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源博文:哥哥一走十年了
http://blog.sina.com.cn/jianyuanchen
——纪念陈建中先生英年早逝十周年
四、庸医误诊 天不假年
1983年春节哥哥在成都家门前
哥哥是怀着对新生活的无限期盼而在深度麻醉之中停止呼吸的。2000年3月24日这天是周末,哥哥去世的前五天。他最后一次回到他无比眷恋的这个家,因为第二天开始就不允许离开医院了,周一早上要安排手术。晚间我和哥哥通了十五分钟的话,没想到这竟成了我和他的最后诀别!十年前哥哥对我说的话已经成了永远也无法抹去的记忆,话筒里分明让我听到了他那爽朗的笑声,感觉到了他那大度的胸怀和乐观的情绪,没有丝毫对手术的惧怕和不安,反而劝我不要为他担心,反复告诉我医生向他做出的手术解释:没有危险,虽则心脏体外循环,这样的手术在胸外科如同普外的阑尾切除术一样成熟。善良真诚的哥哥对自己的手术充满了信心,也感染了我,真想立马手捧鲜花送到他的床头,为他加油打气。然而他全然没有想到,术前的承诺却是一句空话,术前的诊断竟然是一纸“误诊”!
之前,哥哥因肺部感染、胸痛住院治疗,后转入大连医学院附一院心内科,诊断为心瓣膜狭窄,需做瓣膜狭窄矫治术。在这个过程中,本来术前已经缴了费的核磁共振检查却因医生不在岗而没有做成。在后来的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这个很重要的情节根本没有被提及。当胸腔打开以后,才发现问题不是出在胸瓣膜上,而是因为有一个动脉夹层血管瘤!为此嫂子向经治医生提出质疑,为什么当初不做核磁检查,医生的回答竟然是“谁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在慌乱中之,手术方案不得不临时改变,包括现去库房领取人造血管等用料。至此,诊断错误、处置不当、未作思想(各种病因可能性)上、物质(动大手术所需的一切)上的准备,手术失败是必然的了,哥哥危在旦夕,在劫难逃!
直到哥哥心脏停止跳动,家属没有收到过病危通知书,也没有在改变了的手术方案上签字。主刀医生李XX一再向哥哥交待的,该手术与换瓣膜相比较是个小手术,没有危险,不过是个忽悠。哥哥去世后,我追悔莫及,为什么这样轻信了这个李XX的忽悠,为什么不接哥哥来北京阜外医院诊治?要知道,医生的忽悠就是对生命的忽悠啊!
2002年5月,官方出具的鉴定书。
和今天相比,10年前的中国,互联网还没有广泛兴起,法制进程也相当缓慢,《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8月份才出台。医、政从来是一家,医院的错误会很容易地被医政部门包庇或袒护下来,受害人没有地方去讨说法。即使打官司,结局也是五个字在等待你——躲、推、拖、压、了。就这样,对于哥哥生命的丧失,医院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而当嫂子作为家属向医院提出交涉时,院方态度冷漠、强硬。收了红包的医生们啊,你们的良心安然吗?(出事后,红包退回)
我们认为,起码有四点医院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1】哥哥术前服用了大量多种抗生素,其肠道菌群失调很严重,根本不利于手术,这是常识;2】哥哥入院的症状有剧烈的胸痛背痛,这是动脉瘤的主要症状之一,为什么没有得到重视;3】核磁共振检查为什么可以随意改为不做,出事后没有人为此负责任;4】主刀医生李XX一再交待,该手术没有危险,虽则要做心脏体外循环,从而严重误导了病人和家属对手术的认真考虑。医疗事故鉴定书也不得不承认“患者术前诊断与术中诊断不符,证实术前误诊”,至于“病人术后多次发生室性心律失常,属心脏手术的常见并发症。”一说,我想,凡是被治死了的人都会得到这样一条不符合逻辑的结论。
就算不构成医疗事故,医政方连一句“存在不足、诊断不当”之类的公道话都不肯讲,医德何在?人道情怀还有没有?十年过去了,若不是有互联网,千古奇闻“开胸验肺”的民工张海超能够获得六十万元的赔偿吗?(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