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日本战犯审判记(组图) |
送交者: LuZhiShen 2010年09月03日06:52:21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日本战犯审判记 南京审判侵华日军战犯军事法庭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11月6日,国民党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纯为主任委员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并相继在各地逮捕和审判日本战犯。其中,以南京审判最著名,影响最大。 南京军事法庭全称“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于1946年2月15日,直属国民党政府国防部。石美瑜任庭长,王家楣为主任检察官,陈光虞、 李波、徐乃堃、高硕仁、施泳等为检察官,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煜、张体坤等为审判官,统一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 庭移交的日本战犯。 审判南京大屠杀要犯谷寿夫 南京大屠杀的首恶、曾任日本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的谷寿夫于战后在东京被驻日盟军总部逮捕,经中国方面要求,被引渡到中国。 1947年2月6日,中国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黄浦路口的励志社(现在的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大礼堂,对南京大屠杀首犯、侵华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开庭公审。 石美瑜庭长庄重地宣布公审开始后,公诉人陈光虞严正地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控诉谷寿夫1928年任第三师团长期间入侵山东济南等地,参与制造济南惨案;1937年率第六师团入侵华北,沿途纵部任意抢劫居民强暴妇女,旋即直扑南京参加大屠杀,被害者几十万人。 谷寿夫却把早已准备好的开脱之词抛了出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之命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遗憾。” 法庭当即宣布:“请受害人提供证据!” 白增荣、梁廷芳两人首先登上证人台,指着谷寿夫揭露,在1937年12月16日下午6时,聚集在南京华侨招待所的5000余难民,被谷寿夫的部队 押往中山码头,疯狂地用机枪扫射,然后把尸体弃往江中,白增荣、梁廷芳两人中弹受伤,也被日本兵投往长江,与尸体一同飘流,得以幸免。 姚加隆登台控诉说,12月14日他带领全家在中华门斩龙桥避难,被谷寿夫的部队发现,他的妻子被轮奸杀害,8岁的幼儿、3岁的幼女因在一旁哀求,被丧尽天良的谷寿夫部属用枪尖挑入火中,活活烧死。 倭寇谷寿夫接受公审 面对事实,谷寿夫仍矢口否认:“我部是有文化有教养的军人。两军对垒造成的伤亡不可避免。至于百姓伤亡,可能是别的部队的士兵干的。” 中国检察官当即宣读了郭岐写的《陷都血泪录》。郭岐原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的辎重营中校营长,南京沦陷时没有来得及逃出,在铁蹄下的南京停留三个月,根据他 亲眼目睹的事实,写了《陷都血泪录》。此时它成了审判谷寿夫的有力证词。 石美瑜接着请郭岐出庭作证。郭岐向谷寿夫发起质问:“请问,攻陷南京时,谷寿夫君的部队驻在何处?”谷寿夫回答:“我部驻在中华门。” 郭岐说道:“对了,我的《陷都血泪录》列举的惨案事实,都发生在中华门一带,正是你部残酷屠杀中国百姓的铁证!” 谷寿夫不得不承认铁的事实:“恭聆郭先生所述供词,确实太残忍了。”但他话锋一转又狡辩说:“不过,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居民已迁徙一空,早已没有屠杀对象。我曾一再教育部队严守纪律,不乱杀一人。” 为戳穿谷寿夫的狡辩,石美瑜下令:“把中华门外万人坑内被害者的颅骨搬上来!”一颗颗颅骨被搬到审判席上,参加挖掘被害人尸骨的法医潘英才说明红 十字会当时所埋尸骨及中华门外被谷寿夫部队屠杀的无数平民,大部分有被日军枪杀及被铁器打死的伤痕,从颅骨底部的切痕完全可以看得明明白白:全都是用刀砍 下来的! 80多位南京市民相继走上法庭控诉日军暴行。 为制服谷寿夫,石庭长命令拉开银幕,先放映日军拍摄的新街口屠杀现场的纪录片,再放映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拍摄的谷寿夫部队在中华门附近的暴行影片,当看到自己在屠杀现场指挥的镜头时,谷寿夫顿时瞠目结舌。 1947年3月10日,南京法庭对谷寿夫进行最后一次公审,谷寿夫蛮横地为自己辩解,反复叫嚷:“我并没有下达过肆虐于华人的命令。”证人郭岐登台质 问:“谷寿夫,我请问你,在日军攻陷南京以后,你是否曾经下达过命令,解散军纪三天?” 谷寿夫被击中要害,瞠目结舌,无言以对,重重地低下了头。 最后,石美瑜作出庄严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1947年4月26日中午,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惩处杀人狂向井敏明、野田毅 1937年12月13日的《东京日日新闻》,在醒目的位置刊登了两个日本军官各举着一把日本武士刀、狰狞狂笑的照片,报道的标题是《超纪录的百人 斩》,照片左侧有引人注目的注释:“百人斩竞争之两将校”。记者浅海光本在报道中说:向井少尉与野田少尉举行杀人的友谊比赛,谁先杀死100个中国人,谁 就赢得了锦标。他俩碰头的时候,向井已杀了106人,野田已杀了105人,两人拿着砍缺了口的军刀相对狂笑。他俩虽都超过了100人的记录,但无法断定谁 是先杀够了100人的胜利者,两人同意不以百人为标准,而以150人为标准。 倭寇向井敏明、野田毅接受公审 中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检察官检获该报后,立即报告国内。经向驻日盟军总部交涉,向井敏明、野田毅被驻日盟军派国际宪兵逮捕归案,引渡中国。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对野田毅、向井敏明进行公审。 这两个战犯矢口否认其罪行。野田毅为自己狡辩:“日本随军记者浅海和我开玩笑说,‘已将你在南京杀了100多人的消息寄回日本,可以请奖’,我当时就告诉他这个玩笑开不得。”向井敏明更否认自己的罪行,一口咬定根本就没有进行过杀人比赛。 中国检察官龙钟煜出示浅海光本等人在《东京日日新闻》上的报道和照片,野田毅和向井敏明两个硬不认账。龙钟煜又出示1937年12月英文《日本公 告报》的文章,该文指出:“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举行杀人友谊比赛,看谁能在完全占领南京之前,首先杀死100名中国人。现在他们的比赛要接近尾声。 朝日新闻从前线发回的报道说,星期日,他们的比赛成绩如下:向井敏明少尉杀死89人,野田毅少尉杀死78人,目前胜负难以分清,比赛还在继续。” 当年在南京屠杀我同胞的畜牲们 龙钟煜接着出示1937年12月《大美晚报》的文章有力控诉说:“(1937年)12月10日中午,两个日本军官各执已成缺口之刀,会聚一起。野 田说:‘我已杀105人,你杀了多少?’向井说:‘我都已经杀106人了。’两人相视哈哈大笑,向井多杀了一个人,但无法确定谁先杀到100人。两个相约 将比赛目标发展到150人。从昨日开始,他们已向杀150人的目标努力。”龙钟煜谴责两个战犯的杀人比赛受到日本军部的大力宣传,日本各地吹捧杀人精神的 信件雪片般飞到中岛部队,许多日本青年受到蛊惑,挥舞起日本武士刀到中国进行丧心病狂的大屠杀。 向井敏明又狡辩说:“《东京日日新闻》系虚伪登载,记者浅海专为我颂扬武力,以博日本女界之羡慕,希望能早日获得佳偶,因此毫不足信。” 判决当日,田中军吉(右)做遗书,向井敏明拼命吸烟 公诉人据理驳斥说:“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当局对于军事新闻之统制检查本极注重,而《东京日日新闻》系日本重要媒体,如果该被告等并无此杀人 竞赛之事实,绝无故为虚构以巨大篇幅专为该两个被告等宣传之理。况该项新闻之登载,既经本庭引用上述各项确凿证据予以证实,即非通常传闻者可比,自得据为 判决之基础。至谓以杀人为竞赛之凶残兽行,可作征婚广告,以博女性欢心,更为现代人类史上所未前闻。其抗辩各节,均属无可采信。” 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向井敏明、野田毅被判处死刑。 经过艰苦而激烈的较量,南京法庭共办案52件,惩治了一批侵略中国、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与此同时,各地的军事法庭也对一些日本战犯作出判决。据 不完全统计,从1945年8月至1947年5月,全国共逮捕日本战犯2357名。经南京和上海、北平、汉口、广州、沈阳、徐州、济南、太原、台北等10处 军事法庭的分别审讯,至1949年1月,全国各地受理案件共计2200余件,判处死刑者145人,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400人左右。 法庭下达执行令后,三名倭寇旋即被带上军车,由武装宪兵押往雨花台 军车抵达,三名倭寇相继下车,庭长石美瑜亦到场监督行刑 向井、田中和野田三人吸完烟后,被宪兵推向刑场 行刑之前的一刹那,向井、野田和田中三个杀人牲口犹举前肢哀号 牲口们的应得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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