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悍匪排行榜之二:龙治民--05 |
| 送交者: 二野 2013年09月24日11:25:47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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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悍匪排行榜之二:龙治民--05
【中国悍匪排行榜--系列--长篇连载..】
对刘庆娃的调查是在县公安局进行的,除了龙犯强奸刘母的事,对龙在刘家的活动,刘庆娃的供诉与刘母的讲述没有大的出入。由于寻媳妇心切,当时他并未把母亲“不要再和这人来往”的告诫听进去,他不断跑到王墹村询问提亲的情况,结果在今年腊月间被龙留在那里做了几天活。 他做了两天,挖了门前的萝卜窖。挖窖之前,龙治民用石灰打了线,并叮嘱刘庆娃千万不要超过灰线。刘庆娃当时曾想:挖萝卜窖嘛,大一点小一点有什么关系?还打线哩!心想龙这人做事很讲究哩。挖窖过程中发生了一件事,他沿东边的灰线往下挖时碰到了一块大石头,抠出石头,不得不把灰线往东边移了一段,结果挖出了一块骨头。刘庆娃看着象人骨,就喊:“老龙老龙,这地里咋还埋着人哩!”龙治民从屋里跑出来一看,脸刷地白了,但他很快掩遮了过去,说:“那是老坟吧。”第二天龙就打发刘庆娃回去了。 刘庆娃最后说:“想想真让人后怕,当时我要是在多问几句,龙治民还能让我回去?” 刘庆娃的供词有着重要价值,由此可推断出东大坑的33个死者最早是在1985年腊月以后陆续被害的。但基本可以排除刘庆娃的同案嫌疑。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一部分侦案人员对此案是否有同案犯产生了怀疑。倒不是因为龙犯在供词里未涉及他人,一直咬定此案是他一人所为。 假设存在一个杀人团伙,龙治民在其中是什么角色呢?窝主?窝赃的窝主?从龙家并未搜出多少赃物,也许把赃物分了。龙分得赃款不过才500多元,却把40余具尸体留给了他!他倒是窝藏尸体的窝主了。龙并不痴笨,怎么会为得几百元而担当窝藏40余具尸体的风险呢? 从目前搜查的情况看,并未在其他地方发现尸体,那么作案现场主要在龙家。这个“杀人团伙”为什么把杀人现场安排在龙家呢?那并不是一个隐秘所在(不能设想他们在别处杀了人,还要把尸体转移到王墹的龙家)。据王墹群众反映,龙家常有闲杂人出没,可以把这些视为龙的同案,但也可视为龙的猎物。更主要的一点是三具尸体没有掩埋。如果作案的是一个团伙,是不会让这样的事存在的,只有具有变态心理的杀人者才会这样做,而心理变态只会是单个人,一个杀人团伙不会集体变态。 但是没有人把上述想法摆到桌面上。因为追查同案犯是自上而下一个总的心理趋势,所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当时严峻的情势下,出现这种心理趋势乃是必然。追查结果,没有同案犯便罢,如果有而没有追查,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了。一个瘦小如侏儒一样的人和40余具尸体,你无法把二者联系成一体,无法不在二者之间立起一个有犯罪团伙存在的假设。况且有公安部、省公安厅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亲自坐镇,谁也不敢怠慢,掉以轻心。在每日一次在地区公安处会议室召开的例会上,一位高层领导人就要求办案人员“首先,把凶犯不是一个人的观念树立起来。”许多领导人在不同场合都表示了同样的看法: “……挖知情的,同案的,查社会上有无逃跑的、自杀的……”
是一个人,还是团伙?不然他(龙治民)怎么会没有一点伤……” “……把调查范围放宽一些,有一点可疑的都划上。亲属、朋友、来往过的人,关系密切的……重要的是要防止(同案)逃跑、自杀、行凶……” 然而一条条线索如同闫崇善、刘庆娃那样的线索一样,看似有疑,追查到底却收获甚微。鉴于追查同案犯的工作无多大进展,侦破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发动群众,为此制订了有关政策,由各级党政部门口头向下传达: 一、凡过去听到、看到龙的犯罪活动,由于种种原因过去未讲,现在讲出来,一律不追究责任; 二、凡提供、检举龙的犯罪活动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给予表扬或奖励; 三、凡由于不了解龙的犯罪活动,接受或为龙保管东西,主动交出来者,一律不追究责任; 四、凡与龙有一般牵连的,只要主动说清事实,一律不追究责任; 五、凡参与过龙的活动(同案犯)只要说出事实真相,可以从宽处理; 六、凡直接参与犯罪活动,拒不交代,经查证落实后,从严处理; 七、凡破坏干扰侦破工作的,及时打击; 八、龙的朋友、亲戚、知情者、都应积极检举揭发; 九、检举形式。可以面谈、写检举材料,也可以向检举箱投报,任何人不得干涉。党团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检举揭发。知情不报者,分别情况给予处理。
为了安全和审讯工作的方便,从6月1日起,龙犯被转移到武警部队一间大办公室关押。同时闫淑霞亦被拘审,另处关押。关押龙的大办公室内外,防范极严,室外有固定岗哨和流动哨,室内四个屋角各有一名持枪警卫,昼夜轮流换班。室内的设施仅有一张供龙睡眠的床铺,安置在中央。为防止龙犯自杀,四壁蒙上了草帘子。除了上厕所,龙的吃喝睡眠以至被提审均在此室。而审讯时所用的桌凳在审讯时才搬进来。从早到晚,龙犯镣铐不离身,只是在审讯时,才将手铐从背后挪到前面来。 随着桌凳的撤走,一天的审讯结束了。龙治民侧卧在床上一动不动,大脑却在紧张的活动。白天的审讯中,审讯者问的什么,他回答的什么,现在他不愿多做回想,他的思绪仍执著于屋里的那三具未埋之尸:李云、杜长英和收购酒瓶的小伙,执著于由这三人构成的五月。如果没有这三人,没有这五月……他懊悔的正是这个五月。 整个五月里,龙治民想的最多的事就是挖个新的埋尸坑,因为东大坑已满。 5月16日他到县城就是寻觅挖坑的劳力的。他猎到了杜长英,但没有让他挖坑,为什么呢?人熟,有危险性,较之刘庆娃,杜长英显然精明许多。再说洋芋的确该锄了。 在有杜长英之前,屋里尚未置放被杀掉的猎物,可以从容的寻找挖坑的劳力,屋里有了杜长英的尸体以后,挖新坑的事一下子变的紧迫了。天气变热,屋里放不住。收购酒瓶的小伙模样憨憨的,倒是个挖坑的合适人选,但是小伙急着要回去,怕不会在那里给他干一两天活。于是屋里又多了一个等待新坑的尸体。及至第二天和造纸厂的出纳员遭遇之后,挖新坑的事简直是火烧眉毛了!龙治民在以后的几天频频出动。寻找挖坑者。5月26日在西关没能把那个黑脸小伙猎到手,实在遗憾!却叫了一个50多岁的老妪!为什么把一个不中用的老太婆叫来呢?他也说不清了,一连数日的没有收获使得他焦躁异常,顾不得猎到的是什么货了。反正屋里有了两个待埋者,再多一个也无妨。5月28日,他准备仍去县城苦苦寻觅挖坑人……
憨实有力,有求于他因而肯听命于他的角色--如刘庆娃--的确不好物色。龙治民其人想让别人有求于他太难了。 龙不禁忆起年初挖东大坑的情景:太阳底下,刘庆娃只穿件红色绒衣,猛的就象当年龙在镇安修公路时见到的挖掘机一样。令龙厌烦的是刘庆娃老是问提亲的事。龙就回到屋里,从炕席底下翻他那个用烟盒钉制的日记本,然后把几个女人的情况告诉刘庆娃:某某某,家住哪里,屋里有几口人等等。刘庆娃听的满心欢喜,说行呀行呀,啥时领我去看看么!因为人骨的事,他打发走了刘庆娃,坑只挖了一半,一米深。他得把东边出线的口子补上,又觉这样还不保险,还需要将原来打出的坑线西移一米,这样东边就有一米长的坑段需要填补。对他来说这是个不小的工程,补完以后,两米长的坑变成了一米。需要另找人把坑挖完。 他叫姜三合来,其实就是叫他来挖未挖完的坑的。在西关车站,起初他相中的并不是姜三合。他老远就看出姜三合是那伙从山外卖工回来的人中的头儿。一问果然不差:村支部书记,复员军人。这样的人他哪敢要啊!他相中的是另一个,大大的眼睛里没有一点神的那个。但是姜三合却挤到了前头。那时龙就转了个念头:就弄个有身份的人试试! 到了王墹,当他要姜三合挖那个坑时,姜说:“你不是说要起猪圈吗?”龙说猪圈自己起算了,先挖萝卜窖。姜三合果然不像刘庆娃那样憨实,他说:“你屋里咋是这样哩!”怀疑屋里穷的不像个家的龙是否出得起工钱。干活的时候,姜三合东张西望,也许自觉给这样的穷户干活,有失身价,自尊心受伤,所以干得懒洋洋的,不时吩咐龙治民递烟倒水。有一阵姜三合突然说:“我咋觉得这地里阴气很重哩!”吓了龙治民一跳:“啥阴气?嘿嘿,共产党员咋还迷信哩……” 春节前夕,村里人在村口进进出出,办年货,走亲戚的,偶尔有人问他:“咋这阵挖窖哩?”更多的人看一眼即过,招呼也不打。因为姜三合是个有身份的雇工,龙不能像刘庆娃挖坑时那样坐在门槛上享受做财东的那惬意,他得做点什么,掂把锨把姜三合撂上来的土往外翻翻,心里却在念叨:复员军人给我做活哩,支部书记给我挖坑哩! 这时一个念头突然从龙治民脑子里冒出来,这念头是由他的念叨转变来的:“支部书记给他自己挖坑哩!” 这念头让龙吃了一惊,随即便被它迷住了。叫姜三合来是让他挖坑,是否干掉他,龙还没有拿定主意,这要看姜的命大命小。坑挖成,估计也就天黑了,姜三合就得在龙家住一夜。如果姜肯在堂屋里弄个草铺睡下,就算他命大,一夜相安无事,第二天客客气气送他上路。对姜三合这样的人动手,龙是很胆怯的。如果姜三合嫌堂屋龌龊,想到楼上睡--而楼上放着具尸体--姜三合就没命了。 龙清楚的记得那一幕,当姜三合刚攀上梯子准备上楼睡觉时,脑袋即挨了一撅,也不知龙在那一瞬间心怯手软,还是姜三合命硬,一撅没有将姜击倒,只见姜趴在梯子上浑身颤抖,抖了好一阵子才倒下。过后龙治民也抖了起来,喃喃地说:“到底是个有身份的人哩……” 追查同案犯的工作仍在继续。 这时龙家门后的女尸已被认领。其名李云,50余岁,商县居民,丈夫在西安某服装店任经理。李云的户口转至西安,因在西安生活不习惯,又回到商县。李云的邻居回忆,5月26日那天她称去买鸡娃。这与龙的供述一致。结合龙对诱杀杜长英的过程和姜家提供的姜三合失踪的经过,侦察人员判定西关和西关长途汽车站是龙经常出没的地方。并作出如下推想:如果有同案犯存在,龙就是他们派出的垂钓者,先由龙把猎物诱回然后由同案犯杀掉。 于是侦察机关通过西关城区工商部门召集了西关和西关汽车站两地及沿路的个体商贩,向他们传达了政策,动员他们提供情况。 商贩们反映了很多情况,其中有两种似有价值: 一、有一个名叫赵从计的人,三贤乡赵村人,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1984年春天出狱。经常在西关一带游转。今年三四月间,情况反映者曾见赵与龙治民在西关莲湖边嘀咕了很久。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赵。 侦案人员赶到三贤乡赵村。赵从计不在,家里人说今年三四月间就出门了,至今没有音信。赵离家的时候说他去西安古楼饭店帮工去。 侦案人员追到西安。在西安走遍大街小巷,没有一个叫“古楼”的饭店。鼓楼吗?侦案人员把鼓楼一带大小饭馆查了一遍,被询问者都说没有雇用过一个叫赵从计的人。赵用的化名吗?但他的商县口音无法掩饰,被询问者都说没有雇用过一个操商县口音的人。当侦案人员正在省城的茫茫人海苦苦寻觅时,从商县来了电话:赵从计已回到赵村,并被拘留。 赵从计在审查时说,他是在古楼饭店帮工,古楼饭店名字大,其实是一个夹在街巷里的小饭馆,所以难寻。他现在回商,是因为手脚不干净的旧病重犯,被老板辞退了,“5.28案件”他在西安就知道了,西安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回商县的路上他还想:龙犯是不是他在3月间在西关遇到的那个秃头矮子?赵从计他说他并不认识龙犯,二人的接触就那一次。当时他正在西关闲转,是龙主动上前和他搭腔,问他想不想找个活干。他正想找个事干,但他可不想挖什么猪圈。他会炒几个菜,想到食堂干。他刚从狱里出来,名声不好,商县的大小饭馆没人雇他。龙就对他说:“那你咋不去西安呢?我要是有你那手艺,就去西安干。商县没有啥钱,杀人放火也弄不来几个钱,一个个比你我还穷……”赵从计想想也是,经一个狱友介绍,到西安去了。 赵从计的供述看不出什么破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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