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雙贏”地分割離婚財產 |
送交者: gugeren 2016年05月02日11:59:39 於 [跨國婚姻] 發送悄悄話 |
如何“雙贏”地分割離婚財產 --離婚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異議怎麼辦? --相鄰兩個國家對邊界領土有爭議怎麼辦? 紐約大學政治學教授Steven J. Brams [1940-]等學者提出一個“雙贏”分割的思路: 爭議雙方對相關標的的要求用下圖表示: 一方要求在A點分割,另一方要求在B點分割。 -----A----B---------- 學者們提出的解決方法的原則是: 1] 如果有第三方仲裁者,則將A的左方判給A,B的右方判給B,剩下有爭議的部分由第三方平分後,分別分給雙方。 2] 如果沒有第三方仲裁者,雙方在根據“A的左方給A,B的右方給B”各自取得自己的部分以後,剩下的爭議部分仍然由雙方分別提出各自的分割方案,再按“A的左方給A,B的右方給B”的原則領取。重複這個原則,直到剩餘的部分減小到可以忽略的程度為止。 以上這個原則,可以推廣到爭議方有三方的分割,只是複雜一些。不過據說,爭議方變成“四方”後,尚未證明可以採用這個原則。 這個解決方案已由紐約大學申請專利。它被應用於法院對於財產爭議(特別是離婚財產爭議)的判決,以及中東和平的國家談判中。 以上這個問題似乎屬於博弈論 [game theory]中的一個分支“公平分配 [fair division]”。請內行不吝指教。 上述內容選自英國劍橋大學數學教授John D. Barrow [1952-]所著的數學科普書籍 100 Essential Things You Didn't Know You Didn't Know: Math Explains Your World(2009) 第33章: Fair Divorce Settlement - The Win-Win Solution 順便說一下,這本書寫了100個數學在實際生活中的應用。每章講1個問題,篇幅都不長,且深入淺出。值得家中有喜歡數學的孩子和家長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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