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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放人民到镇压人民–中共四十年来的质变
送交者: 公孙明 2016年03月19日06:25:4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从解放人民到镇压人民–中共四十年来的质变

公孙明  03-19-2016

四川省阆中市一些工人由于长期被私人雇主欠薪,几经追讨未果,只得以联合公开抗议方式表达,不料却被假共公安机关以冲锋枪实弹镇压逮捕,并被以审判大会方式公开“审判”,以为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参考一,二,三)。

与此同时,黑龙江龙煤集团双鸭山工人的数千名煤矿工人涌上街头,要求补发欠薪,补缴社保但得到的不是政府向雇主讨回矿工的血汗工资,而是镇暴和逮捕。(参考四)

以上的劳工灾难只算是当前中国冰山之一角!

1976年之后,中共已为假共,自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胡锦涛这几届,已经逐渐质变而向资产阶级统治的方向大步迈进,到了儿皇帝习近平这届,更是变本加厉,公然以世界财团为中国量身打造,借前世界银行总裁佐利克及其马仔林毅夫之手安排的《中国2030》经济发展方案为蓝本,以“反腐”,“经改”,“军改”等掩耳盗铃的下作手段蒙骗群众,进行如火如茶的全国私有化。所有执政措施,莫不以私有化后的资本家利益为依归,镇压人民,就是一个充分而必要的手段之一。

至此,由毛泽东主席带领,那个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人民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已经完全质变为一个镇压人民而为世界资本家财团服务的下三滥打家劫舍的盗匪组织。

最好笑的是一些反毛反共的公知大款,虽然自己也看不过去,偏偏把这些迫害人民的脏事归咎于“动用文革手段”,是非之颠倒,莫过于此。毛泽东发动的文革,不正是要鼓励下层人民斗争腐败走资的官府的吗?如果当年文革成功了,会有今日的镇压吗?

参考文:

  1. 四川阆中公审农民工,公知们借机要推墙

 

关舆 2016-03-19 来源:察网

A- A+

 

回想利用访民充当炮灰的锋锐律师犯罪团伙,回想那位鼓动民族分裂、利用媒体公然干预司法公正、法律素质极差、极端反华亲日的死磕派律师代表浦志强,再回头看近日法律党为不法资本家洗地的表演,我们可以彻底看清所谓司法独立的真面目:司法独立于党的领导之外,一心一意为资本服务,没有了无产阶级政党的限制,没有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限制,法律党们可以一心一意实现自身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最大化。

【本文为作者向察网(www.cwzg.cn)的独家投稿,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转载请保留本声明】

316日,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举行公开宣判大会。集中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被告讨薪农民工分别被判处6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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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发生后,舆论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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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看论坛、贴吧中的网友是怎么讨论的。

麻辣社区-阆中论坛中的网友是这么讨论的:

【据说是先欠钱,然后农民工不合理要钱,才造成的,希望好好处理。】

【基层行政官员眼睛里倘若没有法治,或者认为法治就是治老百姓,自己则不受约束,将会严重阻碍实现依法治国的进程】

【无视法纪,乱闹就是要严肃处理,不过也应追究欠农工民工资的人的重大责任。】

【全国欠薪这一大顽疾,政府就解决不了,真的使人汗颜。过度讨薪都无果,农民工维权难上难!

【正因为全国欠薪成风潮,所以眼里打击过度讨薪的民工,保护资本继续生产?

【心酸心寒,到底谁才该公审,群众心里最清楚,这场公审没有结束,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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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家园论坛-聚焦阆中 里网友是这样讨论的:

【大家都是阆中人,阆中人就要一条心,如果法律是公平公正的阆中劳动局一听到一点风声就应该帮助百姓争取他们的血汗钱,而不是一拖再拖,办事效率呢,难道公务员一直在办公室里面喝茶看报吗,不要说农民工没有提起仲裁的无趣话,难道我们的官方是服务贵族权贵阶层呢,就不管百姓死活了,没有千千万万的百姓你公务员的工资哪儿发,靠党费发吗?

【我想问哈,欠薪的开发商咋处理的,我觉得这次政府明显有杀鸡给猴看的意思,意思就是看你们屁民还闹不,你们不知道政府和开发商是在一条裤子里么。。】

【如果雷锋能夠让開發商的大老板按月把农民工的工资发了淳朴的农民也不会逼上梁山吧,雷锋在哪儿呢?劳动局在哪儿啊,工会在哪儿啊,法院在哪儿啊,那些农民上有老下有小,用的吃喝啦撒吧,况且说不好听的就是下苦力的,为啥子欠账的搞得就像要债的呢?

【乱搞,欠工资还有理了,为什么不把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判刑】

【民工维权何等难,社会应该帮助支持,他们维权就是骚乱,政府部门提前把农民工资等一切都安置好了,他们会去乱吗?真是没把农民工当人呀。】

【这是哪个脑残想出来的。你们这不是房地产商的保护伞吗,这么多人一起去北京上访,市政府几叶子一定要遭,根据文章里面描述,农民工没多大过错。】

2. 头条评论 公判讨薪农民工能震慑得了谁?(公孙明按:这篇文字头两段似是而非,无非是公知们自以为正义而!)

华商报 2016-03-18 02:46

316日,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审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两人宣告缓刑。至此,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农民工讨薪演变为妨害公务的事件尘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追悔莫及,事件也再次敲响了理性维权的警钟。(317日财经网)

要说起来,农民工因为采取极端方式讨薪,而触犯妨碍公务罪的案例并不鲜见。确实,人们很同情农民工被欠薪的遭遇,但超越法律的不理性维权行为也终究为法律所不容。因此,各地对农民工的不理智行为依法惩处,本身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只是,四川阆中法院近日搞的这场气势宏大的公开宣判大会,着实叫人有点不知今夕何夕之惑。是啊,大庭广众之下,戒备森严,犯罪嫌疑人在审判台上一字排开,这样的公判大会何其眼熟,但又不能不说,却早已被制度所摈弃!远的不说,200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推行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的通知》就明确反对集中宣判和执行,尤其是在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写入《刑事诉讼法》的今天,司法机关想必比外人要更清楚公判大会有损法治、侵害人权的污点。可是,公判大会就如打不死的小强,总冷不丁地要上演一回。

我们一向反对以错制错、以恶制恶,这其间本身就有基于法律的逻辑和路径的考量。公判大会更是一种典型的以错制错、以恶制恶!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阆中市法院似乎并不知道公判大会有什么不对,还在振振有词地普法讨薪有理,但讨薪要有度,妨害公务以身试法害人又害己。的确,这要是放在法庭上公开审理,一切真正遵循刑事诉讼程序,没有人可以指责什么,可是,放着正当流程不走,反倒在大街上演起了已经过时的公判大会,这与我们倡导的司法公开格格不入,法律的尊严何在?

稍有法律常识的公民都知道公判大会不对,那么,法院为什么还乐此不疲地热衷于干这么外行的事情?很大程度上,法院宁可胡来,也要和法律规定顶牛,不是不懂法,更多是没有办法,早就有媒体指出,集中公审公判实质上是为地方行政目标捧场。公判大会这一传统项目为何难以绝迹,说白了,看重的是附着于那种大场面背后的震慑之势!

可是,公判大会真能起到震慑作用吗?非也。在法治意识逐步深入人心的今天,公判大会并不会让老百姓对法律有敬畏之感,更多怕是对法院不按规矩和套路出牌的担忧和恐惧。在今天,公判大会已经不是对不对的问题,因为对此已有公论,然而,一些基层法院对于这个错误的惩治套路的坚持异常顽强,当法治向前,法院却偶尔向后,这样拧巴的现实还要持续多久?这是个问题。

凤舞九天71274477

没有能震慑谁,只是打了这个社会的脸而已,为什么讨薪无果??

03-18 12:00 59

昌少就是我Y

几个欠薪的农民工武警都用冲锋枪,多大仇啊?


3. 四川阆中的审判台上,少了哪些人?公孙明按:这篇文字说道痒处。)

原创 2016-03-19 卓君 破土工作室 破土工作室

破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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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介绍 破土倡导开放视野,探寻本土智慧,并相信这种智慧来自于踏实的行动。我们关注底层遭遇的不公与悲苦,记录并分享人们改变自己生活与周遭世界的生命力。破土,与你分享我们眼中的世界!

【破土编者按】四川阆中农民工讨薪案的承办法官认为:农民工讨薪历来受到全社会关注和帮助,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都是民工讨薪时可以求助的对象。农民工讨薪的心情固然可以理解,但国有国法,如果以过激方式讨薪而触犯法律,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说的好有道理,简直无言以对。不过,如果我们连农民工被欠薪的问题本质都没搞清楚,还谈什么理解他们讨薪的心情?本文告诉我们,在四川阆中的审判台上,少了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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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316日四川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大会对张某、戚某、欧某等8人妨害公务罪进行了集中宣判,依法判处张某等6-8个月有期徒刑,其中两名情节较轻者适用缓刑。按照网上所披露的,其中有一句判词,讨薪有理,但讨薪要有度,妨害公务以身试法害人又害己。
让我们沿着这一判词稍作延伸,它将讨薪者的形象暗示为,失去理性的人暴民为钱不择手段的人,稍微善意一些,受害者不懂法的人愚昧的人,等等。这些引申,或许无法从判词中直接得出,但这丝毫无助于纠正讨薪者的形象。在判词之外,在当时的公开审判的旁观者中,在借由全媒体的报道所形成的讨论场域中,这是一个心照而也宣诸于口的认知。判词不是一个因,而是果;四川阆中的公开宣判,不是个偶发事件,而是有其论述的必然性。因此,在这个意义上,需要认定的事实,与其说是此次讨薪是否存在过激、触犯法律的行为,不如说是讨薪行为作为当前中国社会的核心性症候的基本性质。

讨薪是一个侮辱性的词汇。很少有工友这样自称。不为困穷宁有此?!之所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接受了这样的一个词汇,在一定的程度上,他们也会善加利用这种的自侮来换回自己的劳动所得。曾记否,总理为农妇讨薪传为美谈。他们自己也知道这是个别的、侥幸的案例。这个两厢配合的成功讨薪过程中,前者比后者收获更多。做为旁观者的我们无论我们对农妇投以善意的同情,还是恶意的讽刺,都无法回避掉这样一个事实:找政府才管用。这个选择,是来自于社会主义时期的公民教育?还是来自于现实成本的考量,或者千百年来拦轿喊冤的积习,或者几者都有。把这句话翻译一下,找政府才管用意味着欠薪、讨薪不是个经济问题。退一步讲,薪酬是因生产活动而产生,在经济领域里发生,但是低廉的薪酬、这个低至仅够糊口而仍被拖延支付的薪酬,则不再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它是被经济的逻辑和经济学话语有意遮盖的社会正义问题。


双鸭山的“奴隶们”散了,流言蜚语起来了

2016-3-18 20:29| 发布者: 巷口的游击队员| 查看: 123| 评论: 2|原作者: 澄宇|来自: 新生代

摘要: 那些说矿工们是奴隶的人分两种:一种是同情矿工的命运和我们一切受压迫者的命运的人,还有一种就是带着鄙夷的态度和险恶用心利用奴隶们推翻奴隶主,好让他们当总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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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山的奴隶们散了,一人2000元,抓了领头的,他们散了。

没有人管那几个领头的死活,他们散了

2000元用完后,他们不敢再聚了,没人领头了,那就等着饿死吧。

不要帮助愚昧的人,不要帮助自私的人,这样的人才是智者-----

 

就是这样几句闲言碎语,据说来源于网络大V,被不少不明真相或者意图不轨的人纷纷转发,试图给这次双鸭山矿工的街头抗议上演一出国民劣根性的滑稽好戏。

 

双鸭山的矿工们是奴隶吗?在资本家和政府官僚的压迫下,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矿井下的煤黑子,吃的阳间饭,干的阴间活,比奴隶还不如。然而,这并不是说,处在黑暗下的工人,他们是愚昧和自私的,那些说矿工们是奴隶的人分两种:一种是同情矿工的命运和我们一切受压迫者的命运的人,还有一种就是带着鄙夷的态度和险恶用心利用奴隶们推翻奴隶主,好让他们当总统的人。

 

 

言必称国民劣根性的信奉者,看待这个世界永远只用一只眼睛,每每发现现实不如意,比如这次默默无闻的双鸭山矿工们竟敢在举世瞩目的两会期间干了一场轰动全世界的大事,本来挺让人兴奋的,结果被赵家人区区2000千快钱就给打发了,而且领头的人被抓了也不敢啃一声,于是有些人就跳出来说:看看,这帮泥腿子,不是干大事的料,呸,一帮愚昧自私的乌合之众!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意犹未尽?NO!这些人还要吐口唾沫,跺跺脚,好像自己上当了似的。 

 

喜欢拿工人运动做筹码当炮灰的大有人在,于是各种各样的投机主义者急急忙忙地在网络上蹦下调,大肆宣传他们的政治邪说,有人说要革命,不要吃饭,要知道,矿工们除了公开打出横幅骂省长睁眼说瞎话,他们诉求无非就是我们要生存,我们要吃饭,这个和极左派的想象相距甚远,在他们看来,工人一旦行动起来开展斗争就应该是直接的GM,否则就是不觉悟和落后的人。还有更多网络上的民主先锋,看到矿工起来了,希望奴隶们能推倒奴隶主,让专制制度让位于资产阶级的民主专政,然后这些人好收割果实,给矿工们颁发自由劳动的奖章,该挖煤的还是要接着挖煤,煤老板们可以在议会里面自由地瞎扯淡。

 

总有一些人打着工人的旗号干着反工人的事情,文革的时候,官僚走资派充分发动百万群众,煽动群众内乱,然后坐享其成,这样的作风如今被部分民主派恶心地继承了,不论左右都乐此不疲。一旦谈到工人权益,这些人就会觉得索然无味,好一点的,默默不说话,忙自己的炒股炒房去了,余下的还会指点江山,指责矿工们搞错了方向,搬出各种理论,用准备好的用滥了的图片和长文来轰炸网友,然后伸长了脖子,希望矿工们能响应,简直标致极了。

 

双鸭山矿工们到底遭受了何种的打压,由于消息封锁,外界无从知晓,面对近百矿工恐遭逮捕定罪的威胁,矿工兄弟们有没有团结起来声援抗争,外界也无从知晓,这样的情况下,有人就道听途说煽风点火地抹黑工人阶级的素质和觉悟,甚至诅咒人家饿死,这样的丑恶嘴脸充分暴露了政治野心家们的素质和觉悟。

 

一群无所事事的有闲阶级自以为大打口水战就是支援工人阶级,未免也太天真和无知了,其实更多的是假借时机宣传自己编造的理论的绝对真理性,无非想在众人面前自我检阅下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多么先进和无敌。至于现实中工人面临的困境是怎么样的,双鸭山到底发生了什么,警察的力量到底有多强,工人的思想状态和组织基础到底是怎样的,这些都只是浮云,工人骂省长是睁眼说瞎话,还有人说瞎话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连省长大人都不如。

 

一只眼睛,我们看到了双鸭山的大部分矿工的确被打散了,政府发放了部分工资并且进行了密集的安抚工作,部分矿工的图像资料被作为指认和控告的依据,政府打击报复也势在必行,好像一场轰轰烈烈的街头运动就这样几天之内被镇压下去了。

 

但是如果你还有另外一只眼睛的话,你就应该看得到,在强大的警察暴力和野蛮攻势下,暂时的退却是必要和必须的,尤其是在一盘散沙的情况下,这些也是无组织的工人必然会出现的窘境。

 

对于那些面临被打压的威胁的工友,一切试图帮助工人的外界力量应该保持极大的关注和各种形式的声援,而不是造谣说奴隶是愚昧和自私的,被压迫者不仅要遭受躯体上的奴役,在精神世界同样也是被摧残使其丧失抵抗意志的,奴隶般命运的工人阶级创造了这个世界而且勇敢地战斗过却被一帮庸人的流言蜚语所中伤,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工人阶级的战斗在去产能甩包袱的大政方针下不可避免地要愈演愈烈,在双鸭山矿工三个月才2000多元的工资中,不是矿工贪图小恩小惠,而是反映了经济危机下矿工让人吃惊的超低待遇,当经济高涨的时候,多少煤老板一夜暴富,矿工们却用生命去赌博,在地下阴间里干活求生存,尘肺病、矿难的威胁让人触目惊心,到头来还是一贫如洗,到了经济衰落的时候,政府官员和煤老板们竟然要求职工一起共渡难关,说什么工人和企业的利益是一致的,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荒唐的虚情假意了。 

 

正如鲁迅所言: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懂得衰亡民族之所以默无声息的缘由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一个地方的工人被镇压下去了,另一个地方的工人终究会起来,就在双鸭山事件淡出视线不久,在湖南、陕西等地纷纷发生矿工集体讨薪事件,这些喷薄而出的工人斗争,是工人集体意志顽强战斗的表现,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将在一次次罢工,一次次游行的演练中变得成熟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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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上隐形衣的欠薪主体
最开始指向的不是政府。以欠薪高发的建筑行业为例,这一讨薪过程是发生在农民工个体与地产资本之间。讨薪为什么困难?或许我们可以指责农民工缺少法律意识,没有签订完善的劳动合同,甚至归因为农民天性中的懦弱、短视、技术不不过关、偷工减料等等,这一指责或许在某些事件中确实存在,但是它偏离了方向——欠薪的必然性。有研究者曾着重分析过建筑工地的层层分包制度[1],在分包制度中,从最底层的工地上的农民工到最上层的出资人有多重的中介环节。客观地说,这些中介环节并不都是剥削,其中有老乡、亲戚等因素,甚至也是善意的,它形成了一定的团体性,并起到一些保护的作用。然而,关键并不在于这些分包的环节是如何构成。无论分包者比如包工头、建筑材料商、甚至出资人的主观意图如何,需要看到的是分包制不是一个社会关系网,或者等级制度,它是一个被地产资本所改造的资本流动链条。
分包制体现了地产建筑行业的本质属性之一:金融属性。分包的过程,实际上是将开发商所应独立的承担的资本投入,分散给不同的参与群体,包括地方政府(土地税收)、银行(贷款)、包工头(垫付建筑资金)、建材商(垫付建材)、购房者(买期房)和建筑工地的劳动者,等等。需要指出的是,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共时结构中的、类似入股的架构。它的赢利空间极度依赖时间差。在这些时间差,有不同的形式,每个环节都在分散资本的风险,并且获得资本的收益,除了农民工。因为在整个的资本链条之中,他们是以出卖劳动力换取生活所需(薪酬),而其他的环节是以资本来获得增值,程度不同而已。庞大的欠薪——这是整个资本链条中唯一的固定的、也因而无法通过流动而增值的环节。
困于层层枷锁中的讨薪人
在这个意义上,欠薪是必然的。而更为困难的是,如何讨薪?
 

劳动合同?资本的本能即在寻找最为低廉的劳动力,发展出最为灵活的、无保障的用工制度。而这个复杂的资本逻辑,使得劳动合同的建立、履行、定责、赔偿变得困难无比。即便发展出完善的劳动合同,这改变不了他们没有不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没有拒绝剥削的自由。常见的实际情况是,合同归合同,他们通过频繁的跳槽来增大议价的空间,好在他们还有选择被谁剥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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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社会关注?201327日《南方周末》刊出了一篇特约撰稿,《民工讨薪进化论——跳楼秀江南style”[2]。暂且不追究跳楼秀的用词已然太过轻佻。怎么理解这些讨薪行为?跳楼骑马舞的本意在于获得社会的关注。透过所谓的行为艺术的表面,这些行为的出现,意味着讨薪方的诉求被无视,无法有效地传递到欠薪方那里,因而讨薪方诉诸于社会关注、公众媒体,换个方式使声音得以表达,同时也希望增加谈判的筹码,寄望于欠薪方考虑到社会影响而补发欠薪以息事宁人。不是行为艺术,而是这一空间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新变。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空间太有限了。得出这一结论无需专业的知识来细数当前的媒体空间的异化,只需要看最近一次衡水农民工的女儿陪父讨薪不幸身亡的消息就能明白了。跳楼不再管用,而跳楼死了才真正引发了关注。农民工欠薪从最开始的社会新闻,到一个小姑娘的鲜血所形成的震惊,这才是我们与农民工兄弟关系的实质,是善意、道德、媒体的客观性所遮不住的实质性关系。
法律?上段所提的《南方周末》的报道有其隐微的教诲。两条路:农民工依法维权,依法恶意欠薪。对于恶意欠薪的司法解释,有分析者认为其是纸面上的法”[3]。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无法判定这个观察是否符合事实,但是有一个常识层面的反差,恶意欠薪有法可依,但恶意欠薪行为屡禁不止。在此次出现讨薪过度的四川省,同样出台了似乎很详尽的诸多条例[4],那么,如何解释此次阆中的事件呢。对于农民工来说,依法维权更加不现实。作为个体,他们无法承担维权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可预期的不是能讨到薪,能确定的是先欠下打官司的债。作为群体,他们无法成立工会[5],以集中代表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法律不能为农民工所掌握,那么它就会变成对方的武器、自己的锁链。

从资本的角度来说,引入法律途径解决劳资纠纷,虽然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但是将劳资的暴力冲突转移至一个安全稳妥的空间,保护了劳动生产过程不被冲断,也就是保护了它的核心利益。对于农民工来说,依法维权不是他们的意愿,而是现实中不得已而采取的策略。他们依然清楚地知道劳资纠纷的真正实质,但是依法维权是否能够达到这一目的——即争得合理报偿,还是在程序的正当性中模糊了这一目的。不难推测,依法维权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客观上会导致另外一个不良后果:农民工的讨薪行为从此被清晰地界定为合法非法。并不是合法讨薪错,但现有的是否能够妥善地表达农民工讨薪行为中隐含的正义性。以阆中案来说,讨薪有理如何体现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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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2015年政协双周会议上,专题讨论了农民工欠薪问题,并且协同相关的部委拿出整改措施。此前作为个体、单一的、行为艺术的、法律问题的讨薪行为,开始得到政府机构,并且是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各省市纷纷落实,阆中不例外[6]。暂不讨论阆中的整改是否得力,我们先来看整改的路径。在各部委联合给政协提案所做出的回复中,解决方案的关键之一是找到欠薪主体。
找到欠薪主体,也就是明确欠薪方、讨薪方之间的劳动生产关系,这是资本的叙事所尝试掩盖的(谁养活谁),也是法律的程序正义中所模糊的(它从生产关系转入到薪酬的核定和支付方式)。换句话说,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而另一方是这个资本链条中一环接着一环的人格化的、非人格化的资本代言人。在这个意义上,即便是行政指令上将建筑施工商定为责任主体,即便完善相关法律,所改变不了的是作为个人的讨薪者(他们无法成立工会),和一连串的资本家群体的不平等关系。考虑到农民工的以法维权和成本,这些政策和法律事实上只是困住了他们的手脚[7],而对于建筑行业的资本逻辑始终缺乏的监管[8]。建筑工地农民工在维权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从反面可以说明,在现有的法律、政策层面,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剥削关系,并没有被真正地揭示和分析。换言之,在这个劳资关系中,地产资本家是不可见的。

随着整体经济增长放缓,早在本次去库存之前,二、三线城市已有很多房地产商因资金链断裂而卷款逃走,购房者尚且找不到房地产商,被拖欠薪资的建筑农民工更加无处讨要。此外,本次去库存政策中有一条是促进现有的房地产企业重组。但并没有明确重组过程中如何处理有些房地产商所托欠的薪资。重组之后,农民工与原有的建筑施工方之间的关系将变得越来越间接,责任主体将更难认定,讨薪难度成倍增加。房地产商将在事实层面逐渐消失。延伸而言,房地产商以何种方式完成重组?有一种民间的解读视角,将此次的去库存理解为国有化。这个说法中有很多误读,不过这里仍需要问,本次去库存的资金从哪里来?重组之后是否形成更大规模的资本垄断?而政府能否以此次重组为契机,遏住资本的咽喉,完善相关用工制度,以避免重蹈覆辙?

重新回到阆中案,备受的关注的是讨薪农民工挟持警察、冲击政府。如果考虑到欠薪这一现实情况,我们能否将非法的讨薪,略微解读为正义的自我表达?面对这样的讨薪者,政府又该以怎样的面貌出现?
注释NOTES[1] 参见《大工地》中对于分包制的分析。
[2] http://www.infzm.com/content/87901
[3]http://news.163.com/special/reviews/pastdue0121.html
[4] http://news.aslzw.com/lzzb/105029.html
[5]
参考大工地何政文的有关农民工工会的亲身经历,现实情况或已有转变,还需再考查。
[6]http://www.rlzy.gov.cn/html/news/rsxw/2382.html
[7]
参考大工地何政文的有关农民工工会的亲身经历。
[8]
这里尚未讨论此次去库存政策中,地方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制约房地产市场,避免囤房,借机提价等行为等。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责任编辑:胖头陀

4. 经济困境下的中国工人,从双鸭山工人讨薪抗议谈起

作者:青草 发布时间:2016-03-19 08:43:09 来源:新生

国家在进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必须要保障工人的法律权益和集体权益(特别是工会选举权和集体谈判权)。无论是供给侧改革,还是产业优化升级,都不能以牺牲工人的基本权益为代价。否则,恐怕像双鸭山事件这样的集体行动只会进一步增多。

啪啪打脸事件

两会期间,龙煤集团双鸭山工人的数千名煤矿工人涌上街头,要求补发欠薪,补缴社保。这次集体讨薪行动揭露出中国正在面临的经济放缓问题和底层工人的生存困境。双鸭山工人抗争事件的起因是黑龙江省长陆昊36日在两会宣称龙煤井下职工8万人,到现在为止,没有少发一个月工资,没有减一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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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昊的言论引发工人的普遍不满。事实上,龙煤集团从2013年开始面临巨额亏损,旗下的双鸭山矿业集团从2014年起就开始拖欠工资,2014年压两个月工资,2015年压5个月工资,部分工人只能领到一般的薪水,导致生活困窘。英国《金融时报》引用一名讨薪矿工的话说:“陆昊在北京说龙煤没有少发八万井下矿工的工资,他说话那会儿, 我们已四个月没领到工资,这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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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煤集团的困境是中国煤炭行业的一个缩影

龙煤集团是黑龙江省属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在册职工曾有25万人。从2002年到2012年,中国煤炭行业经历了黄金十年。在此期间,龙煤集团因为出产的焦煤质量好,10级焦煤的价格2005年从每吨600元,涨到2008年的2000元,当时该集团每月收入数十亿元。2011年,龙煤集团净利润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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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2011年开始,全球煤炭价格开始波动。龙煤集团受到市场煤价的影响,2012年亏损8亿元,2013年亏损23亿元。20141月至20158月,欧洲、中国和澳大利亚的煤炭价格跌幅在29%38%。同年,龙煤集团的亏损高达60亿元。2015年,煤炭行业的低迷形势延续。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煤炭全行业亏损面约90%

20161-2月,我国的焦煤产量下降10%20162,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曾透露,化解煤炭行业和钢铁行业的过剩产能,预计将要安置分流180万职工,其中煤炭系统下岗职工人数约130万,钢铁系统约50万。因此,在接下来几年,可能有更多的国企工人面临下岗待业的问题。

在龙煤集团由盛转衰的这么一个过程中,我们不禁要发问:集团以前赚的钱是怎么利用?怎么分配的?难道十年的财富积累,就没有为工人留下任何准备金?煤矿行业的产能过剩,早有迹象,各种分析报告都有警告,但各大集团似乎都只顾着在能赚钱的时候赚最多的钱,等问题出现时,就拖欠工人的工资。如果这次不是双鸭山的煤矿工人在两会这么一个敏感的时间有如此规模的行动,说不定龙煤集团、相关政府还会继续装聋扮哑下去!

煤炭行业反映出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

我国是世界第一的煤炭消费国。从2005年到2015年,随着工业和房地产业的快速扩张,我国煤炭消费量也快速攀升,年平均增长率超过8%。到2013年,我国的煤炭消耗量已经占到全世界的一半(知道我们为什么有中国特色雾霾了吧)2014年,受到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国煤炭消费量同比下降2.9%2015年再下降约4%

煤炭的消耗量减少,主要是因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生产过剩。2008年经济危机时,政府投放4万亿资金,导致钢铁、煤炭、水泥、房地产等行业持续高温,造成产能进一步过剩的情况。例如,2014年中国钢铁的使用率只有71%,剩余钢铁量约为2.4亿吨。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产能过剩的情况只会进一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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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过剩反应出中国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融入世界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国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吸引外资,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型工业,然后将“Made in China”(中国制造)的产品输送到欧美等国家。这样一种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大量的能源消耗,以及廉价的工业劳动力。

在我国,国企工人和农民工基本都没有工会选举权和集体谈判权,导致他们的工资水平长期低于经济发展速度。财富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工人的工资过低,无力购买商品,使得经济高度依赖国外市场,国内消费市场难以打开,导致生产过剩的问题,从而引发经济危机。现在的经济困境说明这种靠压低工人工资和集体权力的发展方式已经走到尽头。

双鸭山工人的讨薪抗议行动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工人不是经济危机的始作俑者,但却是经济危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工人的工资和福利进一步被缩减,导致劳资矛盾快速上升。

201527(•七大罢工纪念日),河北舞阳钢铁公司近万名工人抗议,要求加薪,并进行工会选举;

20154月,龙煤旗下的鹤岗煤矿就有数千名工人抗议拖欠工资;

2016217日,广州联众不锈钢有限公司的2000多名工人集体停工,抗议公司非法削减底薪;

2016年3月,安源煤矿工人抗议工资过低,据悉,部分工人的工资每月只有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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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友称,煤矿工作就是吃着阳间饭,干着阴间活


据一家香港的劳工机构统计,2011年中国工人集体行动是185起,2014年达到1379起,2015年飙升到2774起,是2014年工人集体行动数量的两倍。2016年仅1月份,工人集体行动已经有惊人的503起。在这些抗争案例中,大部分工人只是争取法律权力,如不克扣工资、依法缴纳社保、依法选举工会等等。这也反映出我国很多工人的基本法律权益仍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

我们认为,国家在进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必须要保障工人的法律权益和集体权益(特别是工会选举权和集体谈判权)。无论是供给侧改革,还是产业优化升级,都不能以牺牲工人的基本权益为代价。否则,恐怕像双鸭山事件这样的集体行动只会进一步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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