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平原书生
中共自己认为(见新华社通稿)起诉
薄熙来"最"强有力的证据是"谷开来的证词"和"薄熙来的自书".其实,若无此两份书证,洋洋90卷所谓证据,不过是一群罪犯企图免罪的信口雌黄,并不能
证明什么.因此,中共把此两份书证视为至宝,在洋洋万言的报道济南庭审的新华通稿中反复引用。
将谷开来的证词作为薄熙来犯罪的证
据,已突破了人类基本人伦的底线.在世界古往今来所有法典及尚未开化的部落的行为规范中,都对有血亲者互证十分慎重.有的甘脆不许以妻证夫,以子证父.而
允许互证者,则必须和其他证人一样,当庭作证,书证和口供均不得作为证据.因为道理很简单:如果亲人被允许证明有罪而不需对质,任何罪犯都可以找到一大批
亲朋证明自己清白和不在犯罪现场.即使港台的三流电影导演也明白其中道理,这就是我们常在电影电视上看到的搞笑的场面:警方为控告一黑帮头子而找到一证
人;摇动三寸不烂之舌,最终证人同意出庭;而在此时证人被暗杀,检方撤诉.如果最后的判决以谷的证词为据,当局不但开了一个恶劣的法律先例,挑战了全人类
的良知,而且也公然羞辱了我们民族的三千年的传统.须知:”当堂对质”是一句在中国文化中已存在了数千年的成语。
至于薄熙来自己写的证词,则比较复杂.且看他自己的说明:
“我内心有软弱的时候,我一直想保留
党籍,因为我对党有着很深的感情,这是我童年时代的理想。我视中国共产党为我的生命,我的父辈为了党的事业两次坐监狱,我不是被国民党反动派审查,而是被
自己深爱的党审查,所以我有机会主义的侥幸心理。因此当时办案人员不止一次跟我讲,中央还是对
我有包容有期待的,只要我态度好,可以给我保留党籍。这话,季新华(音)跟我讲过,其他人也讲过。我问什么是态度好?就是主动供出几个大单,因此,我违心
的承认了这两件事情。但没想到我一承认,紧接着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然后就是移送司法审查。速度是如此之快。”
薄熙来写自书时是2012年7月底.
我们知道,2012年七八九三个月间,京城形势十分诡异:
当时京城暴雨肆虐,近千百姓溺毙,数百亿财产化为泡影.当此子哭父亡,妇号夫死之际,在京九大常委,无一人出面抚慰.就连九年来逢场必作戏的温家宝,身为
总理,职在调和阴阳,抚贫问苦,也缩首中南海内,不发一言相慰,不出一策救治,任由百姓挣扎于恶水,叫天不应,呼地不灵.于是海内外传言:倒薄势力处在下
风,共富路线者主导了十八大的起草.当令计划于九月一日被调离后,似乎证实了这些传言.海内外挺薄势力均松了口气.正是在这种情势`下,薄熙来写了自书,
他确实希望中央对他包容.这是无可厚非的.他和我们一样,低估了温家宝一伙的卑鄙和无耻,高估了其他势力的良知和清白.其实,他们早被温家宝装入他的牛皮
纸袋中.当温氏党羽于九月一日后反击,在京城摇晃吴康民手中的牛皮袋时,薄熙来的被开除党籍的命运就注定了.若判决书以此自书为据,则中纪委则干了”诱
供"和"非法取证"的双重罪恶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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