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悍匪排行榜之二:龙治民--06 |
送交者: 二野 2013年09月24日11:28:13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中国悍匪排行榜之二:龙治民--06
【系列长篇连载纪实系列】
二、鱼好田,谢塬村人。有人说曾在西关见鱼与龙犯有过接触,什么时间记不清了。当时鱼从怀里摸出一把刀子样的东西递给龙犯,阳光下刀刃还一闪一闪的。交接时鱼龙二人还鬼鬼祟祟的,东张西望。什么样的刀子?情况反映者说他离龙鱼二人有六七步远。看不大清楚,像是那种刀柄贴有镂花塑料片的折叠刀。 从龙家搜得的物品里就有一把折叠刀,柄上贴着镶有暗花的塑料片。情况反映者辨认以后,说好象就是这种刀。 另据谢塬村村民反映,鱼好田此人整天显得很神秘,弯腰走路,怀里总像揣着什么。 传讯鱼好田。 问:知道为什么叫你来吗? 答:不……知道。 问:龙治民的案子你知道吗? 答:那知道嘛。 问:这把刀子你见过吗? 答:……这种刀子很常见哩。 问:在西关你给龙治民一把这样的刀子吗? 答:那没有那没有…… (停止提问,给鱼好田宣读政策8条) 问:你该明白,我们这话不是随便说的。 答:让我想想……我曾经卖给一个矮子一把这样的刀。龙治民是不是矮个?秃头?那就是他,给他卖过。 问:卖过? 答:是卖……咋啦?那会儿我从西安弄了几把刀子,想赚几个钱。 问:既然是卖东西,为什么偷偷摸摸的怕人看见? 答:那是1983年,正搞“严打‘那种刀子派出所是不让卖的。 问:你拿什么证明你是在做买卖? 答:我一共卖出了十几把,都是那种刀子。 问:能找个证人吗? 答:哎呀,买我刀子的人我都不认识,让我去哪里找他们哩。对了,我们村的张旺就从我这里买过一把。 传讯张旺。 问:你从鱼好田那里买过一把刀子吗? 答:没有没有,他咋胡咬哩! 传讯鱼好田。 问:张旺没有从你手里买过刀子。 答:他咋说没买过刀子哩。我记得很清楚,他爱打野兔,要刀子剥皮,就在场边的辘轳跟前我给他的刀子。 鱼好田与张旺对质: 鱼:张旺,你要实话实说哩。 张:我咋没说实话?乡里乡党的,你咋胡咬? 鱼:人家有8条政策里(鱼向张说8条政策)。 张:我是从鱼好田那里买过一把刀子。 提审龙犯。 问:你屋里的这把刀子是怎么来的? 答;买的。 问: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从什么人手里买的? 答:在西关买的,花了两块多。 经调查,龙治民的刀子是从鱼好田手里买的,但鱼好田卖凶器给龙实属无意。可以暂时排除鱼的同案嫌疑。 在此期间,某村的几个民兵在事先未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就用一辆手扶拖拉机将一名妇女当作嫌疑犯押送到县里。民兵们说,村里有人曾看见龙治民去过该妇女(名叫金百玲,40余岁,寡妇)家,以后该女身上多了一件半新的绣花粉红的确良衬衣。 金百玲面如土色,哭不敢出声,满眼泪水。她说她与龙是去年二三月间在南秦桥上遇上的,龙让金给他家洗衣服,称他是收购旧衣物的,家里有很多旧衣服要洗。当时金还有其他事,未去龙家,后来也就把这件事忘记了。但是一个月之后,龙按金给的地址寻到了金家。这一次龙没有提洗衣服的事,却说想给他另寻个婆家。临走时送了她一件据说是收购来的衬衣。以后呢?她和龙再也没见过面。
金百玲后来的窘境证明该村民兵的举动是轻率的。回村以后,民兵们对村民说金没有事,龙想骗她没有骗成就是了。然而村民们却不这样想,既然龙犯去过她家,她也接受了(买的?谁信)龙送给她的衣服,她不是个寡妇吗……于是金百玲背上了“龙犯的相好”的污名,遭到了村民的白眼,连门都不敢出了。金百玲气不过,到村干部家里闹,让给她平反。村干部为难的说:没人给你定个啥罪嘛,有啥反可平?金说那我咋遭恁大的罪哩?天天缠着村长要给她恢复名誉,闹得村长叫苦不迭。
6月5日,王墹村又传出一条惊人的消息,现场勘验组于当日在龙家厕所东墙下50厘米处,又发现一堆已完全骨化的尸骸。经过整理鉴定,计为4具。是为“1号坑”。 次此发现再度震动了商境,这不由得不使人推测:48具尸体恐怕还不是最后的数字,埋尸之处恐怕不只限于龙家周围。 与此同时,各种流言从民间产生、张扬开来: 龙的同案犯目前已化整为零,四处逃匿,有人亲眼见过。
某县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人说是龙的同伙干的;某县发生了拐骗案,人说是龙的同伙干的。外地区发生了抢劫案,人说也是龙的同伙干的。 一个从龙家查得的奇怪的小本这时摆在了侦案者面前。他是用各种香烟盒装订而成的,上下翻揭。从本子上端钉合处杂乱重叠的线脚来看,装订者在不断地添续新页。现已有一百多页。字写在烟盒背面,字迹大小不等,时而工整时而潦草,但出自一人之手,可见记事者是在不同场合书写的。记载的内容十分庞杂,但基本可以看出这是一份长长的名单,竟记载了1208个人的姓名及被记载者的情况,名单上大多有名有姓,也有有名无姓的如“田娃”“淑芬”和有姓无名的如“老田”“张师”等等。从地址看,上面的人多居乡村,也有一些居城镇的居民、干部、工人。地址之后的内容便没有一定之规了。有的按常例记载该人的性别,大概年龄,家庭状况等。有的在其姓名之后,只记该人有个老表某某某,转而记载某某某的情况。有的姓名之后什么也没有。除此之外,本子上还出现了一些名人的名字。
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名单呢?像民间传说的那样,上面记载的都是龙犯已杀或要杀的人吗?然而名单上没有杜长英、李云、姜三合及其他几个已被亲属认领的死者的名字。同案犯的名单吗?这很难说,不能用龙犯不可能有一千多个同案犯这样的想法来否定在名单中会藏匿有同案犯的名字。或许名单的庞杂甚至记上名人的名字是龙犯的障眼法呢?但话又说回来,龙犯会把同案犯的名字记在本子上吗? 提审龙犯。 问:龙治民,这个本子是你的吧? 答:是。 问:上面的东西是你写的吧? 答:那当然么。 问:上面记的都是什么人? 答:啥人都有。 问:你都认识? 答:咋能都认识哩。认识就不记他了。要说认识也只是在啥地方见过一面,闲讲两句,过后我就把他们记下来。大部分我连面也没见过,都是听别人说的。我在街上转,听别人在一边说谁谁谁咋了咋了,我把别人说的那人记下来。 问:你为什么要记下这些人? 答:……也不为啥。真的不为啥,记着耍哩。 问:耍哩,这话谁能相信? 答:真是耍哩,别人我敢哄,你们我咋敢哄哩! …… 商县公安局有两个炊事员的名字居然也被龙治民列在了名单上。当询问到他们时,两个炊事员破口大骂,继而赌咒发誓:根本与龙没有打过交道。至于他们的名字怎么会出现在那小本子上,“我们咋知道呢?” 侦破领导小组决定:必须把名单上所记的一千多人逐个查清! 这可是一个大工程。调查走访组亦随着成倍的扩大,几百个人分成一百多个调查分组撒向商洛全境。后来王扣成回忆说:“那个小本可把人整苦了,光是就它的调查材料摞起来,就有半人高!”调查结果表明: 一、名单的由来确如龙犯所言,大多是道听途说得来的。 二、龙犯记此名单是为了日后到其中一些人家里骗吃骗喝。 三、名单中大部分的名字对龙没有实际意义。也许真如龙所言,“记着耍”? 调查的结果另人失望,案情显得更加复杂了。
杀人的理由
许多干部曾怀疑此案有政治因素,这种看法起初也影响了具体办案人员。同时,龙治民在此间只承认杀人而在杀人动机的问题上含糊其词,而573元的赃款与48具尸体这两个数字也实难使人得出谋财害命的结论,于是民间关于此案作案动机(除谋财害命这一普遍看法除外)的种种传说便引起了他们的关注。
民间说,五六十年代商县西南乡不是出过一个叫“秦岭纵队”的反革命组织吗?头目叫吴子俊,传闻是大土匪古世珍的旧部。牵涉的人很多,其中一个叫龙志宏的人。龙志宏与龙治民同村。龙治民会不会与此组织有染? 龙治民的原籍已成南秦水库库区,同乡人被迁移到周围各乡。侦察人员多方查访,得知龙志宏10年前已死去。被询问者说:听人说龙志宏是参加过一个啥组织,干了些啥没见过。没有听说过龙治民与这个组织有啥关系。龙治民当时二十岁。 龙治民的原籍龙碾子村有一山名天子山,民间传说天子山要出一位天子。此传说缘于何时?传说的“天子”于何时出现?说法不一。龙治民的犯罪活动是否与这一传说有关系?
这一传说引起侦案人员的关注,解放前的土匪聚众起事,往往假类似“出天子”的封建迷信说法,为自己的活动寻找一种蛊惑人心的借口。旧时土匪队伍结伙开张时,往往先杀几个人,一来恐吓乡里,二来使从伍者绝去退路,称“祭刀”。那48具尸体会不会是假“天子出世”之名成立的反动组织开张时的祭刀品呢? 审讯中,当问到:你知道天子山要出天子的传说吗?龙治民说:“听人说过。咋了?”他并无异常反应。 侦察人员暂且放弃了这件事的究查。 传说有一占卦者给龙治民占过一卦,说龙在40岁左右将遇有大难,若避此难,需用七七四十九条生灵的血光冲之。 侦察人员对境内的巫婆神汉和流窜于境内曾流窜于并尽可能找得到的相面先生进行了调查,没有结果。而龙犯在审讯中振振有辞(态度也颇显认真)的说:“咱是念过书的人,咋能相信那些东西哩!”
中国悍匪排行榜之二:龙治民--07
后来,辨认尸体及其遗物的工作逐步展开,有力地推动了侦案工作的,使侦案人员拨开重重迷雾,渐渐从一些也可以说是毕经的误区里走了出来。 让我们回过头,看看辨认尸体及遗物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故事。 早在5月31日晚省长李庆伟听取地区公安处处长段学斌关于王墹现场发掘情况的汇报以后曾说:“……我估计死者家属来,会对我们很不满,如不让其认尸,反倒情况会更加严重。” 此话是针对白天发生的事讲的。 5月31日白天,当发掘、勘验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的时候,就有失踪者的家人在围观的人群里大放悲声。他们在围观者善意的鼓动下,数次试图冲过警戒线前去认尸,均被武警拦截,这样一来引起了他们及围观者的不满、哭闹、指责,甚至有一些好事者呐喊起哄,在人群中造成一阵阵骚乱。到了下午,约有一百多人聚集在商县公安局门前,要求领导出来说话,要求认尸。其中有人鉴于48人被杀而事前公安局竟无丝毫觉察这一点,骂道:“养了一群白吃饭的?”
事态会不会进一步扩大呢?地、县党政领导十分担心。联系到商洛地区的相对落后、贫困,联系到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或紧张或淡漠的干群关系,聚集在县公安局的人会不会走上街头,从而影响更多的赶往王墹看热闹的人,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呢?商州人忠厚淳朴,但谁又能预料会出什么事呢?为此,李庆伟指出:“……群众有怨气可以想见,要热情接待,耐心做工作,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平息他们的怨气。” 作为侦案(尤其对于此案)的一个重要环节,辨认尸体及遗物的工作必不可少。问题是何时辨认,在何处辨认。技术部门的勘验工作尚未完结时,不可能让群众介入其中辨认尸体,以往的人命案,辨认尸体都在尸库,而此案的48具尸体不可能移送尸库--本县也没有如此容量的尸库。就地辨认,当着成千上万的围观者的面辨认吗?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局面?死者亲属哭天喊地,围观者会借机涌到跟前,可能存在的同案犯会趁乱做手脚……
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个折衷的方法,成立一个接待处,专门接待有亲属失踪的人家,请他们讲明情况,进行登记,发给证件,告之其等待认尸。 龙家东侧两坑的尸骸本不可辨认,西大坑被辨认出7具,加上屋内3具共辨认出10具。而大部分尸体只有通过遗物来辨认了。 出于种种考虑,辨认遗物的地点放在了西距王墹仅一华里的杨峪河乡乡政府所在地。 乡政府院内横空扯起了几道铁丝,上面搭满了从龙犯家中搜出的衣物,有的可以看出已经过洗涤,但血痕犹在。这些衣服几乎没有一件象样的,或质料低廉,或破破烂烂,抖掉尘埃,可见许多衣服的领袖口和肘部、膝部早已被磨烂,一看便知主人是终年从事体力劳动的人。鞋也一样,几乎没有皮鞋,大多是步鞋和已经过时但为农民喜爱的仿军用胶底鞋……这些遗物看来颇令人心酸。一位观者叹道:看来他们都不是享福人啊!而后来龙犯实为谬说的“三不杀”原则之所以能在民间流传并为许多人所信,也与杨峪河乡政府院内铁丝上的情景给人留下的印象有关。
辨认遗物的人来了。 嘈杂的院子安静下来。 有的人一进门便大放悲声。有的人默默走进来,直到他(她)在某件遗物前突然哭喊,人们才知道他(她)是苦主而不是看热闹的。但他们进门时的紧张是共同的,他们失踪的亲人的东西会在这里找见吗?每一个人都一次又一次在心中向神灵祈祷不要让他们在这里看见什么熟悉的东西……在接待处登记报失的有一百余家,死者的数目是48人,这就是是说,其中有一多半失踪者不在此劫难中。但一百多家登记报失的人家赶往杨峪河乡时,百分之百都抱着侥幸,抱着希望……所以进门就哭的不多,大多来辨认遗物的人起初都不愿让人知道他们是来辨认遗物的。他们走进院子以后,远远望着那些像挂在旧货市场上的东西,迟迟不敢上前。当他们认出了某物是自己失踪的亲属所有时,仍不肯放弃希望,想道,那样的衣服,那样的鞋穿着的人多着呢。或者,过去了这么长时间,谁还记得准他(她)走时穿的什么?直到事实铁板钉钉一样摆在面前,他们仍在寻找种种安慰自己的理由。想着想着便痛号一声,或一言不发昏厥过去。没有认出来什么的人,离开铁丝远远蹲在一边,脸色苍白,心仍在战栗;是不是翻看的太粗疏?但不愿去查看第二遍,又不得不去查看。“真的没有真的没有,咱娃不在里边……”心中向留在家里不敢来的家人报信。同时又仿佛听到家人在心悦之余又小心翼翼地发出的疑问:是不是所有死者的遗物都在那院子里?没有被龙犯处理掉的么?末了他(她)捂着脸呜咽起来:你到哪里去了啊!
先后有30多个遇害者被认,其余的则成了无主之魂。 而代他们讲述他们悲惨遭遇的,可以说是那些被民间称之为“从龙爪下逃生”的人。 邵根正(男,59岁,赵村人): 就是去年,记得是秋天,就是秋天,地里的包谷棒棒都多大了。我去王墹看电影。看完电影我往回走,走到村口的时候,一堵矮墙底下忽地立起个人,吓我一跳!我还当是一条大狗,一条大狗立起来也就恁高。不是龙治民是谁?就是他。他问我是哪个村的,我说赵村。他说天都黑成啥了你还回去呀。我说不回咋办?再黑也得回嘛。他让我睡他家,说他家有活干。当时我还想:今晚上是咋了?运气恁好,看了电影还有钱挣。我说我没给家里说呀。他说那怕啥?咱这地方一个男人一晚上不回家还不跟一条狗没回家一样?不算啥事。这话倒也是,不是寻见了活干,就是让朋友拉住了闲讲,家里还能咋想?那就住下吧。等我一进他家--天爷!我说我家脏,他家还要脏十倍哩!也不知道是啥味,一阵一阵的,比茅子还呛人。我就没脱衣服,和他在炕上将就睡了一夜,天一亮赶紧走。走的时候我还骂了一句:“做啥活哩!”那天夜里他为啥没敢害我?我不是嫌屋里难闻么?夜里我起来好几回,吸了好几根烟。他八成是看我睡的不踏实,没机会下手……
杜XX(男,王墹村人,县化工厂职工): 窝边草他也吃哩!这件事听起来像瞎编的,同村的人他也不认识吗?真的不认识。龙治民是个独人,和村里人甚不来往,大家当然都知道他,他不一定知道村里所有的人,尤其像我这样在外边工作的人。那天是个星期六,家里捎信要我回去锄洋芋。我就回来了,骑的自行车,到王墹的时候天都暮下来了。王墹在半坡上,一到村边我推着车走,龙家东边不是农机站的茅池吗?我在那里解了个手。这时龙治民从屋里走了出来,问我找谁。我懒得和他说话,就说不找谁。他说:“到屋里歇歇再走吧。”说着跳到路上要替我推车。我心里说:真是个热粘皮!没有理他,推车走了。第二天我和兄弟去锄洋芋,路过村口时龙治民看见了,他楞了一下,说:“我当是谁,是你呀。”
刘麦珍(女,31岁,王四村人。她坐在灶火边,不时用油腻的袄袖揩着那双被泪水渍红的眼睛。因为她曾去过龙治民家,并拿回几件衣服,现在落入和金百玲同样的处境。在调查人员和村干部的一再开导下,她才开口说话): 那是前年8月见的事,我娘家捎话过来,说梨子下树了--我娘家院子里有几棵梨树--让我回去帮爹把梨拉到10号信箱卖。10号信箱的工人钱多,能卖个好价。等我回到娘家,性急的爹已经拉上梨先走了。我就撵,一直撵到10号信箱也没看到我爹。后来我才知道我爹是在半路上让造纸厂的人叫走了。我就到城里找,去城里的路上我遇见了龙治民。他说你是不是寻人哩?我想:他咋知道我寻人哩?是不是我爹问过这人见没见过我,他才猜出我?我说我寻我爹哩。把事情讲了一遍。他说他见过我爹,梨刚拉到10号信箱就让工人抢着买光了。我说那我在路上咋没见我爹回呢?龙治民说说不定你爹把车寄放到谁那儿了,这阵上城里逛去了。我心眼实,信了他的话,心也不急了。我想回去,我身上没装钱也没背馍,在城里找不到我爹咋办?再说我屋里也有活。我就折头往回走,龙治民一路和我厮跟着。他问我家在哪儿,我就说在哪儿,又问我日子咋样,我说粮够吃了,就是钱紧,家里全凭娃他爹一年冬天到外卖工挣几个钱。他说他是收购旧衣服的,问我想不想到他家洗衣服,走时拈几件衣服就行了。我说给钱行不行,他说给钱也行,洗一天三个元,再添几毛钱,就能给儿子买个有两根系系的洋书包了。
(调查人员插问:你晚上不回家,也不怕家心里急? 答:那不怕么。娃他爹想着我在娘家。我娘家想着我回去了。) 到王墹时天差不多都快黑了,我问他衣服呢?他说明天再洗,都这一阵了咋到河里?过了一会外边来了三个男人,龙说都是给他干活的。我想:这人恁有钱也不知道把屋子拾掇拾掇。龙说你甭洗了,先做饭。 (调查人员问:洗衣服是时候,你看到衣服上有什么东西吗?) 答:灯暗,也看不来啥。他屋里没电灯,用的油灯,我还奇怪,这人钱多的三四个人雇呢,咋连电灯也不扯?衣服很脏,稠稠的一盆黑水。 问:后来呢? 答:后来……我睡下了么。 问:怎么睡的? 答:那三个男人上了楼,龙治民睡的炕,我在堂屋弄个草铺…… 问:再没有了? 答:没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走了。 问:衣服洗完了? 大:没有,我怕家里操心…… 村干部:麦珍,你要有啥说啥,这可是个天大的案子,可不敢说虚话,要不然就是包庇罪犯哩! 答:……夜里……他想欺负我。 村干部:说嘛,给你保密哩。 答:没欺负成。半夜他爬过来,说再给我加5个元,我不依,和他撕扯,正撕扯楼上的人喊:“老龙,你做啥哩?我们下来啦?”结果他没有欺负成。二天天一亮我就跑了。临走我拈了几件衣服。我不是图那几件衣服,我是想给家里一个交待,说衣服就是工钱。) 对侥幸逃生者的调查和被害者家属的访问,排除了此案另有同案犯和含有政治或迷信因素的可能性,作出了初步结论:作案者为龙犯一人;杀人动机为获取无价劳动力和谋财。 在对龙犯的一次审讯中,当审讯者一再追问龙犯除了573元,是否在别处另匿有赃款时,龙犯回答说:“不用再问了,就那573元。我杀人也不只是图钱财,我是为国家除害哩!” “什么?” “我有三不杀,”龙继续说,“一不杀科技人员,二不杀国家干部,三不杀职工、工人。我只杀残废人,只杀愚昧无知憨憨傻傻……” 语惊四座。 不论龙出此言原因何在,(愚蠢可笑的自我开脱?戏谑之言?龙犯认为那三种不杀之人之外的人均属于社会无益的多余之人?)但调查结果证明,被害者和侥幸逃生者除少部分智力低下和有某种残疾的人外,大部分都是智力健全,并且为乡村的强壮劳力,是农家顶门立户的人。 这就引发了一个疑问,也是省城和北京来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百思不得其解的疑问:龙犯为什么能轻易诱来包括死者和逃生者在内的如此众多的人?以龙犯本人的情况--形象猥琐,衣冠不整;以龙家家境--一贫如洗,污秽不堪,何以能诱得那么多强似他的人,甚至共产党员、复员军人、乡村干部来给他家干活呢?
这与商州具体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以及由此形成的商境人(尤其是农民)的生活习性有一定关系。 商州乃贫困山区,交通不便,地力欠丰,古代多作谪官之所便可说明这点。20世纪70年代,“四人帮”沿袭古例,就曾将彭真同志“谪贬”到了这里。民国时期,商境的状况诚如志书所言:“军阀混战,政令不通,社会治安状况恶化,人民生活尤为清苦,农无存粮,形成农不敢食馒头,三餐只喝玉米糊糊,出现麦价廉而玉米贵的怪现象。如遇灾荒,中人之家落为贫户,贫困之家沦为乞丐,甚至盗匪……”“……正如本地谚云:‘睡在炕上看星星(屋破),端上饭碗照影影(饭稀),半年糠菜半年粮,半年出外去逃荒’……”新中国成立以后,商洛人民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商洛的经济发展仍较为缓慢,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属中央扶助救济的特贫地区。 所以,每逢灾年,青黄不接时节和冬闲时节,不少农民出走他乡,老幼乞讨,青壮年卖工,女人投亲靠友或给人当临时媳妇,一去不返的也多有人在。1975年,洛南县一县委书记曾从华山脚下的罗浮车站一次拦回18车外流人口!然而此数字又能占全县外流人口的百分之几?新时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除了一些土地极为贫瘠的偏远山区,境内的农民基本上“食可裹腹”了,但仅仅是“食可裹腹”而已。龙案审理完结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曾有两位年轻的工作人员来商考察,他们说:“我们在北京听到这件事时,觉得不可理喻,现在走访了一些被害家属,理解了,这里好多人家家境比龙犯家好不了多少。”
人口外流在商境习以为常,在此请读者注意前文提到过的数字比:案发前到商县公安部门报失有37人,案发后才增报60余人。可见这60余人的亲属对他们的失踪抱着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实际上商县失踪人数远不止此)。自古注重合家安顺的商州人却对家庭成员的出走不归如此“想得开”,这不能不令人深思。一位当地老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咱这儿的人不值钱嘛!” 商洛人民的流动,突出反映了他们的“安土重迁”的习性。他们不像江浙和四川的农民,敢于迈出省境,到全国各地寻求发展,而是基本上在本地区流动。能在山外揽个长活如姜三合者就算有本事的人,他们的流动都不愿远离家门。并且从事手工业者甚少,多是出卖体力。出门三五日者有,日出而出,日落而归者有,只图挣个小钱以补家用。他们漫无目标地在本地游来荡去,寻觅雇主,甚至赶集或外出办事也寻着零活。当人们都在寻活儿,活儿能有多少?大家都当雇工,雇主又有几人?这就给龙犯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方便。当龙犯叫这些人去做活时,他们除了庆幸自己的运气,还能作何猜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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