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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无理数(一)
送交者: 定理 2008年06月03日13:01:31 于 [灵机一动] 发送悄悄话

‘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万物’:构造无理数

作者:定理

一,缘起

西线晨雾网友问,假设有理数的乘法交换律是成立的,怎样证明无理数的乘法交换律?乍一看,这问题似乎琐屑,既然有理数密集地(densely)分布在实数集里,乘法在实数中又是个连续的操作(operation),从有理数取极限不就行了吗?这不行,因为‘乘法在实数中是个连续的操作’本身就需要乘法在实数中被好好地定义(well-defined)而且需要该定义满足了这连续性。那么,可不可以用如下的定义来一蹴而就呢:

对任何两个实数x和y, 如果x是一列有理数x1,x2,x3,...的极限点(accumulation points)而且y是一列有理数y1,y2,y3,...的极限点,那么令xy等于x1y1, x2y2, x3y3,... 的极限点?

还不行。因为‘极限’建基于‘距离’的无穷缩小,而距离却是用实数来衡量的(如果光用有理数来量距离,那么我们永远走不出有理数这框框),于是,我们还需定义甚么是实数。就算我们假设其中的有理数已经被好好地定义了,那么其他的实数是甚么呢?无理数吗?怎么从有理数出发来定义无理数呢?总不能自我循环地令无理数等于有理数的‘极限’点吧?

最简捷的解法,是微积分课本里的,一开始就假设有一个实数集,并假设一大堆的公理成立,包括四则运算以及乘法运算的交换率。问题是,这个‘解法’并不是从有理数开始的,而是同时假设了有理数和无理数及其运算法则,所以它回答不了西线晨雾网友的提问。

二,主意

从纯数学的角度来看,一个数字,或一个运算操作,就是人类用来描述某些事物或过程的一个抽象概念。问题是,当我们要用到一大堆抽象概念的时候,例如一大堆实数及它们之间的运算操作的时候,这些概念之间会不会互相矛盾?当我们用到一个抽象概念的时候,我们能绝对肯定它真的是有意义的吗?如果不能的话,能不能尽可能少地使用那些原始的,不得不假设其有意义的抽象概念?

为了解决这大本大原的问题,纯数学家们的办法是构造:连1,2, 3, 2的平方根,圆周率这些貌似伸手可及的数字,他们都不愿假设其无条件地存在和有意义,而要从最根本最原始的概念出发,把它们一一构造出来:

他们先从空集开始,通过递归这一概念来构造出

0,1, 2, 3, ..., n,... 无穷大,..., 无穷大地无穷大,..., 比无穷大地无穷大还要无穷大地无穷大,...,

又通过加这一运算概念,从0,1, 2, 3, ..., n,... 这些(小于无穷大的)非负整数构造出所有整数,再通过乘这一运算概念,从整数构造出所有有理数,再从有理数构造出所有的实数,包括无理数。

这正合了《老子》的神韵: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至无穷。

在无理数的构造过程中,其乘法运算也随之构造而出;西线晨雾网友所要的交换律就水到渠成,直接出自定义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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