,大禹,孔子,孟子,岳飞,关羽,公输班,排职称的话,为什么连木匠也入选,女娲姐姐反而没有,待考)。

中国最伟大的人,无论文治武功,岳飞都派不上第一,这是稍有些历史常识的人都可以明白的道理,而日本学者却别有用心的制造出了这个神话。 由此推断,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扬州十日记》也最有可能出自日本学者之手,目的就是搞乱中国。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假如二战期间,德国不贸然进攻地大而寒冷的苏联,假如日本在大庆找到了石油而没有招惹美国,今天的中国相当大的土地将属于日本,至少日本在中国会有两个附属国。我没有任何贬低中国自己的抗日实力和成绩,但是,热兵器时代打的是钢铁,老蒋的不抵抗丢失东北,等于把中国的矿产和工业基地给了日本,而国民党后来制造子弹用的钢铁都要靠美国的进口帮助,国民党如此的基础要打败日本是可能的,但十分困难这本书在民国初年挑起了空前的种族仇恨,八旗子弟在全国范围内被大量被屠杀,其中有满族人,也有汉族人(汉八旗),蒙古人(蒙八旗)。而当时,清朝刚刚宣布和平退位,全国兴的杀戮持续三天,才勉强被制止,最惨烈的是广州,长沙,武汉和西安。西方人写的毛泽东传,里面的描述是人头滚滚。这些曾经为中国开创国土1300万公里的将士们,就这样冤死于日本人的离间计。

(五)。在日本黑龙会领袖内田良平的牵线下中国同盟会成立
1905年7月孙中山回到日本东京,在黑龙会领袖内田良平的牵线下筹备成立中国同盟会。8月20日,中国(革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后避免日本政府反对,改名为中国同盟会。其前身是湖南华兴会(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和广东兴中会(孙中山,胡汉民,汪精卫等),除此之外还有江浙光复会(章炳麟,蔡元培,秋瑾等)、科学补习所等多个组织参加。中国同盟会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
黑龙会,日本军国主义组织,成立于1901年,解散于1945年。1901年2月23日,内田良平等人在原玄洋社基础上于东京组织成立黑龙会,目的在于谋取黑龙江流域为日本领土,其会名即从黑龙江而来。内田自任首任“主干”,聘头山满为顾问,创建会刊《黑龙》。早年目标是与俄国开战,霸占中国东三省,并逐步控制蒙古和西伯利亚。在此目标下,黑龙会一度与孙中山等革命党人展开合作,图谋推翻中国清朝政府。1905年7月30日,在黑龙会的斡旋下,各派中国革命组织在东京黑龙会总部共同成立了中国同盟会。日俄战争之后,黑龙会与日本军方的合作日趋紧密,先后发动或参与了对米骚动的镇压和关东大地震后对朝鲜侨民的屠杀。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改组为大日本生产党,支持军部,鼓吹战争。1934年,内田良平因卷入昭和神圣会事件而被迫淡出黑龙会,改由头山满主持黑龙会。二战结束后,被定义为极端右翼组织,而于1945年9月13日遭美国占领当局取缔。


六。《扬州十日记》错误百出
最致命的错误是,王秀楚身为史可法的幕僚,《扬州十日记》说,“四月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扬州”。但是,史可法当时并未到白洋河。应延吉《青磷屑》卷下。

“扬州十日”被清兵屠杀八十万人的由来,此说极不可信。《明季南略》卷三云:“扬州烟爨四十八万,至是遂空。”,根本没有八十万。据《〈扬州十日记〉证讹》》作者考证,扬州城当时人口不会超过十万人(作者罗列详细的数据和图表);吴子辉著《扬州建置笔谈》(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中,有专门介绍历代扬州府县人口的篇目,其中万历六年(1578年)扬州各州县的总人口为81万人,当时扬州所辖州县十座。明末扬州城池不大,容纳不下80万人。

结合《扬州府志》所刊扬州府城池图,复制当时扬州府城池的示意虚线内为旧称宋大城处,原来周长2280丈,经明朝张德林改筑后为周9里,计1757丈5尺,即称为府城处市河东部为新城区,系明嘉靖乙卯筑以防倭寇者,周长约10里, 计为1541丈9尺。府志提供了城的周长,城池图提供了城为四边形的,但未说明边长。在四边形中以正方形面积最大。按照正方形进行计算,其结果是:府城区面积约2144760.25平方米。新城区面积约1651255平方米。整个扬州府城的面积约为3795985.25平方米。

按照城池图估算,城内的民房、官廨、寺庙、学校、厅堂楼阁、园院场桥等建筑物及河渠所占地约为60%。假如王秀楚所记被杀人数“八十万余”是实,不把清军、扬城生存者及其他方式死亡者计在内,这“八十万余”人的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仅4.7平方米,如将建筑物所占面积减去,则人均仅占有土地不足1.9平方米。这些人在生前,要摩肩擦背,死后要象柴禾一样地码起来。人在这样环境里是不能够进行生存活动的。更何况扬州的实际形状不是正方形的,其面积平方米数必定要小于上述数字,而人口采用了“八十万”这个最小数字。如果把城内面积数字减少而把“八十万”以外的数字加上,那么在清军入城前,扬州府内人一个挨一个也容纳不下了,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扬州府领属三州七县,它们是高邮州、泰州,通州,江都县,仪真县、泰兴县、宝应县、兴化县、如皋县、海门县。县附府治扬州府和江都县在同一境内。 自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迄万历六年(1578年)的185年中,扬州府所领三州七县的编户丁口,除成化十三年外,变化都不大。无论整个扬州府还是江都县一县的编户数与人口数的比例,基本是在1:5这个数字上下浮动。这和我国的多数比较发达地区编户丁口人数的比例基本一致。
万历六年(1578年)到康熙十四年(1675年)的近百年内,扬州全府丁口减少约42万人。万历以来,灾祸频仍,崇祯以来,战乱加剧,人民死走逃亡,人口大量减少是必然的。由于扬州府衙始终和江都县在同一处,就人口数字而言,府县为一。从江都县一县的登记来看,康熙前期和洪武时期的丁口数字基本持平而稍稍低于成化、嘉靖二朝。约减少了三万左右。
百年左右时间里,江都县减少人口约三万,扬州全府在百年左右时间里减少人口约42万。扬州府所领三州七县共十个单位,平均起来,每个单位减少约四万人。江都县所减少的人口数字也是接近的。
自洪武以来,全府丁口最多时是万历六年(1578年),也仅有81万余人。扬州府和江都县同在一城,府属除政府机构外,并不另有自己直辖编户丁口。就人口而言,府县为一,而江都县全部人口(包括郊外)从未达到过十万。

王秀楚在《记》中记述的是扬州城内的大屠杀,不是扬州府全境的大曙杀,而扬州城内从来没有过这么多人,也容纳不下这么多人,这是明明白白的。所以,即使把全城杀光,也不会超过十万人,更何况事实上不可能杀光。


《扬州十日记》一文自身的矛盾
(一) 顺治二年(1645年)三月十二日,大学士冯铨、洪承畴因皇上“一日之间,万机待理,必习汉文晓汉语,始上意得达而下情易通”,遂奏请选派满汉词臣向皇帝进讲六经。昭连在《啸亭杂录》卷二《启心郎》条记载说:“国初满臣不解汉语,每部置启心郎一员,以通晓国语(按即满语)之汉员为之,职正三品,每议事坐其中。”这都反映了清政权在北京建立之后,实行全国范围的统治,在语言文字上遇到的困难。1644年以前,清军虽曾数次入关,但停留时间都比较短暂,满汉语言障碍不可能迅速超越。迨豫王大兵进入江南地区,战事紧迫,没有学习汉语的条件,而且清军从未到过江南地区,江南(扬州)话比北方话更难于听懂,即便是讲汉语,用汉文的汉人,也不易听懂,更何况刚过淮河的清军。另外一方,即扬州人,多数人听北方话也会感到困难,时至今日,在南方和北方人之间,不是仍然存在着互相听不懂的情况吗?,更何况清军讲的是“满语”呢!王氏却在文章中多次提到听“满兵”讲话和他与“满兵”对答如流的讲话情节。如“一骑独指予呼后骑曰:“为我索此蓝衣者”。“卒固嘱我于诸妇曰:“看守之,无使逸去。””王秀楚不仅能听懂满语,并且能和“满兵”相问答,现将这段话摘抄如下:

红衣者熟视予,指而问曰:“视尔非若俦辈,实言何等人”?予念时有以措大而获全者,亦有以措大而立毙者,不敢不以实告,红衣者遂大笑谓黄衣者曰:“汝服否?吾固知此蛮子非常等人也。”(引者按:清朝服饰制度,普通人是不准也不敢穿黄色,包括明黄、杏黄和金黄的衣物的,这里却是说是穿黄色衣服,岂非大谬)复指洪妪及予问为谁,具告之。红衣者曰:“明日王爷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幸勿自毙。”命随人付衣几件,金一锭问:“汝等几日不食?”予答以五日,则曰:“随我来”。

从这段流畅的对话中,怎能感觉到这是“满兵”用“满语”于江南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直接交谈呢!扬州人讲的话,不但清军将官可以听懂,“满卒”也听得懂。如记一“满卒”对其兄进行敲索时,其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当取献。”又如在“满卒”污辱妇女时,被辱妇女说:“此地近市,不可居”。在他妻将受辱时,他对“满卒”说:“妇孕多月,昨乘屋坠下,孕因之坏,万不能生,安能起来?”而这个从未到过江南地区的“满卒”对各类内容的扬州话都听得懂,是令人难以理解的。诸如此类的谈话,还有多处,不一一例举。

此处须说明一点,《记》中所能讲汉语的“满兵将”系指满州旗之兵将而非汉军旗之兵将。因原著通篇未涉及汉军旗兵将,同时《记》中多处明确写道:“领此者三满卒也”,“突遇众骑至,中一与卒满语一、二,遂舍予妇去”、“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等。

(二) 扬州城破后,南明总兵刘肇基曾率兵进行巷战,史书不乏记载。而王秀楚根据自己的“目睹”记二十五日城破时情况是:“予复至后窗窥城上,则队伍(指清军)稍疏,或行或止。俄见有拥妇女杂行,阚其服色皆扬俗。”紧接着他从家中出来,又看见“北来数骑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师者,即俯首若有所语……迨稍近,始知为逐户索金也。”在硝烟弥漫、喊杀震天的战斗之际,清军竞携带妇女从容地走在城上,将士们挨户索钱,这是有悖情的。

按军事常识论,清军既夺取扬州,战役的目的已达到,自然应弹压保守之,而王氏在记叙五月初一的情形时,除描述了清军的抢杀外,并记有:“是日,兴平兵复入扬城而寸丝半粟尽入虎口。”到初二日,府州县均已任命了官吏,而记述初五日情形时,城内仍然是“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胜利之清军竞能容忍“兴平兵”和土匪之流任意进出府城,对其肆意抢掠也不闻不问,这也予情理不合。
(三) 王氏在其书中有三处提到清军将领,记叙亦颇详明。其一,四月二十八日,记其兄之遭遇时云:“伯兄亦来,云是日被动云负担,赏以千钱,仍付给令旗放还。”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清军并非毫无军纪的野蛮之师。其二,在同一天里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复闻有王姓将爷,居本坊昭阳李宅,以钱数万日给难民。”还些清军既是强盗--任意抢杀,又是菩萨--救贫赈灾,先当强盗,后做菩萨。以抢来的钱再施舍给原主。这样的记载不禁使人怀疑。其三,二十九日与他谈话的红衣青年将领,曾劝慰他“幸勿自毙”,还给他“几件衣服”和“金一锭”,当知道他家人已五天未吃饭后,就亲自将他带到一宅院,命人给他家烧鱼做饭,他吃饭后,还允许他把鱼和饭带走去喂受伤的哥哥。这又叫人怎么理解呢?

(四) 王氏在四月二十六日记事中引用“满卒”话说:“我辈征高丽,掳妇女数万人,无一失节者”。这里不谈他何以能如此透彻的理解满语,就征朝鲜一事,史书记载颇详,后金(清)与朝鲜共发生战争二次。第一次是在天聪三年(1627年)正月,由贝勒阿敏率兵远征,距1645年已十八年,第二次是崇德元年(1636年)十二月,这次是由清太宗亲征,两次征战,均无“掳妇女数万人”之事,即《李朝实录》也无此记载。且当时称“朝鲜”,不称高丽。

(五) 自古以来,兵火相连。扬州烈火,王氏屡屡述及。令人不解者,如此空前的兵燹之后,城中竟然还存有“督镇(史可法)所储军粮,如丘陵,数千石。”未受任何损失,供清军用它来赈济灾民。《记》中甚至还有这样记述:“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纷纷传说洗城之说。城中残黎冒死缒城昔大半。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昼伏,以此反罹锋,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辄结伴夜入官沟盘诘,搜其金银,人莫敢谁何。”观此,给人印象是清军只在城外活动,只是在白天活动,夜晚竞无守城之兵,城外不知为谁家之天下,竞会有人在清军“屠杀”的时候,夜入城内送死。这哪里是战争尚未完全结束的扬州城?

上述几点,仅举荦荦大端者,给观全文,矛盾重重,破绽百出,这样的记录,怎能成为严肃的史料?

《扬州十日记》是孤证。历史研究讲究“孤证”不为证,这和自然科学研究类似,要有可“重复性”。但是,中外史学家竟然集体失明,历史是为政治服务的,这话应用到这里实在最合适不过了,太对了。丑化清朝,激化民族矛盾是外国人分裂中国的目标;而民国的国民党要讲究政治正确,更要宣扬革命就是好,就是好。《扬州十日记》这个文章被捧为经典,也就可以理解了。《扬州十日记》的错误实在太多了,远不止上面提到这些,有兴趣的可以研究一下,相信经过互连网真假文章洗礼的网友们,一定会发现《扬州十日记》伪造的有多么拙劣。

据说,《扬州十日记》幸好传到东邻日本,并得以保存,清末留日学生才在东京和大阪的图书馆里发现了它。于是那些满怀爱国热忱的留日学生便埋头把它抄写下来,在东亚和南洋一带自费大量出版,然后冒死运回国内,散发给广大民众,使之成为革命的助产士。《扬州十日记》在经过漫长的沉寂之后,终于以新的价值和面貌重现于世。 自那以后,《扬州十日记》开始了它问世以来最为炫目的时期。光绪年间国内出版的《明季稗史汇编》,收录了包括《扬州十日记》在内的晚明史料十六种,也即《烈皇小识》、《嘉定屠城纪略》。这些史料成为革命党人的号角。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记载,《明季稗史汇编》版的《扬州十日记》,就有光绪十三年(1887)尊闻阁刻本、民国二年(1913)中华图书馆影印本和商务印书馆印本等。《扬州十日记》的版本还有国学扶轮社的《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上海书店的《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上海西风社的英汉对照本,以及陈恒和书林的《扬州丛刻》本。晚清时代的《扬州十日记》,通常与邹容充满纳粹种族主义思想的《革命军》一道刊行,激发民众的反清情绪。

结论:《扬州十日记》是日本人伪造的,如果这本书真的在中国历史上存在,其内容也被日本人篡改了,因为,数字夸大并不是主要问题,古代对军队人数和杀人数量没有什么精确的概念,经常夸大,什么百万雄兵,什么张献忠屠杀四川6亿人(六万万有奇)。《扬州十日记》的问题是来自对中国一直有野心的日本,其内容不符合事实的太多,比如,作者王秀楚身为史可法的幕僚,《扬州十日记》说,“四月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扬州”。但是,史可法当时并未到白洋河。还有把当时的朝鲜称为高丽,这些足以证明日本人传过来的《扬州十日记》是伪书。日本人目的达到了,清朝退位,外蒙古独立,日本自己在南京进行了真实的大屠杀,却不认帐。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犹太人被屠杀,人人都知道;南京大屠杀在中国和亚洲可以说是尽人皆知,可在西方却没几个人知道;郑成功在漳州大屠杀73万人,史料丰富,我们却没几个人知道。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附:《扬州十日记》
  
  正文·扬州十日记  己酉夏四月十四日,督镇史可法从白洋河失守,踉跄奔扬州,坚闭城以御敌,至念四日未破。城前禁门之内,各有兵守,予宅西城,杨姓将守焉。吏卒棋置,予宅寓二卒,左右舍亦然,践踏无所不至,供给日费钱千馀。不继,不得已共谋为主者觞,予更谬为恭敬,酬好渐洽;主者喜,诫卒稍远去。主者喜音律,善琵琶,思得名妓以娱军暇;是夕,邀予饮,满拟纵欢,忽督镇以寸纸至,主者览之色变,遽登城,予众亦散去。
  
    越次早,督镇牌谕至“内有一人当之,不累百姓”之语,闻者莫不感泣。又传巡军小捷,人人加额焉。午後,有姻氏自瓜洲来避兴平伯逃兵,[兴平伯高杰也,督镇檄之,出城远避。]予妇缘别久,相见唏嘘;而敌兵入城之语,已有一二为予言者。予急出询诸人,或曰:“靖南侯黄得功援兵至。”旋观城上守城者尚严整不乱,再至市上,人言汹汹,披发跣足者继尘而至,问之,心急口喘莫知所对。忽数十骑自北而南,奔驰狼狈势如波涌,中拥一人则督镇也。盖奔东城外,兵逼城不得出,欲奔南关,故由此。是时,始知敌兵入城无疑矣。突有一骑由北而南,撤缰缓步,仰面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不舍,至今犹然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骑稍远,守城丁纷纷下窜,悉弃胄抛戈,并有碎首折胫者,回视城橹已一空矣!
  
    先是督镇以城狭炮具不得展,城垛设一板,前置城径,后接民居,使有馀地,得便安置。至是工未毕,敌兵操弧先登者白刃乱下,守城兵民互相拥挤,前路逼塞,皆奔所置木板,匍匐扳援,得及民屋,新板不固,托足即倾,人如落叶,死者十九;其及屋者,足蹈瓦裂,皆作剑戟相击声,又如雨雹挟弹,铿然「金訇」然,四应不绝,屋中人惶骇百出,不知所为?而堂室内外深至寝闼,皆守城兵民缘室下者,惶惶觅隙潜匿,主人弗能呵止,外厢比屋闭户,人烟屏息。
  
    予厅後面城,从窗隙中窥见城上兵循南而西,步武严整,淋雨亦不少紊,疑为节制之师,心稍定。忽叩门声急,则邻人相约共迎王师,设案焚香,示不敢抗,予虽知事不济,然不能拂众议,姑应曰唯唯。於是改易服色,引领而待,良久不至。予复至後窗窥城上,则队伍稍疏或行或止;俄见有拥妇女杂行,阚其服色皆扬俗,予始大骇。还语妇曰:“兵入城,倘有不测,尔当自裁。”妇曰诺。因曰:“前有金若干付汝置之,我辈休想复生人世矣!”涕泣交下,尽出金付予。值乡人进,急呼曰:“至矣,至矣!”予趋出,望北来数骑皆按辔徐行,遇迎王师者,即俯首若有所语。是时,人自为守,往来不通,故虽违咫尺而声息莫闻,迨稍近,始知为逐户索金也。然意颇不奢,稍有所得,即置不问,或有不应,虽操刀相向,尚不及人,後乃知有捐金万两相献而卒受毙者,扬人导之也。
  
    次及予楣,一骑独指予呼後骑曰:“为我索此蓝衣者。”後骑方下马,而予已飞遁矣;後骑遂弃余上马去,予心计曰:“我粗服类乡人,何独欲予?”已而予弟适至,予兄亦至,因同谋曰:“此居左右皆富贾,彼亦将富贾我,奈何?”遂急从僻迳托伯兄率妇等冒雨至仲兄宅,仲兄宅在何家坟後,「月付」腋皆窭人居也。予独留後以观动静,俄而伯兄忽至曰:“中衢血溅矣,留此何待?予伯仲生死一处,亦可不恨。”予遂奉先人神主偕伯兄至仲兄宅,当时一兄一弟,一嫂一侄,又一妇一子,二外姨,一内弟,同避仲兄家。天渐暮,敌兵杀人声已彻门外,因乘屋暂避;雨尤甚,十数人共拥一毡,丝发皆湿;门外哀痛之声悚耳慑魄,延至夜静,乃敢扳檐下屋,敲火炊食。城中四周火起,近者十馀处,远者不计其数,赤光相映如雷电,辟卜声轰耳不绝;又隐隐闻击楚声,哀顾断续,惨不可状。饭熟,相顾惊怛不能下一箸,亦不能设一谋。予妇取前金碎之,析为四,兄弟各藏其一,髻履衣带内皆有;妇又觅破衲敝履为予易讫,遂张目达旦。是夜也,有鸟在空中如笙簧声,又如小儿呱泣声者,皆在人首不远,後询诸人皆闻之。
  
    念六日,顷之,火势稍息。天渐明,复乘高升屋躲避,已有十数人伏天沟内。忽东厢一人缘墙直上,一卒持刃随之,追蹑如飞;望见予众,随舍所追而奔予。予惶迫,即下窜,兄继之,弟又继之,走百馀步而後止。自此遂与妇子相失,不复知其生死矣。诸黠卒恐避匿者多,绐众人以安民符节,不诛,匿者竞出从之,共集至五六十人,妇女参半,兄谓余曰:“我落落四人,或遇悍卒,终不能免;不若投彼大群势众则易避,即不幸,亦生死相聚,不恨也。”当是时,方寸已乱,更不知何者为救生良策?共曰唯唯,相与就之。领此者三满卒也,遍索金帛,予兄弟皆罄尽,而独遗予未搜;忽妇人中有呼予者,视之乃余友朱书兄之二妾也,予急止之。二妾皆散发露肉,足深入泥中没胫,一妾犹抱一女,卒鞭而掷之泥中,旋即驱走。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槊後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犬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至一宅,乃廷尉永言姚公居也,从其後门直入,屋宇深邃,处处皆有积尸,予意此间是我死所矣;乃逶迤达前户,出街复至一宅,为西商乔承望之室,即三卒巢穴也。入门,已有一卒拘数美妇在内简检筐篚彩缎如山,见三卒至,大笑,即驱予辈数十人至後厅,留诸妇女置旁室;中列二方几,三衣匠一中年妇人制衣;妇扬人,浓抹丽妆,鲜衣华饰,指挥言笑。欣然有得色,每遇好物,即向卒乞取,曲尽媚态,不以为耻;予恨不能夺卒之刀,断此淫孽。卒尝谓人曰:“我辈征高丽,掳妇女数万人,无一失节者,何堂堂中国,无耻至此?”呜呼,此中国之所以乱也。
  
    三卒随令诸妇女尽解湿衣,自表至里,自顶至踵,并令制衣妇人相修短,量宽窄,易以鲜新;诸妇女因威逼不已,遂至裸体相向,隐私尽露,羞涩欲死之状,难以言喻。易衣毕,乃拥之饮酒,哗笑不已;一卒忽横刀跃起向後疾呼曰:“蛮子来,蛮子来!”近前数人已被缚,吾伯兄在焉。仲兄曰:“势已至此,夫复何言?”急持予手前,予弟亦随之,是时男子被执者共五十馀人,提刀一呼,魂魄已飞,无一人不至前者;予随仲兄出厅,见外面杀人,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忽心动若有神助,潜身一遁,复至後厅,而五十馀人不知也。
  
    厅後宅西房尚存诸老妇,不能躲避,由中堂穿至後室,中尽牧驼马,复不能逾走;心愈急,遂俯就驼马腹下,历数驼马腹匍匐而出;若惊驼马,稍一举足,即成泥矣。又历宅数层,皆无走路,惟旁有弄可通後门,而弄门已为卒加长锥钉固;予复由後弄至前,闻前堂杀人声,愈惶怖无策,回顾左侧有厨,中四人盖亦被执治庖者也,予求收入,使得参司火掌汲之役,或可幸免。四人峻拒曰:“我四人点而役者也,使再点而增人,必疑有诈,祸且及我!”予哀吁不已,乃更大怒,欲执予赴外,予乃出,心益急,视阶前有架,架上有瓮,去屋不甚远,乃援架而上,手方及瓮,身已倾仆,盖瓮中虚而用力猛故也。无可奈何,仍急趋旁弄门,两手棒锥摇撼百度,终莫能动,击以石,则响达外庭,恐觉;不得已复竭力摇撼之,指裂血流,淋漏两肘,锥忽动,尽力拔之,锥已在握,急掣门「户及,“及”在“户”下,意为门闩,下同」,「户及」木槿也,濡雨而涨,其坚涩倍于锥,予迫甚,但力取「户及」,「户及」不能出而门枢忽折,扉倾垣颓,声如雷震,予急耸身飞越,亦不知力之何来也。疾趋後门出,即为城脚。时兵骑充斥,触处皆是,前进不能,即于乔宅之左邻後门挨身而入;凡可避处皆有人,必不肯容,由後至前,凡五进皆如是。直至大门,已临通衢,兵丁往来络绎不绝,人以为危地而弃之。予乃急入,得一榻,榻颠有仰顶,因缘柱登之,屈身向里,喘息方定,忽闻隔墙吾弟哀号声,又闻举刀砍击声,凡三击遂寂然。少间复闻仲兄哀恳曰:“吾有金在家地窖中,放我,当取献。”一击复寂然;予此时神已离舍,心若焚膏,眼枯无泪,肠结欲断,不复自主也。旋有卒挟一妇人直入,欲宿此榻,妇不肯,强而後可,妇曰:“此地近市,不可居。”卒复携之去,予几不免焉。室有仰屏,以席为之,不胜人,然缘之可以及梁,予以手两扳梁上桁条而上,足托驼梁,下有席蔽,中黑如漆,仍有兵至,以矛上搠,知是空虚,料无人在上,予始得竟日未遇兵;然在下被刃者几何人?街前每数骑过,必有数十男妇哀号随其後。是日虽不雨,亦无日色,不知旦暮。至夕,军骑稍疏,左右惟闻人声悲泣,思吾弟兄已伤其半,伯兄亦未卜存亡?予妇予子不知何处?欲踪迹之,或得一见;且使知兄弟死所。乃附梁徐下,蹑足至前街,街中枕尸相藉,天暝莫辨为谁?俯尸遍呼,漠无应者。遥见南首数火炬蜂拥而来,予急避之,循郭而走。城下积尸如鳞,数蹶,声与相触,不能措足,则俯伏以手代步,每有所惊,即仆地如僵尸,久之始通于衢。衢前後举火者数处,照耀如白昼,逡巡累时,而後越,得达小路,路人昏夜互触相惊骇,路不满百步,自酉至亥方及兄家。
  
    宅门闭不敢遽叩,俄闻妇人声,知为吾嫂,始轻击,应门者即予妇也。伯兄已先返,吾妇子俱在,予与伯兄哭,然犹未敢遽告仲兄季弟之被杀也。嫂询予,予依违答之。予询妇何以得免?妇曰:“方卒之追逐也,子先奔,众人继之,独遗我,我抱彭儿投屋下不得死,吾妹踢伤足亦卧焉。卒持我二人至一室,屋中男妇几十人皆鱼贯而缚之。卒因嘱我于诸妇曰:‘看守之,无使逸去。’卒持刀出,又一卒入,劫吾妹去;久之,不见前卒至,遂绐诸妇得出。出即遇洪妪,相携至故处,故幸免。”洪妪者仲兄内亲也。妇询予,告以故,唏嘘良久。洪妪携宿饭相劝。哽咽不可下。外复四面火起,倍于昨夕,予不自安,潜出户外,田中横尸交砌,喘息犹存;遥见何家坟中,树木阴森,哭音成籁,或父呼子,或夫觅妻,呱呱之声,草畔溪间,比比皆是,惨不忍闻。回至兄宅,妇谓予曰:“今日之事,惟有一死,请先子一死,以绝子累;彭儿在,子好为之!”予知妇之果於死也,因与语竟夜,不得间,东方白矣。
  
    念七日,问妇避所,引予委曲至一柩後,古瓦荒砖,久绝人迹,予蹲腐草中,置彭儿于柩上,覆以苇席,妇偻居于前,我曲附于後;扬首则露顶,展足则踵见,屏气灭息,拘手足为一裹,魂少定而杀声逼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嘶虬兮湃耍挥鲆蛔渲粒先瞬宦鄱喙眩源故踪敕笔苋校抟桓姨诱撸恢劣诜追鬃优倏诮惶洌兀蘼垡樱∪障蛭纾甭佑酰啵盐牛坎蝗淌樱灸嘶诔胛糁梗笥柩晕此酪病H恍一裰料Γ璧儒已沧叱觯矶ㄎ澡焉希猿聊海惶洳谎裕嗖挥常蚩视∑咿涔邓笾跃蛉运ィ潦呛糁眩в刖闳ィ缓殄嘀粒嵘┯直唤偃ィ嶂对隈唏倬故冢睾敉丛眨「θ斩稚┑苤兑淹銎渌模滠滏菀耪撸璨旨坝韪咀铀娜硕∠嘤朊倬手锈琶祝坏茫煊氩终砉扇碳⒋锏J且褂韪久偎兰副校岛殄鹊妹狻?BR>  
    念八日,予谓伯兄曰:“今日不卜谁存?吾兄幸无恙,乞与彭儿保其残喘。”兄垂泪慰勉,遂别,逃他处。洪妪谓予妇曰:“我昨匿破柜中,终日贴然,当与子易而避之。”妇坚不欲,仍至柩後偕匿焉。未几,数卒入,破柜劫妪去,捶击百端,卒不供出一人,予甚德之,後仲兄产百金,予所留馀亦数十金,并付洪妪,感此也。少间,兵来益多,及予避所者前後接踵,然或一至屋後,望见柩而去。忽有十数卒恫喝而来,其势甚猛,俄见一人至柩前,以长竿搠予足,予惊而出,乃扬人之为彼乡导者,面则熟而忘其姓,予向之乞怜,彼索金,授金,乃释予,犹曰:“便宜尔妇也。”出语诸卒曰:“姑舍是。”诸卒乃散去。喘惊未定,忽一红衣少年掺长刃直抵予所,大呼索予,出,举锋相向,献以金,复索予妇,妇时孕九月矣,死伏地不起。予绐之曰:“妇孕多月,昨乘屋坠下,孕因之坏,万不能坐,安能起来?”红衣者不信,因启腹视之,兼验以先涂之血裤,遂不顾。所掳一少妇一幼女一小儿,小儿呼母索食,卒怒一击,脑裂而死,复挟妇与女去。
  
    予谓此地人迳已熟,不能存身,当易善地处之;而妇坚欲自尽,予亦惶迫无主,两人遂出,并缢于梁;忽项下两绳一时俱绝,并跌于地。未及起,而兵又盈门,直趋堂上,未暇过两廊。予与妇急趋门外,逃奔一草房,中悉村间妇女,留妇而却予,予急奔南首草房中,其草堆积连屋,予登其颠,俯首伏匿,复以乱草覆其上,自以为无患矣。须臾卒至,一跃而上,以长矛搠其下,予从草间出乞命,复献以金;卒搜草中,又得数人,皆有所献而免。卒既去,数人复入草间,予窥其中,置大方桌数张,外围皆草,其中廓然而虚,可容二三十人。予强窜入,自谓得计,不意败垣从半腰忽崩一穴,中外洞然,已为他卒窥见,乃自穴外以长矛直刺;当其前者无不被大创,而予後股亦伤。於是近穴者从隙中膝行出,尽为卒缚,後者倒行排草而出。
  
    予复至妇所,妇与众妇皆伏卧积薪,以血膏体,缀发以煤,饰面形如鬼魅,鉴别以声。予乞众妇,得入草底,众妇拥卧其上,予闭息不敢动,几闷绝,妇以一竹筒授予,口衔其末,出其端于上,气方达,得不死。户外有卒一,时手杀二人,其事甚怪,笔不能载。草上诸妇无不股栗,忽哀声大举,卒已入室,复大步出,不旋顾。天亦渐暝,诸妇起,予始出草中,汗如雨。至夕,复同妇至洪宅,洪老洪妪皆在,伯兄亦来,云是日被劫去负担,赏以千钱,仍付令旗放还;途中乱尸山叠,血流成渠,口难尽述。复闻有王姓将爷居本坊昭阳李宅,以钱数万日给难民,其党杀人,往往劝阻,多所全活。是夜悲咽之馀,昏昏睡去。次日,则念九矣。
  
    自念五日起,至此已五日,或可冀幸遇赦,乃纷纷传洗城之说,城中残黎冒死缒城者大半,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夜行昼伏,以此反罹其锋。城外亡命利城中所有,辄结伴夜入官沟盘诘,搜其金银,人莫敢谁何。予等念既不能越险以逃,而伯兄又为予不忍独去;延至平旦,其念遂止;原蔽处知不可留,而予妇以孕故屡屡获全,遂独以予匿池畔深草中,妇与彭儿裹卧其上,有数卒至,为劫出者再,皆少献赂而去。继一狠卒来,鼠头鹰眼,其状甚恶,欲劫予妇;妇偃蹇以前语告之,不听,逼使立起,妇旋转地上,死不肯起,卒举刀背乱打,血溅衣裳,表里渍透。先是妇戒予曰:“倘遇不幸,吾必死,不可以夫妇故乞哀,并累子;我死则必死子目,俾子亦心死。”至是予远躲草中,若为不与者,亦谓妇将死,而卒仍不舍,屡擢妇发周数匝于臂,怒叱横曳而去。由田陌至深巷一箭地,环曲以出大街,行数武必击数下。突遇众骑至,中一人与卒满语一二,遂舍予妇去。始得匍匐而返,大哭一番,身无完肤矣!
  
    忽又烈火四起,何家坟前後多草房,燃则立刻成烬;其有寸壤隙地,一二漏网者,为火一逼,无不奔窜四出,出则遇害,百无免一。其闭户自焚者由数口至数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矣!大约此际无处可避,亦不能避,避则或一犯之,无金死,有金亦死;惟出露道旁,或与尸骸杂处,生死反未可知。予因与妇子并往卧冢後,泥首涂足,殆无人形。时火势愈炽,墓木皆焚,光如电灼,声如山摧,悲风怒号,令人生噤,赤日惨淡,为之无光,目前如见无数夜叉鬼母驱杀千百地狱人而驰逐之。惊悸之馀,时作昏眩,盖已不知此身之在人世间矣。
  
    骤闻足声腾猛,惨呼震心,回顾墙畔,则予伯兄复被获,遥见兄与卒相持,兄力大,撇而得脱,卒走逐出田巷,半晌不至;予心方摇摇,乃忽走一人来前,赤体散发。视之,则伯兄也;而追伯兄之卒,即前之劫吾妇而中途舍去者也。伯兄因为卒所逼,不得已向予索金救命,予仅存一锭,出以献卒,而卒怒未已,举刀击兄,兄辗转地上,沙血相渍,注激百步。彭儿拉卒衣涕泣求免,[时年五岁]卒以儿衣拭刀血再击而兄将死矣。旋拉予发索金,刀背乱击不止,予诉金尽,曰:“必欲金即甘死,他物可也。”卒牵予发至洪宅。予妇衣饰置两瓮中,倒置阶下,尽发以供其取,凡金珠之类莫不取,而衣服择好者取焉。既毕,视儿项下有银锁,将刀割去,去时顾予曰:“吾不杀尔,自有人杀尔也。”知洗城之说已确,料必死矣。置儿于宅,同妇急出省兄,前後项皆砍伤,深入寸许,胸前更烈,启之洞内府;予二人扶至洪宅,问之,亦不知痛楚,神魂忽瞶忽苏。安置毕,予夫妇复至故处躲避,邻人俱卧乱尸众中,忽从乱尸中作人语曰:“明日洗城,必杀一尽,当弃汝妇与吾同走。”妇亦固劝余行,余念伯兄垂危,岂忍舍去?又前所恃者犹有馀金,今金已尽,料不能生,一痛气绝,良久而苏。
  
    火亦渐灭,遥闻炮声三,往来兵丁渐少,予妇彭儿坐粪窖中,洪妪亦来相依。有数卒掳四五个妇人,内二老者悲泣,两少者嘻笑自若;後有二卒追上夺妇,自相奋击,内一卒劝解作满语,忽一卒将少妇负至树下野合,馀二妇亦就被污,老妇哭泣求免,两少妇恬不为耻,数十人互为奸淫,仍交与追来二卒,而其中一少妇已不能起走矣。予认知为焦氏之媳,其家平日所为,应至於此,惊骇之下,不胜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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