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豬蹄 |
送交者: 平凡往事 2009年01月12日16:43:19 於 [跨國婚姻] 發送悄悄話 |
在國內時,三十晚上的年夜飯,除了雞鴨魚肉,豬蹄也是每家餐桌上一道不能缺少的主菜。母親總是在我們幾個孩子開始在餐桌上南北征伐前,一定讓我們先吃上幾個豬蹄,名曰:往上撓撓。
在北方,啃豬蹄象徵來年能撓錢,啃的越多撓的就越多。豬的前蹄兒被看成是扒錢的蹄子,美其名曰“金錢蹄”。吃得越多,仿佛來年賺錢也越多一樣。 童年的時候,我特別盼望過春節,因為過年能有好吃的和新衣服穿。那時候家家的條件都不好,啃豬蹄剩下的骨頭一般都捨不得扔,把骨頭收集起來和煮豬蹄的湯一起,放在一個小盤子裡,然後用一個蒸鍋蒸上半天,再拿到外面冷卻,等到它們凝固了,就成了“凍”,再把這種“凍”用刀切成小塊,伴點蒜末,辣椒油,香油什麼的,就成了一碟可口的小菜。 去年回國,在大連的台北一加一飯店用餐時,我偶爾發現一隻熏豬蹄要48元人民幣,我驚得直吐舌頭,在美國一磅生豬蹄才$0.59啊。可想而知,現如今在國內,豬蹄已經不再是平時尋常百姓家餐桌上的美食了。我岳父就是一個豬蹄fan,但近年來對豬蹄卻是可望而不可及。我老婆這次回國,特意花了90元人民幣買了兩隻熏豬蹄孝敬她爸。她在電話里對我說她是看着80歲的老人硬生生把它們變成了腹中之物。不是買不起,是人們認為它不值得,特別是老人,認為它不值得的同時,也真是不捨得啊。 有一次,我在家裡請客,由於客人較多,我就在飯館要了6個熱菜,然後又再家裡炒了6個素菜,湊成雙數,擺了一大桌。買菜時,我順便買了10個豬蹄準備自己消費它們(因為我想這是粗菜,上不了台面)。就用高壓鍋燜得骨軟筋酥的 ,想等到第二天自家人享用。沒想到有人發現了它們,沒經我同意就端到了桌上,並哄搶一空,而且吃的最歡的就是女生。 有了上次的經驗,春節時我在家請老婆國內的同學和同事來家過年。就預備一鍋豬蹄,但開席後我還是猶豫着沒敢把它們拿出來。因為這些人不是醫生就是高級白領,平時講究的就是健康,為此他們平時的飲食習慣就是吃素。而能入口的東西一定是低血脂,低血糖的食品。那晚他們都破例喝了些酒,談的話題也很廣泛,有人無意間說起小時候吃豬蹄的趣事。我馬上插話說,還是小時候好吧,現在大了連豬蹄都不能吃了。有人說,我想吃你有嗎。我說你們等着,就去廚房把一鍋豬蹄全都端了上來,沒想到的是,一會兒的功夫全部豬蹄就被一掃而光,連最後一塊骨頭也不知花落誰家。等我忙完了上得桌來,一大鍋豬蹄早以空空如也。後來知道,就連平時從不沾葷的一家人,也每人一個大口大口啃完了一整隻豬蹄。哈哈,他們在豬蹄面前都像變了另一個人似的-----失態了卻不自知。 他們吃完後,還在那裡津津樂道豬蹄對皮膚的好處.從他們的談話中,我知道豬蹄里含有一種叫膠原蛋白的物質。膠原蛋白是一種高分子蛋白質,能使皮膚保持結實而有彈性,它存在於人體皮膚、骨骼、牙齒、肌腱等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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