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係數是整數時這樣可以,是有限列舉非窮舉,否則很麻煩。現介紹 |
送交者: 仙遊野人 2020月12月27日20:50:12 於 [靈機一動] 發送悄悄話 |
回 答: 判斷沒有實數解後,其因式分解形式應該是 由 zhf 於 2020-12-27 15:47:56 |
配方法,是從余元慶的方程論初步一書上學到:首先原方程可寫成(x^2-2x)^2-(3x^2-2x-30)=0,注意第二個括號,若恰好是一次多項式的平方,很快就解出,但一般不是,所以引進變量t,原方程就是(x^2-2x+t/2)^2-((t+3)x^2-2(t+1)x+(t^2/4-30))=0,為了使第二個括號為某一次多項式的平方,令:(2(t+1))^2-4(t+3)(t^2/4-30)=0,得出關於t的三次方程:t^3-t^2-128t-364=0,先尋求整數解得出t=13,代入上述方程得出:(x^2-2x+13/2)^2-(4x-7/2)^2=0,做到這,分解不難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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