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公告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的創始發起人和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第一屆召集人 ,是李沄澈先生 。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 ,也可以稱為台灣民主力量黨 。 2016年12月,海外華裔華僑李沄澈(又名李沄湜 ,作家 ,曾以不同的筆名發表文章) ,在南美洲阿根廷發起創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黨員 ,主要為居住在台灣之中華民國國民,部分黨員為海外台灣僑民(海外華裔華僑)。
凡年滿十六歲的台灣公民,凡年滿十六歲的台灣人士海外台灣僑民(海外華裔華僑),認同本黨理念,
不論性別、年齡、職業、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經濟狀況,均可自願要求或者申請加入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本黨尤其歡迎那些具有為台灣做貢獻的政治熱情的志士
,加入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的宗旨---聯合台灣民主力量 ,聯合海外台灣僑民(海外華裔華僑)民主力量
,致力於台灣和平、進步、輝煌和增進台灣人民的福祉 。這是本黨的宗旨,也是本黨的使命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真盞叵Mc民主進步黨、中國國民黨、時代力量黨、親民黨、無黨團結聯盟、綠黨、社會民主黨、民國黨、新黨、台灣團結聯盟等所有台灣政黨和全體台灣人民,團結一致地共建美好台灣,團結一致地共建偉大台灣,共同為台灣尋找光輝的出路和光輝的前景。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祝願中華民國執政黨民主進步黨暨蔡英文總統執政順利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贊成兩岸維持現狀 。
在未來三年時間裡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要在台灣設立六個黨部 ,在海外設立兩個黨部
,在海外一些國家設立聯絡處或者辦公室 。本黨務必盡快發展起來 。
2018年中華民國縣市議員選舉,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要取得比較顯著的成績。
2020年第10屆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一定要進入國會,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盡可能在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中獲選六至八個席次,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堅定要努力成為國會大黨。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經費匱乏 ,歡迎捐款支持 ,歡迎小額捐款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的經費來源:一、黨費;二、捐款;三、其他收入
。關於黨費問題,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黨員,可以自願繳納黨費,黨員黨費一年為新台幣六百元,一次繳納黨費新台幣壹萬五千元以上者,即為繳納完畢終身黨費。本黨黨員如有自願多交黨費不限
。但如果能夠為本黨介紹多名優秀人士入黨之黨員 ,或者年滿六十一歲之老年黨員 ,也可以不需要交納黨費。
經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組織推舉,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第一屆召集人,由創始發起人李沄澈先生擔任,任期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止,任期三年。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是在海外發起成立
。本黨目前沒有完整成立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副召集人、秘書長等重要職位虛位以待
。本黨實行召集人制(台灣綠黨採行雙召集人制)。本黨擬實行一名召集人制(本黨第一屆召集人是李沄湜先生 )、一名代理召集人制 。本黨代理召集人
,必須是出生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主要幹部 ,依照中華民國《人民團體法》的規定 ,向中華民國內政部申請備案,最好在2017年10月之前申請備案 。備案黨名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 ,或者為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可以為中華民國 ,可以為台灣的和平、興盛與繁榮做出卓越的貢獻 。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2017年3月16日
聯繫 Email: minzhuliliang66@gmail.com
(2017/03/18 發表)
感謝總統府的回覆
de: public_web@oop.gov.tw
responder a: public_web@oop.gov.tw
para: minzhuliliang66@gmail.com
fecha: 1 de diciembre de 2017, 6:37
asunto: 總統府網站寫信給總統-信件回覆
seguridad: president.gov.tw no cifró este mensaje Más información
沄澈 : 您好!
您的電子郵件已經處理完畢 , 相關資訊如下:
回覆內容:
沄澈君: 您好!
106年11月26日電子郵件業已收悉。謹就所請說明如下:
《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第72條規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承上,公布法律係總統之憲法義務。立法院於106年11月10日三讀通過制定「政黨法」,於106年11月29日咨請總統公布。本制定案法定公布期限為106年12月9日,總統預定於12月6日公布。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平安健康
總統府 敬啟
E-mail: minzhuliliang66@gmail.com
姓 名: 李沄澈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1540498113)
信件編號: 20179022410
發信對象: 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 請蔡英文總統三思
內 容:
尊敬的蔡英文總統 : 您好! 祝願您執政順利 !
請蔡英文總統三思
2017年11月10日, 政黨法草案三讀通過,但是,這部《政黨法》,遭到台灣社會(以及海外華裔華僑)普遍反對、普遍抵制,因而,這部《政黨法》暫時不宜實行,在未來數年時間裡,這部《政黨法》不宜強制推行。
《政黨法》正式生效 ,需要蔡英文總統簽署批准 , 請蔡英文總統三思 !請蔡英文總統暫不簽署批准《政黨法》 。
中華民國民主力量黨(台灣民主力量黨)
2017年11月25日
(2017/11/25 發表)
發信日期:106-11-26
驗證日期:106-11-26
註: 如欲再次來函, 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 仍請至總統府全球資訊網「寫信給總統」填寫寄發。
(2017/12/01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