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无极
万维读者网 > 史地人物 > 帖子
政争与权争——“高饶事件”起因再解读
送交者: wenxing 2009年05月21日06:38:03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政争与权争——“高饶事件”起因再解读 作者:王海光 1954年发生的“高饶事件”,是中共成为执政党后第一次严重的党内斗争。刚调任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主席不久的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高岗,与刚调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不久的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忽然间成为了“反党联盟”,并牵连了一批高级干部。1955年3 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开除了高、饶的党籍,定性为“企图篡夺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力的毫无原则的阴谋集团 ”[1].在“文革”后的拨乱反正中,建国以来各类重大案件悉数得到平反和纠正,“高饶事件”是仅有的两个维持“原判”的事件之一。邓小平虽然给“高饶事件”摘去了“路线斗争”的标签,所有涉案的健在人员也重新给安排了工作,但仍然坚持当年的处理是“正确的”[2].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仍然称高、饶是“野心家”,“阴谋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3]. 事实上,半个多世纪以来,这场对执政党影响深远的重大历史事件的由来和发生过程鲜为人知,是中共党史上少数未曾解密的重大历史谜团。 这种情况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事件本身的复杂性。由于“高饶事件”事发突然,定性严重,关键问题又牵涉最高层,讳莫如深,使整个案情疑窦丛丛。不仅局外人不明究里,局内真正的知情者也寥寥无几,许多当事人糊里糊涂误入彀中,抱屈终生。二是政治尘埃的积层叠加。“高饶事件”发生后,党内斗争越演越烈,且往往拿“高饶事件”说事,上挂下联,以加重其政治份量,这使“高饶事件”又覆盖上了层层的政治尘埃,本来面貌更加模糊不清。三是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平反冤假错案过程中,主政者邓小平、陈云都是处理“高饶事件”的历史关键人物,仍坚持对此案件的历史结论,肯定当时的处理是正确的。可以说,“文革”后对“高饶事件”的善后处理,是邓小平对待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的一个典型案例。 1991年,薄一波发表了《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在这个由庞大的写作班子搞的个人自传中,对“高饶事件”有专章叙述,反映了事件发生的大致梗概,以后官方史书多以该书为底本。但书中对一些关节处言语不详,且有传主的文过饰非之处,留下许多历史疑团尚未析清。 因为“高饶事件”的历史一直没有得到彻底清理,即使党史学界的资深人士,也是只知其事,难言其详。坊间那些关于“高饶事件”的纪实作品,因袭过去的陈见旧说,敢于发挥“合理想象”,捕风捉影,望文生义,更是徒增混乱。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社会开放度的提高和当代史研究的史源扩展,有关“高饶事件”的许多新史料陆续浮出水面。特别是一些历史当事人的回忆录,披露了大量鲜为人知的第一手史料,掀开了被厚重的政治帷幕遮蔽的历史一角,使世人看到了事件原委的复杂性。如原东北局第二副书记张秀山的《我的八十五年——从西北到东北》,原东北局第三副书记张明远的《我的回忆》等个人著述,都具有极高的存史价值,许多史料首次公布于众,在学界和社会上都引起了强烈反响。 最近由香港大风出版社出版的原高岗秘书和管教组长赵家梁和张明远女儿张晓霁合著的《半截墓碑下的往事——高岗在北京》一书,是当前最完整地反映“高饶事件”的一部著作。作者依据高岗残存的检查草稿和笔记材料,钩沉史料,爬梳剔抉,将散落的历史断片一一拼接起来,基本上再现了这段历史的本来面貌。虽然该书中心证过多,猜度过重,甚至不惜以文伤史,但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原始史料,披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关键细节,对“高饶事件”基本上梳理清楚了。 “高饶事件”内含中共执政后的第一次高层权力角逐,影响巨大而深远。这一重大事件来龙去脉的基本线索得以厘清,不仅可能颠覆过去对“高饶事件”所做的政治结论,丰富和匡正了人们的历史认识,而且还拓展了中共执政史的研究视野,给建国后的历次党内重大政治事件提供了新的解读路径。而一旦高、饶“企图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的罪名不再成立,“阴谋集团”的联盟问题查无实据,“里通外国”的嫌疑也得到澄清,如何重新认识“ 高饶事件”的问题也就随之提出来了。林蕴晖教授根据这些新史料写的关于“高饶事件”的诸篇研究论文,重新梳理了这一事件的历史脉络,拂去了覆盖其上的政治尘埃,是为学界及时跟进研究,推陈出新的代表作。[4] “高饶事件”发生的时段,是在中共从革命战争到经济建设转轨的关键时期。在国家战略上,中国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开始转到大规模经济建设。在政治路线上,中国开始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全面引进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在国家体制上,从中央和大区两级分权的过渡性体制转到中央高度集权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执政党开始了新一轮的权力再分配。在这个历史转轨过程中,各种矛盾集中于执政党,此时出现的“高饶事件”,兼有治国理念冲突和利益冲突、政见之争和权力之争的双重性质。这个政争和权争,相互胶着,互为表里,阴阳交错,是我们解读“高饶事件”的关键所在。 一、建国路线的政见之争 从治国理念上看,“高饶事件”这场党内斗争可以看作是中共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滥觞所出。 中共夺取政权的直接目标,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中共成为执政党后,对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性质、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方针是明确的;对中国要以苏联模式为榜样,实现社会主义的前途,也是很明确的。所以,党内对“什么是”和“怎样搞”社会主义的认识分歧,最初是从“ 什么时候开始搞”的起始时间发端的。分歧的焦点是:是先搞一段时期的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还是现在就去实现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 新民主主义社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是一个不经不典的非常话语,是中共革命独创的理论概念。其根据是中国社会还处在前现代化阶段,生产力很不发达。1945年召开的中共七大,就已确定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的治国方针,并认为这样“就将我们同民粹主义区别开来 ”。[5]毛泽东在公开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中说:“我们共产党人根据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明确地知道,在中国的条件下,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除了国家自己的经济、劳动人民的个体经济和合作社经济之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6] 但在中共执政以后,围绕是否坚持新民主主义治国路线的问题,党内政见分歧迭出,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了一些冲突。这个政见分歧虽然是以毛泽东和刘少奇为代表,同时也发生在党内高中级干部之间。其中,既有认识上的差异,也有政策上的抵牾,还涉及到历史上的党内派系矛盾。 1954年发生的“高饶事件”,就是这个背景下发生的一场重大的党内斗争。 坚持和不坚持新民主主义建国方略,既是一个执政党的政治路线问题,也是一个生产力标准的问题。在中共执政初期,党内曾就此发生过多次争论,并引发派系分歧。主要有: 1949年4月,关于刘少奇的“天津讲话”的意见。刘少奇为安抚资本家惶惶不安的情绪,说了“剥削有功”之类的话,引起党内一部分人的不满。高岗是其中反对最激烈的人之一。 1949年5月,刘少奇起草签发的《中央关于民族资本家政策问题致东北局电》,对东北城市工作的“左”倾政策有所批评。高岗则不予理会,对东北局领导议论说:刘少奇对资产阶级的政策是“右”的。[7] 1950年初,关于东北富农党员问题的争论。高岗的意见是,党员不允许雇工、放贷等剥削行为。中央组织部的意见是,可以允许党员雇工单干,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刘少奇支持中组部的意见,认为出现富农党员不可怕。而高岗的意见得到了毛泽东的支持。 1951年,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争论。刘少奇支持华北局的意见,批评山西省委急于否定农民个体经济的观点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8]8月初,毛泽东明确批评了刘少奇、薄一波和华北局的意见,支持山西省委,进而着手推进农业互助合作的事情。不久,高岗向毛泽东报送了东北农村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报告,毛泽东对报告给予很高评价,并亲自加上批语转发给各地。 1951年,关于工会工作方针问题的争论。邓子恢、李立三、刘少奇等主张工会应能“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有相对独立性。高岗则表示反对,强调工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最后,毛泽东对李立三主持的全国总工会的工作进行了严厉批评,免去了李立三在总工会的职务。 在这些争论中,毛泽东与高岗的立场和观点完全一致,对高岗和东北的工作褒扬有加。东北转入建设较早,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头。毛泽东多次把东北经验批发全国。在高岗频频得分的同时,刘少奇却频频失分,不断受到毛泽东的批评。毛泽东对刘少奇在政治上总是跟不上非常不满。再联系到过去的一些事情,如“和平民主新阶段”的问题,东北地区工作方针的问题,1947年土改的“左”倾问题等等,他认为刘少奇“政治上不稳”,思想仍停留在新民主主义阶段,没有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甚至有让刘少奇“挪挪位子”的想法。[9] 1951年8月毛泽东在农村互助合作问题上批评刘少奇的事情,在党内很快流传开来,刘少奇的地位大大降低,不敢再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了。[10]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刘少奇的表现就显得非常谨慎。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政策方针,很难再坚持下去了。 朝鲜战争进入停战谈判之后,1952年下半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着手准备大规模的国家经济建设,并酝酿如何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1953年10月,刘少奇赴苏参加苏共十九大期间,向斯大林报告了中共中央的过渡设想,得到斯大林的首肯。1953年,毛泽东正式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意味着中共放弃了过去的建国纲领和路线。这是一个“纲举目张”的根本性变化,从执政理念、政策方针到制度体制都要进行重大调整。从新民主主义的轨道变更到社会主义的轨道上来,势必牵涉到对建国初期许多政策的评价和认识问题。作为这些政策的具体制定和操作者的刘少奇、周恩来等人,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在政治上立时陷入了尴尬的被动境地。高岗却占尽先机,政治上始终保持了与毛泽东的一致,成为政坛红人。 更重要的是,这一建国方略的变更不仅引发了高层的政见分歧,更给执政党带来多方面的冲突。 一、法理层面的冲突。 中共的建政过程中实际存在着两个法统。一是党内的法统,即是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制定的政策方针;二是国家的法统,即是中共与其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共同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 在国家法理层面上,《共同纲领》是代行宪法的临时约法,权威性最强。《共同纲领》开宗明义的第一条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11]但从执政党的方面看,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则更有权威性。而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具有两重性。决议基本精神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下建立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然后再向社会主义转变;同时,决议又提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的基本矛盾,也表达了要与资产阶级作斗争的方面。正如于光远所说: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可以这样执行,也可以那样执行”[12].刘少奇、周恩来等坚持《共同纲领》的原则,不采取超越阶段的政策。毛泽东则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为根据,批评刘少奇、薄一波等人“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右倾。[13]从法理上讲,这是以党内法统改变《共同纲领》的国家法统。 二、战略和策略的冲突。 关于对建国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是国内基本矛盾的看法,毛泽东和刘少奇并无二致。刘少奇讲得可能更早。在1948年 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刘少奇就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刘少奇对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基本矛盾问题讲得也很多,份量也很重。他坚持从生产力标准出发,把社会主义看作是遥远未来的事情。刘少奇认为至少要搞十年二十年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力求调动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不赞成采取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激进政策。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的观点,简而言之,就是“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这实际上是建国初期党内外一致的政治共识。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制定的“不要四面出击”的方针,1951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决议,都是从“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出发的部署。从新中国初建时的情况看,在长期战乱后,国家各项事业百废待兴,城乡社会需要休养生息,“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无疑是适应这一要求的。 三、理论和现实的冲突。 毛泽东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创建人,对建国后搞一段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开始是赞同的。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后,毛泽东提出了“四面八方”的经济政策,要求处理好公私、劳资、城乡、内外的关系,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14]但在毛泽东的政治意识中,更多的是想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削弱私人经济的社会基础,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一旦条件成熟,就不失时机地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在毛泽东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心态中,无疑是涌动着一种求“纯”的冲动。这种求“纯”求“快”的冲动,与其说是来自理想主义,不如说是来自现实主义。因为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意识形态中,只有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才能有足斤足两的话语权。所以,当政权能够稳固下来,毛泽东就急于要摘掉新民主主义的帽子,实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了。而且,计划经济的本质是战时的统制经济。对刚刚从战争中走出来的中共广大农民干部而言,在经验层面上是更习惯、更易接受这种大一统的体制。 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毛泽东的“只争朝夕”,与刘少奇的“巩固秩序”,不仅仅是战略与策略、长线与短线的区别,还有着理路变化上的根本区别。即:是以生产力作为进入社会主义的标准?还是以生产关系作为进入社会主义的标准?两者都能在马恩列斯的经典中找到各自的依据。此可见诸于毛刘对于农民合作化方略的不同认识。毛是要先集体化,走把个体农民强制“组织起来”的道路;刘是先机械化,发挥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让农民自觉自愿地走上合作化的道路。这是一个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社会性质的理路。所以,毛泽东在过渡理论上的胜出,也使得不断变革生产关系的“不断革命” 成为了其理论发展的必然逻辑。 四、程序理性和非程序理性的冲突。 在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问题上,刘少奇、周恩来等是具有程序理性意识的领导人,坚持了从中共七大、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共同纲领》和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一脉延续下来的新民主主义建国思想和工作方针,坚持了与各民主党派、社会民主人士合作的执政方式,没有轻言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毛泽东则缺乏程序理性意识,没有经过党内外的充分酝酿和讨论,更没有现代政治议程的公决程序,就轻易地改变了这一国家的大政方针。 但是,要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路线转到过渡时期总路线上来,并非是一蹴而成的易事。不仅全党全国人民有一个统一思想的转弯过程,国家各项政策也有一个衔接和调整的问题。正如毛泽东经常强调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5]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和落实中,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很大,关键是干部思想的统一。而在统一思想过程中,掌握政策方针的中央政府部门又是首当其冲的。这势必又要牵涉到建国初期的干部任用配置情况、党内派系的恩怨纠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问题。 由此,中共高层出现了执政后的第一场严重的权力斗争。 二、苏区党人和白区党人 在“高饶事件”中,高岗的罪名之一就是散布党分成“根据地和军队的党”和“白区的党”的言论。问题虽然是说在高岗身上,但此言一出呼应者甚众的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了在建政后的利益分配格局中,党内农民出身干部确实普遍存在着相当大的不满情绪。 中共的革命,是由许多相对独立的各个“山头”发展起来的。从1949年中共夺取全国政权时的四大野战军和六个大区,可以上溯到抗日战争时期的十九块根据地,土地革命时期的三大主力红军。中共历史上最大的两个“山头”,一是苏区,即根据地和军队党的组织系统;一是白区,即在敌区工作的党的组织系统。苏区和白区又各有隶属。苏区有中央苏区、鄂豫皖苏区、湘鄂西苏区、陕甘苏区等“山头”,白区有南方局、北方局等“山头”。经过延安整风,中共确立起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领导集团。在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第一个历史决议中,毛泽东是党的正确路线在根据地的代表,刘少奇是党的正确路线在白区的代表,毛泽东的第一助手和接班人。[16]中共七大,毛泽东为达到党内的团结一致,在安排中央委员时,采取了承认山头、照顾山头的妥协办法。 而当中共成为执政党后,从思想上到组织上都有一个从革命到建设的转型问题。 1、排座次的问题。 《落井下石──重查高崗案》 在中央人民政府中,代表中共进入政府的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都有丰富的白区工作经历。政务院部委一级的负责干部中,白区干部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刘少奇提拔重用了一批经他营救出狱且有长期工作关系的中共北方局的干部,如彭真、薄一波、安子文、刘澜涛、廖鲁言、胡锡奎等人,都担任了要职。彭真、安子文掌管了组织人事大权,薄一波掌管了财经大权。[17] 在长期革命战争条件下,军队和根据地干部与白区干部一向比较隔膜,对白区工作的艰辛和革命贡献不甚了解。在接管新区时,俱是外来的北方根据地干部和军队干部为主,本地的白区干部一般是仅陪次座。但在中央政府部门工作的,却大多为华北局出身的白区干部。这些白区干部大批进入中央政府部门,势必引起相当一批根据地和军队干部的心理不平衡。特别是那些抱有 “打天下坐天下”的传统封建意识浓厚的农民出身的干部,对知识分子干部进据国家部门要津很有不满情绪。 中共是以马列主义的现代政治理念组织起来的现代革命政党。在“根据地和军队的党”和“白区的党”的争执背后,深刻地反映了两类干部的文化素质和思想观念的差异。在中国革命中,知识分子出身的干部,革命理想主义的色彩较为浓厚;农民出身的干部,则更多的是“造反有理”的反抗意识,“均贫富”的思想印迹很深。 1948年7月27日,中共中央以新华社信箱的问答方式,详细阐释了毛泽东关于农业社会主义的观点。文章指出:农业社会主义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一种平均主义思想,企图用小农经济的标准来认识和改造全世界,“以为把整个社会经济改造为划一的‘平均的’小农经济,就是实行社会主义,而可以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农业社会主义不仅要破坏封建的土地财产关系,还要破坏自由资本主义的财产关系;不仅要平分封建的半封建的土地财产,“还要平分社会上其他一切阶级、农民一切阶层(例如中农和新式富农)和其他一切人等的土地财产,还要平分工商业,并把这种一切平分称为 ‘共产’,或称为‘社会主义’”。这样,“不独不能提高社会生产力,而且必然要使社会生产力大大降低和倒退。”文章特别说明:中共领导的土地改革不是废除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并在客观上还为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扫清道路”。在土地改革后,农村中的经济竞争,新富农的出现和新的阶级分化,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里,“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是被允许的,不是可怕的”。[19]这篇文献以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立论,阐述了“社会主义不是依靠小生产可以建设起来”的道理。它指出: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大量地发展公私近代化工业,在机械化基础上实现农民个体经济的集体化,达到社会主义才有可能。 从上述对“农业社会主义”的不同认识可以看出:坚持新民主主义建国路线,承认现阶段存在剥削的合理性,体现了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要求。它表达了中共党内对尊重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但是,农民出身的干部却一时很难达到这种理性认识。 3、“苏区党人”与“白区党人”的提出。 当时批判高岗的主要罪状之一,就是说他制造“军党论”,把党分成“根据地和军队的党”和“白区的党”,并自认为是“ 根据地和军队的党”的代表人。[21]对此,高岗至死也没有认账,咬定这不是他的发明创造,只承认散布过“白区党”、“苏区党”之类的话而已。[22]当然,高岗承认在1953年财经会议上批评薄一波时说过“枪杆子造政权、枪杆子造党”之类的话,说是引自毛泽东的《战争和战略问题》。毛泽东在1938年 11月的这篇重要的党内讲话中,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枪杆子里面出一切东西”的著名论断。[23]高岗以此为论据批评薄一波,不仅是强调根据地和军队在中国革命的主导地位,更是要申明根据地和军队党的重要性远在白区党之上,在政治上更成熟,也更具有国家权力的合法性资源。 至于“苏区党”、“白区党”的发明权究竟归谁,无从考证,亦不紧要。问题的关键在于此论一出,党内应和者众多。这说明,在根据地和军队的干部群体中,对刘少奇和白区干部群体的不满已经形成了一种集体共识。当毛泽东流露出对刘少奇等人的不满情绪时,作为这些跟随毛泽东靠枪杆子打天下的从龙之士,很自然地产生了对毛泽东中央大权旁落的担忧,希望能有根据地和军队的代表人物来辅助毛泽东。 在根据地和军队系统的高级干部中,论资历、论能力、论功绩,以及论在军队中的人脉关系,高岗都非常突出,人气很旺。在许多高级干部心目中,高岗是能够替代刘少奇的最佳人选。所以,多数大区都表现了对高岗的支持态度。 中南局第一书记林彪也力推高岗。在财经会议期间,林彪对看望他的老袍泽们谈论说:“现在白区党控制着中央权力,很危险。中央的领袖,毛主席年纪大了,少奇是不行了,只有高主席是久经考验的……。”[28] 政务院建设工程部部长陈正人,是从东北调来的老苏区干部,对华北山头很不满,积极靠拢高岗,经常向高岗通报情况。 毛泽东当然不会认可“谭大炮”的这通乱炮。他在财经会议后,接见东北局负责人高岗、张明远时,专门讲到了谭震林说“ 三权”的这段话。他说:“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已经批评了谭震林,不能说什么‘白区党’、‘苏区党’。我们只有一个党,就是中国共产党;只有一个司令部,那就是以我为司令的司令部。”[30]毛泽东虽然批的是“苏区党人”,同时也是在敲打“白区党人”——只有他毛泽东能够摆平这两边人马。 从上述可知,“白区党”和“苏区党”问题的提出,针对的只是刘少奇的所谓华北“宗派”圈圈。缘由固然是从毛泽东对刘少奇等主持中央工作不满而起,同时也反映了党内其它山头对刘少奇和华北山头占居中央权力中枢的情绪。高岗并不是一般地歧视白区干部,他反对的只是刘少奇和北方局山头的干部。正如高岗后来在检讨中说:“在组织问题上,少奇有宗派、有摊摊,支持华北的干部;……中央组织部尽是华北的人,有的人能力很弱,军队干部对这些人不满意。”[32]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作为“高饶事件”的主角之一饶漱石,本人就是白区干部,是刘少奇一手提拔起来的。但他1953年初到中央后,就马上站到了反对华北山头的立场上。如文献版的《刘少奇传》中说:“饶漱石一到中央组织部,就排斥和打击组织部原有的干部,开展对原来主持工作的副部长安子文的无理斗争。”[34]可见,这里所反映的党争,就党内派系而言,只是在大区山头层面上进行的利益博弈,是新进中央工作的外来户和原在中央工作的本地户的冲突,与历史上“苏区”和“白区”的山头派系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三、强干弱枝的大一统体制:地方削权和中央分权 中共建政伊始,实行中央和大区两级中央政府的行政分权体制。大区体制是在统一全国的军事行动中形成的中央和地方分权的格局,大区政府既是中央政府的代表机关,又是地方最高权力机关,有很大独立性。大区体制对消灭大陆的国民党残余力量和盘根错节的地方割据势力发挥了巨大作用,使中共新政权在广大地域牢牢地扎下了根基。但如果大区相互串联起来,也足可以形成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地方势力。这就使中共的新政权面临着历史上十分相似的一个老问题,国家初建时的削藩问题。即如何尽快结束各地“诸侯”分治的“五雄七霸”局面,建立“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的中央大一统集权体制。这也是自晚清以来,历届中国政府都没有实现的政治目标。 1952年,经过剿匪、镇反和土地改革等运动,大陆上的敌对势力已经消灭殆尽,国民经济得到初步恢复,朝鲜战争也进入停战期。中共中央开始准备大规模国家工业化建设,不失时机地把强干弱枝即加强中央集权的问题提上了日程。中共的中央集权过程,是在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全面引进苏联计划体制中完成的。其要旨有二:一是固本抑末,上收大区权力,结束“诸侯”分治局面,建立大一统中央集权体制;二是调整中央政制,建立以毛泽东为轴心的中央分权制衡体制。 1952年8月,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决定,将各中央局大区书记和一批干部调到中央工作,以加强中央的领导力量。[35]从1952年8月到1953年初,各中央局主要领导人先后奉调进京。其中,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为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52年8月就职);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为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1953年4月就职);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书记习仲勋为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1952年9月就职);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二书记邓子恢为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1952年11月就职);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书记高岗为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1952年11月就职)。 在把各大区主要领导人调至中央的同时,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或人民政府,成立大区行政委员会。大区行政委员会仅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不再是地方最高政权机关。大区行政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委员和主要行政人员,由政务院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1952年12月至1953年2月,华东行政委员会、中南行政委员会、东北行政委员会、西北行政委员会、华北行政委员会、西南行政委员会先后成立。这样,大区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实权的层级变为虚权的层级,中央政府直接管辖各省市、自治区。1954年11月,各大区被完全取消,彻底消除了地方尾大不掉的可能。 在中国传统王朝体制下,君权与相权经常冲突不断。史家钱穆说:“明代以前,宰相为行政领袖,与王室俨成敌体 ”。[36]历代王朝政治的发展趋势是不断地分割相权,加强君权。明代废丞相,设内廷。清王朝更是以皇帝秘书班子的军机处作为中央最高权力中枢。这是中国皇权专制“圣人持要,四方来效” (韩非子)的历史必然逻辑。对于这些中国传统政治的利弊得失,历代帝王分权制衡的驭臣之术,毛泽东都是非常熟悉的。 当时毛泽东一批再批的所谓“分散主义”的问题,以现代民主政治的观点,本是比较简单的责任权限划分和工作程序的问题。说到底,也无非是政权初创,各项事权不明确的问题。但以 “圣人持要,四方来效”的观点来看,这就是“圣上”的“大权旁落”,问题的性质就很严重了。 1953年2月底,毛泽东提出要在京的政治局委员议一议调整中央书记处所属的办事机构的建议。刘少奇很快拿出了一个初步方案:党中央设总书记,或增设几个副主席;实行部长集体办公制;国家实行部长会议或议会制。他还提出了书记处负责人分工和中央各部门领导人分工的名单,在少数领导人中征求意见。接着,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安子文草拟了一个中共“八大”政治局委员名单。[38] 毛泽东对刘少奇这些年来在政治上跟不上去早有不满,在人事安排上刘少奇似乎是过多地考虑了他熟悉的干部,这无疑使毛泽东对他的看法更加严重了。特别是安子文起草的“八大”政治局委员名单,有薄一波、饶漱石、刘澜涛,这都是刘少奇“圈圈”里的人,而战功最为卓著的林彪居然没有列入。虽然起草人或许是出于林彪身体不好难以承担繁重国事的考虑,但毕竟林彪是四野的旗帜,夺取天下四野位居首功,帐下走出的战将如云。这个名单显然没有到照顾山头间的平衡,还很有些包揽中央组织人事大权的嫌疑。 毛泽东将这份绝密名单送给高岗阅看。[40]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举动,表示他很不赞同刘少奇的人事安排。高岗对华北山头的成见很深,看到这个“有薄(一波)无林(彪)”的名单,自然是非常恼火的。高岗把毛泽东的意见和他的意见掺杂在一起,在高级干部中私下传播,散布刘少奇有“圈圈”,周恩来有“圈圈”,煽动对刘少奇和华北山头“宗派主义”的不满。军队高级干部尤其火大。 这时发生的一件最为严重的事情,是毛泽东密查刘少奇历史上被捕叛变的问题。1953年春夏之交,毛泽东交给高岗一项绝密任务,要他秘密调查刘少奇1929年在奉天(沈阳)被捕的事情。高岗不负重托,指派东北局第二书记张明远调查并密报了相关的情况。[41] 正当毛泽东对刘少奇、周恩来日益不满,中央高层出现信任危机的时候,斯大林突然去世了。斯大林不仅是苏联共产党的领袖,也是世界社会主义阵营的领袖。斯大林的死,给毛泽东提供了更方便地调整中共高层权力构架的历史机缘。 措施一,撤销政府党组干事会,分割周恩来的经济权力。 5月15日,政务院将所属20个部中的8个工业部移交给高岗领导的国家计委。[45]国家计委权力很大,当时有“经济内阁”之称。 措施二,指责刘少奇擅自签发中央文件,分割组织人事权力。 1953年4月,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正式出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各中央局的组织部长任副部长。这意味着原来由彭真和安子文掌管的党中央组织大权,转移到了大区来的干部手中。 这样,毛泽东把党政的两项最重要的权力,党务的组织权和政府的经济权,都从刘、周手里析离出来了。毛泽东的心腹爱将高岗“一马当先”,不仅把周恩来的经济权力收归旗下,而且还要涉足刘少奇负责的党务领域。[48] 四、毛泽东一、二线体制设想的提出与“高饶事件”的发生 毛高的亲密关系,让其他领导人都感到了某种威胁。(机敏精细的周恩来曾一度改变发文的顺序,把高岗放到他的前面,以试探毛、高的意图,摸摸底。)这样一来,党内协商机制就发生了畸轻畸重的非常变化:过去较为均衡的毛、刘、周的格局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以毛泽东为轴心的,刘、周、高三足鼎立的不均衡格局。毛泽东因势利导,提出了中央领导人分一线二线的体制设想。“高饶事件”的发生,是在毛泽东提出中央分一线二线的体制以后的事情。 诚然,“高饶事件”背后是毛刘之争。但毛泽东是一位精通权术的政治家,有其平衡高层权力斗争的底线。高岗本是毛泽东为他的新格局嵌入的平衡刘、周的棋子,但这个棋子的鲁莽行动却几乎导致翻盘,以至于毛泽东不得不忍痛割爱,把他清除出局。那么,毛泽东是如何考虑调整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如何考虑接班人问题的?对此,缺乏中央工作经验的“二杆子”高岗至死也没有搞明白,糊里糊涂上马,糊里糊涂落马。这就需要进一步考察下列几个问题: 以毛泽东的政治智慧,他虽然很器重高岗,但绝不会重蹈覆辙,再把高岗摆到刘少奇的位置上。就制度而言,无论从斯大林集权体制来讲,还是从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来讲,毛泽东都是要实现最高权威掌控下的一元格局,不会允许再出现君臣争权的二元格局。就领袖素质而言,高岗虽然精力过人,勇于任事,但心机不细,城府不深,拙于思考,长于行动。这是毛泽东能够放心委以重任的条件,但作为交班的条件就未必合适了。毛泽东重用高岗的直接目的,还是为了变更从延安时期形成的毛刘体制,平衡刘少奇、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局面,以实现以他为轴心的“大权独揽,小权分散”的中央权力架构。此外如果他对高岗还有更大的期许,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的事情了。 1953年,毛泽东60岁。刘少奇和周恩来55岁,高岗48岁。对于政治家,60岁是正当盛年的岁数。毛泽东对接班人问题的考虑,应是比较从容的长远计议,而不会有虚位以待的紧迫感。所以,毛泽东提出了在中共领导层中实行一线二线梯次安排的设想,把年富力强的人放到处理党政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前台,他则居于主持大政方针的后台。这样,毛泽东既能摆脱日常事务的繁冗,又能防止大权旁落出现“分散主义”的危险,有时间和精力考虑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大问题,填补斯大林死后的权威空白。这是个体制性的制度安排,并非是更换接班人的走马换将。邓小平后来讲:“毛主席是从这个战略思想来考虑中央和国务院领导成员的配备的。毛主席的说法是,这样比较能够经得住风险,也就是说,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不会影响到整个集体。”[54]也就是说,毛泽东所设想的中央分一线二线的体制,应是一个在他掌控之下的“集体领导”分权制衡的格局,而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接班人格局。在这个格局中,刘、高各有其位,相互替代不了。 按照毛泽东的指示,会议以检讨“新税制”为中心,批判薄一波的“右倾”错误,并联系到党内在对待城乡资本主义经济问题上的分歧,上纲到“资产阶级思想在党内的反映”。对薄一波的批判,还联系到刘少奇在天津对资本家的讲话及关于东北富农问题的讲话。按照毛泽东的意图,会议形成了“批薄射刘”的局面。会上,不但高岗“跳得”很高,其他人的发言也相当尖锐。如黄克诚批评薄一波有圈子;李先念说薄一波是“季诺维也夫”;谭震林拍着桌子骂薄是“布哈林式的人物”;饶漱石的发言也很激烈。薄一波接连两次检讨都没有过关。会后,薄一波财政部长的职务被撤销,交由副总理邓小平兼任。 全国财经会议后,毛泽东提出了将中央领导班子分为一线、二线的设想。以毛泽东这几年对刘少奇和周恩来的工作积累下的诸多不满而言,如果不是在政治上确立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组织上削弱了刘、周的权力,实现了刘管党务、周管外交、高管经济“三分天下”的格局,很难想象毛泽东会放手把党和国家的日常工作交给一线,自己安心退居二线考虑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大事情。也可以认为,毛泽东对刘少奇立即承认错误的示弱态度还是能够认可的。[55] 高岗深知毛泽东的心思。他坚决反对设总书记,主张多设几个副主席。过去说高岗要多设几个副主席是“封官许愿”,拉拢人,搞权权交易。新出版的《高岗在北京》一书则另有说法。书中说:高岗把自己的看法告诉陈云。陈云说:“设总书记的确不好。要设就多设几个副主席,你一个,我一个,都可以参加。”高岗拍一下大腿:“对,这个办法好。这样一来,他们就不能架空毛主席了。”周恩来在揭批高岗座谈会的总结发言中说,高岗是“血口喷人”,“临死还要拉上一个垫背的”。[57]以高岗的资历和在党和国家担任的职务而言,他赞成多设几个副主席,自己就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一职,并不能说是有僭越的野心。他的目的很明确,多设副主席的意思就是反对刘少奇主持一线工作。 高岗私下散布的这个中央高层人事安排的方案,是对中央已经形成的刘党务、周外交、高经济的工作格局的又一重大调整。高岗如接替刘少奇管党务,掌握的实际权力又将扩大;刘少奇如改为负责国家政务,其权力将更加虚化;政府体制由政务院改为部长会议制,周恩来的权力也将被进一步分解。如果再由林彪或其他人接替部长会议主席,周恩来专管外交事务。这样,中央一线可能就是一个由毛泽东驾驭的三驾马车或是四驾马车的分权把口的格局。 从这个“胎死腹中”的方案来看,在毛泽东布置的这个新棋局中,高岗无疑是一个举足轻重的棋子。但从“法、术、势”的政治逻辑观之,毛泽东也肯定不会在制度上再给自己设置一个对立面。以高岗的党内根基和能力水平,是可以制衡刘、周,但要取代刘、周则是另一回事儿了。毛泽东在政治上贬抑刘、周,在人事上重用高岗,是要实现组织上的大权独揽。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的是制衡刘、周,并非要打倒刘、周。高岗私下散布的这个方案,应该说是体现了毛泽东这时的真实意图。尽管这时的毛刘关系,已是嫌隙毕显,矛盾横生,但不能因此而将“文革”打倒刘少奇的史事倒推因果。如果说这个时候毛泽东就要从政治上打倒刘少奇,现有的证据还不能提供足够的支持。 (王海光,中央党校党史部教授) [1]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1955年3月31日通过)。 [3]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5] 毛泽东:《对〈论联合政府〉的说明》,《在七大上的口头政治报告》。 [8] 刘少奇:《关于华北互助组问题的批语》,1951年7月3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三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 [10] 于光远、韩钢:《“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35~136页。 [12] 于光远、韩钢:《“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历史命运》,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102页。 [14] 《毛泽东传》(1949—1976),第64页。 [16] 参见《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毛泽东选集》(合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980页。 [18] 毛泽东:《在晋绥干部座谈会上的讲话》(1948年4月1日)。 [20] 《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三册,第528页。 [22] 《高岗在北京》,第23页。 [24]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册,第312页。以该文的口气来看,这里的“某个领导同志”指的就是毛泽东。 [26] 林蕴晖:《高岗被定为“反党”的原因》,《国史札记》,第118页。 [28] 张明远:《我的回忆》,第381页。林蕴晖:《高岗被定为“反党”的原因》,《国史札记》,121页,注①。 [30] 张明远回忆,未刊稿。转自林蕴晖:《高岗被定为“反党”的原因》,《国史札记》,122页;《高岗在北京》,第141页。 [32] 《高岗在北京》,第47页。 [34] 《刘少奇传》,第745页。 [36] 钱穆:《中国历史研究法》,北京,三联书店,2001版,第163页。 [38] 《高岗在北京》,第50、117、119页;薄一波的回忆,只谈到试行中央各部部长集体办公制度。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312、313页。 [40] 《高岗在北京》,第117页。 [42] 林蕴晖:《高岗被定为“反党”的原因》,《国史札记》,第118页。 [44]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