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 -- 可以抵扣哪些费用? |
送交者: 江南采莲 2011年12月26日23:17:48 于 [焦点房谈] 发送悄悄话 |
如果你将家中一个或多个房间出租,或者,你拥有一个出租物业,在计算净租金收入时,有许多费用可以扣除。可以抵扣租金收入的费用包括按揭利息(但不包括本金),地税,水电气费用,房屋保险,维修费用,广告,物业管理费等。 产生的租金收入和发生的费用开支,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只有在该物业的租金收入被认为是经营性收入时,才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为会计基础。 出租物业中的损失,一般都可以用来减少其他来源的收入。如果出租物业的损失大于从其他来源中得到的收入,超过的这部分损失,并不能在本年度纳税申报中被扣除,就会变成非资本性损失(non-capital loss),可以向前递延或向后回溯,以减少在其他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你只将家中房屋的一部分出租,就只能够抵扣其中的一部分费用。另外,如果你将某个房间以低于公平的市场价格出租给朋友或亲戚居住,其间造成的出租损失,是无法抵扣的。 出租物业的折旧计提原则。根据购买价格,其中的建筑物、家具及固定装置等,可以计提折旧(CCA),但其中的土地,不能计提折旧,不得用于创建或增加租金损失。 如果你只出租房屋的一部分,那么你只能计提其中的一部分折旧,当物业最终被出售时,其中累积计提的折旧可能还会导致”主要居住房屋豁免金额” (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的减少。 每年计提的折旧,在物业最终被出售时,有可能被作为”当年收入”的一部分。通常,在建筑物的最终售价大于其余未折旧的资本成本(UCC),即残值时,会发生这种情况。其间的差异,将作为当年的收入而计入。 如果物业的最终售价大于原建设成本,售价与原始成本之间的差额,就会形成”资本收益”。 购买或出售出租物业时,重要的一点是将购买价格或出售价格区分为”建筑物价格”和”土地价格”两部分。 此外,房屋使用上的变化,即你的房屋从个人住宅变为出租物业,或从出租物业变为个人使用,其中的变化,可能会导致税务上的”资产被处置”。这就意味着,你手中的房屋,将以公平的市场价值,被售出和被回购。手中的物业是否视为 “资产被处置”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建议咨询有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净租金收入或损失体现在你个人报税表中的第126行。净租金收入是包含在”赚取的收入”中计算允许的注册退休储蓄计划供款金额,该供款额度是下一年可以抵扣收入的限额。 加拿大税务局(CRA)提供的租金收入指南(T4036)详细介绍了可以抵扣的费用开支,折旧的计提原则,资产被视为处置等种种情况,设计出租物业的大部分问题。更详细内容,可参阅其中的相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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