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可立(1562年4月25日-1633年11月12日),字禮卿,號節寰,河南睢州人(今睢縣)人,祖籍直隸阜陽。晚明政治人物,歷經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朝。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
萬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授蘇州府推官。彈劾應天巡撫,平反蘇州知府石昆玉冤案。袁可立執法不避權貴,“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擢拔為山西道監察御史,吳民簞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絕。
曾官登萊巡撫,期間成功遊說劉興祚歸明,使清人忿怒,造成日後袁崇煥反間計之原因。天啟三年(1623年)三月十二日,朝鮮西人黨的李貴、李适、金自點等人在仁穆王后的協助下,召集軍隊在綾陽君(後來的仁祖)的別墅發動政變,廢光海君,史稱仁祖反正。袁可立表示:“看得廢立之事,二百年來所未有者,一朝傳聞,豈不駭異。”[2]。並上書朝廷,力主討伐。[3]朝鮮派出使團前往登州拜見袁可立。後因直諫觸帝怒,削職為民,史稱“震門之冤”。[4]罷官期間,袁可立與友結詩社。泰昌元年(1620年)起尚寶司司丞,歷太僕寺少卿。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晚年崇信道教,在睢州建袁家山[5]。崇禎帝為袁可立敕建的“三世尚書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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