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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世平:中國是不算太成功的“發展型國家”
送交者: 樂山水 2016年09月02日02:31:0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中國只是“發展型國家”俱樂部一員,甚至也不是最成功一員。動不動就談中國模式,是一種可怕的驕傲。


更新於1天前 復旦大學特聘教授 唐世平 為FT中文網撰稿

如今的中國,從上到下都在談“中國特色”、“中國模式”、“中國道路”。可事實上,中國只是“發展型國家”俱樂部的一員,甚至也不是最成功的一員。如果我們不能從“發展型國家”的角度來理解中國業已取得成就和目前面臨的困難,中國的現代化或者說是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都確實有可能因為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而夭折。

何謂“發展型國家”?

“發展型國家(developmental state)”由美國中國問題和日本問題專家查默斯·約翰遜(Charlmers Johnson, 1931-2010)在他1982年的名著《通產省和日本奇蹟》提出。

不過,“發展型國家”的知識脈絡至少可以追溯到德國著名政治經濟學家費里德里希·李斯特(1789-1846)的《政治經濟學的國家體系》(1841)和亞歷山大·格申克龍(Alexander Gerschenkron,1904-1978)的《歷史視野中的經濟落後》(1962),甚至美國著名的開國元勛之一Alexander Hamilton(漢密爾頓,1755-1804)在《聯邦黨人文集》(1787-1788)中所闡述的某些觀點。

《通產省和日本奇蹟》出版後,對整個學界和政策界產生了極大影響。歐洲對“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視部分源於重新發現李斯特的“國家體系”,以及查默斯·約翰遜對日本產業政策的推崇。美國克林頓第一屆政府的“經濟顧問委員會(CEA)”主席勞拉·泰森(Laura Tyson)就是“產業政策”和“戰略貿易”的忠實信奉者,並且警告美國如果學習日本,制定戰略產業的政策,就將在新的產業競爭中失敗。直到今天,“發展型國家(developmental state)”依舊是比較政治經濟學的重要話題,每隔幾年就會有重要的作品出版。

時空中的“發展型國家”

“發展型國家”都是後發國家,而且通常都遭受過先發國家的欺凌甚至侵略的國家。這些國家通常會有特別強烈的“趕超”情結。

世界上最開始的幾個“發展型國家”出現在歐洲,其中最典型的是面對英國屢戰屢敗的法國(1700之後),在拿破崙的大軍面前顯得不堪一擊的普魯士(1806)。儘管法國最後發生了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但是法國的科技和工業的趕超基本是成功的。普魯士可能更為成功:普魯士用了大約一個世紀(1800-1890)的世紀便成功趕超英國,成為歐洲最強大的工業化國家,在當時的世界僅次於美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

日本是歐洲大陸之外的第一個比較成功的“發展型國家”。自明治維新起,日本就是普魯士的積極效仿者。比如,日本明治憲法的起草過程幾乎全程都有就普魯士憲法專家參與,而日本的產業政策在二戰之前就有許多地方是模仿普魯士。但是,真正讓日本成為約翰遜筆下的典型意義上的“發展型國家”無疑是日本在二戰後的“經濟奇蹟”,儘管日本在二戰後的產業政策制定和二戰前是一脈相承的。

繼日本之後,第二批“發展型國家(地區)”都集中在東亞,是“亞洲四小龍”、“四小虎”中的主要成員,包括中國的台灣地區(1954年開始)、韓國(1962開始)、新加坡,以及後來的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等。

顯然,中國在1840之後是有機會成為歐洲大陸之外的第一個“發展型國家”的。但是,清廷從上到下都試圖守着傳統而搞點“洋務運動”,“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因而不可能徹底再造中國。再加上清朝的國家能力日漸萎縮,即便有心也無力。中國成為“發展型國家”的必要條件一直到1911-1927年的中國革命之後才逐漸開始具備。

“發展型國家”的基本要義

按照約翰遜的闡述,“發展型國家”的必要條件大致有兩個。首先是一個強大的國家(政府),而這樣的國家通常由革命或者半革命造就。其次是這個國家是一個從上到下都基本相信現代化的國家。這裡需要特別強調,後一個條件常常被人忽視。但事實上是,確實有一些國家(比如中東地區的某些穆斯林國家)的核心問題之一恰恰是,它們的許多精英和平民並不相信現代化,而是將現代化視為“西方的精神污染”,因此想通過回歸傳統來抵禦現代化。

但是,具備以上的兩個必要條件仍舊是不夠的。一個比較成功的發展型國家還需要具備以下幾點(這幾點加起來大致構成一個“充分條件”)。

1. “發展型國家”不是,也不能是計劃經濟,有經濟發展計劃不等於計劃經濟。事實上,“發展型國家”的全稱是“基於市場經濟的發展型國家”。因此,“發展型國家”強調的是後發國家必須在市場經濟的基本體系下追求經濟發展,而不是計劃經濟。國家干預(制定經濟計劃或產業政策)不等於計劃經濟,也不等於完全依賴國有企業。蘇聯和其他東歐國家的之所以不成功的核心原因正是因為他們都消滅了市場經濟。

2. “發展型國家”強調國家是經濟發展的核心角色之一。特別是對於後發國家,像新古典經濟學那樣認定國家越少干預越好就能實現經濟升級是不成立的。

3. “發展型國家”確實需要一個強大的國家機器,但是這個強大的國家機器不是要去窒息民營經濟的發展,而是要依賴、輔助、和指導民營經濟的發展。因此,“發展型國家”強調國家是民營經濟的“幫助之手(helping hand)”,而不是主導民營經濟,甚至限制民營經濟。恰恰相反,“發展型國家”的目標是讓國家干預和民營經濟形成合力發展。

4. “發展型國家”需要制定好的“科技和產業政策”(通常簡稱為“產業政策”),而且是根據國際市場和分工等等,制定產業政策,而不是閉門造車。

5. “發展型國家”需要制定好的產業政策,必須依賴一個相對獨立、高效廉潔的技術官僚體系。這個官僚體系依賴嚴格的科舉式選拔,政治人物不能干預主要的官員任命和提升,以保持官僚體系相對與社會利益集團的獨立性,即,彼得·埃文斯(Peter Evans)所說的“嵌入式的自主性”(embedded autonomy))。

6. 產業政策不能僅僅是扶持,而是必須有強制性的業績考核和退出機制,即便是對於私營經濟實體也是如此。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私營企業業績達不到要求,就將不能獲得國家的繼續支持。對國企則更是如此。

7. “發展型國家”的產業政策需要與時俱進。技術前沿在變,生產的組織方式在變,只有與時俱進的產業政策才可以真正比較成功。

中國還不是特別成功的“發展型國家”

1911-1927年間的第一波中國革命開始造就中國成為“發展型國家”的兩個必要條件,但是不夠徹底。約翰遜認為,中國是在經過了抗戰之後(1937-1945)和第三次國內戰爭(1945-1949年)後,中國才真正具備了成為“發展型國家”的兩個必要條件。

但是,新中國成立後,選擇了計劃經濟,因此,新中國的頭30年並沒有成為“發展型國家”,儘管這期間的某些建設確實為後來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後成為一個相對成功的“發展型國家”奠定了重要基礎(比如,建立了一個相對完備的工業體系)。中國是在改革開放之後,特別是引入市場經濟之後,並且開始學習日本、新加坡、韓國、和台灣地區的經驗後才真正成了典型意義上的“發展型國家”。

如果我們將中國過去三十多年所取得的成就和其他東亞“發展型國家”的發展軌跡作比較的話,我們會發現,中國肯定不是最成功的,只是中上水平。比如,在1946年至1976年的三十年間,日本的經濟整整擴張了55倍。日本僅僅用了30年就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並成功躋身最發達國家俱樂部。中國的台灣地區也用了大致同樣的時間成為了高收入地區(1954-1990)。新加坡的成長業績也相當突出。

韓國的崛起更加令人印象深刻。從朴正熙於1962年開啟了韓國的“發展型國家”時代之後,韓國只用了三十多年就成為了OECD成員國,躋身發達國家行列。1962至1989年間,韓國的經濟整整擴張了100倍!韓國不僅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產業結構,並且成功從1960-1970年代的勞動密集產業升級到1980年代以後的資本技術密集型產業。韓國如今擁有三星、LG、現代等一具有批世界影響力的私營大企業,並且成功贏得對日本的某些產業優勢。在跨入發達國家門檻後,韓國繼續保持着上升勢頭,雖然經歷過1997年金融危機。

相比之下,中國過去三十多年所取得的成就確實也值得驕傲:在此期間,中國的經濟也擴張了近50倍。但是其實按照東亞“發展型國家”的標準來要求,中國過去30多年的成績並不是最突出的。更何況,中國離一個真正的高收入國家至少還有20-30年的路程,而且充滿不確定性。2005年,按照購買力評價法,中國的人均GDP占美國的11.4%;大約相當於韓美之間對比1970年的水平。如果中國能以韓國追趕美國的速度前行,那麼中國的人均GDP要占到美國的6成,大約還需要40年的時間。當然,由於中國的人口數倍於美國,屆時中國的總體國力可能會強於美國。

因此,中國在過去30多年取得的成就並不特殊。不要動不動就“中國特色”、“中國模式”、“中國道路”,甚至認為中國業已取得的成就已經可以讓中國傲視世界。這不僅是無知的表現,而且也是可怕的驕傲。

對中國發展戰略的啟示

中國還應該繼續認真學習其他的發展型國家的成功經驗和失敗教訓。但從文獻來看,中國對發展型國家的了解是相當有限的。關於發展型國家的很多重要文獻,無論是英文、韓文、還是日文,大多沒有被翻譯成中文。特別是韓國學者和日本學者基於本國發展經驗而對發展型國家(發展型資本主義)的研究,較少被納入主流中國學者的研究視野。一些英文、韓文和日文的文獻,基本還是局限於中國國內某些國別問題專家的討論,沒有上升到對“發展型國家”的理論探討和對中國的借鑑意義等。

這背後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大國意識,不願意虛心向其他國家和地區學習。二是計劃經濟思維的餘毒太重,總是想沿襲計劃經濟思維來指導“發展型國家”下的發展。而“發展型國家”理論特別強調,計劃經濟不可能發展起來,更不可能以國有企業為主要載體。事實上,1990年代中國國內曾有一波學習韓國大企業的熱潮,但後來才知道,韓國的這些大企業竟然是私營企業。而韓國的競爭力正是基於這些私營大企業。可想而知,最後中國向韓國學習的努力也不了了之,因為國有企業不能碰。

這樣的結果是,一方面,中國的“主流經濟學家”(即,信奉“新古典經濟學”的經濟學家)基本上從不引用“發展型國家”的文獻,包括查默斯·約翰遜的經典論述。另一方面,中國傳統的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因為基本排斥市場經濟,堅持國有企業的支配地位,無法真正接受和理解“發展型國家”的要義。因為發展型國家的理論體系堅持認為,非市場經濟是不可能真正發展起來的。這一論斷也被前蘇聯和東歐國家,以及中國前後三十年的發展經驗所支持。

於是乎,在中國的討論中,反對“國家干預”的人幾乎都把“國家干預”當成洪水猛獸,等同於計劃經濟,等同於讓國有企業壟斷。而許多支持“國家干預”的人則認為,“國家干預”就是要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雙方都不能看到,“發展型國家”理論恰好強調:“國家干預”是必要的,但是“國家干預”不是依賴國有企業,更不是依賴計劃經濟。恰恰相反,“發展型國家”的國家干預是讓國家的“產業政策”通過市場經濟和民營企業的共同合作,推動國家的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持續的經濟發展,最終完成國家經濟現代化的歷史使命。

約翰遜強調,“發展型國家”真正的核心問題不是政府要不要干預經濟,而是政府為何干預,如何干預的問題。蘇聯模式計劃經濟的問題是試圖駕馭整個國家的經濟行為,甚至是人民的日常生活,最後只能成為警察國家,扼殺整個社會的創業和創新活力。

真正意義上的“發展型國家”是讓國家經濟的絕大部分仍舊受市場經濟規則支配,而國家只扶持和鼓勵少數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國家之所以干預性地扶持少數的戰略性產業的核心原因是為了降低企業進入這些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風險和成本。而我們最近基於中國產業政策的數據的研究也表明,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扶持政策確實在相當程度上是成功的。在市場經濟的基本遊戲規則下,國家對於有市場競爭力、在國際競爭中脫穎而出的企業給予更大的支持,讓強者更強,讓他們成為征戰國際市場的“騎士”。

註: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作者亦為復旦大學陳樹渠講席教授、長江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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