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
萬維讀者網 > 靈機一動 > 跟帖
應該禁槍,因為槍的殺人效率太高。用槍擊斃
送交者: zxbts 2016月06月14日19:50:05 於 [靈機一動]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我對美國槍擊案的看法土豆姐姐 於 2016-06-14 19:24:20

歹徒的事例遠遠少於歹徒用槍殺人的事例。這是用腳後跟都能想明白的道理....

這個傢伙是被FBI盯上的,但不知為啥沒採取措施,他沒有前科。他是保安,有接近武器的便利…

0%(0)
0%(0)
  美國就愛馬後炮,上次那個殺人的也說被盯上過。。 /無內容 - 土豆姐姐 06/14/16 (453)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