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一般至少要被判刑八次
1.治安處罰拘留10個月(胎兒時期)
2.保釋期3年(幼兒時期)
3.勞動教養改造12年(中小學時期)
4.假釋(大學時期)
5.無妻徒刑(畢業後工作時期)
6.緩刑(戀愛時期)
7.有妻徒刑(結婚),同時剝奪政治權利及其他權利終身
8.最後是誰也跑不掉的——死刑