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九 生平简介
李韶九(1904-1935),又名李柏成,湖南省嘉禾县北街人,他是富田事变的引发者。
李韶九的父亲是“嘉禾城里的流氓头子之一”,“从小跟父亲染上了许多不良习惯,在中学读书时,因胡作非为被开除学籍„„”,中学未毕业即从军,进入国民革命军第6军第54团,1927年参加北伐,随队往江西南昌,驻南昌市内匡庐中学。是年8月1日凌晨,中国共产党发动南昌起义,李韶九被俘,後随共军至广东东江,不久被派往江西安源,史称李“素来卑鄙龌龊”。1928年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一般对于李的评价是:“李在一纵,大部分人不满意他,因李只于未出发前的训话非常的勇敢,作战则畏惧怕死”。
1930年任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肃反委员会主席,12月3日,毛泽东指示李韶九:“捕捉李白芳等并严搜赣西南的反革命线索,给以全部扑灭”。12月5日,李韶九、古柏等人在富阳逮捕中共江西省行委常委段良弼(据党史介绍,段良弼在去上海汇报富田事变途中不知所踪。但据段的子女介绍,段是在去上海的路上觉得不对劲,觉得去了就是个死;就逃回江西老家,做个普通人;59年去世。)、省行委代理秘书长李白芳、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省行委常委兼军事部长金万邦、省苏维埃政府秘书长马铭、省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长周冕等人,将其尽行捆绑禁闭,当晚处于重刑,“手指折断,满身烧烂行动不得”,对其妻子则“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烧身,烧阴户,用小刀割乳„„”,在严刑拷打後,获其他AB团成员的口供。
10日夜,李韶九下令枪毙17人,後来又处决7人。12月12日红二十军一营政治部主任刘敌等率部队包围富田,扣留李韶九等人,提出“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的口号,史称“富田事变”。
在富田事变之後,刘敌写信给中共中央指出:“李韶九是素来观念不正确,无产阶级意识很少的一个惯用卑鄙手腕制造纠纷的人。”不久,各地的反AB团运动被推上了新的高度,李韶九在毛泽东授意下,对红二十军进行报复,审讯的手法更变本加厉,“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甚至有用洋钉将手钉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指甲内。”刘铁超、刘敌、曾炳春、李伯芳等先後被杀,前前後後共有7万多人先後被杀。
1931年12月,周恩来在赣南对肃AB团的“扩大化”进行了严厉批评,对李韶九进行了处罚:“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派到下层去做群众工作”,调任福建军区长(汀)连(城)军分区司令员,1932年6月任红军总司令部秘书长;1934年10月,红军被迫长征後,李韶九留在江西苏区“坚持斗争”;1935年牺牲。
关于李韶九的结局有两种说法:一种说他于1935年春在闽西“壮烈牺牲”。还有一种说他是被“处死”的。关于这後一种说法,有一个传说:1944年春陈毅到延安,与毛泽东十年不见了,老战友间畅谈终夜。毛泽东偶然问起李韶九,陈毅说:被我毙了。毛问为什么,陈毅回答:他害死我老婆。(罗英才、石言著《陈毅文学传记之三:探索》214页,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
对于肃AB团运动和富田事变,几年後的毛泽东仍然坚持是“一些红军部队公开叛乱了,并逮捕江西苏维埃的主席和许多官吏,并根据李立三路线从政治方面攻击我。这件事在富田发生,就叫‘富田事变’。”(《毛泽东自传》第四章)但1956年9月10日,毛在中共八大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谈及往事,又曾就当年江西苏区肃AB团运动说了这样一句话:“肃反时我犯了错误,第一次肃反肃错了人。”(《党的文献》1991年第3期,第7页。)没有见到毛泽东对李韶九的评价。1949年後,李韶九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江西“AB团”,延安“红旗党”和文革“五一六”为中共历史上最为残忍的三大冤案;杀人无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