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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交者: mean 2007年11月21日11:45:31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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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崇厚 这个名字,给人的感觉无可多说。他和前几位人物都不同,耆英“卖国”是因为不了解近代外交又急于让皇上安心,叶名琛误国实在有些冤枉,奕䜣和曾国藩都有着不开边衅,蓄时自强的心思。而崇厚不同。 他是在左宗棠横扫新疆,军事进展顺利地情况下出使俄国,商谈伊犁归还事宜的,但他却签订了《里瓦基亚条约》,使中国凭空损失大量权益和土地。不但举国大哗,连外国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些条件,只会是战胜国强加与战败国的,但绝不能是由两国普通交涉的结果所产生的”。 可说最了解洋务的晚清名臣郭嵩焘曾对崇厚又过这么一番评价:“臣奉使出洋时,以崇厚曾使巴黎,就询西洋各国情形但言其船炮之精,兵力之厚,以为可畏。崇厚名为知洋务,徒知其可畏而已。是知其势,而不知其理,于处办洋务终无所得于其心也”。 既然“徒知其可畏而已”,那么卖国也就自然了。还有什么可说呢? 有的。 他的谈判过程,有的可说,因为他而引起当时朝野的争议,也有的可说。 崇厚,字地山,完颜氏,内务府镶黄旗人,河督麟庆子。道光二十九年举人。34岁时任第一任三口通商大臣。署理过直隶总督。同治六年(1867)后,先后与葡、丹、荷、西、意、奥签订过通商条约。天津教案发生后,奉命使法道歉,回国后擢升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光绪二年(1876),又署理盛京将军。其在当时办理洋务的官员中,颇具声名。外国人多以为崇厚具有令人愉快的品格,英国外交官称他“无论如何要比一般中国官员有礼貌”。美国外交官却以为崇厚“资质异常愚鲁”。 1879年(光绪五年),为了收回俄占伊犁,清政府派崇厚使俄交涉。 伊犁交收的主动权在俄方,消廷根本不知俄方的意图所在,所关注的也仅在伊犁的归否上,所戒备的是俄方的“多为要胁”。俄方“要胁”的凭借就是潜在的战争讹诈。 但这种讹诈是站不住脚的。经过俄土战争及柏林会议(1877-1879),俄国财用匮乏,外交孤立,内部不安,实无心力为争夺交通困难、征调不便的中亚边地而再启兵衅。就国际形势看来,英、法、德等主要西方国家在伊犁问题上都不支持俄国。 但清廷消息闭塞,对于这些有利因素并不知晓。害怕与求快构成了总署的主要心态,而“相机筹办”则是指导大臣以不变应万变的法宝。清廷如此,空有声名,而实际上对洋务“无所得于其心也”的崇厚,就更是以怕和快作为自己对外谈判的准绳。只想着赶快签毕,尽快回国。 崇厚与头等参赞邵友濂、同文馆德俄语教习夏干及税务司葛德立等三十人于1878年十二月初八抵俄,旋即递交了国书。俄方出任交涉者有:外务大臣格尔斯,外务部首席参赞热梅尼,亚洲司长梅尼阔夫及驻华公使布策。 崇厚是很着急的,从一开始的时候便是。头等参赞邵友濂在回忆谈判的时候,说道:“顶可笑此老一到俄国,就即刻打算回去。”俄国谈判代表布策、热梅尼也看出 “中国大使急需完毕交涉”他们抓住崇厚这一心理,真个是“我愈急,彼愈缓;我愈退,彼愈进,不餍其欲不止,餍其欲方止” 到达俄国后,接待的俄方官员当即询问他是否是“全权”钦差大臣,因为全权字样在国书中未经载明。十一日,崇厚亲自去见格尔斯,格尔斯也同样提出“全权”问题。这种对于是否全权德关注是基于对清廷的了解之上的,但也是拖延时间的借口——正式会议在两个月后才开始,而以后的二三月的谈判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最后,俄国提出了他们的要求:给予俄国在中国的通商贸易的特权;修改中俄边界并赔偿军事占领费;要求割占帖克斯川的建议;索取500万卢布。1879年三月二十三日,崇厚向总署发来喜讯:俄外部声明将归还伊犁,并且说已允其通商,还表示愿付俄代收、代守及商欠、恤民的款项。崇厚如此干脆地答应了允许俄人通商 — 这张清廷唯一可打之牌,显然是对俄应允归还伊犁的回报。其答应偿款也是有凭可依的,军机大臣文祥早年就许诺如果俄国归还伊犁,就会给其偿款。 但以后的事情,就出了问题。 三月二十八日崇厚上折认为:凡两国有益之事,皆可允行。并且在折中说俄归还伊犁后“力量稍弱,故不得不稍宽其界”。此处禀报的“稍宽其界”,其实指的就是割让帖克斯川。 五月二十二、二十四日,崇厚就俄人要求解禁新疆边贸之事发电报给总署。崇厚的意见是同意俄人要求,为的还是从速办理交收事务。总署惧怕俄国得到通商好处后,再拖宕伊犁的交收,岂不是大上其当。但如果不允又怕俄国因此“生疑”,窒碍了交收大局。所以总署最后意见是一而解禁,一面议约。在总署的奕䜣感叹: “倘照此收回伊犁,或与未收同,或还不如不收之为愈。”此时他已经收到崇厚寄来的分界图说。只是因为崇厚寄来的地图是照俄国地图临摹过来的,地名多有不同,难以核对,但已略感所订条约前景不妙。 果不其然,六月二十日,奕䜣接到崇厚所议的17款条约,不免大惊失色。根据条约,第一,俄国将伊犁九城一带交还给中国,但中国要割让霍尔果斯河以西和帖克斯河流域宽200里、长4O0里的土地;第二,向俄国赔款500万卢布(约合银280万两);第三,俄商在蒙古地方、新疆全境免税贸易,增辟新的陆路通商线,自嘉峪关至西安、汉口、张家口至通州、天津往来贩运;第四,准俄国在乌鲁木齐、嘉峪关、哈密等七处添设领事;第五,改定塔儿巴哈台界址;第六,承认已入俄籍的伊犁人;第七,俄国船只可在松花江航行至伯都讷(今吉林扶余)。——条约对中国危害不可尽数。 八月初七崇厚给总署拍电,说条约全部定妥,八号将赴黑海画押。十七号的电报称已经签押了! 崇厚的求快有些超过底线了。 他的行为为何如此令人费解,即使求快,也不能昏聩到如此地步。他真的收受了俄国人的贿赂? 崇厚自己地解释,我们可以看到他如此作的原因。 十月十九日,崇厚于八月十五日上的关于伊犁条约的专折得到批复。这份折中,他诉说着自己“每议一事动阅兼旬,并与格尔斯会商十余次,计前后晤商数十余次,辩论不下数万言”艰辛。 清廷最关心的伊犁西南之界。俄国想在交还伊犁后,能暂时在绥定(伊犁九城之一)驻兵,崇厚以为此事不能答应,等到高甫满前来特别商议,崇厚答应把西南地方让给俄国。从条约的其他款项来看,崇厚所作的努力是微乎其微的。崇厚自己总结:“其余约章所载,或变通办法,或扩广旧章,第有便于商情要无妨乎大体。窃念两国邦交之重,万里边界之遥,在伊犁之交还固大局所攸关,而约章之定明实伊犁之所系。前者,大学士左宗棠督师西下,将士用命转战多年,将天山南北路全境肃清,人心望治。今出水火而登诸衽席,休兵息民,诸事可从容布置,臣叠承恩命,指授机宜,统筹中外之情形,审慎事机之轻重,惟愿我国家收回伊犁,安边民以副苍生之望,允开商路睦邻国以宏怀远之谟。” 至于他对俄国人态度的暧昧,却是对于俄国的惧怕和对俄国交还伊犁的感谢。 他认为自己是十分顾全大局的,唯愿国家安泰,休兵息民,并且时时以两国邦交为重。但他的糊涂、苟且却丝毫体现不出他所自称的这些品质。 条约签订后格尔斯在给热梅尼的信中欣喜地说道:“余兹幸已将中国人摆脱矣!”全程参与谈判的热梅尼对如此轻松得到巨大利益都略感不踏实,在致格尔斯的信中说:“条约尚在送往北京之途中,而吾人亦不知中国政府对此事意向如何,以及该政府为此所将采取之措施如何。布策也说:“贵国不劳一兵,不折一矢,竞将伊犁好好安坐而得之,天下竟有如此便宜之事乎?” 奕诉无所适从:“虽寄崇厚电信有各事均候批准,再行举办之语可为退步。然中外情异势殊,实觉毫无把握。”言下之意俄国人不好惹,若是不照办,两国有可能交战,一旦战败,那将“所失更多”。于是请左宗棠、李鸿章、沈葆桢、金顺等人一并筹议。 作为大清“鹰派”代表人物的左宗棠表现了他以一贯之的态度。首先指出了崇厚签订条约的危害:“武事不竞之秋,有割地求和者矣。兹一矢未闻加遗乃遽议捐弃要地,餍其所欲,譬犹投犬以骨,骨尽而噬,仍不止。目前之患既然,异日之尤何极,可为叹息痛恨者矣。”进而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态度:“就事势次第而言,先之以议论,委婉而用机;次决之以战阵,坚忍而求胜”。 在左宗棠看来,中国不但应该为改约而战,而且具备战的条件,他从势与理两个方面论证了武力改约的可能性,即“论理固我所长,论势亦非我所短”。 新疆战事的顺利进展,左宗棠对自己的军事势力很有心信,光绪五年(1879年),他在给同僚的信中写道:“此次平定南疆,声威之盛度越寻常,而布置精详,尤令远人钦服。不但海上用兵以来仅见之事,即周、秦以来驭边怀远之略实鲜其比。观俄、英各国议论,无复从前嚣凌气志……以势理观之,彼人固无词可以借口”。在给胡雪岩的信中表示:“中国戡定齐州,人才辈出,兵力视昔为强,船炮亦与泰西相埒。以之战于海外,胜负尚未可知;若以之固疆宇而张挞伐之威,则主客劳逸之分,自操胜算。” 在左宗棠看来,不但中国的兵力可与俄国对抗,而且俄国国内问题重重,“难与中国并论”,“俄虽国大兵强,而土旷民少,究难与中国并论。频年黩武不已,仇衅四结。英德各雄邦均不义其所为。土耳其一役,勉以和议,敷衍了局,而衅端仍在。彼此相猜。近复与奥亚里加构兵,法助俄而德助亚。……彼方务于西又肇衅于东,似难逞其毒。今日附近各部苦其征敛横暴,颇有急盼大兵之意。” 另外,就中俄理之曲直而言,左宗棠认为理曲在俄:“地山虽以全权出使,而所议约章均须候御笔批准,是先无所谓允也。……且俄自踞伊犁,堕我九城,久假不归;纳我叛逆,屡索不与;四纵逋寇,扰我边境。……是俄先已启衅。曲本在俄。” 在这些分析之下,左宗棠得出“以言乎理,则兵以义动也;以言乎势,则盘马弯弓,惜不发也”的结论,对战胜俄国信心十足。 而李鸿章则从三方面阐述了他对崇约及与之相关问题的看法。 就崇约利弊而言,他认为纰缪多端,有弊无利,并对条约内容关系重大者逐条驳斥。他说,关系商务诸条“在彼获益不少,在我耗损已多”,而与商务相较,界务损失尤重,“伊犁割去南界数百里,跨距天山之脊,隔我南八城往来要道……扼我咽喉,使新疆南北生气中梗。……中国所以必收伊犁者,以其居高临下,足以控制南八城,谈形势者谓‘欲守回疆,必先守伊犁也’。今三面临敌,将成孤注,自守方不易图,岂足控制南路?” 就理之曲直而言,他认为崇约虽有弊无利,但如翻约,则理曲在我。在李鸿章看来,此次崇厚出使,奉有全权便宜行事之权。因此条约“先允后翻,其曲在我。自古交邻之道,先论曲直。曲在我而悔必自招。用兵之道,亦论曲直。曲在我而师必不壮。今日中外交涉,尤不可不自处于有直无曲之地。我既失伊犁,而复居不直之名为各国讪笑,则所失更多”。 最后,李鸿章认为翻约与否,关键要视双方势之强弱而定:“中国必自度果能始终坚持不至受人挤逼,且必自度边备完固、军饷充裕,足够资控御,乃可毅然为之。否则踌躇审顾,只能随宜设法,徐图补救,并宜稍示含容,免使他国闻之,张其效尤”。 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势力强于俄国,则约可翻;否则只能尽力补救。对于敌我实力,李鸿章分析:“俄在西国为最强,其与中土沿海沿边交界三万余里,更非英美德法可比”,而中国“粤捻平后,谴将裁勇,而饷源愈竭”,“无饷则无精兵无利器。淮军协饷亦十去其四。上年奉部议饬裁一万余人,又分防南北两洋,势可谓强耶?不但南北洋兵势不足,“黑吉两省,既乏将帅,更乏劲兵巨饷,断难与俄抵敌”。即使是左宗棠最为得意的西北军队,“不过尔尔,把握何在?将来俄人不必遽动大兵,止令所属哈萨克布鲁特、安集延及白彦虎之众入境肆扰,数十万人,可一呼而至,左公即首尾不能自顾”。 基于此种认识,李鸿章尽管认为崇约纰缪多端,却反对废约开衅,而主张“徐图补救”;如若不能补救,则只能隐忍接受。否则,衅端一开,中国势力不抵俄国,俄国势必“变本加厉”,“有条约外之事”。他并因此对左宗棠等人的主战大加抨击:“左帅主战,倡率一斑书生腐官大言高论,不顾国家之安危”,认为“左公意在主战,未免不知彼己、不顾后艰”。 自然,李鸿章敌强我弱的认识是片面的,他过分强调了中国的虚弱而对俄国内部的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与分析。对左宗棠西北军队不堪一击的描述,也搀杂了太多的个人偏见。 但左宗棠多年用兵西北,与外部世界接触较少,其西学知识远远落后于沿海督抚,而与其当年在闽浙总督位上引领时代潮流、开风气之先的辉煌更不可同日而语。 在伊犁问题上,左宗棠多次表示,俄国外强中干,虚声恫喝,认为俄船为英人所扼,不能出黑海,船政局所造之船足以与俄鏖战。并多次强调水雷的重要性,以中国无此物为憾。对此,刘坤一不以为然,并致信彭雪琴逐一驳斥:“谓俄船为英人所扼,不能出黑海,则大谬不然。张香涛之折亦有此论,为外洋所笑,乃左相复踵其说耶?查从前英人惮俄人之强,合纵德、法等大国与俄人立约,不准俄船出黑海;及同治九年,德、法之战,俄人乘机布告各国,将此约作为废纸,俄船随意出入黑海,英人无可如何。左相近在西陲,何于此节毫无闻见?水雷一事,沿海沿江各省早经购置,并自能制办,而左相犹以为独得之奇。此两层恐总署与合肥嗤其为门外汉也。至谓船政局之船可以与俄鏖战大洋,则未免护前。”李鸿章对左宗棠更是大加讥讽:左“于近日洋务尚多隔膜,即如奏称船政造成各船可敌俄人东来铁甲,可为笑柄”。 无论怎么说,清廷还是不能接受崇厚的条约,但全面开展又没有把握,便只能派人修改条约。 1881年,改派出使英法大臣曾纪泽兼任出使俄国大臣,主要使命即为“将崇厚所定约章再行商议”。 曾纪泽对出使沙俄的艰巨性看得非常清楚,认为这是“障川流而挽既逝之波,探虎口而索已投之食”。 在交还伊犁问题上,曾纪泽认为帖克斯川地当南北要冲,形势险要,若任其割据,则俄有归地之名,而我无得地之实。于是,他“舍西境不提,专争南境”,最后崇约割让之地虽未全数索回,但总算争回了伊犁南境帖克斯河流域、莫萨山口诸要隘,使伊犁安全获得重要保障,更重要的是保住了从北疆到南疆的交通命脉。俄在喀什噶尔划界问题上坚持照崇约原议,把中国现管之苏约克山口等地划归俄国。曾纪泽则坚决反对,强调“已定之界宜仍旧,未定之界可另勘”,俄要求中国从已定之国界再向后退,毫无道理。俄不得不同意中方继续保有苏约克山口等处领土。此外,在嘉峪关通商、松花江行船、天山南北路贸易纳税等方面,新约也比崇约要少损失若干利益。在偿款问题上,俄方要l200万卢布,并且声言“如谓未尝交绥,无索兵费之理,则俄正欲一战,以补糜费”。曾纪泽针对俄方的“恃强”,“未为稍屈”,提出倘若开战,则“胜负难知,中国获胜,则俄国亦须偿我兵费”。 经7个多月艰难谈判,中俄于1882年签订新约。新约争回了伊犁西南境的大片国土,使得边疆重镇伊犁有了重要屏障。这是近代中国外交史上绝无仅有的一次。格尔斯惊叹地说:“我办外交4O年,所见人才甚多,今与贵爵共事,始知中国非无人才!”西方著名史家马士也评价:“左宗棠用血和铁平定了喀什噶尔而曾纪泽又光荣地用和平方式收回了伊犁,中国在它的许多世纪的历史上,向来是惯于军事胜利的,但是像曾纪泽这样的不流血的外交胜利,在它的经验中却还是一个创举。” 但这仍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曾纪泽的虎口里夺食,仍不能完全弥补崇厚的罪过。崇厚回国后,翰林院侍读学士黄体芳上折请定崇厚专擅误国之罪,并且说他“于上海等处节节逗留。欲伺上意渐解再图入见”。上谕于是称崇厚不候谕旨,擅自回国,着交部严加议处。在清流派一片咒骂声中,崇厚被投入了刑部大牢。此事惹恼了俄国人,还惊动了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女王出面电请慈禧赦免崇厚。清廷为了促使二次交涉成行,于光绪六年(1880年)五月十九日赦免了崇厚“斩监候”之罪。光绪十年(1884年)崇厚助军饷三十万两,才终于获释。光绪十九年(1893年),67岁时去世。 崇厚死了,他本身并没有什么必要仔细分析,他是在耆英的时代已经过去30多年之后仍在重复耆英的路,耆英是错误,他却只能说是罪行。但他引出的争论却远非伊犁交涉所能完结。 无论主战还是主和,李鸿章与左宗棠的内心都充满着矛盾与困惑,他们都是中兴名臣,都是深爱自己的国家。当然,朝廷和国家在他们心中还不能截然分开。在近代中国半殖民地条件下理为势抑、势不能伸理都是极为痛苦的。李鸿章因主和而多次为清议所不容,且不说其因甲午战败遭受清议苛责后之狼狈,即使在中法战争中,他也同样为清议所不容。主和者固然要忍受清议责难之痛,而主战者也往往要承受战败之苦。中法战后,积极主战的左宗棠感慨良多,在遗折中痛陈:“此次越南和战,实中国强弱一大关键。臣督师南下,迄未大伸挞伐,张我国威,遗恨平生,不能瞑目”,并告诫清廷“并力补牢,先期求艾”。这其中所透露的是“势”不能伸 “理”的悲痛。 只有强势,方能伸理。因此,自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无论主战还是主和,他们都将“内要自强”视为当务之急,并积极推行洋务运动。但是,他们推行洋务的路上,阻力重重。无事的时候,清流指责他们办洋务是空耗国帑,而每当战争来临的时候,国人以主战相期,清议以主战名高,他们却因受制于敌强我弱之“势”战和两难。此中的无奈,他们言之屡屡。 左宗棠曾经慨叹道:“数年以来,空言自强,稍有变态,即不免为所震撼,洵可忧也。此次或无他虑。然事过若忘,当如之何?”李鸿章更是时时以自强告戒清廷、告诫国人:“师彼之长,去我所短,及今为之,而已迟矣。若再因循不办,或旋作旋辍,后患殆不忍言。”“鸿章老矣,报国之日短矣!即使事事顺手,亦复何补涓埃!所愿当路诸大君子务引君父以洞悉天下中外真情,勿使务虚名而忘实际,狃常见而忽远图,天下幸甚!大局幸甚!” 但日迫一日的外患未能扭转朝野苟且因循之习,自强流于空谈,每遇战事,他们只能在战和间游移徘徊。而更可悲的,二人却又那么水火不容,被权势所累,半生为敌。左因主张“败局中亦非无胜著”而被历史褒奖,李却因指出“暂胜必终败”而被诟病,至今仍难脱卖国贼外衣。 参考书籍: (1)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 (2) 《筹办夷务始末》 (3) 《左宗棠集》 (4) 《李文忠公集》 (六)结语 原本想在最后写写李鸿章,但左思右想,下不去笔。李鸿章是晚清中国最大的“卖国贼”,但更是晚清最大的爱国者。这两个身份交错掺杂,多少人想梳理得开都未能尽全功,我这篇读书笔记类的东西又怎么敢冒然? 爱国和卖国,说得太多,说得太久。晚清时候的人物,一个个都似乎在卖国,又似乎都在爱国。究其一点,总是有着很多的证据。 其实,爱中国和爱大清,在晚清人物心目中,实在是血肉相连,难以分割的。清朝虽然是异族入主,但却继承了中华数千年的文化脉络。他是代表着几千年文化的中国面对着近代的到来。 它的一举一动,一荣一辱,一兴一亡,对于从传统走出来的人们来说,何处不与中国息息相关呢? 保大清就是保中国,无论是耆英、叶名琛还是奕䜣、曾国藩都不能越过这一点。 当革命党“保大清便不能保中国”的口号响亮提出的时候,这个死结似乎解开了。但也仅仅是似乎。 王国维、梁济的毅然辞世,罗振玉效力于满洲国,似乎都还告知着人们,爱国是爱什么仍不是那么简单明了的。 当一个政府承载了文化、感情与认同的时候,抛下他总是那么艰难。为了给这个艰难一个理由,便不得不把政府和国家等同起来。 理解,这个词好写不好做。但多一些理解,便会少一些偏激,在生活中如此,在历史中又何尝不是如此? 试着理解历史上的人,我们会更理性的看待我们自己。 2006年12月16日星期六 作者: 0817kk 国家概念 对国家的定义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争论。马克思主义在深入研究国家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变革的规律,概括了各种类型国家的特点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为国家提出了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定义:“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这是V.I. 列宁 对K. 马克思、F.恩格斯的国家观点最全面、最准确的概括。它包括3层含义:①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这说明国家是一种历史现象,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是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是私有制出现、阶级形成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同样,国家也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自行消亡。这是国家的产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②国家是阶级统治。这指出了国家的本质,即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是哪个阶级的统治。在有阶级的社会中,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都来源于它们的经济统治,而一个阶级的经济统治又必须依靠它的政治统治来维护和巩固,因此国家政权总是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的集体意志和力量的表现,一般都是通过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封建制国家的本质是地主阶级的统治,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无产阶级的统治。③国家是机器。它形象地指出国家是由许多部件所组成的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国家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有强迫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的能力,有行使这种权力的官吏(干部),有实现这种权力的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强制机关,还有供养官吏与强制机关的捐税和国债。这3项构成一种组织力量和物质力量,即特殊的社会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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