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爱一个人还是恨一个人都要尊重最起码的历史和常识。最近又有人对毛泽东的家庭成分乱加妄言,维梁无心路过此地,不吐不快。
所谓家庭成分有过去当年一说,对划分的时间不太讲究,无可操作性。但是作为认真写在建国后档案里的成分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定的,即:根据解放前3年(就是1946年)拥有的家产(主要是不动产)来划分家庭成分。
以我姥爷家为例,他家父辈祖辈在1920年左右(和毛泽东父亲同一年代)是那村的大地主,但后来因为天灾人祸一路败了下来直到1940年左右成为贫下中农,但到临解放时靠我姥爷的艰苦奋斗又赚回了点土地,结果到了1949年,根据当时的田产被划成了上中农(差点成富农)。
而毛泽东家在韶山的全部房屋、家产和田地早已于1929年被没收干净,一无所有了,直到1949年8月。请问他家在1946-1949年其间到哪里去当这个富农甚至地主去?毛泽东本人的确是在1936年和建国后对人表白过自己是出身富农,但那是讲他当年的家庭成分不是严格按政策划分的档案里应该写下的成分,否则如果都往上倒根,那谁没几个发达祖宗呢?连阿Q祖上还发达过呢。不能这样胡乱定成分,但我也反对唯成分论,从我姥爷家的起起落落就能说明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