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賠款》之二十 |
送交者: 文光 2022年01月11日13:36:1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接上篇) 11. 美國退回庚款將如何使用,這是中美雙方商談時的一個焦點問題。美國主張將此款用於教育,由中國直接派遣留學生來美國學習,梁誠和美國駐華公使柔克義(William Rockhill)皆贊同此舉。美國政府此主張,主要受到兩個方面的影響: (1) 美國民間尤其在華傳教士積極主張將退回庚款用於教育事業,特別是派遣留學生赴美,可以促進中美文化交流,改革中國的教育狀況乃至整個社會結構。 (2) 美國自禁止中國勞工進入美國後,波及學生赴美留學。大量中國學生前往日本留學。美國社會的有識志士向美國政府倡言:留學生一般都來自中國的上流家庭,以後學成歸來,將會對中國社會產生重大影響,建議政府利用退回之庚款,資助中國學生來美留學。 12. 但當時的清政府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袁世凱因倡導新政,用款凡多,主張將退回庚款用於實業如築路開礦,而以實業所得再用於教育。所以梁誠在其任期內,一直沒有向美國國務院明確退回庚款之用途。 13. 1907年9月,袁世凱升任軍機大臣兼外務部尚書。1908年,袁世凱派其親信時任奉天巡撫的唐紹儀(1872年第一批清政府公費留美幼童,入學耶魯大學)為特使,以向美國政府退回庚款表示感謝為名,出訪美國,目的在尋求美國國務院對其將庚款用於實業計劃的支持。 14. 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通過下列內容的法案: (1)中國庚子賠款由2444.08萬美元,減至 1365.5492萬美元,即將原來多索取的1078.5308萬美元退還給中國。 (2)剩餘的200萬美元在扣除一年內經法庭認定後的美國商民的所有賠款後,餘額也一併退還給中國。 15. 美國駐華公使柔克義堅決主張庚款用於教育,並且得到國務卿路提的贊同。美國國會通過上述議案後,柔克義即與清政府外務部左侍郎梁敦彥(1872年第一批公費留美幼童,入學耶魯大學)商談,要求將退回庚款用於教育,並得到外務大臣奕劻同意的明確答覆。 16. 1908年7月18日,清政府外務部照會美國公使柔克義,擬定派遣留學生計劃如下: (1)最初四年,每年派遣100名。 (2)從第五年起,每年至少50名。 (3)希望美國協助中國學生留美後的學習,居住等事務。 17. 1908年12月28日,西奧多·羅斯福總統簽署法令,決定於1909年1月1日起正式退回中國庚子賠款,用於中國派遣學生赴美留學。 18. 庚子賠款的退還採用先賠後退的原則,即清政府仍按條約規定的賠款數額向美國繳納,美國在收到賠款後,扣除實際的賠款數額後,再將多付的賠款退還給清政府。並商定了具體操作方案如下: (1) 每月清政府按賠款原額匯入上海花旗銀行; (2)美國駐上海總領事核准後,將餘額退還給上海海關道,並轉交清政府外務部。 19. 截止1908年12月,清政府已實際支付賠款約700萬美元。賠款總數現已核減至 1365.5492 萬美元,加上每年4%的利息,扣除已支付的700萬美元,清政府應付賠款餘額為 964.44萬美元。 自1909年-1940年止,中國每年實際支付賠款為 (本金+利息)539,588美元。 美國每年退回庚款如下:(單位:美元) 年份 中國每年原賠款額 美國每年退回賠款額 1909-1910年 1,022,683 483,094 1911-1914年 1,080,787 541,198 1915年 1,264,582 724,994 1916-1931年 1,329,784 790,196 1932-1939年 1,919,967 1,380,379 1940年 1,923,374 1,383,786 共計 46,189,359 美元 28,922,543 美元 20. 美國政府主動退回多索取的庚子賠款,得到美國社會各界的普遍稱讚。《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紛紛表示此正義之舉將加強中美兩國之友誼和文化交流。同時也得到了中國社會和輿論的熱烈歡迎,讚美美國政府的義舉。 21. 根據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暫扣除200萬美元作為對庚子動亂期間部分美國商人和民間損失的賠款。最後經美國法庭認定,商民賠款總數為 80.39萬美元,於1914年一次性退還給中國政府 119.61萬美元。 22. 根據清政府外務部與美國駐華公使館商定的《派遣留學生章程》,所有退還的庚子賠款全部用於派遣中國學生赴美留學。於是,清政府於1909年設立三個出國留學機構: (1)遊美學務處 (2)游美肄業館 (3)游美學生監督處 清政府學部任命周自齊為遊美學務處總辦,唐國安(1873年第二批清公費留美幼童,入學耶魯大學),范源濂為會辦。任命駐美公使館參贊容揆(1873年二批公費留美幼童,清政府公費留美幼童的倡議者和第一任清留美幼童學生副監督容閎之族侄,後在容閎資助下完成耶魯大學學業)為第一任游美學生監督。 23. 1909年5月23日,清政府外務部和學部聯合制定赴美留學生計劃: (1)選拔留美學生名額,以各省庚子賠款數目按比例分配,滿州,蒙古和西藏適當照顧。 (2)學生在美學習專業:農業,工業,礦業和商業等占80%,政治,經濟,法律和師範等占20%。 (3)同時補助在美自費生。 24. 1909年9月,清政府外務部會同學部聯合招考第一屆留美學生。經過國文,英文,數學,物理等各科課程的嚴格考核,最後從全國630名考生中錄取47名學生赴美留學。其中包括後來任清華大學校長的梅貽琦,金邦正。 1910年遊美學務處又招考了第二屆學生直接赴美留學,共錄取70人,其中有胡適,趙元任,竺可楨,張彭春(張伯苓之弟,後回國任清華教務長)等。 1911年招考第三屆共錄取63人,其中有姜立夫,梅光迪,王賡等人。 此三屆留美學生180人均經考試選拔後,直接赴美國各大學就讀,故被稱為清華史前生,以區別於後來的清華學堂(校)畢業生。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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