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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战争中米格21与F-4/B-52的较量
送交者: ZTer 2006年10月05日09:27:33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按:越南战争后期,美军希望尽快体面撤军,逃离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死亡与伤心之地”。在与越南进行谈判过程中,美军采取朝鲜战争后期的做法:“边谈边打,以打促谈”。1972年12月中旬,预期的停战谈判破裂后,恼羞成怒的美军从1972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发动了越南战争中最大规模的“后卫-2”空袭战役,动用200多架B-52战略轰炸机、70架F-111A歼击轰炸机、1200架战术航空兵飞机(以F-4为主)、150架SR-71、RA-5C、EB-6B等各型侦察机、电子干扰机,连续、集中、大规模、高强度地轰炸河内、海防、太原等战略要地。越南人民军空军歼击航空兵奋起反击,在越南北部上空对B-52轰炸机及F-4战机进行拦截作战,双方进行了多次空战。本文主要描述此次战役期间越南人民军空军歼击航空兵米格-21歼击机拦截B-52、与F-4格斗的胜败得失情况。

美越双方主要空中力量

B-52“同温层堡垒”战略轰炸机是波音公司1948年研制的亚音速重型轰炸机,1955年服役,有A、B、C、E、F、G、H等多种型号,到1962年停产时共生产744架。B-52长48.13米,翼展55.53米,最大速度约1000公里/小时,空中加油后最大航程16000公里,最大起飞重量221.5吨,最大载弹量32吨。可携带核炸弹和常规炸弹,可加挂近程空地导弹和巡航导弹各20枚。B-52机群可同时把几百吨炸弹投在一个地区,实施大面积“地毯式”轰炸,是越南战争期间的主要战略轰炸力量,共对越南、老挝、柬埔寨地区进行过126615架次轰炸,主要攻击政治、经济中心、重要军事目标、交通枢纽等,给越南造成了极大损失。B—52轰炸机的主要弱点是隐身性能差,雷达反射截面大,易遭防空导弹及歼击机的攻击,执行任务时,需要战机护航和支援。

F-4“鬼怪”式双座远程战斗机是原麦克唐纳公司50年代研制的全天候舰队防空战斗机,1960年投产,原为海军研制,后来空军也大量装备,是60-70年代美国海、空军战术航空兵主力机种。F-4长19.20 米,高5.02 米,翼展11.77 米,实用升限16580 米,最大速度2414公里/小时,最大航程3184 公里,截击作战半径1226 公里,最大载荷7.25吨,主要装备1门M61A120毫米6管机炮,可挂载4枚“麻雀”、4枚“响尾蛇”空空导弹,也可携载核弹、“百舌鸟”反辐射导弹、常规炸弹、火箭弹等各种对地攻击弹药。“鬼怪”的空战能力较佳,在对抗米格-17时占有绝对优势,对地攻击能力也很强,主要缺点是高空和超低空性能较差,机动能力弱,在同米格-21对抗时处于速度和机动上的劣势。

米格-17单座单发全天候防空歼击机(北约名为“壁画”式)是苏联米高扬飞机制造公司1948年研制的,1951年服役,长11.68米,高3.8米,翼展9.6米,最大速度1145公里/小时,实用升限15100米,最大航程1850公里,作战半径300公里,续航时间2小时44分,主要装备3门23毫米机炮(备弹300发),可挂载4枚空空导弹或4个57毫米火箭筒,主要用于截击夜间和空中目标,中、低空机动性能较好,缺点是武器装备攻击性能不强。

米格-21单座单发全天候轻型超音速歼击机(北约名为“鱼窝”式)1958年开始服役,长15.76米,高4.13 米,翼展7.5 米,实用升限19500米,最大速度2185公里/小时,最大作战半径380公里,最大航程1600 公里,续航时间2小时,最大起飞重量9.1 吨,主要装备一门23毫米双管机炮(备弹200发),4个武器挂架可挂载Р-3С(又名K-13A)近程空空导弹。米格-21速度快,机动性能强,灵活轻巧,但低空爬高性能相对较弱,相比F-4,武器装备火力较弱。

“后卫-2”战役前,越南人民军空军共拥有4个战斗歼击航空兵团、1个训练歼击航空兵团、1个军事运输航空兵团,分别部署在5个机场。战斗歼击航空兵团主要装备米格-21、米格-19和米格-17战机,主要集中在越南民主共和国中部和北部省份,分别部署在建安、内排、安沛、克夫4个机场。

当时,越南人民军空军战斗序列中共有187架歼击机,其中只有71架(占38%)有战斗准备能力,能进行拦截和空中格斗的只有47架歼击机(31架米格-21、16架米格-17),仅占战机总数的26%。中国制造的米格-19歼击机没有参加此次战役。

越南人民军歼击航空兵当时共有194名飞行员,其中有75名(约占40%)是年轻飞行员,没有飞行作战经验。他们都经过了白天简单和复杂气象条件下双机作战及编队(3-5架)作战培训,只有13名米格-21飞行员和5名米格-17飞行员接受过夜间简单和复杂气象条件下的空战训练,整体空战能力不强。

人民军歼击航空兵的主要任务是摧毁美军B-52战略轰炸机,拦截F-4战机,集中防护首都河内、海防港、重要军事、工业设施、中部和北部基础设施。

考虑到美军拥有战场上空的绝对制空权及美军航空兵空中力量的绝对数量优势,人民军空军司令部明确了歼击航空兵的战斗使用原则,制订了游击战式的拦截格斗战术:战术突然性、秘密接近、集中火力猛烈攻击、发射导弹后迅速脱离战斗。歼击航空兵的战斗任务,主要由处于2号昼夜战备状态的米格-21值勤飞行员完成,白天空中作战飞行时间为5-6分钟,夜间为6-7分钟。

米格-21对B-52:我击中了“同温层堡垒”!

下面,首先分析几次米格战机攻击B-52战略轰炸机的战斗拦截情况。              

12月18日晚间拦截战

“后卫-2”战役期间,人民军空军歼击航空兵首次对B-52“同温层堡垒”战略轰炸机实施战斗拦截是在1972年12月18日晚,由米格-21歼击机执行。晚上19点28分,1架米格-21战机从内排机场起飞,升空后开足马力沿220度航向飞行,以最大速度迅速爬升至5000米高空,发现右方10-15公里处1架B-52战略轰炸机的导航灯后,立即向中心指挥所报告空情。得到攻击命令后,飞行员迅速启动发动机加力装置,扔下外挂燃油箱,开始增速、爬高,同时向右进行战斗拐弯,上升到10000米高空,占据有利攻击位置后,飞行员根据中心指挥所的指令,在距离B-52不到10公里的有效射程内,启动РП-21机载雷达辐射瞄准器进行瞄准,准备攻击。但是,3-5秒后,飞行员突然发现,B-52轰炸机上的导航灯熄灭了,雷达辐射瞄准器屏幕上一片光亮,同时受到主动噪音干扰,背景目标模糊不清,无法辨别。飞行员向地面紧急汇报受到敌机干扰的情况,然后继续向目标方向飞行,一段时间后,重新开启РП-21雷达辐射瞄准器,30-40秒后,飞行员发现战机旁边有6枚导弹爆炸,大惊失色的飞行员紧急进行动力机动,向右战斗转弯,俯冲而下,脱离了战斗。在机场着陆时,不慎落入机场上遭轰炸后遗留的弹坑里,发生事故,飞行员安然无恙。

此次拦截空战失败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攻击时缺乏战术突然性,接近目标的机动设计不当,提前开启雷达瞄准器被美军护航战机发现遭到攻击。

12月27日夜间拦截战

12月27日夜间22点02分,1架米格-21歼击机从安沛机场起飞,对B-52轰炸机编队进行拦截。气象条件:云量10级,云层下端高400米,上端高2000米,能见度10公里。根据中心指挥所的指令,飞机沿200度航向飞行,以最大速度爬升至5000米高空后,飞行员扔下外挂燃油箱,开加力增速,开始向10000米高空爬升,到达6000米高空时,发现左侧有1架B-52轰炸机在开着导航灯飞行,进入目视能够发现导航灯的距离后,继续爬升,同时向左转弯,倾斜35-40度,以1200公里/小时的速度飞行,到10000米高空后沿70度航向以130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目标俯冲,在距目标2000-2500米时,通过平行光管瞄准镜锁定目标,发动攻击,一次发射了两枚导弹。两枚导弹全部命中这架B-52轰炸机,米格-21歼击机迅速脱离攻击区域,半转弯后,在2500-3000米高空水平飞行,顺利返回安沛机场,安全着陆。

此次空战成功,主要是因为战术得当,引导和攻击时合理利用了飞行航线,机动灵活,利用B-52的暴露特征(导航灯)达成了战术突然性效果,发射导弹时准确保持了飞行参数,保障了命中精度。

12月28日夜间拦截战

12月28日21点28分,1架米格-21歼击机在寿春机场北部12公里处的战地机场起飞,对B-52战略轰炸机进行拦截。气象条件:云量5级,云层下端高800米,上端高1200-1500米,能见度10公里。飞机在地面引导站引导下,开足马力,以最大速度爬升至4000米高空后,接到中心指挥所的指令,弃掉外挂燃油箱,开加力增速,沿350度航向往10000米高空爬升,爬升至7000米高空时,飞行员发现航线前方有1架B-52轰炸机,开着导航灯,在自己上空飞行,向引导站报告后,继续爬升至9000-9500米高空,距离目标8-10公里时,米格-21歼击机被B-52轰炸机机尾防护雷达发现,轰炸机机组乘员紧急关闭机载导航灯,歼击机飞行员迅速向地面引导站报告了这一情况,这也是米格-21飞行员最后一次向地面报告。

根据越南军事专家事后对B-52轰炸机和米格-21歼击机飞机残骸的分析,可以确定这两架飞机是在空中相撞后双双坠毁的。据越南人民军透露,是米格-21歼击机主动撞上B-52轰炸机的。

通过对越南人民军空军歼击机拦截美军B-52轰炸机的空战情况分析,可以发现,人民军空军夜间拦截作战的基本战术力量是单机,通过使用初级宇宙辐射瞄准和发射导弹来保障攻击的战术突然性。基本战术要求是,为完成攻击,歼击机必须进入导弹可能发射空域,从高空机动到B-52轰炸机的尾部,发射前必须严格保持飞机飞行参数(速度超过300-400公里/小时,发射距离1800-2000米),采用排射方式发射多枚Р-ЗС导弹。

人民军空军米格-21歼击机在拦截、攻击B-52轰炸机的行动中,效率较低,主要原因是无法顺利进入目标空域,战机和地面引导站受到美军电子干扰机的干扰,10次升空拦截中,有6次飞行引导都因导航雷达遭到严重干扰而失败。

米格-21对F-4:空中殊死格斗

“后卫-2”战役期间,越南人民军空军歼击航空兵在拦截B-52轰炸机的同时,也积极与美军战术航空兵和侦察航空兵进行斗争,为此共有11架次的米格战机起飞作战,其中米格-21升空9架次,米格-17起飞2架次。空战结果是,米格-21歼击机共摧毁了美军5架飞机(4架F-4“鬼怪”式战机、1架RA-5C侦察机),米格-17歼击机的战斗行动没有取得任何战果。

在同美军战术航空兵的战斗中,人民军空军的主要战术力量是歼击机双机,11次空战中有8次(占73%)是双机作战。由于美军飞机在空战中具有绝对的数量优势,人民军空军飞行员几乎没有进行过持久空战,只有12月28日的空战例外,当时飞行员成功完成攻击任务后,没有敌军兵力占优的明确概念,继续战斗,结果被美军F-4战机击落。所有空战都是目视条件下的近距离作战,主要武器是空空导弹。飞行员采取的主要空战战术是:秘密接近敌机、集中火力猛烈攻击、发射导弹后立即脱离战区。用越南人民军飞行员的术语,在空战中,他们最大限度地采用纵深渗透、一次性打击、持续杀伤、反航线飞行机动、分割攻击、利用敌机“剪刀”形机动破绽发动攻击等空战方法。

人民军空军飞行员最常用的空战方法是“分割攻击法”,这在12月23日的空战中最为明显。两名人民军飞行员各自驾驶一架米格-21歼击机与美军F-4编队进行空战,成功使用了“分割攻击法”,其实质是,在完成攻击任务后迅速脱离战区,不给敌机占据有利攻击位置的机会。处于被攻击位置的美军F-4编队(4架)通常分为两组,各自双机作战,一组开始爬高并向右战斗转弯时,另一组向左俯冲并进行战斗转弯。为了保障攻击成功,人民军空军双机要么分开各自作战,要么追逐准备攻击的一组敌机,一切行动都要视F-4编队(以尾机为准)开始分为两组机动时与自己的距离而定,如果距离不足3000米,人民军空军米格双机就会分开,各自独立完成攻击自己锁定的F-4双机目标的任务,如果距离大于3000米,米格双机会共同完成攻击一组F-4双机的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米格双机的战斗序列都保持右梯队或左梯队。在飞行引导和搜索(越南飞行员称为“被动模式”)时,米格双机保持400-600米距离,200-400米间隔,僚机在长机上空50-100米处飞行,在空战(“主动模式”)时,采取更加疏散的战斗序列,距离和间隔都增大到800-1000米。在个别情况下,为了改善机尾视线,加强对长机机尾的防护,人民军空军歼击机采用“蛇”形机动方法,长机在偏离相对航线1000米时,进行45-50度转弯,倾斜角60-65度。

下面来看几个人民军歼击航空兵对抗美军战术航空兵的实例。

1972年12月22日、23日空战示意图

12月22日的空战

12月22日13点28分,2架米格-21歼击机从内排机场起飞,拦截来自老挝方向的美军F-4机群。气象条件:云量10级,云层下端高400米,上端高1500米,能见度8-10公里。米格双机由歼击航空兵团指挥所引导,接到指挥所指令后,沿220度航向,开始向8000米高空爬升。穿出云层后,米格长机接到指挥所指令,开始左转弯,左转至90度后,发现了6-8公里远处的F-4战机编队正在6000-8000米高度上飞行,长机决定攻击第二组F-4双机,同时向僚机下达了弃掉外挂燃油箱、开加力增速的命令。由于选择的攻击目标是最左边的两架F-4战机,长机开始向纵深盘旋,经过7-8次过载后,与僚机失去了联系,而此时此刻,失去长机指挥的僚机在向后倾斜过渡时,被敌机击落,飞行员弹射逃生。

在对此次空战进行分析研究时发现,在第1支F-4编队后面,在相同高度埋伏的第2支F-4编队向米格-21歼击机双机发动了进攻。米格长机在向第1支F-4编队第2组双机的僚机发动进攻时,遭到了第2支编队长机双机的攻击,后者共向米格长机发射了6枚导弹,无一命中。发现敌机在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及已机燃油储备不足后,米格长机在极限过载状态下以俯冲方式脱离战斗,在30-50米空中与敌机脱离,在仅剩250-300升燃油的情况下成功降落到内排机场。米格僚机是在遭到第2支F-4战机编队僚机双机攻击后被击落的,僚机被击落的原因是:米格双机编队飞行技能较弱、僚机在失去长机后行动不当、攻击目标选择出现战术错误、缺乏歼击航空兵团指挥所的准确引导。

12月23日的空战

12月23日13点34分,两架米格-21歼击机从内排机场升空,拦截从老挝方向飞来、飞行高度为7000-8000米的F-4机群。气象条件:云量10级,云层下端高400米,上端高1200米,能见度6-8公里。米格双机由歼击航空兵团指挥所引导,起飞并爬升至300米空中后,双机在云层下方沿160度航向飞行,之后接到指挥所指令,1分30秒后开始转向260度航向飞行,然后以最大速度向既定高度爬升,到达4000米高空时,长机发现右上方56-60度航向上的F-4战机编队,正以楔形进攻阵列在7000-8000米高空飞行。长机决定攻击F-4编队的僚机双机,弃掉外挂燃油箱,开加力增速后,米格双机向右转弯,爬升至一定高度时,开始向敌机俯冲攻击。米格双机进入F-4编队队列尾部攻击区域时,距离敌机约10公里,F-4战机发现米格战机后,迅速弃掉外挂副油箱,开加力增速,企图逃离,但米格-21双机利用速度优势,紧紧咬住,并迅速缩短距离,没能逃脱的F-4战机编队开始分成2组,长机一组开始向右进行战斗转弯,僚机向左盘旋俯冲。米格-21长机飞行员做出决定,双机同时攻击F-4编队的僚机双机,在相互距离缩短至1500-1800米时,米格长机向1架F-4僚机发射了1枚P-3C导弹,成功命中目标,把其击毁。长机左方的米格-21僚机,在2500-3000米距离时,向F-4长机双机发射了一枚导弹,但是,由于导弹是在3-4次过载盘旋时发射的,且距离有点远,命中精度没有保障,未能击中目标。两架米格-21歼击机随后迅速机动下降,脱离战斗,并顺利返航着陆。这样,由于正确采用“分割攻击法”,合理机动,突然袭击,顺利击落了1架F-4战机。僚机攻击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发射距离远、飞机过载、命中精度低。

12月27日的两次空战

12月27日13点34分,两架米格-21歼击机从内排机场起飞,拦截来自老挝方向的F-4机群。气象条件:云量6-7级,云层下端高500米,上端高1500米,能见度10公里。双机由歼击航空兵团指挥所引导,起飞后沿80度航向升至300米空中,到达克夫机场上空时,根据指挥所命令,飞行高度增至5000米,在与地面指挥所核实高度数据后,发现米格长机接到的高度数据指令是错误的,米格双机实际上只需要再升高500米,到达800米空中即可。米格战机重新调整飞行高度,迅速俯冲下降。在向规定高度降落过程中,通过云层下端后向右战斗转弯时,米格僚机发现了自己右方3公里处的两架F-4战机,向长机报告了自己的攻击目标并得到攻击许可后,僚机飞行员在距离敌机1800-2000米时,在900-950公里/小时的飞行速度下,在200米空中,发射了首枚P-3C导弹,导弹未能命中目标,直接落到了地面。僚机迅速增速到1000-1200公里/小时,把距离缩短到1300米后,发射了第2枚导弹,成功命中目标,F-4双机长机被击落,飞行员弹射逃生。

第一次攻击失败的原因主要是进攻仓促,没有遵守导弹发射时的飞机飞行参数要求。飞行员接受错误的飞行高度指令爬升过高的事实说明,歼击航空兵团指挥所对歼击机飞行引导和控制不力,极有可能会在复杂的空情局势下,在美军航空兵拥有绝对数量优势时,错误指挥,从而导致米格战机遭受重大损失。

12月27日14点07分,1架米格-21歼击机从内排机场起飞,对F-4机群实施拦截作战。气象条件:云量6-7级,云层下端高500米,上端高1200米,能见度8-10公里。米格战机的指挥和引导由中心指挥所保障,飞机在飞到河内市北郊之前,在150-200米空中沿地形飞行,然后根据指令,扔下外挂燃油箱,开加力增速,爬升至3500米的规定高度后,沿195度航向飞行。飞行过程中,发现自己前方8-10公里处有1支F-4战机编队,正以楔形战斗队列飞行。米格-21歼击机飞行员利用速度优势,迅速缩短与第二组F-4长机的距离,在迫近到1500-2000米距离时,发射了一枚P-3C导弹,准确命中目标,F-4“鬼怪”被摧毁,飞行员弹射逃生。米格-21飞行员马上加速,一个半转向,脱离战斗,返回机场,顺利着陆。

此次攻击目标选择得非常正确,因为该组F-4僚机正在进行“剪刀”形机动,失去了对长机的防护。在攻击时,战术协调得当,机动设计合理,秘密接近目标,严格遵守导弹发射时的飞行参数要求,保障了导弹命中精度,从而成功地完成了拦截任务。

12月28日的空战

12月28日11点17分, 两架米格-21歼击机从内排机场起飞,拦截从老挝方向飞往河内的F-4机群。气象条件:云量7-8级,云层下端高800米,上端高1800米,能见度8-10公里。米格双机由歼击航空兵团指挥所引导,起飞并升至300米空中时,双机开始转弯,向河内方向飞行,2分30秒后,团指挥所下达战斗准备指令,米格双机扔下外挂燃油箱,开加力增速,迅速爬升至5000米高空。僚机跟随长机,保持间隔,经常变换方位,进行“蛇”形机动,当在长机左方飞行的僚机发现自己右方8公里多处的F-4飞机编队时,经过长机允许后准备发动攻击,此时,长机发现了第2支F-4战机编队,正沿着与第1支编队相同的方向在相同高度上飞行,为掩护僚机攻击,米格-21长机进行水平和垂直平面动力机动,与第2支F-4战机编队缠斗,在燃油仅剩1000升时机动脱离战斗,返航着陆,而僚机则被击落。

根据民兵、高炮部队、防空导弹部队和无线电技术部队对空战情况的监督报告,僚机飞行员在空战中击落了1架F-4战机和1架RA-5C侦察机后,自己也被击中,紧急弹射逃生,着陆时不慎死亡。此次空战的具体细节至今尚不清楚,因为长机当时也在进行战斗,没机会观察僚机的行动。不过,此次空战中,人民军米格双机飞行员依靠战术突然性、合理的机动设计,机智勇敢地与8架F-4战机格斗,击毁了两架敌机,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胜败得失总结

尽管越南民主共和国在美军发动“后卫-2”战役期间政治军事局势比较复杂,人民军歼击航空兵的实力和空战规模有限,在反击美军航空兵空袭中的作用也不是很大,但是,尽管只使用有限力量进行反空袭空中作战,还是迫使美军司令部投入了相当规模的战术航空兵力量来对B-52突击轰炸集群进行空中掩护,从而实质性地削弱了美军航空兵轰炸越南目标时的突击实力。

整个战役期间,歼击航空兵共完成了31架次的飞行任务,其中米格-21歼击机27架次,米格-17歼击机4架次,共进行了8次空战格斗,击落了7架美军飞机,其中包括2架B-52战略轰炸机,4架F-4战机,1架FA-5C侦察机,仅占人民军空军和防空军各种装备击落美军飞机总数的9%。不过,人民军空军损失并不大,仅3架米格-21战机被击毁。

从整体上讲,人民军空军歼击航空兵的表现非常突出。应当指出,他们是在美军航空兵战机占绝对数量优势的条件下进行空战的,人民军飞行员利用米格歼击机空战能力强、机动性能好、速度快的特点,采取正确的空战战术,秘密逼近敌机,突然袭击,迅速猛烈攻击,表现出了较高的战斗素养,同时还展现了人民军飞行员较高的心理道德素质,在面临美军飞机绝对数量优势的威胁时,没有发现飞行员主动脱离战斗、避战逃跑的行为。

不过,人民军歼击航空兵也在拦截美军战略轰炸机和航空兵战术飞机的空战中,暴露出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是飞行员战斗训练水平不高,违犯双机战斗秩序,相互掩护不力,战斗警惕性低,未对被掩护的美军飞机进行远接近空域拦截,未能发挥机载武器的最佳性能,地面引导指挥不力等。在攻击时,米格歼击机飞行员经常出现未完全遵守P-3C导弹发射条件的要求,如射击距离、合适的最大接近速度、过载等,水平机动时,难于创造较好的发射条件,导弹命中率低,经常导致拦截失败。米格-21机载近距射击武器ГШ-23机炮火力较猛,近距射击效果较好,但几乎没有得到应用,主要是人民军飞行员不相信机炮的火力效果,使用机炮射击的训练不够,战斗水平较低。(俄《空天防御杂志》2004年第2期,材料源于70年代苏联防空军总参谋部越南战争研究高级军官专家组,高原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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