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步我也做過了。但我不滿足,因為不能比較兩種情況,所以又做 |
送交者: 胡騎來 2016月11月07日11:20:05 於 [靈機一動]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你沒有給出推導過程。有哲給出詳細推導過程。 由 歲月河山 於 2016-11-07 11:02:06 |
他這步我也做過了。但我不滿足,因為不能比較兩種情況,所以又做了修改,推導證明,接不接電池,力是一樣的,只與極板間電壓有關
|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