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五”到“十五”:日元貸款在中國的二十九年zt |
| 送交者: Ph7 2008年02月04日08:00:4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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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到“十五”:日元貸款在中國的二十九年
2007年12月21日,中國財政部副部長李勇與日本國際協力銀行總裁田波耕治簽署了2007年度日元貸款協議。貸款金額為463.02億日元,用於中國中西部地區甘肅、新疆、河南、湖南、安徽和青海的6個省的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建設。 這是日本政府29年來向中國提供的最後一批日元貸款。此前的11月8日,日本外相高川正彥就已明確表示,在2007年給予中國最後一筆低息貸款後,日本政府將按2005年3月早已宣布的決定,於2008年起全面停止所有對華貸款。 此前的2007年12月1日,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借中日經濟高層對話首次舉行的機會在賀信中說:“日本政府提供的開發援助(ODA)資金,為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發揮了積極作用,對此中方給予高度評價。”這段話語可以看作是中國方面對29年來的日元貸款的總括性評價。此刻,在紀念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時,回溯日元貸款的在華變遷與作用,也應該是恰逢其時的。 29年的日元貸款 與中國區域發展戰略保持一致 1978年以來,流入中國的外資有對外借款和外商投資兩種。對外借款包括援助性借款和商業性借款,前者又分為外國政府貸款(雙邊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多邊貸款)。1980—2000年,在向中國提供的雙邊貸款中,日本列第一位,占40%以上。 日元貸款的主要特點是:年利率低,通常只有1%—3%;償還期長,通常25—30年,還包含有7—10年寬限期;而且,從第三批對華日元貸款開始,實現了完全的“非束縛化”,中國可以通過公開招標自主選擇提供物資和服務的國家與企業。上述三點原因是近30年來中國眾多重大建設項目申請日元貸款的主要原因。 1979—2005年,中國共獲得3.13萬億日元貸款(承諾金額),用於232個項目的建設。日本學者的研究表明,日元貸款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是顯著的,它推動實現了0.12%的GDP增長、0.14%的出口、0.05%的進口和1.39億美元的貿易順差。 日元貸款的主要執行部門是日本國際協力銀行。從第一批貸款開始,日元貸款一直實行的是“多年度一攬子決定方式”(5—6年);但第四批日元貸款開始決定的只是前三年的日元貸款,後兩年的貸款要等到三年期滿後再決定。到2001年,又變為每年度制定貸款規模。 1979—2004年,日元貸款主要流向如下領域:交通(40.6%),電力和天然氣(20.1%),供水、排污和教育(17.5%),農林漁(6.4%),通訊(4.6%),日用品補貼(4.3%),採礦和製造(3.3%),水利(3.2%)。最初的日元貸款多用於鐵路、港口、水電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隨後逐步擴展到通訊、民航、農業和環保。日元貸款不僅有部門流向的演變,也有地區分布的差異。這與中國的區域發展戰略有關。 中國是世界上自然地理條件、人口分布差距最大的國家之一,也是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差距最大的國家之一,這突出表現在東、中、西三大地帶的經濟發展差距上。這種差距既有自然地理的不可控原因,又受到人為政策效果的影響。中國區域發展戰略的演變可分為三個階段:1949—1978年,沿海和內地均衡發展戰略;1979—1994年,沿海和內地非均衡發展戰略;1995年以後,開始實施東、中、西部協調發展戰略。 “五年計劃”是反映中國區域發展戰略的最佳看板,而作為政府援助和中日友好的象徵,日元貸款或多或少地與中國的區域發展戰略保持了一致。1981—2005年的5個“五年計劃”期間的事實,提供了絕好的例證: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前的日元貸款,優先投資東部沿海的基礎設施;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重心轉向中西部地區的發展。 “六五”到“七五” 內地支援沿海,能源交通優先 1950—1970年代,中國的區域發展戰略就是:集中資源,重點投資和開發內地。1953—1978年,55%的基礎設施投資流向了內地,36%流向沿海,另有9%不分地區。1972年,內地在整個國家基礎設施投資中的比重甚至達到69%。從“六五”計劃開始,中國區域政策的重心開始向東部沿海地區傾斜,對外開放地區從5個經濟特區擴展到14個沿海開放城市,再形成沿海經濟開放帶,到了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又形成了以浦東為龍頭的長江開放帶。與此相對應的是,“六五”期間,東部地區的投資超過了中、西部之和。“七五”期間,這一差距進一步擴大。 自80年代末開始,東部沿海地區快速進入以鋼鐵、化工等基礎工業為先導的發展階段。而在被統計的20種主要礦產資源中,東部沿海地區多數都沒有比較優勢。能源和交通成為制約東部沿海經濟發展的突出瓶頸。能源需求的60%來自煤,產地集中在山西、陝西、內蒙古等北方內地,大量的需求卻來自東南沿海。由於沒有足夠的資金建設交通基礎設施,煤的外運很棘手。 “六五”計劃反映了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以緩解東部沿海地區能源、交通緊張狀況的急切心情,要求內地支援沿海:“提高晉煤外運和出關鐵路的運輸能力……加強西南煤炭、磷礦的外運能力……建成、改建一批覆線工程和電氣化工程,以緩和東南沿海地區的運輸緊張狀況……在大連、秦皇島、天津、青島、石臼所、連雲港、上海、黃埔、湛江等15個港口,建設132個深水泊位……內陸地區加快能源、交通和原材料工業建設,支援沿海地區經濟的發展。” 與“六五”計劃相對應的第一批3309億日元貸款(1979—1984),主要用於建設和改造鐵路、港口,如:北京—秦皇島、兗州—石臼所(山東)、鄭州—寶雞(電氣化)、廣州—衡陽(大瑤山隧道)的鐵路和秦皇島、青島、石臼所、連雲港的港口等。這些項目極大地增強了沿海港口的煤炭轉運能力。此外,還投資了東部的通訊基礎設施,即天津—上海—廣州電話網。五強溪水電站(湖南)和天生橋水電站(廣西),是僅有的兩個分布於中西部地區的項目,為的是向東部沿海輸送電力。 “七五”計劃仍然強調基礎設施的重要性,雖然開始意識到東、中、西部的協調,但重心仍然是東部沿海的基礎設施建設:“配合上海寶山鋼鐵總廠二期工程的建設,生產重大成套冶金設備……在建設沿海開放城市機場的同時,新建和擴建一批機場……加速東部沿海地帶的發展,同時把能源、原材料建設的重點放到中部,並積極做好進一步開發西部地帶的準備……積極扶持地方採礦業發展。加強由西向東的運輸通道建設……” 與“七五”計劃相對應的第二批5400億日元貸款(1985—1989),不僅投資於經濟建設,也開始關注社會民生,比如城市供水、供氣和排污設施建設。除第一批日元貸款資助的鐵路、港口、電站繼續擴建或改造外,又新增了一些重點項目,如:大同—秦皇島的鐵路,北京地鐵,北京、天津、合肥、鞍山的供水與排污,觀音閣多功能水庫(遼寧)。投資中、西部地區的有:武漢長江二橋,黃石長江二橋,雲南、內蒙古、渭河(陝西)的化學肥料廠。中、西部地區作為內陸交通樞紐和能源、原材料基地開始受到關注。 過渡階段的“八五” 沿海仍是重心,內地建設跟進 “八五”計劃成為過渡時期。沿海地區在繼續發揮其增長優勢的同時,國家加快了中、西部地區的開發、開放。1992年春,鄧小平到廣東和上海考察,發表了著名的“南巡講話”。以上海浦東新區為龍頭的長江經濟帶成為新一輪政策重點支持的地區。一批邊疆城市和內陸所有的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也對外開放。 “八五計劃”的重心仍然是沿海地區,服務於此的基礎設施和能源問題是重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使沿海地區的鐵道、公路、港口、航運、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的緊張狀況有比較明顯的改善……”但沿海和內地的協調發展,尤其是對於中、西部地區的扶持政策也被提上日程:“促進沿海與內地在商品、資金、技術和人才等方面的交流……繼續貫徹執行扶持民族地區、貧困地區、老根據地和邊疆地區發展的各項現行政策……國家要繼續對這些地區給予財力、物力和技術力量上的支持,並將安排一批礦山、水利、交通和工業項目,以帶動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 第三批8100億日元貸款(1990—1995)緊扣“八五計劃”,重點投資交通、電力、通訊和農業,中、西部地區的項目占了一半:上海寶鋼,深圳、海口和大連的港口,海南、青島的公路,神木(陝西)—朔縣(山西)、衡水(河北)—商丘(河南)、寶雞—中衛(寧夏)、南寧—昆明、漳州—泉州(福建)、西安—安康的鐵路,武漢天河機場,銅陵長江大橋、重慶長江二橋、齊齊哈爾嫩江大橋,十三陵(北京)、鄂州(湖北)、九江、三河(河北)、河津(山西)的電站,北京、瀋陽、天津、上海、黑龍江、江蘇、吉林、浙江、福建、廣東、陝西的電話網,廈門、重慶、昆明、西安的供水,九江、鹿寨(廣西)、瓮福(貴州)的化學肥料廠,江蘇蘇北通榆河灌溉…… “九五”到“十五” 向中西部轉移,扶持教育環保 “八五”末期以來,國家對沿海地區的投資份額已明顯減少。不論是決策層、學術界還是民間,都呼籲開發中、西部地區,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使東、中、西部協同聯動,相互促進。” “九五”和“十五”計劃期間,相繼出台了“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中部崛起”等區域發展戰略。由此,從根本上扭轉了“七五”計劃以來東、中、西梯度次序推進的思想。“十五”期間,外資出現了“北上西進”的趨勢,即:由珠江三角洲向長江三角洲和環渤海地區轉移,由東部向中、西部尤其是中部地區轉移。 政策支持自然是最重要的:“加強中、西部地區資源勘查,優先安排資源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逐步增加財政支持和建設投資……東北等老工業基地要加快改造和調整的步伐,充分發揮它的作用,國家給予必要的支持。”“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60%以上要用於中、西部地區。”在基礎設施之外,教育和環保成為政策支持的新重點。這兩個領域也是發展中、西部地區的着力點:“退耕還林還草,推進防沙治沙和草原保護……鞏固‘三河’、‘三湖’水污染治理成果,啟動長江上游、三峽庫區、黃河中游和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工程……” 由於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衍生的水和空氣污染以及收入差距問題,緊扣“九五計劃”的第四批日元貸款(1996— 2000),不再僅僅投資於沿海地區的經濟建設,環境保護和內地的發展以及扶貧也受到了同等重視。例如,增加了對工業污染防治的投資,37%的項目(70個)和13.2%的金額用於此。污水處理項目有32個,占項目數的16.9%和總金額的11.4%。對垃圾處理和環境監測項目的支持也由此開始。據統計,日元貸款占到了“九五”環保計劃投資總額的7.3% ,而且這一期間中、西部地區占的項目數和金額比重過半,分別達到了57.1%和67.8%。 “十五”期間的日元貸款(2001—2005),36個項目中有32個分布在中、西部地區,而且污水處理項目比“九五”期間在數量和金額上分別增加了34.1%和33.5%,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數量和金額增加了8.5%和20.9%,實施地區增加了寧夏、甘肅、河南、江西;工業污染防治項目增加了山西太原。這一階段日元貸款明顯向中,西部地區傾斜,90%以上的項目和金額流向中,西部,這與中國政府的西部大開發戰略是緊密配合的。 結 語 1981—2005年,中國經歷了從“六五”到“十五”共5個“五年計劃”,區域發展戰略從優先發展沿海地區、內地支援沿海,到沿海優先地位不變、開始扶持內地,再到“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和“中部崛起”的東、中、西部協調發展。區域發展戰略的演變意味着資金流向和政策支持的跟進。 25年間,前四批日元貸款大體上與“六五”到“九五”計劃的區域發展戰略導向相吻合。2001年起,日元貸款開始每年一審,但是,2001—2005年的日元貸款的區域和部門分布仍然與此時的“十五”計劃保持了一致。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從“六五”到“十五”,日元貸款與中國的區域發展戰略基本一致。而且,在中國的區域發展過程中,日元貸款作為中國政府可以獲得的主要外國政府貸款,實實在在地推動了區域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無論是能源、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抑或教育、環保、扶貧和公共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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