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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黃帝四經》研究的幾個重要問題
送交者: 東郭 2008年02月19日08:50:13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黃帝四經》研究的幾個重要問題
孫景壇

摘要: 《黃帝四經》是研究西漢初期“黃老之治”的重要文獻,但不能僅用《黃帝四經》來說明西漢初期的黃學,還應從《史記》等文獻中來勾沉黃學,明確漢初的黃學還包括“陰陽”、“五德終始”、“五德相勝”、“五色帝”、“正律歷”等學說,及有關黃帝的偶像崇拜。漢初“黃老之治”的奠基人雖是師承蓋公的曹參,但始作俑者是劉邦,劉邦是西漢中央最早接受並倡導黃學的人,曹參是受劉邦的影響才學黃老的。先秦無“黃老”一詞,先秦的“黃老”與漢初的“黃老”內涵有別,只是指一般黃學。司馬遷雖說過申子、慎到曾學“黃老”, “河上丈人”在戰國中期傳過“黃老”,但申子、慎到所學的“黃老”與“河上丈人”所傳的“黃老”,不能認定就是《黃帝四經》。《十六經》中的“黔首”一詞不產生於春秋末期,而是戰國後期,該文兩用“黔首”說明其產生年代在秦統一後。《黃帝四經》非一人所撰,也非一時所撰,撰寫者與編者不是同一個人。《黃帝四經》的成書年代當在漢初,編者可能是蓋公。認為《黃帝四經》的學術性質為道家,是因襲了司馬談《論六家要旨》中關於百家劃分問題的錯誤。道家的政治思想是“德”,準確的內涵應是“德道家”, 《黃帝四經》的政治思想不是“德”,而是“法”,所以它應屬法家。

關鍵詞:黃學;黃老;五德相勝;五色帝;律歷;黔首;德道

1973 年, 長沙馬王堆出土了四篇古佚書《經法》、《十六經》、《稱》和《道原》,引起了學術界的極大興趣。唐蘭先生最先斷定它為西漢初期“黃老之治”的《黃帝四經》,後經李學勤、餘光明等先生研究考證,此說得到了學術界的普遍認同。自此,學術界從這一角度,對《黃帝四經》及西漢初期的“黃老之治”進行了廣泛研究,並取得了許多可喜的成果,但有些重要問題仍需深入探索。本文就想對此談點淺見,不當之處,敬請批評。

一、 能只用《黃帝四經》說明西漢初期的黃學嗎?

當前,學術界普遍只用《黃帝四經》來說明漢初的黃學。理由是:“《漢書·藝文志》裡托為黃帝的書有21 家,除《黃帝內經》外,都已亡佚。”〔1〕筆者認為,《黃帝四經》確為黃學的根本經典,先秦至漢初黃學除新發現的《黃帝四經》外,的確只有《黃帝內經》保存下來,但散見於《史記》、《漢書》、《呂氏春秋》、《淮南子》等文獻中的黃學也不少,要想研究黃學,必須對此進行勾沉。否則,只以《黃帝四經》為根據,就會有很大的片面性。

據《史記·孟子荀卿列傳》載:“騶衍睹有國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於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聖之篇十餘萬言。其語閎大不經,必先驗小物,推而大之,至於無垠。先序今以上至黃帝,學者所共術,大並世盛衰,因載其禨(礻幾)祥度制,推而遠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稱引天地剖判以來,五德轉移,治各有宜,而符應若茲。……其術皆此類也。”鄒衍是戰國中期稷下學派的一個重要代表,他的學說偽托黃帝,說明鄒學即戰國中期的黃學。但這裡的鄒學顯然為漢人所偽托,因為司馬遷說其“先序今以上至黃帝”, “今以上”是指漢武帝。不過,其主要理論“陰陽”、“五德終始”說確屬黃學思想。

鄒衍的“五德終始”說,具體來講,又叫“五德相勝”說。對此, 《呂氏春秋·應同》記載較詳:“凡帝王(者) 將興也,天必先見祥乎下民。黃帝之時,天先見大蟲寅大螻,黃帝曰‘土氣勝’,土氣勝,故其色尚黃,其事則土。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禹曰‘木氣勝’,木氣勝,故其色尚青,其事則木。及湯之時,天先見金刃生於水,湯曰‘金氣勝’,金氣勝,故其色尚白,其事則金。及文王之時,天先見火,赤烏銜丹書集於周社,文王曰‘火氣勝’,火氣勝,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代火者必將水,天且先見水氣勝,水氣勝,故其色尚黑,其事則水。……黃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元同氣。’”

與鄒衍的“五德終始”說相併,還有一種“五色帝”說,即——白帝、赤帝、黑帝、黃帝等傳說。1972年山東銀雀山漢墓出土的《孫子兵法·黃帝伐赤帝》對此有所談及:“孫子曰:‘[ 黃帝南伐赤帝至於□□( 這裡的“ □”均為原簡缺字, 下同。——引者) ] ,戰於反山之原,右陰,順術,背沖,大滅有之。[ □年]休民, □,赦罪。東伐□帝,至於襄平,戰於平□,右陰,順術,背沖,大滅有之。[ □年]休民, □,赦罪。北伐黑帝,至於武隧,[戰於□□,右陰,順術,背沖,大滅有之。□年休民, □,赦罪。]西伐白帝,至於武剛,戰於[ □□,右陰,順術,背沖,大滅有]之。’”這裡的“五色帝”說也屬黃學思想。漢武帝封禪時,曾在“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黃帝並赤帝所,有司侍祠焉。”〔2〕

又, 《淮南子·覽冥訓》載:“昔者黃帝治天下,而力牧、太山稽輔之,以治日月之行律,治陰陽之氣,節四時之度,正律歷之數,別男女,異雌雄,明上下,等貴賤,使強不掩弱,眾不暴寡,人民保命而不夭,歲時孰而不凶,百官正而無私,上下調而無尤,法令明而不暗,輔佐公而不阿,田者不侵畔,漁者不爭隈。道不拾遺,市不豫賈,城郭不關,邑無盜賊,鄙旅之人相讓以財,狗彘吐菽粟於路,而無仇爭之心。於是日月精明,星辰不失其行,風雨時節,五穀登孰,虎狼不妄噬,鷙鳥不塾搏,鳳皇翔於庭,麒麟遊於郊,青龍進駕,飛黃伏皂,諸北、儋耳之國,莫不獻其貢職。”這是關於黃帝用“正律歷”以治民的傳說。關於“正律歷”說,漢初統治者也一直在實行, 《史記·張丞相列傳》載,文帝時張蒼以明此被升為丞相:“張蒼為計相時,緒正律歷。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時本以十月為歲首,弗革。推五德之運,以為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至於為丞相,卒就之。”

此外,《漢書·郊祀志》還載:武帝“封禪”時,一些學者認為,古者“封禪七十二王,唯黃帝得上泰山封”;“漢帝亦當上封(禪),[上]封(禪) 則能仙登天矣。黃帝萬諸侯,而神靈之封君七千”;“中國華山、首山、太室山、泰山、東萊山,此五山黃帝之所常游,與神會。黃帝且戰且學仙,患百姓非其道,乃斷斬非鬼神者。百餘歲然後得與神通。黃帝郊雍上帝,宿三月。鬼臾區號大鴻,死葬雍,故鴻冢是也。其後黃帝接萬靈明庭。”這是漢初與黃帝有關的“封禪”和對黃帝的偶像崇拜。

由此可見,先秦至漢初的黃學,除《黃帝四經》外,至少還應包括“陰陽”、“五德終始”、“五德相勝”、“五色帝”、“正律歷”、“封禪”說,和對黃帝其人的信仰等。

二、西漢初期的“黃老之治”始於曹參倡導《黃帝四經》嗎?

學術界還普遍認為,西漢初期的“黃老之治”始於曹參倡導《黃帝四經》。因為《隋書·經籍志》認為:“漢時,曹參始薦蓋公能言黃老,文帝宗之。自是相傳,道學眾矣”;“其《黃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對此,《史記·曹相國世家》載:“參之相齊,齊七十城。天下初定,悼惠王富於春秋,參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如齊故(俗)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惠帝二年,蕭何卒。參聞之,告舍人趣治行,‘吾將入相’。居無何,使者果召參”;“參代何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顢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一。’”《漢書》的記載與史記同。

筆者認為,西漢初期的“黃老之治”確從曹參倡導《黃帝四經》開始盛行,曹參所倡導的黃學也確如學術界所言是《黃帝四經》,但其源頭不在曹參。首先,曹參不是西漢初期朝廷中最早接受黃學的人。《史記·高祖本紀》載:劉邦當年斬白蛇後, “有一老嫗夜哭。人問何哭,嫗曰:‘人殺吾子,故哭之。’人曰:‘嫗子何為見殺?’嫗曰:‘吾,白帝子也,化為蛇,當道,今為赤帝子斬之,故哭’”;“後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獨喜,自負。”這說明劉邦此時已懂得黃學的“五德終始”、“五德相勝”和“五色帝”說。又,《史記·陳丞相世家》載:“陳丞相平者……少時家貧,好讀書。”讀什麼書呢?“本好黃帝、老子之術。”應當指出,陳平這裡所學的不會是《黃帝四經》,極有可能也是先秦類似“五德終始”、“五德相勝”和“五色帝”說等一般意義的黃學。可見,在西漢初期的朝廷中,最早接受黃學思想的應是劉邦和陳平。

其次,以黃學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是西漢政權的初始國策。《史記·高祖本紀》又載:劉邦在起義後,攻占沛縣,被立為沛公時,就“祠黃帝,祭蚩尤於沛庭,而釁鼓旗,幟皆赤。”就是把旗鼓都染成了紅色。為什麼這樣做呢?“由所殺蛇白帝子,殺者赤帝子,故上赤。”就用偽托黃帝的“五德終始”、“五色帝”說和對黃帝的偶像崇拜等來思考和制定治國方略。

過去,學術界和史學界一直認為劉邦不學無術,甚至對他對儒家的貶斥進行嘲諷。事實上,劉邦其人是有思想的,也是有信仰的,他一直在用黃學貶斥儒家,當時的儒家思想對他統一中國的確無用。實踐證明,只有黃學中的“五色帝”和“五德終始”說等才幫他奪取了政權,並成功地鞏固了政權。

再次,曹參研習“黃老”是上行下效的結果。曹參出身於“獄掾”,從劉邦攻下沛縣起即投其麾下,他參與了劉邦在沛庭的“祠黃帝”,也深知劉邦崇信偽托黃帝的“五德始終”說,以及劉邦稱帝后以“五德始終”為藍本的政改,還應知道劉邦死前曾明確囑咐呂后:蕭相國百年後,讓他繼相。正因為如此,曹參覺得自已要堪大任,必須加強治國理論的學習,學什麼呢? 當時就是學黃老。所以,當他相齊時,對諸儒所言不置可否,獨拜蓋公學黃老,可見其用心良苦。就是說,曹參學黃老,不是他自已的獨創,而是按漢初的國策行事,上行下效而已。曹參為人雖聰明能幹,但忠厚老實,治國無獨創思想,是個守成人物,劉邦正是看中了這一點,才讓他接蕭何為相的。當然,曹參對漢初“黃老之治”的貢獻是十分卓著的,他既樹立了個“無為而治”的榜樣,又從蓋公那裡挖掘出了黃學中的更深層次的政治學說;同時,也為後來的“文景之治”奠定了理論基礎。

由此可見,西漢初期的“黃老之治”實肇始於劉邦,他的“祠黃帝”和對“五色帝”、“五德終始”、“五德相勝”、“正律歷”等說的採用與宣傳,才是其真正的始俑。

三、《黃帝四經》成書於戰國中期嗎?

關於《黃帝四經》的成書年代,學術界目前雖有三說,戰國中期、戰國末期、西漢初年或秦漢之際,但以第一說的影響最大。該說最先由唐蘭先生提出,後經餘光明等先生考證,目前被學術界普遍所接受。〔3〕不過,對此筆者不敢苟同。

首先,它是對司馬遷《史記》的附會。余先生最有力的證據是,司馬遷在《史記》之《孟子荀卿列傳》中說,申子、慎到等“皆學黃老道德之術”;在《樂毅列傳》中說,“樂臣公善修黃帝、老子之言,顯聞於齊,稱賢師”;“樂臣公學黃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瑕公,樂瑕公教樂臣公,樂臣公教蓋公。蓋公教於齊高密、膠西,為曹相國師。”這裡,申子、慎到均為戰國中期人,而“河上丈人”的生活年代在公元前4 世紀左右。〔4〕筆者認為,司馬遷那裡的“黃老”,用在漢初與用在先秦內涵是不同的。“黃老”一詞,先秦沒有,只有在漢初才出現,漢初的“黃老”特指《黃帝四經》。在先秦,司馬遷凡用“黃老”或“黃帝”言的地方,只是寬泛意義上的黃學,並不仍專指《黃帝四經》。從上文我們已看到,這種寬泛意義上的黃學,漢初亦存在。因此,即使戰國中期的申子、慎到真的學過“黃老”,“河上丈人”真的傳過“黃老”,也不能證明他們所學、所傳的“黃老”就是《黃帝四經》,更不能用他們所學、所傳的“黃老”來反證《黃帝四經》產生於戰國中期。

其次,它對“黔首”的考證不確。《黃帝四經·十六經》兩現“黔首”一詞,有人認為,該詞晚出。理由是,公元前221 年秦統一中國後,李斯奏請“更民名曰黔首”〔5〕,並由此說明《黃帝四經》晚出。余先生則以《禮記·祭義》、《內經》、《戰國策·魏策二》、李斯《諫逐客書》等文獻為據,認為該詞“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時已經有了”〔6〕。誠然,認為“黔首”出自公元前221年李斯的“奏請”,的確不妥。因為李斯的“奏請”是在秦統一六國後,他的“奏請”不是用不用“黔首”名民,而是將不將“黔首”一詞向全中國推廣,即向六國推廣的問題。李斯的奏請只能表示,在此之前,秦人已用“黔首”了,李斯的《諫逐客書》即是證據。李斯雖是楚人,但他的《諫逐客書》是在秦寫的,是寫給秦王看的,所以裡面出現了“黔首”。原東方六國基本不以“黔首”名民,若均以“黔首”名民,用不着李斯再奏請將該詞向全中國推廣了。但“黔首”一詞也不會“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時已經有了”,如果真的“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時已經有了”,那麼,該詞就應屬東方文化;若該詞屬東方文化,便與公元前221 年李斯的奏請“更名曰黔首”有悖。同時,該詞亦應見於其它春秋末期和戰國初期的東方文獻,而不應僅見於《祭義》。事實上, 《祭義》的成書時間很值得研究。《祭義》出於《禮記》, 《禮記》的成書很遲,大約在西漢中期戴德首次將一些有關“禮論”類的文章編輯成了一書,即《大戴禮》,後其弟戴勝又刪《大戴禮》編成《小戴禮》,即《禮記》。《禮記》中的文章,上起先秦下至西漢中期,具體年代大都說不清,需要認真考證。余先生沒有研究《祭義》的成文,即認為它是春秋末世孔子時代的作品,這是不妥的。筆者認為, 《祭義》中心談“孝”,意在闡發《孝經》, 《孝經》是漢代治國理論中的儒家經典之一,又號稱“以孝治天下”,所以, 《祭義》雖文字刻意求古,但其屬漢代“孝治”類的作品無疑。因此,用《祭義》不能證明“黔首”一詞“在春秋末世孔子之時已經有了”。還有一點,就是“黔首”一詞產生的理論根據,乃鄒衍的“五德相勝”說,該說認為,周為“火德”。繼周者應是“水德”,水德“尚黑”,這樣才用“黔首”名民。前面講過,鄒衍是稷下學派的人物,他的“五德相勝”說出自戰國中期,而以它的“五德相勝”為理論基礎的“黔首”,怎麼會在春秋末期就出現了呢?《戰國策·魏策二》中的“黔首”是現存文獻中記載最早的“黔首”,它出現在公元前319年。〔7〕魏國此時為什麼會出現“黔首”一詞呢? 一方面,可能是受秦文化的影響。戰國後期說客橫行,說客周遊列國之間,對各國文化都較了解,將秦國的方言“黔首”引入魏國是可能的。魏國使用“黔首”的魏惠公與犀首的關係非常好,犀首就是一個有名的說客,而勸魏惠公向魏太子進“扶社稷安黔也”之言的恰是犀首;另一方面, 《戰國策》本身非史書,乃戰國說客根據自已的遊說需要和實際而準備的“談話要點”,說客在準備“談話要點”時,對其中的內容都做過再加工,從而打上時代和談話者狀況的烙印。因此, 《魏策二》中的“黔首”是不是說客在後來談到此問題時習慣地將“百姓”換成了“黔首”,也未可知。

不過,該“黔首”幫不了余先生的忙,因為它產生於戰國後期與中期之交的時期,不能證明“黔首”在戰國中期以前就有了。至於《黃帝內經》中的“黔首”,其產生時代也不早於戰國中期以前,因為《內經》本為醫書,以黃帝命名,說明黃帝學已經泛濫成災,黃學泛濫成災,至少是戰國後期以後的事。“黔首”一詞究竟是什麼時候產生的呢? 筆者認為,既然“黔首”產生於秦,“黔首”的理論基礎是“五德相勝”,“五德相勝”產生於戰國中期,當時社會的信息傳播不快,“五德相勝”得由東方傳到秦,被秦人理解和消化再產生“黔首”,最快也要在戰國中期與戰國後期之交,沒有這一過程,恐怕不行。《黃帝四經·十六經》裡有“黔首”,只能表明它晚出。特別是《十六經》兩現“黔首”——不是偶然使用,而是較為正式的使用,說明它極有可能出現在秦統一即李斯奏請“更民名曰黔首”以後。由此,認為《黃帝四經》產生於戰國中期根據不足。

再次,它對《黃帝四經》的邏輯體系的成因缺乏正確認識。余先生認為:“古佚書四篇前後相貫,渾然一體”;“《經法》是全書的總綱,其他三篇都是闡發其主旨和論證其理論基礎的。”〔8〕應當說,余先生對《黃帝四經》的邏輯體系的論斷是正確的。但這一邏輯體系與它的成書有什麼關係? 筆者認為,它說明該書應出於一人之手,即為一人所編撰。如果不出自一人之手,即該書各篇的作者與全書的編者不是一人,又有兩種情況:一是全書與各篇是同時完成的;另一是全書與各篇不是同時完成的,即先有四篇獨立的文章,後由人按一定理論規則將其合編成書。《黃帝四經》究竟屬哪種情況,是出自一人之手嗎?余先生沒敢說。不過,任何一個讀過《黃帝四經》的人,都能肯定它非出自一人之手。因為四篇作品風格不一,寫作水平參差不齊,如《經法》、《道原》通篇較精煉,而《十六經》、《稱》文字低劣,結構鬆散,雜抄前人的東西較多,說它出自一人之手太牽強。若不出自一人之手,它又是怎樣成書的呢? 余先生認為屬第一種情況,即全書與各篇是同時完成的,都在戰國中期。按余先生的說法,我們只能設想:當時與我們今天協作出書一樣,先有個主編,設計好了全書的內容,再分派給其他人分別執筆。然而,這是絕不可能的。當時只有官學能做到這一點,如呂不韋主編《呂氏春秋》,周厲王主持撰寫《周官》,私學不會這樣做,也做不到。〔9〕《黃帝四經》屬私學,怎麼可能是由一個主編主持完成的呢? 筆者認為,《黃帝四經》的成書應屬第二種情況,即先有四篇獨立的作品,這些作品既非成於一時,也非成於一地,最後由一有識之士,根據當時的社會需要而編輯成書的。在《黃帝四經》中,《經法》、《道原》可能成書較早,在戰國中期以後,而《十六經》、《稱》較遲,大約在秦漢之間;至於這些作品產生於哪一國,則已難考證。該書的編定時間,可能在漢初,即劉邦稱帝和惠帝登極前,為了迎合劉邦崇信黃帝的需要才出籠的,而其編者可能就是教曹參學“黃老”的蓋公。而且,司馬遷在《史記·樂毅列傳》中所講的《黃帝四經》的傳承關係,可能為蓋公所偽托,目的是為了增加該書的價值和可信度。“河上丈人”即使傳過黃學,但只可能是先秦一般意義上的黃學,或《黃帝四經》中的某篇,不會是整本《黃帝四經》。在中國古代,偽托前人來表達自己的思想,不始於蓋公,先秦就已有之,黃學本身就是偽托黃帝的產物,蓋公再偽托一下他人又有何妨?

四、《黃帝四經》的學術性質屬道家嗎?

學術界的主導觀點認為, 《黃帝四經》的學術性質屬道家。如有人說:道家經典“除《老子》、《莊子》之外,還有……《經法》、《道原》、《稱》、《十六(大) 經》等。”〔10〕即把它作為道家的一個思想分支。對此,筆者亦不敢苟同。

事實上,在西漢初期司馬遷的父親司馬談那裡,就已將其確定為道家。如他在《論六家要旨》中說:“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餘光明先生認為,司馬談這裡講的道家,不是指老子道家,而是“黃老”道家,具體指的就是《黃帝四經》。〔11〕這一看法是對的。但司馬談的劃分有個問題,就是只從哲學上來定義道家,如他認為:“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現在,學術界對道家的典型說法也是:“以道為世界的最後本原,故稱之為道家。”〔12〕可是,在先秦,認為“道是世界本原”的學派不僅是道家,幾乎所有學派的最高哲學範疇都是道,如韓非在《解老》中說:“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也”,即明確地指出“道是世界的本原”。為什麼韓非被歸入了法家,而老子卻是道家呢? 這一定義本身不能說明。

關於道家,司馬談在《論六家要旨》中還有一種說法,就是“道德家”,如何理解“道德家”,他沒往下講。對此,今人蔣伯潛先生說:“道家者,道德家之省稱也。故《漢志》曰‘道家’,司馬談則謂之‘道德家’。道德與陰陽、縱橫,皆以二字為家名者也。此派學者所以名曰‘道德家者’,以道德二字為此派學說之根本觀念也。”〔13〕蔣先生的這一說法雖未被學術界重視,但是很有道理。就是說,在道家的定義中,應包括“德”。筆者認為,道家更準確的定義應是“德道家”。因為韓非的《解老》、《喻老》,1973 年長沙馬王堆出土的《老子》甲、乙本,均告訴我們:老子是《德經》在前, 《道經》在後,老子最重視的學術範疇不是道而是德。德是老子的政治思想,政治是統帥,是靈魂,道家應是“德道家”之省稱。必須明確,在道家的定義中要加入德,不加入德,不符合《老子》本意,也不能把道家與其他學派相區別。如果把道家定義為“德道家”或“道德家”,並以此審視《黃帝四經》,那麼《黃帝四經》則不能為道家,因為它只具備一個條件——“道”,不具備第二個條件“德”。

《黃帝四經》的學術性質究竟是什麼呢? 筆者認為應是法家。既然《黃帝四經》就是漢初的“黃老”,關於“黃老”的主導思想,學術界普遍認為是“道法”。如鍾肇鳴先生說:“黃老之學的特點是道法結合,提出‘道生法’的觀點”;“在以道法為主的同時,又兼采陰陽家、儒家、墨家、名家的思想。”〔14〕這裡“道”是哲學思想,“法”是治國思想, “法”才是“黃老”思想的本質。而且,《黃帝四經》與《韓非子》的學術思想相通。司馬遷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認為,韓非的學說“其歸本於黃老”。這裡有個問題,是韓非的“刑名法術”——司馬遷在《史記》中對法家的總稱,“歸本於黃老”呢,還是他的“道”哲學“歸本於黃老”? 回答應當是“刑名法術”之學。因為韓非在《解老》、《喻老》中已講清,他的“道”哲學來自《老子》。我們知道,只有《黃帝四經》中有“刑名法術”, 《老子》中沒有,韓非的“刑名法術”不出自“黃老”出自什麼?《韓非子》的思想總的來說是“刑名法術”加“道”哲學,“黃老”亦是“刑名法術”加“道”哲學,為什麼《韓非子》是法家,而“黃老”卻會成道家呢? 這不符合邏輯。對此,唐蘭先生早就根據自己的研究辯駁過:“司馬遷用‘黃老’這個合稱,跟‘老子’是有區別的,凡稱‘本黃’或‘學黃老’的都是法家。”就是說,唐先生早就看出了“黃老”與法家的共同點——“刑名法術”加“道”哲學。他還結論說:“古佚書四篇是法家重要著作”;“《黃帝四經》漢代人雖稱為道家, 實際上是法家。”〔15〕唐先生這一看法很有道理。

注:

〔1〕〔10〕〔12〕〔14〕《中國哲學史通覽》,東方出版中心,1994 年1 月第1 版,1998 年第三次印刷,第129 頁、第84 頁、第84 頁、第129 頁。

〔2〕《漢書》:《郊祀志》。

〔3〕〔4〕〔6〕〔8〕、〔11〕餘光明:《黃帝四經今譯今注》,嶽麓書社,1993 年3 月第1 版, 《前言》、《〈論六家要旨〉所述“道論”源於“黃學”》。

〔5〕《史記》:《秦始皇本紀》。

〔7〕孟慶祥:《戰國策譯註》,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6 年8 月第1 版,第555 頁。

〔9〕拙作:《〈周禮〉的作者、寫作年代及歷史意義新探》,載《南京社會科學》,1997 年第10 期。

〔13〕蔣伯潛:《諸子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 年2 月第1 版,第14 頁。

〔15〕《經法》:文物出版社,1976 年5 月第一版,第149 -166 頁。

《南京社會科學》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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