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禁槍,因為槍的殺人效率太高。用槍擊斃 |
送交者: zxbts 2016月06月14日19:50:05 於 [靈機一動]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我對美國槍擊案的看法 由 土豆姐姐 於 2016-06-14 19:24:20 |
歹徒的事例遠遠少於歹徒用槍殺人的事例。這是用腳後跟都能想明白的道理.... 這個傢伙是被FBI盯上的,但不知為啥沒採取措施,他沒有前科。他是保安,有接近武器的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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