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伐林:“文革”多少杀人犯,他是忏悔第一人(下) |
送交者: 高伐林 2010年08月13日14:27:17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写这样一本书,对于李乾来讲等于自愿重新受一场非人的心灵折磨。该书脱稿之际,朋友们在武汉东湖之滨举行了一次庆祝仪式,开成了一个“文革”反思会。李乾发言认为:几个在“文革”中铸下大错、但已走出“文革”的人对那些受害者忏悔,“忏悔是生命对生命的尊重,是人对人的理解”
◆高伐林 (续上篇)不再是只有控诉没有忏悔 多年来,谈到“文革”暴行,人们听到的都是控诉,很少听到忏悔。有人质问:人人都自称受害者,谁是加害者呢?网友“idol1980”说:经常听人在评价日本人时说不反省的民族没有前途,我们自己反省过了吗?谁为“文革”道歉?谁为“文革”下跪? 普遍的选择性记忆,使人们不能将对“文革”的反省深入下去。今天,人们却看到了敢于忏悔在“文革”中犯下杀人罪行的李乾。李乾所阐述的看法,他的忏悔达到的深度,人们可能见仁见智;但他的忏悔精神,却使他赢得近乎众口一词的敬佩。 网友秋丽认为:无论从什么历史背景、大环境为李乾当年的行为作解释都是苍白的,都不是剥夺人命的理由,“杀人,是不能被饶恕的”,但我“看到了李乾的痛悔,看到了李乾的向善”,“他原本就不该是刽子手”,李乾为这个世界“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李江说:李乾书稿“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作者扛起巨大苦难的刚强——他是做错了事情,他遭到了灭顶之灾,他没有趴下,他在反思,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网友向旺明说:“文革死过那么多无辜者,真正能反思的加害者,仅李乾一人”。另一位读者说:他受到震撼,李乾“敢于把活生生的自己放在解剖台上,用犀利的文字毫不留情地剖析自己,用至诚的语言忏悔和反省”。 网友家良写了一篇短文,说李乾当然有罪,但“法律已对他作出了裁决,他用了青春的代价去赎罪”,李乾在灾难性打击中没有倒下,几十年来一直锲而不舍地追寻真理,“这在同时代人当中恐怕找不出第二个来”,“时至今日,又有几个负有直接责任者站了出来,能把当时的历史场景复原在公众面前”,让人们去评说? 他将这篇短文题为“李乾是条汉子”,一语既出,众表赞同:“是个硬汉,更是个强者”,“一个让人敬佩的热血男儿。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这部悲剧的整个过程中折射出了个人坚毅、执著的人格魅力”。 引人瞩目的是,围绕李乾书稿,形成了一个反省的群体,其中有李乾的高中同学何儒非,还有一位原武汉三中的学生造反组织骨干,后来被当成“三种人”坐过几年牢的谢保安。谢保安在网上几次长篇发言,认为:作为文革参与者,作为当时舞台上的活跃分子,很有必要对自己、对那段历史作出深刻反思,而不是仅仅把自己作为那个时代的被动受害者,因为被裹挟,被误导,而一味地去为自己解脱。他认为,李乾为研究“文革”教训提供了最直接的案例,这是“该书的价值所在”。 谢保安披露,杀人事件发生前的社会大环境中的一些流行提法,如“武装左派”和“建立第二武装”,直接导致抢枪和武斗事件,导致对无辜生命的漠视和屠杀;对“群众专政”的怂恿更助长了群众组织中无视法制、无视生命的暴力倾向。 这些口号并非如后来在清算造反派时所说是“无政府主义产物”,恰恰相反,这些设想正是出自“伟大领袖”—— 1967年7月18日,毛泽东在东湖对周恩来、王力、谢富治、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政委钟汉华等人就说过:“为什么不能把工人学生武装起来?我看要把他们武装起来。”毛还夸奖了在水电学院修建的武装工事,一再要去参观。正是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当时的造反派都头脑发热,加上地方要员投毛所好,主动向造反派献媚。据称当时15军主动向钢二司提出“武装左派”,帮助安排钢二司从军械仓库“抢枪”。造反派在那种热昏状态下做出许多荒谬决断,李乾杀人正是其中之一。 李乾同意谢保安的观点,他说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反思不能要求先决条件。“无论我们这些当年的造反派是否得到公正的说法,我们都应该反思自己当年错误的行为及思维”。当然,反思历史问题,不能脱离历史。 “文革”中武汉死于非命者数以千计,在全国范围内最保守也是以十万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为数多少?难道不该呼唤更多的当事人站出来,对受害者深深鞠一躬? 虽然写完了《迷失与求索》,给逝去的岁月画上句号,但李乾的人生寻觅之路并未结束。 罪人后面的罪人 李乾所描绘的“文革”场景,带动了很多人回忆“文革”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惨剧,人们生活在“阶级斗争是你死我活”“革命是暴力”的氛围之中,这些学说将人心中最丑恶,残忍的兽性,充分激发出来。有一位网友说,“1968年6月初我们(湖南)邵阳市的资江河里漂来了大量被虐杀的尸体,其状之惨,至今都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另一位署名为“xsx_1029”的网友说,他所在的四川万县地区“文革”武斗时死了3千多人,其中杀俘2千多。他介绍:定为“派性杀人”,多在学习班关一阵了事,若定为“武斗杀人”更轻。如果情节特别恶劣,也是一条命判3年左右。 网友“金水桥畔”沉痛地问:在他们稚嫩的肩上过早地担起了承受不了的重担,最后竟被这一神圣的重担压垮,走向了黑黝黝的牢狱——“谁之罪?” 网友邹芳本说:中央决议说“文革”发动和领导者动机是好的,是“犯了严重错误”;而我们响应他老人家的号召投身“文革”,动机却是“篡党夺权”!比他老人家还严重,这叫人怎么想? 另一位网友引用元曲小令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任何人要想坐稳自己的位子”不要祸及无辜的百姓,别把百姓当炮灰。 网友“悠然心会”在题为《“文革”终结者》的文章中说:“那是一段中华民族旷古未有的历史”,产生浩劫的罪恶和浩劫产生的罪恶用罄竹难书来形容毫不过分。如何让浩劫真正不再重复?如何让漠视人类基本诉求的“(中国)特色”永远消失?他认为,要找到并消除造成浩劫和“特色”的原因。导致“文革”产生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变化,谁能够保证没有下一次“文革”?只有使这些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以革命的名义”草菅人命才可以成为历史。 鲁迅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李乾这部书引发的思索,也是多种向度的。网友“夙愿”就从中看到“两条路线、两种思想生与死的较量”。 “夙愿”这样归纳李乾笔下的“文革”:晚年毛泽东在作为国家体制的设计者和最高领袖的同时,又希望作为受该体制压制的下层民众利益的代表,向该体制阴暗面宣战——但这是一个注定要失败的悖论:下层民众应声而起,是因为毛这一宣战契合了他们的民主诉求。而这宣战一定会被毛自己取消。只不过毛“取消”得太快,一两年光景,这批响应者就被列为“文革”的整肃对象,连他们在“文革”前曾经拥有的东西都被剥夺。但既然已被唤起,不论下场多么悲惨,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人把民主、自由作为自己终生追求。不管他们是否还举著毛泽东的旗帜,他们早已走出毛泽东的“文革”。 “夙愿”说:李乾走到这里似乎差不多到位了,其实还远没有:“走出了毛泽东的文革,就是从思想上走出了历史的怪圈么?” 负罪感一生都无法卸脱 李乾的反思和忏悔并没有中止在牢门。他写书的过程,就是不断地砥砺自己,修正和升华的过程。而在传播中也不断在修改。很多重要的感悟,就是萌生于传播中的心灵碰撞。何儒非、柳英发这几个当年的战友,将李乾通过这本书进行反思也看成自己的使命,该书脱稿之际,他们几人联合发起在武汉东湖之滨举行了一次庆祝仪式。这次聚会,开成了一个“文革”反思会,与会者以认真和诚恳的态度,对事件受害者表示追悼和忏悔。 何儒非的发言《只有真实地面对自己,才可能真正地看清历史》,很有代表性。他说:“血案发生以后,我们这几个对血案负有直接罪责的当事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既有法律上的,也有行政上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灵魂上的。事实上,当这一事件血腥的、残忍的恶果一目了然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自己一下子就陷入了巨大的震撼与恐惧之中”,自那一刻起,直到今天,“灵魂一刻也没有真正平静过”“使我们一生都不得不在无法卸脱的负罪感中度过”。 他说,“12·5事件”不仅因为它的血腥震撼了许多人,也因为它的不可思议困扰了许多人。办案人员绞尽脑汁想要寻找一个合乎常理的“作案动机”。就是我们自己,多年来也在苦苦思索,写了无数页“自我检查”,挖了无数次“思想根源”,这一答案始终没有真正找到。最后能归结的,只有一句话:“受错误思潮影响”,“错误思潮”是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 由于没找到答案,使得法院写了一份罕见的、一字不提作案动机的判决书。因为办案人员的调查只能一再证明,案犯都是充满革命理想,革命激情和牺牲精神的年轻人。作案目的和动机只有一个:要保卫毛主席,保卫“文革”!何儒非说,“事实上,当年的办案人员已经走到了真相的边缘。如果不是一层难以穿透的政治雾障,他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那些分裂人民、鼓吹暴力的所谓‘革命理论’‘革命学说’一步步地,把这些年轻人引上了邪恶之路!” 李乾出狱20多年后重返监狱故地。 不仅要跪下忏悔,更要站直思考 写这样一本书,对于李乾来讲等于重新受了一场非人的心灵折磨。 他在这个仪式上,发言题目是“没有宽容就没有自由”。李乾认为:如果说“文革”中我们某些举动是灵魂第一个痛点,那么置身其中的人不能留下一点认真的反思,会是第二个痛点,必须从一个更大的历史视野来反思“文革”,否则也许根本看不清“文革”本身。反思的必然结果之一是忏悔。这忏悔是几个在“文革”中铸下大错,但已走出“文革”的人对那些受害者的忏悔。忏悔是生命对生命的尊重,是人对人的理解。“写这本书的最终目的是想发出一点声音,让我们这个民族能多一点宽容理解,少一点仇恨偏执”。 李乾的反思,不仅针对“文革”,而且追溯到“五四”运动、辛亥革命。他说,宽容本应是人人都有的秉性,不幸的却是我们民族的思想资源中最缺少的元素。“五四”给我们留下的负面“遗产”之一,就是只要认定自己革命,那么,异己的思想要么投降要么灭亡。“主观上是想开启‘科学与民主’的新风,实际上却是延续了‘愚味与独裁’旧例”。言论不宽容发展下去,就逻辑地变成1925年国共联手焚烧讨论对俄问题的晨报报社的一把火,逻辑地变成刀、变成枪、变成置异己于死地的“清党”,把对方视为匪、杀无赦,对自己内部异己同样砍起头来不手软,“再后来就有了胜利者把‘镇反’中杀头的数量定为全国人口的0.5~1%”。 李乾认为,这个不讲宽容,认定非友即仇的遗产导演了中国的百年历史,拉大了我们同发达国家的差距,驱导我们在任何领域内都走上“斗争哲学”的不归路,一走就是一百年。文革是这个遗产的又一个大注脚,“12·5”事件是其中一个小标点。 与别的忏悔者或许有所不同,李乾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作为“12·5”事件主要责任人,不仅仅要跪下来忏悔,更重要是要站起来思考。他在2005年9月8日致何儒非的信中比较了东方与西方的反省:《罪与罚》是“一朝失足,终身悔过的东方文化的反映;而美国霍桑《红字》却让耻辱标志有了全新含义,表现的是超越和升华:犯了罪,就接受相应的惩罚,之后,他就是一个重新开始的新人”,“这才是更合乎人性”。 他认为,当时有些事稀里糊涂就过去了,“写的时候想稀里糊涂也不行了”。其结果,就是书中得出这样的结论: “自由平等是自身的需求,博爱却是在为他人著想。缺失了博爱,对自由的追求最终只能演变成一场血腥的杀戮,古今中外,这样的事例太多了,其中也包括罩著各式各样光环的‘革命’。‘12·5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是不是就是其中的事例之一?当抽丝剥茧,思想上的认识一步步走到这里时,我那颗一直很自信的灵魂第一次颤栗了。” 革命与犯罪·精英与法西斯 北京学者陈小雅读到这本书后,骨鲠在喉,不吐不快,给作者写了一封长信。在柯捷出版社正式出版这本书时,应李乾要求,陈小雅将之作为书的序言,题为《革命与犯罪》。 陈小雅指出:在青年毛泽东时代,许多人是因为犯了“罪”才投身革命,但更多的人,尤其是知识青年,却是为“革命”才去“犯罪”的。 她一一指出了作者沉痛反思、难能可贵的思想结晶:革命的权利并不等于杀人的权利;掌握自己的命运并不意味著可以决定别人的命运;以“文革”方式解决问题,最终并不能给多数人带来自由民主的制度保证;毛泽东在利用青年的热情无知,去进行冒险的“社会实验”时,并没有为他们上“保险”;而导师关于为革命目标可以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人的生命的“教导”,则无可回避地充当了“教唆犯”……等等。 陈小雅以其敏锐,从以身在精英学校为荣,看出李乾具有强烈的“精英意识”,把邻校一帮曾有等不法行为的青年视为“流氓”。 这一点,“文革”学者徐海亮也感觉到了,他在给作者的信中说:“你和他们(被枪杀者)双方的悲剧,里面有何更深的内在冲突?柳英发有强烈出身反差感的问题,是否在两个学校两派冲突里有深层的驱动作用?这就是社会学的问题了。” 李乾在给何儒非的信中,看到了不同社会阶层的冲突,但他的口气中带有自我辩解: 为什么“12·5”事件会发生在最负盛名的实验中学?这个问题恐怕困惑了相当一部分人。…… 我回答一个人的提问时说的一句话:“你们来和这伙人比邻而居看看,等你们有了和我们一样的遭遇和感受,你们只会比我们更出格。”这里的“比邻而居”四个字是关键。…… 截然不同的两个层次的人群,仅一墙之隔,在文革这个没有了任何束缚的环境,发生剧烈的对撞是不是一种必然?……区别在于如果不是他们先打过来,我们决不会主动去找他们的事,而他们则是把暴力当作目的本身。区别还在于我们草菅他们的过程中及之后灵魂会受到极大的震憾,会有深刻的反思和对自身的超越。他们则几乎不可能。…… 陈小雅犀利地解剖了“精英意识”:面对阶级的不平等和贫富差距的悬殊,以什么方式,由什么人主宰,来改变这种社会现实呢?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犯罪主人公认为,应该由“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超人”主宰;而杀人,则是“一劳永逸”的改造方式。“世界上有很多伟人都是刽子手……他是因为要推动历史所以要杀人,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平民百姓,就说你是一个杀人犯,所以,你要作为伟人的话,你不能在乎杀个人,这是无所谓的。” 革命是暴动,暴力是革命的“接生婆”;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能那样雅致,那样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毛泽东所领导的第一场革命的成功,为下一代竖起榜样;在他领导的第二场革命中,又故伎重演。现已揭露,不是别人,正是他老人家关于“天下大乱”、“武装左派”、“群众专政”的思想,直接倡导和推动了“文革”的血腥武斗。在武汉事件上,他甚至是第一推手。 陈小雅剖析说,“精英意识”是一把利害相交的双刃剑。精英的确有比普通人易于走近犯罪的“优势”,那就是他们自以为身份高于常人,就可以安排别人的命运,高估自己的权力,以至于侵害别人的权利;其次,他们自以为出以公心,或者是为某种理想而活著,因此从品质上优于一般人,并对普通人怀有道德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将一切世俗的计算、胆怯和自私的犹豫视为落后,从使自己蔑视常识,脱离常轨,以至于泯灭常情;第三,他们认定一切远大的考虑,均不是老百姓所能领会,却又是必须以牺牲普通人眼前利益为代价的,所以一般地较容易采取“愚民政策”。 不仅如此。陈小雅更接著分析:李乾对审案人员骂他“法西斯”非常反感。但如果不存成见地看,就个体而言,法西斯分子和同情法西斯的分子,很多可能就是社会中的精英。他们充满理想主义的狂热,具有高度的团队精神,随时准备自我牺牲……但一旦被组织到一个邪恶事业中去,“流氓”的能量就不可与之同日而语。 陈小雅注意到李乾在陈述犯案过程中,强调了民主讨论的程序,她说,但这并不意味著“民主授权”。因为民主授权所给予的权力,一定是有行使范围和外部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授权人群范围之内的事务”(譬如学校内部保卫事务)。 在法治时代与法治社会,这并未使受权者的权力产生相应的无限延伸。 陈小雅引申开来:阶级的战争也是如此。本来,无论是地主、资本家还是走资派、反动权威,可能都有值得批判或惩处的分子和劣行,但如果变为对于一个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的群体性惩处与剥夺,就混淆了善与恶的界限,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最终那颗难咽的果实,需要用不停顿的阶级斗争来消化,用不松懈的专政手段来保卫,以至于把理想中的美好社会变成一座“人间地狱”。 据李乾介绍:两名死者的家人都已不在世了,事发现场早已另建高楼,想向周围一步之遥的老居民打听此事,竟无人知晓。 幸亏有李乾这样的忏悔者,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见证。 (2008年2月完稿) 李乾《迷失与求索》,被收入美国柯捷出版社(http://cozygraphics.com/)以个人自述历史、回忆录为内容的“铜钟丛书”在海外出版,由陈小雅作序《革命与犯罪》。 相关文章: 文革多少杀人犯,他是忏悔第一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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