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鲁之名城也!以青岛啤酒享誉中华,几年前又以青岛大虾驰名中外 (有谁还记得这个梗吗 :-)。但我对青岛的印象,还停留在少年时代。我小时候总共去过六次青岛。对这个海滨城市狠狠喜欢。为啥标题中要连用四个感叹号?因为在青岛,留下了我的三个"首次",和一个意外惊喜。
1. 这辈子首次在青岛学会了游泳,说的更确切些,是在海里学会了狗刨;
2. 这辈子首次在青岛喝醉酒。初中一年级跟表哥去青岛,被我表哥灌了两升扎啤,是被我表哥背回亲戚家的;
3. 这辈子首次见识了世界第九大奇迹:青岛的人工金字塔。
初三毕业时,我们三个男生三个女生去青岛玩 (别乱猜,三个女生中没有四嫂,俺们俩是到了高中才在一个班)。在海滨沙滩,忽然内急,火急火燎地去海滨边的简易厕所。一进门,乖乖隆滴咚!那气味,至今做梦时还能闻到。再一看蹲坑的地方,乖乖隆滴咚咚!就浅浅一坑,旁边各放一块砖,砖上尿迹屎痕累累。再看坑里,乖乖隆滴咚咚咚!万两黄金已比坑高,成金字塔形高出地面约半尺。这...这..这恐怕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震撼的人工奇迹了。内急实在忍不住,没办法,只好象少林僧站桩那样,拿着马步,为世界第九大奇迹:青岛金字塔添砖加瓦...
乖乖,印象太深了,至今还经常做噩梦,马步没拿好,摔在金字塔顶了...
嗯,三个首次讲完了,再说说这个意外惊喜吧。。。
昨天我贴了篇爪四哥英雄救美的故事,回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孩提时代(青梅竹马的故事:英雄救美)。感谢微信找朋友的强大功能,几十年后,居然通过一个发小,让俺找到了当年的苹果妹妹!她毕业后,去了青岛。现在家庭幸福,事业有成,是名医,教授,研究生导师。从她发给我的照片儿中,依稀还能看到她儿时的模样。她说我一点儿都没变,还是当年那个淘气的样子哈哈。
当我把苹果妹妹的照片得瑟给四嫂看时,四嫂抿嘴笑道:不知跟我叫唤多少遍了,说如果当年不来北京,娶了苹果妹妹,就如何如何。嘿嘿,瞧见没?人家这么能干,你娶了人家,照样是给人家提鞋的份儿,哈哈。
我已跟从未去过山东的四嫂约定,五年内一定会带她去山东好好玩一次。带她去老家济南省亲,吃九转大肠与便宜坊的锅贴;去我出生地菏泽看牡丹,吃烧鸡喝羊汤;去曲阜拜谒听了靡靡之音就三个月不行房的孔圣人;去泰安登泰山而小天下。当然,也会去青岛,顺便,对,就是顺便,陪四嫂去拜访一下她心里一直惦记着的苹果妹妹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