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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猪蹄
送交者: 平凡往事 2009年01月12日16:43:19 于 [跨国婚姻] 发送悄悄话
在国内时,三十晚上的年夜饭,除了鸡鸭鱼肉,猪蹄也是每家餐桌上一道不能缺少的主菜。母亲总是在我们几个孩子开始在餐桌上南北征伐前,一定让我们先吃上几个猪蹄,名曰:往上挠挠。

在北方,啃猪蹄象征来年能挠钱,啃的越多挠的就越多。猪的前蹄儿被看成是扒钱的蹄子,美其名曰“金钱蹄”。吃得越多,仿佛来年赚钱也越多一样。

童年的时候,我特别盼望过春节,因为过年能有好吃的和新衣服穿。那时候家家的条件都不好,啃猪蹄剩下的骨头一般都舍不得扔,把骨头收集起来和煮猪蹄的汤一起,放在一个小盘子里,然后用一个蒸锅蒸上半天,再拿到外面冷却,等到它们凝固了,就成了“冻”,再把这种“冻”用刀切成小块,伴点蒜末,辣椒油,香油什么的,就成了一碟可口的小菜。

去年回国,在大连的台北一加一饭店用餐时,我偶尔发现一只熏猪蹄要48元人民币,我惊得直吐舌头,在美国一磅生猪蹄才$0.59啊。可想而知,现如今在国内,猪蹄已经不再是平时寻常百姓家餐桌上的美食了。我岳父就是一个猪蹄fan,但近年来对猪蹄却是可望而不可及。我老婆这次回国,特意花了90元人民币买了两只熏猪蹄孝敬她爸。她在电话里对我说她是看着80岁的老人硬生生把它们变成了腹中之物。不是买不起,是人们认为它不值得,特别是老人,认为它不值得的同时,也真是不舍得啊。

有一次,我在家里请客,由于客人较多,我就在饭馆要了6个热菜,然后又再家里炒了6个素菜,凑成双数,摆了一大桌。买菜时,我顺便买了10个猪蹄准备自己消费它们(因为我想这是粗菜,上不了台面)。就用高压锅焖得骨软筋酥的 ,想等到第二天自家人享用。没想到有人发现了它们,没经我同意就端到了桌上,并哄抢一空,而且吃的最欢的就是女生。

有了上次的经验,春节时我在家请老婆国内的同学和同事来家过年。就预备一锅猪蹄,但开席后我还是犹豫着没敢把它们拿出来。因为这些人不是医生就是高级白领,平时讲究的就是健康,为此他们平时的饮食习惯就是吃素。而能入口的东西一定是低血脂,低血糖的食品。那晚他们都破例喝了些酒,谈的话题也很广泛,有人无意间说起小时候吃猪蹄的趣事。我马上插话说,还是小时候好吧,现在大了连猪蹄都不能吃了。有人说,我想吃你有吗。我说你们等着,就去厨房把一锅猪蹄全都端了上来,没想到的是,一会儿的功夫全部猪蹄就被一扫而光,连最后一块骨头也不知花落谁家。等我忙完了上得桌来,一大锅猪蹄早以空空如也。后来知道,就连平时从不沾荤的一家人,也每人一个大口大口啃完了一整只猪蹄。哈哈,他们在猪蹄面前都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失态了却不自知。

他们吃完后,还在那里津津乐道猪蹄对皮肤的好处.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猪蹄里含有一种叫胶原蛋白的物质。胶原蛋白是一种高分子蛋白质,能使皮肤保持结实而有弹性,它存在于人体皮肤、骨骼、牙齿、肌腱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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