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九 生平簡介
李韶九(1904-1935),又名李柏成,湖南省嘉禾縣北街人,他是富田事變的引發者。
李韶九的父親是“嘉禾城裡的流氓頭子之一”,“從小跟父親染上了許多不良習慣,在中學讀書時,因胡作非為被開除學籍„„”,中學未畢業即從軍,進入國民革命軍第6軍第54團,1927年參加北伐,隨隊往江西南昌,駐南昌市內匡廬中學。是年8月1日凌晨,中國共產黨發動南昌起義,李韶九被俘,後隨共軍至廣東東江,不久被派往江西安源,史稱李“素來卑鄙齷齪”。1928年成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一般對於李的評價是:“李在一縱,大部分人不滿意他,因李只於未出發前的訓話非常的勇敢,作戰則畏懼怕死”。
1930年任紅一方面軍總政治部秘書長兼肅反委員會主席,12月3日,毛澤東指示李韶九:“捕捉李白芳等並嚴搜贛西南的反革命線索,給以全部撲滅”。12月5日,李韶九、古柏等人在富陽逮捕中共江西省行委常委段良弼(據黨史介紹,段良弼在去上海匯報富田事變途中不知所蹤。但據段的子女介紹,段是在去上海的路上覺得不對勁,覺得去了就是個死;就逃回江西老家,做個普通人;59年去世。)、省行委代理秘書長李白芳、紅二十軍政治部主任謝漢昌、省行委常委兼軍事部長金萬邦、省蘇維埃政府秘書長馬銘、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長周冕等人,將其盡行捆綁禁閉,當晚處於重刑,“手指折斷,滿身燒爛行動不得”,對其妻子則“用地雷公打手,香火燒身,燒陰戶,用小刀割乳„„”,在嚴刑拷打後,獲其他AB團成員的口供。
10日夜,李韶九下令槍斃17人,後來又處決7人。12月12日紅二十軍一營政治部主任劉敵等率部隊包圍富田,扣留李韶九等人,提出“打倒毛澤東,擁護朱、彭、黃”的口號,史稱“富田事變”。
在富田事變之後,劉敵寫信給中共中央指出:“李韶九是素來觀念不正確,無產階級意識很少的一個慣用卑鄙手腕製造糾紛的人。”不久,各地的反AB團運動被推上了新的高度,李韶九在毛澤東授意下,對紅二十軍進行報復,審訊的手法更變本加厲,“捆着雙手吊起,人身懸空,用牛尾竹掃子去打,如仍堅持不供的,則用香火或洋油燒身,甚至有用洋釘將手釘在桌上,用篾片插入指甲內。”劉鐵超、劉敵、曾炳春、李伯芳等先後被殺,前前後後共有7萬多人先後被殺。
1931年12月,周恩來在贛南對肅AB團的“擴大化”進行了嚴厲批評,對李韶九進行了處罰:“留黨察看六個月的處分,派到下層去做群眾工作”,調任福建軍區長(汀)連(城)軍分區司令員,1932年6月任紅軍總司令部秘書長;1934年10月,紅軍被迫長征後,李韶九留在江西蘇區“堅持鬥爭”;1935年犧牲。
關於李韶九的結局有兩種說法:一種說他於1935年春在閩西“壯烈犧牲”。還有一種說他是被“處死”的。關於這後一種說法,有一個傳說:1944年春陳毅到延安,與毛澤東十年不見了,老戰友間暢談終夜。毛澤東偶然問起李韶九,陳毅說:被我斃了。毛問為什麼,陳毅回答:他害死我老婆。(羅英才、石言著《陳毅文學傳記之三:探索》214頁,解放軍文藝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
對於肅AB團運動和富田事變,幾年後的毛澤東仍然堅持是“一些紅軍部隊公開叛亂了,並逮捕江西蘇維埃的主席和許多官吏,並根據李立三路線從政治方面攻擊我。這件事在富田發生,就叫‘富田事變’。”(《毛澤東自傳》第四章)但1956年9月10日,毛在中共八大預備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談及往事,又曾就當年江西蘇區肅AB團運動說了這樣一句話:“肅反時我犯了錯誤,第一次肅反肅錯了人。”(《黨的文獻》1991年第3期,第7頁。)沒有見到毛澤東對李韶九的評價。1949年後,李韶九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江西“AB團”,延安“紅旗黨”和文革“五一六”為中共歷史上最為殘忍的三大冤案;殺人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