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冼恆漢自述:《風雨八十載》節選2 |
| 送交者: Ph7 2007年09月15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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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翻了兩次燒餅 在蘭州鐵路局這個問題上我是有錯誤的,但是我是個替罪羊。因為鐵路局問題是當時黨中央的主要負責人華國鋒同志決策處理的,我們則是完全按他的指示執行。現在我覺得需要把這個歷史事實講清楚。 蘭州鐵路局與省委的矛盾是由來已久的。在我沒有出來支左前,1966年“文化大革命”剛開始,兩家的矛盾就很突出、很尖銳。當時省委第一書記汪鋒同志為了解決蘭州鐵路局的問題,把裴孟飛和馬繼孔兩個省委書記都撤職了。問題分歧的實質是:在蘭州鐵路局內部,省委支持一派,鐵道部支持一派。我出來支左以後,省委又重蹈覆轍,支持所謂紅三司一派,鐵道部支持紅聯一派。這是由於當時黨中央、毛主席在解決甘肅問題時發了三個文件,表態支持紅三司,我也就支持這一派,爭取和團結另一派。但是,矛盾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從1968年1月省革委會成立到75年中央九號文件下發前,表面上鐵路局的形勢還是穩定的,鐵路運輸基本上是正常的。中央九號文件決定把鐵路局收歸鐵道部統管,我是堅決擁護的。我在常委會上說過,同袁寶華同志也說過,“九號”文件好,我舉雙手擁護。宋平同志也知道嘛。我說,鐵路就是要統一管理,不能一個省管一段,這樣不行。“論十大關係”中說,中央一類部就要管下面各個企業單位,鐵道部就是一類部嘛。就是後來黎光同志工作組在那裡出問題之後,我還說不是因為“九號”文件,而是工作問題。我的這些意見,宋平是知道的,我去看袁寶華同志,也說過我這個看法,宋平當時也在場。 鐵路歸鐵道部統管後,當時鐵道部派黎光同志來整頓蘭州鐵路局,把省委支持的紅三司這一派撤換了近千名幹部,把鐵道部支持的那一派扶上來了,翻了燒餅。這樣,原來表面上緩和的矛盾又重新激化了。當時,我對黎光同志的作法是有看法的、有意見的。但是,鐵路局已交鐵道部,我只好採取不過問的態度。當然,在某些場合,我也說了一些不該說的錯話。 整頓不到半年,卻又碰上中央開打招呼會議,在全黨搞所謂的反擊右傾翻案風。被黎光同志工作組整頓下去的那一派乘機又鬧起來了,黎光同志又來蘭州解決蘭州鐵路局的問題。我當時認為,鐵路局的問題是鐵道部管的,問題又是你整頓中搞出來的,我們不宜插手,所以當群眾圍斗他時,省委沒有管這件事,而且當時我正在北京開會,對發生的事情也不很清楚。 後來王震副總理打電話給我,叫我出面解決一下,我沒有執行,顧慮有二,一、當時正處在“反右”的風頭上,並且鐵路已不歸甘肅省委管,我已無能為力,非中央出來說話才能解決問題;二、鐵路的問題很複雜、很難辦,如果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反而引起蘭州出現王副總理的大字報,這是我最不願意見到的,這也是我當時的真實思想狀況。 蘭州鐵路局雖然歸鐵道部管,但該局又在蘭州地區,對甘肅的政治經濟形勢影響很大。這樣,1976年2月,當時黨中央領導人華國鋒、陳錫聯、紀登奎叫我上北京,和鐵道部一道解決蘭州鐵路局的問題。會上既沒有讓匯報,也沒有讓我們談意見,就明確指示蘭州鐵路局以整頓為名是搞了右側翻案風,黎光同志犯了方向、路線錯誤,蘭州鐵路局仍然交給省委管等。並且把當時鐵道部黨的核心小組的檢查送來,讓我看,並指示讓我修改。我看後一字未改,原封不動地又送回去,也沒有提任何意見。第二天,華國鋒又派人給我送來,說他們是搞了右側翻案風,是“三個總是”(總是不滿意、總是要翻案、總是要算賬)的問題,是犯了方向、路線性錯誤,叫我大膽修改。同時又讓國務院聯絡員要我當晚寫一個解決蘭州鐵路局問題的意見,並且說了要寫的具體內容(包括點鐵道部和黎光同志的名)。關於鐵路局領導班子的問題,不是我提的,而是紀登奎同志和萬里同志定的。開始他們兩位說:“幹部由甘肅解決。”我說:“甘肅沒有懂這行的幹部,我們解決不了,還是由鐵道部派人。”他們說:“鐵道部派不出來,還是由趙滔搞。”我說:“趙滔對鐵道部一肚子意見,他已經被免了幾次職了,柳州一次,蘭州兩次,恐怕不會幹的。”最後,把趙滔(還有張恆雲、章良、陳平等同志)叫到北京,他們兩位親自同趙滔同志談話,趙才表示繼續干。但又提出一個要求,要在省上掛一個職務,鐵路幹不成就到省上工作。我向紀登奎同志匯報後,紀說:“可以同意這個要求。”這樣,趙滔就在省上掛了個省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的職務。鐵路局的班子就是這樣定下來了,最後寫到我的意見中,並報毛主席批準的。我向中央提的書面意見還特別強調說除了個別幹部不稱職可以調換外,不准再“翻燒餅”。蘭州軍區黨委和甘肅省委1982年11月給我作的審查“結論”(以下簡稱“結論”)中說,這是我“重新奪了蘭州鐵路局的領導權”,這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2月中旬,我帶着中央解決蘭州鐵路局問題的指示,回來貫徹執行。在貫徹中,路局新成立的黨委把原來整頓中不該撤換的幹部又復了職,這就是“結論”上說的揪“走資派”、“層層揪”、“動大手術”、“搞垮了鐵路局各級組織,搞亂了幹部隊伍,破壞了西北鐵路運輸。”半年以後,毛主席逝世,粉碎“四人幫”,鐵路局兩派又鬧了起來,所以蘭州鐵路局又處於癱瘓狀態。 就在1976年9月毛主席逝世,我到北京參加弔唁活動,遇到華國鋒時,我還請示他說:“蘭州鐵路局可能要出點麻煩”。華國鋒當時說:“蘭州鐵路局問題是今年2月定的,是經過中央政治局通過的,毛主席同意的,還要繼續執行。有人找麻煩,還是照此辦。”紀登奎還插話說:“中央作過結論的問題,絕不能翻,如果要翻,就是右傾翻案風,堅決給以回擊。” 10月,在粉碎“四人幫”的打招呼會上,我再次請示華國鋒、紀登奎,鐵路局的案能不能翻,怎麼辦?紀登奎同志當着我的面問華國鋒:“老冼問,這次鐵路局的案能不能翻?”華國鋒明確表示:“不能翻!”並再次強調,鐵路局的案是經毛主席批準的,不能翻(見注)。我回來後,省委又多次研究鐵路局的問題,要蘭州鐵路局黨委以大局為重,積極引導大家消除派性,把思想集中到揭批“四人幫”,查清同“四人幫”有牽連的人和事這方面來。但結果不行,兩派都打着反“四人幫”的旗號,但實際上是打內戰。 鐵路的問題,我們省委很傷腦筋,曾向中央發過兩次電報請示,並上報了幾個方案,中央既沒有批也不作答覆。1976年12月15日,華國鋒又把我叫到北京,第二次解決蘭州鐵路局的問題。 說個老實話,在解決蘭州鐵路局的問題上,一年兩個政策,上半年這樣搞,下半年又那樣搞;今年翻過來,明年翻過去,叫誰搞誰都沒有辦法搞。我承認,在蘭州鐵路局的問題上,省委、省革委犯了支一派壓一派的錯誤,但我們不是決策人,而是執行人,把這個責任都歸到我一人身上,我是負不起這個責任的,也是不公道的。 另外,鐵路局在生產方面一直都是鐵道部管的,如,機車車輛的大修、車皮調動、機車用煤的分配等都歸鐵道部直接管理。我也常聽到省計委講,鐵路局反映,機車年久失修、機車用煤分配不足等,這些因素直接影響了鐵路運輸,而宋平同志應該是最清楚的,他是管工交的書記。所以,把鐵路的問題全部推給省上,而省上又全部推給我,這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 就在這次,河南的劉建勛同志也被同時叫到北京解決鄭州鐵路局的問題,我們兩人同住京西賓館。鄭州鐵路局和蘭州鐵路局的問題差不多,由於心裡鬱悶,閒暇我倆也坐在一起發發牢騷。 劉建勛這個同志很開朗,思維敏捷、健談,說話也很幽默。當時他講:“鐵道部一貫支派,誰不跟他,他就整誰。他們整人有一套辦法呢,先把你的屁股眼堵上,然後硬往你嘴裡塞東西,最後逼得你運輸堵塞、鐵路癱瘓,讓你犯錯誤,再反映到中央去解決。中央兩次叫我來北京解決鄭州鐵路局的問題,就是這麼回事。前些天,鐵道部把武漢搞暢通,硬往鄭州塞,堵上了就把我叫到北京來了。你們蘭州也是這麼回事吧?”我講:“你這個比喻很形象,蘭州鐵路局也是這麼回事。鐵道部就是一貫搞派性,誰反對省委,他就支持誰,誰跟省委,他就整誰。甘肅文化大革命一開始,鐵路局的造反派反對汪鋒,鐵道部積極支持。省革委會成立後,鐵路局同省委一致,他們也不向省委通知,就直接派人下來整頓,結果搞亂了,鐵路不通了,就讓省委來解決。”劉建勛同志說:“對、對、對,鄭州也是這麼回事,只要你聽他的運輸就通暢,啥事也沒有,否則就堵塞,這是他們的歷史傳統做法。” 雖然是些牢騷話,但確實道出了我們當時的心情和真實思想。當然,你位在省委第一書記,有些事情由不得你,上面叫你這麼做,你明知是個火坑,也得去跳。跳了,出了問題,只有把你捨去,說你另搞一套。當時我對這種“權術”實在不懂,想都沒有想過,後來有人說我:“搞了一輩子政治工作,其實並不懂政治是怎麼回事,難怪被人整了!”我不贊同,如果政治就是陰謀詭計,那還叫什麼共產黨。 還有一點要說的是,當時甘肅省委內部分工是由省委書記宋平同志分管工交工作,因此,鐵路局的工作是由宋平同志具體負責的。但由於鐵路局的問題內外矛盾比較多,牽扯到上下關係也比較複雜,面對這種複雜難辦的局面,宋平很不願意過問鐵路局的事情,甚至有時有意推躲,更談不上主動去管了。有時下面向他反映鐵路局的問題,他聽了既不表態,也不向省委反映提出處理意見。有時需要他簽字處理的文件,他不簽,要秘書送到我這裡,讓我先簽了後他再簽。甚至中央領導向他問及蘭州鐵路局的情況,他也推說“不了解”。硬是把矛盾集中到我這裡,把我推到第一線。 由於蘭州鐵路局問題的棘手,使我左右為難,思想上曾有過一些情緒。在中央開會時我曾向華國鋒提出不想在地方搞了,想回軍隊。當時華國鋒對我說,你在甘肅這幾年搞得不錯嘛,整個西北地區的“支左”工作都比較穩,你身體還可以,再幹個十年沒問題。當時我很感動,覺得這是中央對我的信任。 可是沒過幾個月,華國鋒的態度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將他原先的指示和表態全盤矢口否認,硬將蘭州鐵路局問題一股腦全部砸到了我一人頭上。把明明是按照他的指示辦的事情,說成是按“四人幫”的那一套搞的“另搞一套”,給我戴上了一頂“跟‘四人幫’很緊”的政治大帽子。在中央解決甘肅問題的會議上,華國鋒、紀登奎等多次指責我在鐵路問題上“壓群眾,捂蓋子”,我當場回答:“捂蓋子是你們指示的呀!”參加會議的人都可以證明。 ( 我註:1977年6月,中央政治局在解決甘肅領導班子問題時,華國鋒同志說,冼恆漢同志在揭批“四人幫”的鬥爭中捂蓋子、壓群眾,特別在鐵路局問題上。我插了一句:“我是請示你們的,你們說鐵路局的案不能翻嘛,我當時執行你的指示。”紀登奎發言時說:“關於鐵路局的問題,在打招呼會議期間說過蘭州鐵路局問題的解決是華主席講了話的,並且經過毛主席同意的,不能翻。事實上你違背了華主席的講話,沒有掌握鬥爭大方向,違反了四號、五號文件精神。”(摘自省委印發的記錄)。 我戴上了“代理人”的帽子 1977年6月9日,中央在解決甘肅問題的會上明確指出:“冼恆漢同志在黨的第十一次路線鬥爭中犯有錯誤,有些是嚴重的,但他不是‘四人幫’的死黨親信。中央政治局經過反覆考慮,按照毛主席當年對八大軍區司令員對調處理的精神,冼恆漢同志的工作還是調動一下為好,按正常調動工作辦理。”(摘自印發的記錄)當時我就表態完全擁護,肖華、韓先楚、宋平都在座。 同時,蘭州軍區和甘肅省委在傳達中央指示的要點時也說:“遵照毛主席關於幹部交流的指示精神,中央決定免除冼恆漢同志在甘肅省委和蘭州軍區的職務,由中央軍委另行分配工作。” 中央決定後,我因病向華、葉告假,經批准在301醫院住院,一面治病一面也是等候軍委另行分配工作。在這個期間,我還參加過中央召開的會議。當時跟我一起來京的我的秘書陳文生和保衛幹事華德孝也沒有回去,住在招待所里為我整理檢查材料,逢探視日也去醫院看望我。宋平同志臨離開北京前還專門帶書信到醫院給我,勸我放心好好養病,省里會按照中央“正常調動”的精神,不搞揭批,不搞運動。囑我如有什麼事情要辦一定找他,云云。 但是,韓先楚、肖華、宋平三同志回蘭州後,卻沒有按照中央關於解決甘肅問題的精神辦事,而是以更加極“左”的作法,在蘭州軍區部隊和甘肅省搞層層揭批所謂“冼家幫”、“西北幫”等活動,整掉了一大批在西北艱苦地區辛勤工作了幾十年的幹部,僅省、軍、兵團、大軍區級的幹部被非法拘留或停職專案審查的就有四十餘人,師、地和縣、團級幹部有好幾百人,一般幹部更是一大批。 我也在事先毫不知情並且完全沒有得到任何解釋的情況下,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被扣上了“‘四人幫’在甘肅的代理人”的帽子。從此,黨報﹑地方報紙幾乎每天均以大幅版面連篇累牘刊登批判文章,聲討我這個連我自己都莫名其妙的所謂“代理人”。報紙上的文章看不到象樣的、能說明問題的材料,而只是扣帽子,使人的感覺是,似乎冼恆漢比“四人幫”還要“四人幫”。 報紙上所批判的事情除了誇大其辭外,很多都是無中生有的。例如,有一出話劇叫“紅河激浪”,是文革以前省委和西北局搞的,也掛到了我的頭上;白銀公司1964年的一起“三人反革命”冤案,也跟我聯繫了起來;甘肅那年氣候反常,也說成是我做的怪;最不能讓我接受的是,軍區“四大”,我和張達志被奪權挨整,可現在卻倒打一耙,說我在“四大”中“亂軍反黨”!我想,如果這樣的帽子扣到我頭上能成立的話,那天下就沒有真理而言了。總之,我對他們這種既不按中央政策精神辦,又不符合事實,而硬把我往敵人那裡推的搞法實在想不通。 再往後,我的秘書陳文生被押回蘭州隔離審查,聽說對他大搞逼﹑供﹑信,強迫他揭發我的“罪行”。這個同志後來被復員處理,分配到火葬場幹活。我的保衛幹事華德孝是個老實人,沒什麼文化,也被揪回去參加運動,後來被處理到磚瓦廠…… 運動是越搞越離譜了,到了後來,竟連中央關於解決甘肅問題的決議精神的影子也見不到了。“由軍委另行分配工作”象是一紙空頭支票,一直沒有兌現,而“‘四人幫’在甘肅代理人”的帽子我卻一直戴到現在,不知是不是還要戴到馬克思那裡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後,我從內心裡由衷地擁護。這是黨在歷史轉變關頭的一次偉大的會議,不僅從根本上端正了黨的思想政治路線,而且實事求是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幾十年來,我無論在蘭州軍區工作和在甘肅地方工作期間,都是按毛主席、周總理、中央、中央軍委的指示辦事的,重大問題都經常委討論。我這個人是直來直去的,不搞陰謀,我從沒有給林彪、“四人幫”單獨幹過任何壞事。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總根子在文革是一場大洗劫嘛,方針、路線、方法都錯了嘛。全國性的災難,甘肅能避免?冼恆漢能沒有錯誤?中央1981年曾發了一個(81)22號文件,還專門講了“過去歷史上的錯誤,責任主要在中央,不要層層去追究責任”。所以看問題要從歷史條件、總前提來看。 我從1977年6月開始,一直住在北京海運倉總參招待所里等待中央軍委另行分配工作,一等五年多,這期間,沒有任何一個人過問過有關我的工作分配或調整的問題。 1982年11月,在中央解決甘肅問題的決定下達五年多後,也就是肖華知道了他要從蘭州軍區調到全國政協去的消息後,為把這個冤假錯案搞成既成事實,經過一番不正常的活動,突然決定讓我回蘭州最後解決我的問題。 回蘭州之前,我去看望余秋里同志,秋里同志曾是我的老同事,對我是十分了解的,更何況他是當時的總政主任,由於我沒有看到讓我回蘭州的軍委、總政批件,因此想找他問個究竟。 見面後,我問肖華讓我回蘭州的事情中央、軍委是否知道?讓我回去幹什麼?余秋里說:“他們打了個報告讓你回蘭州去,最後把問題了結一下,中央、軍委也同意了。……放心吧,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有什麼錯誤檢查一下就是了,不會對你搞什麼批鬥,事情都過去六年了嘛……” 其他一些老領導如李先念、王震等也托人帶話,都覺得對我這樣一個老同志幾年來如此揪住不放是太過分了,表示有機會一定要為我說話。他們還希望我回去後儘快解決問題,抓緊時間再為黨工作幾年,為四個現代化再貢獻一份力量。我非常感激。 當時,蘭州軍區還派了一名幹部接我回蘭州,講得很好,說是肖華同志請我回去最後解決問題,等問題解決了,還可以抓緊時間為黨工作幾年。我在北京已等了六年了,從六十幾歲等到了七十幾歲。說個心裡話,我非常想儘快解決問題,早日洗刷掉強加於我的各種污衊不實之詞,摘掉硬扣在我頭上的“代理人”帽子,因此,表示願意回去,配合組織儘早把問題搞清楚。 然而等待着我的是,一下火車,蘭州軍區便立即將我軟禁隔離起來,宣布不許回家,不許和外界聯繫。他們把我帶到寧臥莊的一座小樓里,光看守我的戰士就住了一個排,完全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就連我的孩子們來看我都要嚴格盤問﹑規定時間。 第二天,肖華派人找我談話說,我的問題嚴重,有的是觸及刑律的問題,要起訴,要立案,要判刑等等。看起來,他是一定要按照他的政治需要,不顧歷史事實,硬要給我定個什麼罪才肯罷休,否則他就下不了這個台。 對此,我提出了強烈抗議並給予義正詞嚴地斥責。我當即表示要見肖華、韓先楚、宋平等軍區和省委領導,當面問問清楚:1977年6月在解決甘肅問題時,以華國鋒為首的黨中央對我的問題的性質和處理原則是怎樣的?為什麼軍區、省委領導回來後不按中央指示辦,而是另搞一套,並株連了一大批無辜的幹部?是否“中央”另有“精神”?可是肖華、韓先楚、宋平等人卻迴避不見,只派了一個軍區副政委張如三出面回答說:“首長沒有時間,所以不見!”以後我又幾次提出要見他們當面談,但他們根本置之不理、躲避不見,一直到他們先後調離蘭州,始終沒有見過一面! 由於我根本想不到他們會這麼幹,把我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執行工作的問題無限上綱上線並欲加治罪,又加上以後十幾天裡私設公堂,一大群專案人員對我進行嚴厲審訊﹑逼供,而根本不給我一絲解釋和辯白的機會,這使我憤怒之中深感痛心。每天十幾個小時的批鬥,完全是把我當作罪犯來對待,七十多歲的人了,這種身心折磨終於使我突發大面積心肌梗塞、住院搶救,差點要了命。 經過一年的治療,到1983年11月,就在我將要出院的前一天,突然,軍區紀委給我送來一份解放軍軍事檢察院的所謂《免於起訴書》和蘭州軍區黨委、甘肅省委1982年11月15日給我作的審查結論(以下簡稱“結論”)和處理意見的報告,讓我看後提意見。我出院後的第三天,又給我送來總政治部1982年12月5日關於讓我退出現役及降至地、師級待遇,每月發二百元生活費的通知。由於這接二連三的刺激,我心臟病復發又住進了醫院。 這一系列的“結論”和處理意見,事先我並不知道,這等於說,不容我提任何意見,就定性處理了。按黨章第四條(六)規定“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並將申辯意見連同報告一併上報中央。”既然他們如此踐踏黨紀國法,我當時只在那個“結論”報告上寫了:“這個審查結論很多問題不是實事求是的,我不同意。” 隨之而來是對我生活上相應的制裁:200元生活費﹑限期搬家,否則便停水﹑停電﹑停暖氣。由於無處可搬,只得聽憑制裁。水停了,孩子們爬下水管道又接上;電停了,再自己拉一根線過來。只有暖氣無法解決,冬天到了,西北風呼呼刮着,偌大的房子只有生幾個大爐子取暖。由於室內充滿了一氧化碳,搞得我經常煤氣中毒,實在沒辦法,只好每年冬天到醫院裡去過冬。 上述這些極不正常的作法,都是完全違背黨的《準則》的。 根據後來鄭維山、譚友林時期的蘭州軍區黨委整黨總結說:“上屆黨委(指肖華時期的黨委)常委集體領導發揮得不好,個人說了算和少數人說了算的現象比較突出。有些經過常委討論過的問題,未經複議,就被個人否定了。這樣,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不願意說,有的不敢說。”(上屆黨委)“個別領導幹部,封官許願,任人唯親。”對我的所謂“結論”和處理意見以及一系列人身迫害,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的產物。 這裡還需要說明的一點是,中央、軍委對我先後幾次的“組織處理”,也使我感到不同尋常並深感困惑。 第一次是1982年12月,也就是騙我回蘭州所謂解決問題的時候,當時是總政辦公廳打電話通知的,大意是:中央決定,冼恆漢按地、師級待遇,每月發二百元生活費,移交地方安置。除此以外,“通知”里一字未提我到底犯了那些錯誤,也未提及什麼“代理人”之說。由於我當時重病住院搶救,故這個“通知”並未通知我本人,也算是體現“革命的人道主義精神”吧。一直到1983年10月我出院回到家,軍區才派幾個工作人員將這個打印的總政電話“通知”拿給了我。從此取消了一切原待遇,每月發二百元生活費。 1984年6月,總政又電話通知,說中央指示,改變以前對冼恆漢同志的處理決定,按正軍職待遇離休安置。不久,又電話通知,黨內給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這兩次“通知”也都沒提一句我到底犯了什麼錯誤,以及為什麼改變原先的決定,又依據什麼給我“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 黨章中明確規定,黨組織對一個黨員所犯錯誤的處分決定,必須嚴格按幹部管理權限的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並將“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的說明和申訴”。黨章還特別規定:“對黨的中央委員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予撤消黨的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多數決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追認”。 我是一個老共產黨員,是黨的第九、第十屆中央委員、軍委委員,又是蘭州軍區黨委的委員、常委、第一書記,但對我的處理卻如此草率,只是由總政的三次電話“通知”。一直到現在,我的問題已經拖了十幾年了,始終也沒有見到中央的一個正式的“結論”,更沒有由中央或軍區黨委正式聽取本人的說明和申訴,我百思不得其解,寫了無數的申訴,但都如石沉大海,難道我的疑問和費解還要帶到棺材裡面去嗎? 不理解也得理解:這就是“文革”? 1966年初,我遵照中央軍委的指示,到天水縣農村劉家莊大隊參加社教。我搞社教的那個地方很苦,乾旱﹑缺水,老百姓生產和生活十分困難。養牲口沒有草,燒鍋燒炕沒有柴,我們和土改時一樣,住在農民家裡,吃輪流“派飯”。群眾多數情況下只能吃玉米麵糊糊(當地叫散飯)和窩頭,我們也吃這些。老鄉們沒有水喝,哪裡還談得上洗碗,我每天吃完飯都是和當地老百姓一樣,用舌頭把碗舔乾淨。 老百姓生活苦,又加上文化低,全村幾百口人和牲畜飲用水只靠一個“泉眼”,既不衛生也不方便,我到天水駐軍要了些鋼管,叫人把泉水引到便於群眾接水的地方,又將人、畜用水分開,老鄉們也覺得這樣很好。 由於隴海線穿越我住的村頭,因此我們每天都可以看見來來往往的火車經過。1966年8月間,過往的火車車廂上突然出現了許多大幅標語,記得有“打倒裴孟飛!”“打倒馬繼孔!”,還有什麼“火燒”“油炸”等。由於裴孟飛同志和馬繼孔同志當時都是省委書記,而過去又從未見到過這種鬥爭方式,因此感到十分驚訝。當時我們的消息並不靈通,報紙是一個星期由通信員送來一次,又不能及時看到中央的文件,不曉得發生了什麼事情?後來才知道蘭州鐵路局職工到省委門前靜坐,北京來了紅衛兵,省委癱瘓了…… 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平生第一次遇到了紅衛兵。那天,火車不知出了什麼故障,在離村不遠處緩緩停下。也許是想下車活動活動身體,從車上下來了一群帶着紅袖章的學生娃娃。他們圍坐在一起,象是開個臨時會議。當時正值8月下旬,甘肅已經見涼了,可這些孩子們卻還都穿着短褲短衣,很有紀律的樣子。我已經從文件中和報紙上知道了北京紅衛兵,這趟車恰巧又是從北京過來的,因此心想,這大概就是紅衛兵了? 有些老鄉圍了上去看稀罕,我也快步走了過去。看見他們果真在開會,是在討論去新疆揪斗王恩茂的事情,我當時心裡就想:這些娃娃是不是受了誰的指示? 看見一個年齡稍大些的,象是他們的頭,我把他叫了出來。我對他說:“你們可不能亂來呀,王恩茂可不能打倒,他是好人。”他看我穿着便衣,以為是個農村幹部,覺得解釋多了我也理解不了,便說:“大伯,您不懂,這是文化革命!” 這就是文化革命?我心裡充滿疑惑。 由於要參加中央召開的工作會議,10月初我結束了社教,回到蘭州。 回來以後我才了解到,早在6﹑7月間,所謂的“文化大革命”一開始,由於省委汪鋒﹑裴孟飛﹑馬繼孔支持蘭大學生李貴子,一派群眾組織先是逼死該校校長﹑黨委書記江隆基(這事件當時曾轟動全國)。爾後,在1966年8月1日衝擊鐵路局和一些中學,搞打﹑砸﹑搶,引起鐵路職工不滿,到省委靜坐﹑絕食。為了平息鐵路局事件,當時汪鋒同志就把責任推到裴﹑馬身上,撤了裴孟飛和馬繼孔的職。但憤怒的鐵路職工和學生們仍然不肯罷休,加上北京紅衛兵的串聯鼓動,各大、中學校的學生們把矛頭指向了省委第一書記汪鋒同志。 那時全國已經開始了紅衛兵的大串聯,各地政府機關幾乎都是焦頭爛額,工作陷於癱瘓。當時汪鋒同志被紅衛兵揪住不放,追得無處藏身,還在蘭州軍區大院東頭的六棟房躲過一段。 我回來以後,對地方上由於“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社會秩序混亂﹑工廠停工﹑學校停課﹑領導幹部人人自危的情況感到十分憂慮並很不理解,但毛主席“炮打司令部”的大字報和八次接見紅衛兵的事實,又說明了毛主席是有意識地支持紅衛兵,運用紅衛兵的力量去沖開“阻力”並全面展開“文革”的。作為軍人,服從是天職。雖然弄不懂中央的真正意圖到底是什麼,好在軍隊當時並沒有亂,對於地方上發生的一切我們只是時刻在關注,而並沒有參與和干涉的任務。 1966年10月,中央召開工作會議,統一全黨的思想,要把“文化大革命”堅決推向高潮。 會議期間,葉劍英元帥和當時的總政主任肖華找我和新疆的王恩茂、左齊同志到西山去,向我們打招呼說,賀龍是大土匪,是大軍閥,國民黨曾派人到他那裡策反,很壞等等,叫我回去以後向張達志傳達,叫王、左向郭鵬同志傳達,要我們搞好思想轉彎。我聽後吃了一驚,當即說:“他是土匪軍閥是過去的事嘛,紅軍二、六軍團會合時都知道,他不是把策反的人都槍斃了,現在怎麼又成問題了?前一段他不是陪同毛主席檢閱紅衛兵嘛,到底咋回事嘛?”葉帥和肖華沒有理睬我,只是叫我們轉好思想彎子。我回來後如實向張達志同志作了傳達。 當時,西北的部隊雖已經過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但架子基本還是賀龍部的老底子,軍隊的領導幹部幾乎都是賀龍的老部下,對賀老總的感情是很深的,對於要打倒賀龍這件事,我們的思想無論如何是不通的。和張達志同志統一思想後,我們決定不轉彎子﹑不傳達﹑不理睬。 會後,大約是11月上旬,軍委又把軍隊幹部留下參加座談會。會上,當時的軍委副秘書長、總政主任肖華指示,要在全軍的機關、院校、文藝、體育單位開展“四大”,大鬧三個月,把軍隊的問題好好揭一揭。 對於軍區機關開展“四大”,當時我們思想是不通的,弄不懂為什麼要把軍隊搞亂?但“文化大革命”已是大勢所趨,作為軍人必須服從命令,不理解也得理解。當時林彪為此還有句名言:“理解的執行,暫時不理解的也執行”。因此回來後,仍然召開軍區常委擴大會議,傳達了這兩個會議的精神和肖華的指示,並在軍區機關作了動員。11月14日,軍區機關“四大”就正式開始了。 拉起大喇叭廣播的“常委會” 由於地方上開展“文化大革命”已經幾個月了,因此對於將要開始的軍區機關“四大”也是有些思想準備的。雖然自我感覺比較自信:一﹑歷史清楚;二﹑歷次運動無問題;三﹑工作幾十年從未犯過錯誤。但共產黨人批評與自我批評總還是不能丟掉的,世界觀的改造是不能放鬆的,群眾運動嘛,一定要正確對待。儘管做了這些思想準備,但後來事態的發展還是遠遠超出我的意料之外。 機關“四大”一開始,政治部副主任張XX就帶頭貼出大字報,給軍區部分常委畫了像,定了性。說張達志是“三反分子”;我是“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張達志、李書茂是“反黨聯盟”;張達志、我和高維嵩是“執行劉、鄧資產階級反動路線”。他還聲稱他有“重磅炸彈”,還要陸續不斷地出大字報。這實際上是要把軍區“四大”納入他的這個框框進行。 他的大字報出來後,就得到了機關一部分人的擁護,說張XX同志站出來了。在我們召開常委會時,一部分“群眾”和張XX同志就一起衝進了會議室,要求改組軍區文革的領導,堅決反對由“三反分子”和“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們把持運動的領導權。在此壓力下,我們作了無原則讓步,由張XX接替李虎同志擔任文辦主任,接着王XX又接替高維嵩同志擔任了文革領導小組組長。從此,王、張就掌握了蘭州軍區“文革”的領導權,軍區黨委領導實際陷於半癱瘓狀態。 在王﹑張的一再威逼下,11月25日、26日召開了所謂的軍區常委擴大會議,討論有關“運動”如何深入開展的問題。但會議實際上無法正常召開,因為會議一開始,群眾就闖進了會議室。會議室地方小裝不下多少人,大部分群眾就擠在會議室外面,由於聽不清,有人就拉起了喇叭,外面的人就在喇叭底下聽,群眾稱之為“喇叭會”。 會議名義上由我主持,實際上是王XX、張XX把持了會議。整個會議開成了由他們發問,我們被迫交代問題的鬥爭會。就連散會出場都按他們劃分的左、中、右的順序作了安排。第一個出場的是王XX,接着是張XX、楊嘉瑞、康健民、徐國珍、李書茂、高維嵩,最後是我和張達志。這個拉起大喇叭的“常委擴大會議”,我看也算是蘭州軍區機關“四大”的一大發明創作了! 這個會散了以後,王XX、張XX便多次在常委會上根據所謂“革命群眾”的意見,要求將張達志和我的印章收交文辦管理,並公開宣布要竊聽張達志和我的電話,又宣布要限制我們的兵權,凡是要調動一個班的兵力,都要經過常委一致同意、一致簽名才能生效。同時,又對張達志和我搞單線警衛(即由文辦派人監視),就連徐國珍到北京參加軍委碰頭會議,文辦也派權洪(原任軍區老幹部辦公室主任)跟隨到北京監視,從去到回一直跟着。 對我和張達志則到處是勒令、通知、海報,大會批、小會斗,搞車輪戰,逼着要我交待同賀龍同志的關係問題;批判我的資產階級反動路線。造反派們給我們掛黑牌子、戴高帽子,敲鑼游軍區大院,壓我下跪低頭認罪,搞噴氣式,站在桌子上彎腰,脖子上還掛上一個擴大器等等。 由於沒日沒夜地挨批鬥,吃不成飯也睡不成覺,有一次我實在是支持不住了,不知不覺中竟一頭栽下台子來,當時就暈了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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