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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里看厮杀 (8)
铎尔多年来在参议院一向鼓吹平衡预算的经济主张,一些竞选专家预测铎尔会攻击克林顿在平衡预算问题上口是心非。也许是因为一年前共和党在预算案僵局上失利的馀悸犹存,也许是料到只有在经济不景气、需要寻找不景气的原因时,攻击赤字预算才能发生效力,铎尔并未在赤字预算问题上大做文章。铎尔打出的经济王牌是,不论穷富一律裁减所得税50%。减税本应是最得人心之举,可是,自从铎尔提出这一主张以来,并未能使不利的形势有任何好转。民主党攻击铎尔的这种不问穷富各减税50%的主张既不公平,也不实际。指为不公平,因为倘若为金玉满堂的富室,则所省者将以数百万计;如果为囊中羞涩的穷人,则所省者不过区区数百元。指为不实际,因为即使不减税,联邦政府尚且负债累累,减税如何能有朝一日平衡预算?
从逻辑上来说,民主党的反击属于胡搅蛮缠。首先,民主党并没有提出一个使穷人比富人省下一样多或更多钱的减税方案,因此,民主党与共和党之争,并不是为谁省多为谁省少之争,而是人人都不省与人人都省之争。此外,铎尔的减税方案仅提到裁减税率,并没有说要裁减联邦政府的税收,这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事实上,铎尔减税方案的可行性所根据的是如下这样一种经济理论:因减税而省下的钱会用于投资,投资的增加会促进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会扩大征税的基础,征税基础的扩大可以导致税率虽减而税收不减的结果。
铎尔减税方案的真正弱点,其实在于方案只不过是政策而不是现实。政策是否会施行是疑问,施行是否会有效也是疑问。目前的经济既然不错,大多数人都持一动不如一静的态度,因而铎尔的减税方案提不起多少选民的兴趣。此外,铎尔在解释其减税方案的可行性上显然做得极不够,因而大多数选民或是轻信了民主党的反驳,或是怀疑铎尔的减税论只是为捞取选票而发的、不可能实施的空话。让选民对减税说深信不疑,是铎尔唯一的获胜希望。铎尔既然办不到这一点,那么,共和党人只有再等待四年,自不在话下。
1996年的选举,除去共和党失利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党显得更加不成气候。这个新近成立的改革党(Reform Party)的党魁以及总统候选人并不是什么新面孔,正是1992年选举中颇出风头的第三者罗斯·佩罗。罗斯·佩罗在上一次大选中获得20%的选票,因打破独立候选人获票的历史记录而名噪一时,1996年狭其馀威,成立改革党卷土重来却默默而无闻焉。原因何在?还是上文提到过的那句话:美国的政治制度与其说是民主制,其实不如说是两党制。只有在多事之秋,第三者才会有可能找到自我表现的机会,像1996年这类平平淡淡的政局,没人理睬第三党自然不足为奇。奇的是罗斯·佩罗在1992年总统候选人电视辩论上出尽风头,1996年的电视辩论主办委员会却拒不邀请罗斯·佩罗出席,理由是罗斯·佩罗没有获胜的希望。
委员会之所以断言罗斯·佩罗赢不了,凭据的是民意测验的结果。然而,民意测验的结果同时也表明远远落后于克林顿的共和党候选人铎尔获胜的希望渺茫。如果罗斯·佩罗应当排除在外,那么,根据同样的逻辑,铎尔也应无权参加。窃以为电视辩论的目的,在于给选民进一步认识候选人的机会。其存在的价值,正在于选民观看电视辩论之后,可能会改变对候选人的原有看法。如果说某某候选人不大可能赢,就不能参加辩论,那么,电视辩论根本就应该予以取消。此外,如果民意测验结果完全可靠,不仅电视辩论没有存在价值,正式投票也根本可以不必举行,直接根据民意测验裁决胜负不就成了么?
当时有位从国内来美国不久的朋友,第一次看美国的总统选举,看到由共和、民主两党组成的电视辩论主办委员会在选举尚未开始之前就宣判第三党死刑,愤愤然不忍卒睹,以为如此霸道,哪还有什么民主可言!或曰:美国式的民主从来如此,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作者曰:不然,美国的民主并非从来如此,而是逐渐进步方才如此。现在的选举虽由共与民主两党所垄断,至少不分男女,也不论黑白,只要你登记为选民,想去投票,都可以去投;而且,一般来说,投票能够平平静静、中规中矩地进行。
美国有一部叫做“堪萨斯城”的电影,背景是1944年度的总统选举。片中有这样一组镜头:一群人被当做牲口般吆喝棒赶地轰上一辆卡车,其中一人稍不如主事者之意,被当场打死在地以收杀鸡儆猴之效。这群人不是劳改犯,也不是待引渡的非法移民,而是民主党从他邦雇来,运往各投票站一次又一次“投票”支持民主党的“选民”。由此可见,近在60年前,美国的民主选举还根本只是个笑话。中国民国初年有“猪仔议员”的丑闻,因用钱买选票而当选,故被人笑骂为“猪仔议员”。那是上个世纪之初的事,又是发生在帝制刚刚结束的中国,要不是有“堪萨斯城”这么一部电影予以揭发,谁会料到40年代的美国总统选举,竟然连“猪仔议员”式的选举都不如呢?
美国虽说自从建国第一天起,就自以为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度,其他国家的人对此也并不存疑,然而,美国的女性直到1920年才获得选举权,非白人种在理论上虽然在1870年就取得了投票权,事实上黑人能够普遍享受这一权力却是晚至60年中期之后的事。由此观之,今天美国的民主岂止是有进步而已矣,应当说是大有进步才对。
此外,霸道和民主好像势不两立,其实却并不尽然。所谓民主,不过是多数人说了算。如果多数人不反对霸道,或虽不见得赞同霸道,但并不站起来反对,那么,由此而产生的霸道就是民主的霸道。民主的霸道并不见得就是合理的霸道,但不能责之以非民主。事实上,由民主所产生的任何结果,都不保证是合理的,更不保证是圆满的或至上的,而只能保证是多数人赞同或不反对的。与一些对民主寄望过高的人的认识或理想相反,多数人赞同或不反对的,往往不入高流品。或曰:这道理宋玉早在两千年前就已经在《答楚王问》中,藉“其曲弥高,其和弥寡”的比喻阐述得一清二白,至今执迷不悟者何其多? 曰:正“其曲弥高,其和弥寡”使之然耳。当然,如此这般说,并不是说凡经民选上台者都是酒囊饭袋,因为高人不一定唱高调。比如,鼓吹中间路线的尼克松是否高人姑置勿论,至少是个懂得不唱高调的明白人。不过,在明白民主可以选出高人的同时,也不可忘记希特勒政权也是民主选举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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