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胜今:我在看守所的日日夜夜(五) |
送交者: 董胜今 2016年06月18日09:20:21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关于“花脑壳”和“烟杆”
我已年近古稀,如果没有什么十分特殊的“不测风云”,也许我这辈子不会再坐牢了。因此,今天对这辈子的坐牢情况进行总结统计,不能认为为时过早。劳教队的情况前面已经说过,从在天津市公安局看守所开始当犯人到雷马屏农场结束,我先后蹲过的看守所、劳教和劳改厂矿企业农场医院集训队总计11个,时间共计22年另7个月加13天(自反右斗争第一次被斗之日起至收到平反裁定书之日止),它几乎占用了我全部充满活力的青壮年时期。如果用这些岁月读大学,估计最少可得四个博士学位。不要相信以“如果”开头说的话,八成是吹牛皮,也就是四川方言所说的“提虚劲”。我想说的是,由于我生性好学,又被专政了这么多年,如果世界上某个国家的学术界设立一个“被专政”专业,而我张某“攻读”该专业20余年,还拿不出两篇有份量的论文,挣个什么学位,弄一个像模像样的职称,那我这辈子真正是白活了。 因为世界上并没有这样一个专业,况且我也不是写论文的料,因此,不白活也得白活。反正阿Q兄早就对我说过,这世界上有几个人不是白活的。 如前所叙,我曾经在11个不同的劳教劳改单位或长或短地滞留过,既然单位性质一样,内容也就大同小异,虽说是小异,也可以异出不同凡响。就拿对犯人用刑来说,灌县看守所有两种刑罚是比较奇特的,也是我在其他十个经常用刑的单位不曾见到过的,有必要介绍一下。 前几年我曾经看过一些回忆“文化大革命”的文章,当然都是些当年受迫害的人写的,(恕我直言,这些受迫害者若干年前也曾“被迫”迫害过右派份子---我除了遗憾以外决无幸灾乐祸之意。)文章作者们许多都曾被剃过“阴阳头”。据说这种“发型”的特点是,半边头发不剃,另一半头发铲光,折腾成周易八卦中那个圆形的黑白分明的图标式样。这种惩罚方式是对人的尊严的肆意践踏,从精神的角度说是十分残酷的。更胜过美国小说《红字》中的红字,小说主人公的羞辱在衣服上,生活中的羞辱却置放在头顶,恰巧中国人把头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只要想一下“顶头上司”这个词汇的份量便不言自明,也可以从几千年的斩首示众中得到佐证,还可以从当代的死刑犯人枪击的目标是脑袋而不是心脏中受到启发。 其实在中国盛行剃阴阳头之前5年,灌县看守所早己在犯人的头上做文章了,那时“剃花脑壳”就是一种最“通俗易懂”的惩罚方式。惩罚不外乎给受惩罚者以痛苦,痛苦又不外乎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肉体痛苦的同时精神也必然痛苦,精神痛苦时肉体未必痛苦。“剃花脑壳”肉体没有一丝一毫痛苦,为此而产生的精神痛苦对犯人来说也微不足道,因为文化大革命中被“剃阴阳头”者他朝夕面对的是他的父母子女妻子学生甚至昔日的同事甚至政治对手乃至情敌等等。同情的泪水,恶意的嘲笑无一不是在心灵的伤口上抹盐。而犯人面对的都是些精神早已土崩瓦解的同类,他们的尊严早己被严厉无情的斗争飓风涤荡得一干二净,也难怪被剃花脑壳者总是微笑着回到监舍,摸着自己的脑袋向围观者展示那些连毕加索都将为之惊叹的图案。 想起“文化大革命”时经常听到一个口号说,要“把阶级敌人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当年和我在一起的一个苍老的的“反革命”却笑着对我说:“这口号对我一点压力都没有,因为我早己倒在地上了,勿须再行打倒。”如果一个人的尊严己经倒在了地上,一头奇形怪状的头发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所以犯人真正害怕的还是肉刑的折磨。 因此,我认为灌县看守所施行剃花脑壳惩处犯人是一种失败,它除满足了某位所领导对这种“行为艺术”的偏爱以外,对犯人的儆示作用简直微不足道。 但是,另外一种特殊刑具就非同小可了。 这种非同小可的刑具名叫烟杆,受刑者戴着它就像农村中的老年人嘴里含着一根叶子烟杆一样,因此而得名。其实那根貌似烟杆的铁棒并没有含在受刑者的嘴里,而是在他的喉头,那里有一个铁圈在受刑者的颈项上戴着,铁圈上有两个对称的孔洞,用以和烟杆(铁棒)一端的孔洞匹配并拴连在一起,烟杆(铁棒)的另一端则和受刑者所戴的一副特制手铐拴连在一起,并用小铁锁锁上。这时受刑者的手被铁棒的长度局限着,只能作横向摆动而不能纵向活动,其行动之困难可想而知。那烟杆的长短规格还各不相同,这得看施刑者对受刑者的仇恨深度而定,愈深则烟杆愈短,我见到最短的才20多公分,戴着它就意味着受刑者的手只能在下巴颏附近作横向运动,仇恨浅一点烟杆也可以换成一根长一点的,最长的可达50多公分。如果用数学方式表述,可说成仇恨的深浅和烟杆的长度成反比,受刑者的痛苦也同样和烟杆的长度成反比。这几种规格都是我目睹过的,据说“兵器库”里还有一种连接脚腕和颈项的烟杆,只要想一下成天屈着腰杆受刑的味道就令人毛骨悚然,别说亲自受用,幸好这只是些犯人间的传闻而己。至于“兵器库”里还有些什么新奇品种规格,因为我从来没有进去看过,所以不敢乱说乱议。 大约是1962年的夏秋之交,我被审讯人员“提”出去审讯(提是“狱界”的专用动词,意为将犯人带出监舍,审讯也称提审或提讯)。刚刚走进训话室,值班看守兵突然将一串钥匙递给我,他择出其中的一把说:“去给137号开一下铐子。”手指着一群坐在天井里放风的犯人,其中一个正戴着烟杆,正是看守兵指向的137号。这是一个40多岁的中年男子,长着山羊胡子,一脸污垢,头发零乱不堪,这显然是戴着烟杆无法生活自理的结果。当我上前为他开锁时,他竟然扑簌簌地淌下串串泪水。我揭下他的手铐时,一阵恶臭扑面而来(这很可能是看守兵令我去开铐子的原因)。铐子的边缘上沾满了脓血和痂壳,戴铐子的手腕上,烂肉里竟有些蛆虫在蠕动,我顿时周身发麻,长起了鸡皮疙瘩,恐怖到难以形容的地步。 记得我刚从天津押回灌县的当晚,集训队胡干事给我戴上了反铐,所谓反铐就是将手铐戴在背后,由此而产生的睡觉解手吃饭的困难不难想象。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戴反铐,当时的天真幼稚现在想起来都害臊。戴上反铐后我便想,我解小便解裤子总得给我打开吧,当我真要解小便去到看守兵面前报告时(集训队规定,解手得先向看守兵报告,看守兵则持枪站在窗外的一条高凳子上,俯视着室内众反改造份子的一举一动),他脸朝尿糟方向点头示意批准(集训队尿糟紧挨床铺,臭气熏天),我仍站在原地不动。片刻时间他怒气冲天吼着问我:“你装啥子怪,要解手又不去。”我只好实话实说:“我解不开裤子。”他更加大声地吼道:“未必我下来替你解裤子?”一个尖锐得令人尴尬的问题问得我理屈词穷,只好怏怏而去,后来我用第二天的早饭找邻床的一个小扒手换了我这一泡尿。 背铐着双手又怎能端着碗用筷子把饭刨进嘴里?那只好像狗一样趴在地上享用,幸好遇到的是“自然灾害”年代,基本上以稀饭为主食,咬着碗沿一喝了之。如果是丰收年景, 万一大发慈悲,给你一份红烧排骨、油炸鸡腿, 双手被铐在背后,眼睁睁地看着却吃不上嘴,不把你气死那才是怪事。 戴手铐的尚且如此,戴烟杆的困难就更显得复杂,好心的人也许会想,他的“难友”不可以帮他一下忙吗?这是标准的“狱盲”(对不起,生造词汇一个)观点,首先难友这个象征友爱的词汇只存在于万恶的旧社会,新社会的同犯间只提倡斗争,狠斗自己的犯罪本质也斗同犯的犯罪本质,这样才能共同进步革面洗心成为新人。如果戴着刑具的犯人得到生活上的照顾,施恩者最低也得冒同情反改造份子的风险,但领导上并未明令禁止吃喝拉撒的照顾,因为刑具有时可戴到半年以上,裤子变成粪桶,监舍里遍地蛆蛹,审讯室内、法庭里、公判大会上臭气熏天那成何体统?据我的经验,最通行的方法是受刑者用饥饿去交换别人的风险。
在漆黑的监房里
我的案情似乎越来越严重, 在大监里独居关押不到一个月,又把我关进了小监里的黑监。在灌县看守所,它可以说是死刑的过渡房,是人鬼之间的“国境”线,也就是说能活着离开这个监房的人是十分稀少的。 小监的监房小,黑监的监房黑,全所12间小监中只有1号和2号是黑监,我就关在一号黑监里。黑,主要是白天没有一丝阳光透入,夜晚在100瓦的灯光照射下明亮无比,简直对黑监这个名称是个嘲弄,比起大监里那些15瓦的鬼火,弄不好你还误以为住进了金碧辉煌的天堂。如果说住在天堂里的人是“享福”之人,在一件事情上到有点像,不过只有一件,决不能再有一件,否则我的名字就不能叫49号犯人了,那件事就是倒尿桶。这个看守所的尿桶体积很大,大到非要两个人才能合力抬起的程度。黑监里只关一个人(除非拿到了死刑判决书,在10天上诉期内,会另外增派一个犯人来伺候你同时监视你,使你能“死得其所”而不至死于意外)。那庞大的尿桶装满,经看守批准倒掉时,他会带两个大监的犯人来替你倒。这时你必需面对墙壁站在“床”上,其目的是不能让你这个“要犯”和倒尿桶的“次要犯”(此词纯系杜撰)打照面,以免发生眉来眼去最终传递出“要犯”的某种信息的危险后果。一直等到尿桶放回原处,监门锁好室内恢复为一片漆黑的原状,你才可以恢复躺在“床”上的原状。 如果说死刑不算一种危险,黑监应该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唯一的设施是一个看不见电线的灯泡,它藏在墙洞里,是跳高运动的世界冠军也休想用指尖触摸的高度,这就排除了被电击而死或被电线勒死的可能性。黑监里的床是泥土砌成,不像木床必要时可以卸成八大块,变成类似棍棒之类的准凶器。除了饭碗和筷子,这里面没有可以挪动的东西,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东西。我估计奴隶社会的五星级宾馆的硬件设备也不过如此,当然没有理由抱怨。 虽然我在大监房里也是享受的独居待遇,但在那里或透过门缝,或透过栅栏缝偶尔也能看到室外的人来人往。更不要说耳朵能听到各种声音,朗读监规呼喊报告吵架打架送饭送洗脸水开门关门倒尿桶放风这一切向你证明你活在这个群体之中,你是一个活生生的49号犯人。在黑监里,这一切功能都在消蚀都在退化。没几天功夫,我发觉生理上也出现异常,那便是我听见一点响动,哪怕是开门锁的声音,都显得十分尖锐刺耳,甚至头痛。看守所内有一位刑满就业人员当卫生员,他是绝对不会医这类神经官能的疾病的,为了活下去,我恢复了以前因驱寒而进行的跑跳运动,每天3次,每次不得少于1000步,因这里没有地板,对邻舍不会产生任何干扰,我一直悄悄地这样锻炼着。 大约在我7岁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躺在床上臆想躺在棺材里的味道,似乎想用童心去臆想恐怖。今天的我用不着胡思乱想,实际体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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