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哥按語:
美國眾議院剛剛通過了《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把美國版的文字獄與限制言論自由,演繹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讓大洋彼岸獨裁專制的土共都望塵莫及!!!!
四個嘆號是必須滴
ZT:《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以 320 票對 91 票在眾議院獲得通過,這個大比分通過意味着很多事情,比如說兩黨在這方面是趨於一致的,這法律的意思是,以後“反猶主義言論”是違法行為,這將會產生非常廣泛的影響,不管是政壇,商業機構,學校等等。
該法案採用了國際大屠殺紀念聯盟對反猶太主義的定義,既然如此,我們看看國際大屠殺紀念聯盟對於反猶主義的定義:
1. 以激進意識形態或極端宗教觀的名義,呼籲、協助或為殺害或傷害猶太人辯護。
2. 對猶太人本身或猶太人的集體力量進行虛假的、非人化的、妖魔化的或刻板的指控--例如,特別是但不限於關於世界猶太人陰謀或猶太人控制媒體、經濟、政府或其他社會機構的神話。
3. 指責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要為單個猶太人或猶太團體所犯的真實或想象中的錯誤行為負責,甚至要為非猶太人所犯的行為負責。
4. 否認第二次世界大戰(大屠殺)期間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及其支持者和幫凶對猶太人實施種族滅絕的事實、範圍、機制(如毒氣室)或意圖。
5. 指責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或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編造或誇大了大屠殺。
6. 指責猶太公民更忠於以色列或所謂的全世界猶太人的優先事項,而不是他們自己民族的利益。
7. 剝奪猶太人的自決權,例如,聲稱以色列國的存在是一種種族主義行為。
8. 採用雙重標準,要求以色列採取其他任何民主國家都不曾期望或要求的行為。
9. 使用與典型的反猶太主義相關的符號和形象(例如,聲稱猶太人殺害了耶穌或血腥誹謗)來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
10. 將當代以色列政策與納粹政策相比較。
11. 認為猶太人應對以色列國的行為負集體責任。
爪哥快評:
一旦這個法案在參院通過,拜登簽字,就會變成法律。也就是說;
今後但凡反對以色列,就是反猶。
今後但凡指出猶太權貴集團控制美國媒體、經濟、政府或其他社會機構,就是反猶。
更加駭人聽聞的是,“聲稱猶太人殺死了耶酥或血腥誹謗”,就是反猶。也就是說;
新約聖經需要被查封!因為嚴重反猶!
新約聖經里,明確記載着“猶太人殺死了耶酥或血腥誹謗”
根據(新約)聖經,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也是政治領袖--因為他們的社會是“政教合一”的)多次同謀要殺害耶穌。這裡面當然有很多歷史政治的原因。但從信仰上說,他們認為耶穌宣講的福音是誘惑人心的異端邪說,而且直接威脅到他們的權威和利益,所以他們必要置之死地而後快。而猶太民眾中的一些人因着他們對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救主)的急切盼望,錯誤地相信耶穌是那位可以救他們脫離羅馬人奴役壓制的政治/軍事領袖,他們曾經跟隨耶穌,甚至歡呼簇擁他進入耶路撒冷,而後來看到他竟被逮捕毆打凌辱嘲笑,他們於是因失望轉而遷怒於耶穌,狂呼着要求釘死耶穌。在耶穌的最後十二小時(即電影《基督受難記》展現的時間段)內,耶穌受到多次非法審訊,猶太人的大祭司該亞法及其岳父亞那把耶穌帶到猶太教的大公會受審,買假證人陷害耶穌,以耶穌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而定他犯了僭妄褻瀆的死罪。然而按照羅馬的法律,猶太人領袖無權定人死罪,故此他們把耶穌基督解到巡撫彼拉多的官邸,彼拉多為逃避責任把耶穌送到希律王那裡,希律卻又把耶穌送回。彼拉多找不到任何死罪的證據,本應下令釋放耶穌,卻因懼怕猶太人烏合之眾而答應處死耶穌,並當眾洗手表示罪不在己。當時眾猶太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多終於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聖經里有猶太人當時說的“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的話。在有人指控《基督受難記》宣揚反猶主義以後,電影裡面的這段對白的英文字幕被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